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变配电室设备设施、变配电室运行、变配电室人员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分类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9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五防functionoffive-precaution
包括防止误拉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推拉小车);防止带电挂地线(合接地刀闸);
防止带地线合开关(合刀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一般要求
4.1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变配电室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变配电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并依法开展变配电室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5.5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5.6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5.7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有2个出入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变配电室的长度超过60m时,应增设一个中间安全出口。当变配电室为多层建筑时,应有一个出口通向室外楼梯平台,平台应有固定的护栏。
5.8变配电室门的要求
5.8.1变配电室出入口的两个门应为防火门,金属门或包铁皮门应做保护接地,门向外开;其中有一个门的几何尺寸应考虑到室内最大的设备搬运时进出方便。在地下室的变配电室最好有一个门直通室
外,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并应畅通无杂物。
5.8.2值班室门宜设有纱门、通往室外的门应装有纱门且门上方应装设雨罩。
5.8.3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
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5.8.4变配电室内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腐蚀性气体、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5.9变配电室窗的要求
5.9.1油浸变压器室不应开设窗户,通风口应采用金属百叶窗,百叶窗内侧应加装金属网,网孔不大于10mm×10mm。
5.9.2高压配电室应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应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非封闭式开关柜的后方可采用不能开启的窗户采光,外侧应加护网。
5.9.3通往室外的开启式的窗户应装有纱窗。
5.10变配电室通风要求
5.10.1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应大于15℃,且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10.2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通风。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5.10.3高低压配电装置室层高不应低于3.5m,且应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装设通风散热装置。
5.10.4靠近居民区采用机械通风的新建变配电室应使用低噪风机,以减少变配电室投运后(如夏季换风、抽湿时)噪声扰民现象。
5.11变配电室接地要求
5.11.1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5.11.2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5.12有计算机控制的变配电室应设置空调装置。若采用中央式空调,且采用风机盘管式空调器的应将风机盘管置于变配电室外。
5.13变配电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50052、GB50053、GB50054、GB50059、GB50060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5.13.1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应增加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