#孚道党建丨中山市司法局钟勇健副局长一行指导参加孚道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2月24日,中共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举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中心内容,对孚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20年度的党建工作以及支部内党员个人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总结。中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勇健同志,中山市司法局律管科副科长麦永臻同志莅临孚道律师事务所指导参加了本次组织生活会。
评议工作结束后,许勇书记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小结。他指出,勇于和善于开展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敢于进行自我批评,是自我觉悟的表现,是进步的开始。对于我们党员律师,更应当时刻警惕自己,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铭记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先锋榜样形象。
会议最后由钟勇健副局长进行指导性讲话。钟勇健副局长指出,通过参加孚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本次组织生活会,可以充分感受到孚道党支部是一个充满朝气和活力,富有年轻气息的党支部。党建工作对于律师业务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且不应以“两张皮”的思维分别开展工作,而应当将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律师业务以党建工作作为支撑,可以促使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希望孚道党支部可以投放更多精力在党建工作上,以党建工作促进律师业务发展,从而更好地为中山经济服务,为中山人民群众服务;也希望孚道党支部可以继续传承和发扬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争取在接下来的党建工作中继续创新,做出更好的成绩。
#孚道荣誉|许勇主任获2020年度EGLA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十大风云人物奖”
2021年1月12日,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2020年度优秀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孚道许勇主任与联盟数百家律所推选的优秀律师代表一同参选“十大风云人物奖”。经过多角度评选分析和令人热血沸腾的公众投票评选,孚道许勇主任荣获2020年度EGLA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十大风云人物奖”。
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秉着一城一所的方式发展成员,在一座城市仅选择最优秀的律所之一加入联盟,孚道自2019年9月27日加入联盟以来,依托联盟大大提高了跨地域服务的能力,并追求更加精细的服务质量。此次许勇主任获得“十大风云人物奖”,是联盟对孚道律师作为联盟成员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卓越法律服务的肯定和认可。
二、法规速递
#2021年2月起有以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颁布或实施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
【施行日期:2021年2月1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民政部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施行日期:2021年2月22日】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对《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号)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的整合修订。
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续签等挂钩。《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
参保人员应凭本人参保有效身份凭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不得出租(借)本人有效身份凭证给他人,不得套取医疗保障基金。在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该《办法》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增强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公平性、公正性、平等性,根据《行政许可法》增加“非歧视”原则。
同时,考虑商业秘密等信息是指不为公众知悉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办法》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明确了申请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提出保密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该《办法》规定了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另该《办法》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志愿服务记录是志愿服务组织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信息。志愿者参与的活动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会有志愿服务记录:一是志愿者参与的活动是志愿服务活动。只有志愿者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才属于志愿服务。有偿提供的服务、非公益性质的服务,以及捐钱捐物等非服务性质的公益行为等都不属于志愿服务。二是志愿者参与的活动是由志愿服务组织或者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开展的活动。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其中志愿服务情况和评价情况,应当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者的需要,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志愿者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打印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民政部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在落实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方面,《规定》进一步明确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信息内容生产和公众账号运营活动,不得从事虚假冒名注册、违规采编新闻、制造虚假舆论、恶意营销诈骗、抄袭伪原创、煽动网络暴力、非法买卖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四、财经要闻
#多地政府支持企业上市“红包”金额最高3000万元
#柬埔寨加速推进“去美元化”进程
#孚道说法丨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中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变化及解读
(1)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由“六个月”变更为“在合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
新解释
解释二
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第二十二条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2)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前提为“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装饰装修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除外。
(3)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规定写入了司法解释。
《批复》
第三十六条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刑案判决风向之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希望,未来不止“一般”,让受害方能更多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风险娱乐项目发生人身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股权代持风险防控
#三天内,7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附:孚道简介
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2010年4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多名资深律师合伙创办。孚道合伙人、多名执业律师和律师助理均毕业于国内外名校法学院,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丰富的专业经验。孚道采用国际先进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律师共享专业知识、执业经验和社会资源,专业化分工,团队协作,追求服务方案和诉讼方案的最优化,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根本保障。孚道系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孚者,信也;道者,德也。秉着“孚信何可暂舍”、“道德之归也有日矣”这一古老信念,孚道期待成为您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创辉煌。
孚道愿景:打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孚道使命:为追求卓越价值的客户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孚道价值观:专业成就价值、敬业呵护价值、团队提升价值、正直引领价值;
专业——不仅仅是做法律评判,更是提供解决方案。
敬业——不仅仅是勤勤恳恳,更是把受人之托当成自己的事业。
团队——不仅仅是协同工作,更是众志成城。
正直——不仅仅是诚信,更是永不作恶。
孚道战略:一体化、专业化、纯研究生化。
孚道荣誉:
中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
中山市优秀律师(2013年、2014年、2016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支部(2019年)、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支部(2019年)
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党员(2019年)、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2019年)
全省律师行业参与法援工作优秀党员(2019年)
中山市优秀青年律师(2014年、2015年、2017年、2018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优秀主任(2014年、2015年)
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7年、2018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2014年、2015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律师(2014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2013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爱心公益奖(2017年)
中山市律师协会热心行业事务奖(2012年、2013年、2017年)
中山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团体二等奖(2011年)
中山市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贡献奖(2018年)
孚道公众号:
传真:(86760)88798839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大厦1座23A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