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第四章监督管理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第六十七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公示。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前款规定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进行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
1.广告导向不能“跑偏”广告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促销手段,同时也是一个文化载体,具有一定的审美启迪、价值引导和精神引领作用。广告中隐含什么、表达什么、倡导什么,会对受众产生一定影响。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的广告,不仅能给人赏心悦目的美感,而且能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健康的消费观。反之,如果广告内容低级庸俗、内容http://legalinfo.moj.gov.cn/sfbzhpfycrp/202412/t20241211_510978.html
2.数字时代“商业广告”判断标准的反思和重构软文广告法互联网发布直播营销人员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和义务。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https://www.163.com/dy/article/JCPRMQOU051187VR.html
3.探讨!广告代言人如何界定?随着广告业态的不断发展,广告代言对提升广告主商誉、拓展附加值、增强交易双方信任黏合度的作用愈加显著。但同时,广告代言随着业态丰富,其边界亦愈发模糊。为规范广告代言行为,《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7661876494079586&wfr=spider&for=pc
4.广告法是如何给广告下定义的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有一部称作广告法的法律,但如果问我国法律对广告是如何界定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人可能答不上来。其实,就是法律专业人士也未必能准确地作出回答。如果查阅2015年修订的广告法,就会发现它并没有对广告作出界定。该法仅在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http://m.legalweekly.cn/rdcj/2024-09/05/content_9050482.html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法规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 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https://www.yxeyy.com/index.php?a=show&catid=35&id=2149
6.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可以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可以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参考答案:错 点击查看答案&解析进入题库练习 查答案就用赞题库小程序 还有拍照搜题 语音搜题 快来试试吧 无需下载 立即使用 你可能喜欢 判断题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https://m.ppkao.com/mip/tiku/shiti/8229497.html
7.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更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多少倍的罚款()”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https://www.educity.cn/souti/raqvvzzl.html
8.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举办《当内容可被测量,机器能模拟人类感受吗11月27日,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特别邀请明略科技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吴明辉,向会员单位分享明略科技的这一最新研究成果,讲解HMLLM的基本原理,展示其应用案例,并就拓展其应用场景进行了交流。 吴明辉,明略科技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吴明辉,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g1ODc2Mw==&mid=2657344485&idx=1&sn=4448fef2d711c7e42263a857e124b89e&chksm=8175f401b6027d17783b0a2f7d131d11721a5bc2c7141f16e91a7b44095f502ec0a2f1a1cd9d&scene=27
9.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今日正式实施【变化】新广告法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规定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二)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 https://weibo.com/p/1001603882259932432300
10.广告法的基本合规要求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中使用代言人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2.任http://etest.dangcdn.com/rule/more.html
11.李诞躺赢职场内衣广告事件:广告营销中的女性污名化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李诞作为一名男性,显然没有使用过UBARS的内衣产品,但是却作为代言人推广营销该商品,显然是不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http://media-ethic.ccnu.edu.cn/info/1189/2935.htm
12.北京市发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列出11条负面清单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的前、中、后应履行事前审查代言产品、充分使用代言产品、核验广告内容等义务。其中指引中明确规定,明星本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代言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明力的http://news.cnr.cn/native/gd/20230331/t20230331_526201641.shtml
13.广告1890年以前,西方社会对广告较普遍认同的一种定义是:广告是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新闻(News about product or service)。 1894年,Albert Lasher(美国现代广告之父)认为: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手段(Salesmanship in print,driven by a reason why)。这个定义含有在推销中劝服的意思。 http://baike.xuexiaodaquan.com/doc-view-2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