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乐:对儒道两家幸福观的反思

快乐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是,对快乐的任何态度都非不言而喻的,所以,它会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着力论辩的思想课题。本文在前贤思考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探讨中国思想家关于乐的理想同人类心理现象的乐之间的结构关系。它包括提出一种对乐的心理现象的类型化描述,以及对先秦儒道两家对乐的不同取向的对比分析,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此出发,观察宋明儒学论“孔颜乐处”的义理依据与修养经验,并引申若干与现代伦理学或哲学人类学的论域交叠的观点。最后,把问题置换为关于幸福的一般理解,以呈现这种古典思想经验的当代价值。

经验结构的分析

什么是乐?除了指音乐外,乐通常表示作为心理经验的快乐情绪。不过,快乐所指的经验,有时并不限于用乐一个词来表达,它也可以用喜、悦、欢、欣以及满意、得意、愉快、快活等等来代替。有时候这些不同的词语可能涉及乐的不同类型,或者不同程度。把这些用不同词语表达的内容都称为乐,理由除了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分别可以与乐互相代替使用外,更重要的是,这些词语所表达的情感经验,一般都是人们“乐于”体验的。或者反过来说,它是我们想避免的情感经验如愤怒、害怕、嫉妒、痛苦、忧虑、厌恶、憎恨等等或许可以统称为令人“不快”的心情的反面。

从根本上讲,情感反应是“身心”一体的,不管正面还是负面。只要是现实的人,身心实际上就不可分离。但是,如果我们把人有“知觉灵明”的意识活动看作心的表现,我们就知道,两者的差别是可分析的。把身、心从概念上分开,情感现象既有从身到心的,也有从心到身的。所以,我们也不妨把乐分为身之乐、心之乐以及身-心之乐。

先说身之乐,它是一种知觉经验,未经心之反思。如身体对舒适温度的感觉,光滑或柔软的触觉,明亮的视觉,包括美食美色的享受,等等,都能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这种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反应能力,同一个人受教育的水平或者观念性选择没多大关系,不是思想活动造成的,所以称为身之乐。这种乐是以个体为单位的,即是说,这种经验不能在生理意义上传递。你不能代替别人吃饱,别人也没法穿衣服为你御寒。同时,这种乐还建立在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因此,从它对外部资源的依赖而言,它可以说是可计算、会消耗的。这就是为什么虽然身之乐是人人想要的,但它却不可能是无限制满足的原因。因此,它导致人类为争夺满足快乐的物质资源而进行无休止的斗争。没有身之乐的精神追求可能是神性的,但对人而言则是变态的,而只有身之乐的追求则是动物性的。身之乐是人类追求幸福的基础,然而也是人类很多不幸的根源。有些宗教或道德传统对追求快乐的否定,主要是针对这一层次的乐而言的。

身-心之乐,顾名思义,它介乎身之乐与心之乐中间。例如,听乐(yuè)与观色,一可悦耳,一可悦目,但悦耳与悦目不一样:耳聋者可以观色但不能听乐,目盲者不能观色但能听乐。这表明这种快乐,不论演奏还是欣赏,都需要生理条件或者说有生理限制。感官敏锐,耳聪目明,是训练成不同类型专才的先决条件。然而,生理不是条件的全部,不是所有的人对任何具体音律的爱好都是共同的。孔子爱乐,但爱《韶》,而“恶郑声之乱雅乐”(《论语·阳货》)。也就是说,对乐的具体喜好还有观念的因素,即心的作用,包括对音乐风格的偏好及文化意蕴的领会。所以它不是身之乐,也不是与身体无关的心之乐,而是身-心之乐。绘画、书法,还有其他身体表演活动,从体育、武术到舞蹈、戏剧均如此,只是身、心因素比例(或关系结构)有变化而已。身之乐不用教,身-心之乐则需要学习、训练,因为有观念的因素。身-心之乐最普遍的表现是爱情。纯粹的观念之爱不是正常人的爱,而完全没有精神慰藉存在的爱,则只是生物本能的表现。爱从理想的角度要求,是相爱者身心的完美结合。如果说身之乐表现物性,而心之乐追求神性,那么身-心之乐就最体现人性。

这个关于乐的轮廓性描述,将为探讨中国哲学中乐的观念的结构性关系,进而为理解幸福问题,提供一个分析框架。

乐与忧

快乐与不乐实际是常相伴随的现象。乐的反面有悲、怒、恨、惧、妒、忧等等多种类型,但孔子喜欢将忧乐相对。他赞颜回“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又自许“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还不止一次强调“仁者无忧”。什么是忧呢?忧是指向未来的担心。它有一个关心的对象(人或事),这个对象的状态处于动态之中。这种动态的趋向在担心者看来,是指向不利的结果。被关心的对象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他人或共同体。为他人担心,有时候这个不利的进程已经开始,但担心者并没在其中与被担心对象一起承受困难,他会忧其承担压力的能力。因此,为他人的担心,也有可能超过对象实际可能承受的程度。

