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申诉审理过程中,能否申请更换法官?
若二审维持原判,是否还能就一审判决提出异议?
在司法体系中,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意味着它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裁决。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那么这个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通常不能再就该判决向同一级或下级法院提出异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其他救济途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尽管如此,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或者新的证据出现,可能可以通过申诉或者再审程序寻求救济。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些程序都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限限制,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启动。
对二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你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满,根据司法制度,你有权利进行申诉或者申请再审。在司法实践中,这通常被称为“申诉”或“抗诉”。二审判决通常是终审判决,但并不意味着它是最终的决定,因为在法律体系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对二审判决进行复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对于二审判决不服,你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但是要注意,申请再审或抗诉并不一定能改变原判决,需要有足够的新证据或者原判决存在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等理由。同时,申请再审或抗诉并不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审申诉审理中,当事人有权申请更换法官,但这需要基于法定的回避理由,如与案件有利益关系、亲缘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若无明确的回避理由,一般情况下申请更换法官可能会被驳回申请前应谨慎考虑并确保有充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