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调查报告(精选10篇)

现在,在同学们的生活中,错别字、繁体字、简化字少了,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了,我觉得,这次调查对我们的生活很有帮助,希望以后能多组织这样的活动。

感受:

一、调查背景

汉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汉的数量很多,总数约6万个,常用约6000个。汉有悠久的历史。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汉,是距今3400多年前的甲骨文,它们已是很成熟、很发达的文字。

汉,就是记录汉语的文。它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分歧很大,而汉是超方言的,它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为不同地域间的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适应汉语的特点,记录和传播了汉民族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今天,汉在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们可以在电脑、网络上直接使用汉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从而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

汉不同于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它是一种形、音、义相结合的独特的文体系。也就是说,一个汉不仅有一定的形体,有一定的读音,还往往能直接体现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说汉是一种意表文(也有人称意音文)。

从形上说,汉是一种方块文,是通过横、竖、撇、点、折等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从形体看,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体,一类是合体。

中国文的发展,经过秦统一中国后,连续对汉进行简化、整理,使汉逐渐走向规范化。汉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古文、篆书、隶书、楷书等四个阶段的演变过程。其中,篆书又有大篆、小篆之分;隶书则有秦隶、汉隶之别。由此可知,历史上任何一种新的体,都是经过长期演变逐渐形成的。总体来说,楷书形成後,中国文已基本定型。

文不仅是中华文化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灿烂的文化。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中国文传统的写法有所改造,产生了所谓的“现代”,也就是错别,这种轻易的“改写”,使得中国文失去了她原本的韵味。平时,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简写;或是不会写的,就用另一个同音的代替原本的,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意改变了。

表面上看,汉不过是一个符号,指称着对应的事物,但就在这对应背后,还潜伏着中国人的情感、习惯甚至本能。这些情感、习惯、本能,我们可以随意更改吗?汉它是产生汉以前,我们远古人对社会的认识结晶,对自然的认识结晶,科学的认识结晶,还有哲学的认识结晶。难道,我们要否定这一切认识结晶吗?

如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而中国文却在“退化”——错别的出现。我们是否应该停下前进的脚步,静下心来思考这一严峻的问题呢?

二、课题意义

三、研究方法

观察、寻找、搜集、调查、分析、整理、上网查询、写出书面报告。

四、预期成果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281份,有效回收率93.7%

三、调查对象:

四、调查结果:

(3)购买意愿

五、结论与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参照调查统计结果,于此提出初步对策:

地点:成都纺专

对象:在校学生

(一)数据统计:

A、经常看,每天必看16%

B、偶尔看,碰到就看56%

A、简洁明白的46%B、详细具体的10%C、比较严肃的6%

D、风趣活泼的50%E、含义深远的44%F、其它10%

A、非常相信6%B、一般72%C、不值得相信22%

A、几乎没有8%B、有一点76%C、经常有16%

C、1~5分钟20%D、5~10分钟0%E、更长2%

A、会,经常会16%B、不会,只是随便看看20%

C、偶尔会,但是不会记得很清楚64%

A、夸大的多42%B、失真的多30%C、误导的多26%

D、概念的多28%E、其他的8%

(二)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背景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消费者,涵盖了不同性别、职业、收入和地域等因素。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调查的方式,在社交媒体平台和消费者群体中发布问卷链接,共计收集有效问卷350份。

调查结果

结论

二月一日至十日

地点:

魏都区新兴路与毓秀路

调查目的:

调查情况分析:

心得:

优点:

缺点:

2)容易遭受损坏,使用的期限有限,信息的容量相对有限。

20xx年5月23日8:30分

调查地点:

濮阳市国槐街

在街上搜索错别字,问经理是故意写错字还是因为文化低写错字。

调查分析:

别看国槐街热闹,错字也不少。

调查人:

刚进国槐街,谈笑声吆喝声便直冲我的耳朵闯来,大大小小的商店排列得整整齐齐。调查开始了,不一会儿,眼尖的我便在一个商店招牌上发现了一个错字——“唯衣”(唯一)“不用说,这家店一定是服装店。可是他们也不能为了生意红火而私自改我们的汉字文化呀!”我气愤地想。国槐街的错字果然很多,还没走几分钟,便又找到了错别字,在一座家属院门前,我们竟然找到了5个错别字,分别是:真复随时院。不是多一横,就是少一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汉字是我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从古代,就有其他国的使者来学习我们的'汉字,可是现在,有些人却乱用汉字,破坏我国的文化,希望政府能够重视这个问题,更希望故意写错字的人和白字先生越来越少。

THE END
1.广告导向不能“跑偏”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促销手段,同时也是一个文化载体,具有一定的审美启迪、价值引导和精神引领作用。广告中隐含什么、表达什么、倡导什么,会对受众产生一定影响。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的广告,不仅能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而且能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健康的消费观。反之,如果广告内容低级庸俗、内容http://legalinfo.moj.gov.cn/sfbzhpfycrp/202412/t20241211_510978.html
2.数字时代“商业广告”判断标准的反思和重构软文广告法互联网发布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https://www.163.com/dy/article/JCPRMQOU051187VR.html
3.探讨!广告代言人如何界定?随着广告业态的不断发展,广告代言对提升广告主商誉、拓展附加值、增强交易双方信任黏合度的作用愈加显著。但同时,广告代言随着业态丰富,其边界亦愈发模糊。为规范广告代言行为,《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7661876494079586&wfr=spider&for=pc
4.广告法是如何给广告下定义的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有一部称作广告法的法律,但如果问我国法律对广告是如何界定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人可能答不上来。其实,就是法律专业人士也未必能准确地作出回答。如果查阅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就会发现它并没有对广告作出界定。该法仅在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http://m.legalweekly.cn/rdcj/2024-09/05/content_9050482.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法规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https://www.yxeyy.com/index.php?a=show&catid=35&id=2149
6.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可以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可以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参考答案:错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判断题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https://m.ppkao.com/mip/tiku/shiti/8229497.html
7.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多少倍的罚款()”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https://www.educity.cn/souti/raqvvzzl.html
8.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举办《当内容可被测量,机器能模拟人类感受吗11月27日,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特别邀请明略科技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吴明辉,向会员单位分享明略科技的这一最新研究成果,讲解HMLLM的基本原理,展示其应用案例,并就拓展其应用场景进行了交流。 吴明辉,明略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吴明辉,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g1ODc2Mw==&mid=2657344485&idx=1&sn=4448fef2d711c7e42263a857e124b89e&chksm=8175f401b6027d17783b0a2f7d131d11721a5bc2c7141f16e91a7b44095f502ec0a2f1a1cd9d&scene=27
9.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今日正式实施【变化】新广告法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规定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https://weibo.com/p/1001603882259932432300
10.广告法的基本合规要求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中使用代言人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2.任http://etest.dangcdn.com/rule/more.html
11.李诞躺赢职场内衣广告事件:广告营销中的女性污名化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李诞作为一名男性,显然没有使用过UBARS的内衣产品,但是却作为代言人推广营销该商品,显然是不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http://media-ethic.ccnu.edu.cn/info/1189/2935.htm
12.北京市发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列出11条负面清单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的前、中、后应履行事前审查代言产品、充分使用代言产品、核验广告内容等义务。其中指引中明确规定,明星本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代言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明力的http://news.cnr.cn/native/gd/20230331/t20230331_526201641.shtml
13.广告1890年以前,西方社会对广告较普遍认同的一种定义是:广告是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新闻(News about product or service)。 1894年,Albert Lasher(美国现代广告之父)认为: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手段(Salesmanship in print,driven by a reason why)。这个定义含有在推销中劝服的意思。 http://baike.xuexiaodaquan.com/doc-view-2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