结合孔子全部言行来看,就知道“无忧”不是没有苦恼(或悲伤),也不是没有憎恶,更不是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颜回早逝、子路死于非命,孔子恸哭不已。季氏坏礼,孔子说忍无可忍。其实,不论孔子还是一般儒家,都不能完全无忧。而“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便是对超越个人利害的事业前途的关怀。否则,不是无心肝,便是无大志。所以,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颇能体现儒家精神。很清楚,不忧是对个人际遇具体得失的不计较,不必太为满足、为身之乐谋利争功。与悲、怒、恨之类负面情绪比,这“不忧”之忧最容易成为人生常态,这会妨碍对生命意义的领会,让人在精神上沉沦,因此儒家强调“乐以忘忧”。也许这是三代形成的文化心理特点。

但儒家对道之不行的强烈担心,还是遮掩其标举的“不忧”的形象,以至于一心找乐的庄子要讽刺其“彼仁人何其多忧也”(《庄子·骈拇》)。这里对庄孔作一比较,对阐明问题既重要且方便。

徐复观说:“儒家也重视乐,但儒家对己是乐,对天下国家而言则是忧,所以孟子说:‘故君子无日不忧,亦无日不乐’,因为儒家的乐,是来自义精仁熟。而仁义本身,即含有对人类不可解除的责任感,所以忧与乐是同时存在的”。“彼仁人何其多忧”,庄子看透仁者不忧的困难,径自接过孔子论颜回的话头,并按自己的思路向前推进。庄、孔都可以忘怀得失,但庄子还可以弃绝伦常。最后的关口,就是破除对死亡的担忧。“不知生,焉知死?”孔子把问题悬搁起来。庄子要从理智上解答,为妻死鼓盆而给出的理由是:生死为一气之聚散。(《庄子·至乐》)不过,这不是理智的突破就能解决的问题,还需要修炼,要亡情,不要因好恶内伤其身(《庄子·德充符》),最终要“吾丧我”(《庄子·齐物论》),或“离形去知,同于大通”(《庄子·大宗师》)。这样的乐,便非常人之乐。逍遥游之逍遥,就是庄子式的乐的境界。它有挣脱自然或人身束缚的倾向,但实际上做不到,便需要从精神上解脱。所以同是心之乐,儒家不脱人伦,庄子却发展出超人伦的向度。因此,忧不忧之争,只是表象。

同乐,还是独乐?

儒道关于乐的争执,除了有忧乐之分,还有共乐、独乐之辨。作为情感现象,乐首先是个人体验。但乐是否只是个人体验,自我与他人之乐究竟是同感、相涉还是无关,甚至相反,不同的观点涉及的不仅是个体经验,更显示其社会价值取向。

有意思的是,庄子独乐的思想源头,竟可以追溯到孔子与颜回。孔子表扬颜回“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在《庄子》的作者看来,这不正是赞许他敢于独乐么?颜回之乐在《庄子》中有重要的发挥:《让王》记述的颜回“所学夫子之道者足以自乐”的说法,表明这独乐主要在精神或心的层次上。不仅如此,在《大宗师》中,颜回的修养境界甚至高于孔子,是教孔子“坐忘”的老师。颜回的形象被涂抹得更像个得道高人。孔子不止一次讲过“有道则现,无道则隐”的生存原则,但他本人在天下无道的条件下,仍不忍弃世独乐,被同时代的隐者讥为“知其不可而为之”。真正的隐者是那些怀有与俗世不同的价值理想,而既不指望自身理想在有生之日实现,又不愿意与现实同流合污的人。他们远离名誉、财富与权势,自劳自得,过最简朴的生活。而支撑起这种生活的精神,就是他们自负的道德理想。庄子的独乐,正是他们精神生活的说明与辩护。不过,这就导出一个问题,快乐是否有高级低级之分?依庄子展示的形象,心之乐胜于身之乐,但据“齐物论”的哲学,则乐无优劣之分,各乐其乐。但无论如何,庄子是第一个对孔子关于乐的主题作深刻回应的思想家。

从本体到功夫

庄子论乐,对魏晋玄学甚至佛学中的禅宗,可能都有影响。但真能对这一论题深入展开的,应是宋明儒学。“周茂叔令寻颜子仲尼乐处,所乐何事”,便是宋儒反复提起的话头。理学开山周敦颐向二程兄弟行教的要义,竟是寻孔颜乐处,很耐人寻味。它表明,理学在寻求适合自己时代的思想论题:一方面,它要塑造与佛教中的苦业意识相抗衡的观念力量;另一方面,即使问题来自庄子的启发,也不忘与道家划清界线,坚守自己的精神阵营。这是其拒二氏、卫道统的使命使然。宋明儒者论乐内容繁富,本节只涉及代表性的论题:本体与工夫。前者回答乐的性质,后者探讨得乐的途径。所举人物为朱熹与王阳明。

朱熹

王阳明

第一个问题与程颐“使颜子而乐道,不足为颜子”的说法有关。以道为乐大概是对周敦颐“所乐何事”的一种不假思索的回答。乐道自然不是坏事,但程颐的分辨,依朱子门人的理解,便是担心把乐与道分为二事。这个辨析是有深意的:如果乐、道两分,乐的对象便既可是道也可是其他事物;同时,道与它物并列成为可互相代替的选项,道便失却其本体意义。对此,朱熹有他的看法:

刘黻问:“伊川以为‘若以道为乐,不足为颜子’。又却云:‘颜子所乐者仁而已。’不知道与仁何辨?”曰:“非是乐仁,唯仁者故能乐尔。是他有这仁,日用间无些私意,故能乐也。”

朱熹知道,乐、道二分就是我与道为二物,人就不能进入乐的精神境界之中。不是乐道,而是践道才能乐。孔子那里更多的是言仁:“仁者乐”,“仁者不忧”,“其心三月不违仁”的颜回才能“不改其乐”。孟子则说:“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故朱熹说“非是乐仁,唯仁者故能乐”。至此他便把先秦儒家乐的观念提纯为没有“私意”的心之乐:“人之所以不乐者,有私意耳。克己之私,则乐矣。”(《朱子语类》卷三十一)同时,“唯仁者故能乐”,意味着乐是仁的表现,不是随外物变化而隐现的心理现象,而仁是人性善的内在规定,因而乐便具有本体论的意义。然朱熹也知道,字面理解总是不足的,真正的理会是在体仁践道中获得发自内心的快乐:“‘乐’字只一般,但要人识得,这须是去做工夫,涵养得久,自然见得。”这就是说,心性本体不是靠议论,而是最终通过修养工夫获致的。

朱熹之后,王阳明对“乐”有更深入、广泛的讨论。宋明儒学内部,心、理对峙,许多问题针锋相对。但王阳明对许多问题的讨论承自朱熹,而且,有些思想方案也源于朱熹。如其关于乐的中心论题“乐是心之本体”,与朱熹的“非是乐仁,唯仁者故能乐”,便一脉相承。

乐是心之本体,虽不同于七情之乐,而亦不外于七情之乐。虽则圣贤别有真乐,而亦常人之所同有。但常人有之而不自知,反自求许多忧苦,自加迷弃。虽在忧苦迷弃之中,而此乐又未尝不存。但一念开明,反身而诚,则即此而在矣。

王阳明的“乐是心之本体”,至少包含三重意思。其一,既然乐为心之本体,那么无论圣凡贤愚都有乐的经验或能力,但只有体仁即对本体有自觉者,乐才能成为其生命中的基本情态,故“致良知”便可以是获得快乐的源泉,修养是致乐的工夫。“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其二,乐本是人类诸多基本情绪类型之一,把它独立提升出来后,它同其他具体情感的关系,就同道与万物的关系一样。乐道之道,不是引起快乐的诸多对象之一,而乐道之乐也不是因不同对象或境遇而喜怒无常的具体情绪。乐道是乐-道或道-乐,道即乐,乐而道。其三,人类的基本情绪中,以乐为中心,可分正反两大类。正面者如喜、爱、欲等,是乐的不同层次或不同程度的体现;反面者如忧、怒、苦、怕等,则是失去快乐的情况在不同方面的表现。克制这些负面情绪,正是恢复乐的心境的努力,也是修养工夫表现之所在。

继朱熹之后,王阳明在思想史上把对乐的本体论反思推向顶峰,同时在人伦日用的实践中把它充分展现出来。王阳明后学承其衣钵,以乐为主题讲习体行。泰州学派尤为突出,王艮还有《学乐歌》,这让乐的思想影响在晚明更蔚为大观。不过,思想史上的这一线索延至清代,在满族入主、内忧外患的时代戛然中止。只是现代新儒家的个别人物如梁漱溟,才对此有微然的回音,同时,它也被忧患意识以及现代化追求等不同的时代呼声所遮掩。

结语

古汉语中有“幸”与“福”,但似没有“幸福”这个现代概念。汉语中幸与福的意思更类似于英文中的luck与fortune,而英文中的happiness(幸福)也包含有pleasure(快乐)的意思。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科伦理学》的最后一卷中,主题就是讨论乐与幸福。研究中国古典哲学中关于幸福的思想,乐的观念自然是最重要与最基本的反思对象。没有快乐的幸福是不可思议的。区别也许在于:乐是分层次的,可以是片断或短暂的经验,而且可能是有冲突的,而幸福则是不同层次的乐的协调状态,是一种整体感受或评价。乐观就是幸福观。

从中国传统出发,我们也能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幸福应伴随着快乐,而德性活动的最大快乐也就是合于智慧的活动。所以,哲学以其纯净和经久而具有惊人的快乐。”儒家以乐为心之本体,这种思想,意味着肯定幸福的追求是人生意义的根本依据。在古典思想世界,它同其他宗教传统中的苦业或罪感意识形成鲜明的对比,也反对任何虚无主义的人生观。儒家乐观哲学中对身之乐的肯定,使之同各种类型的禁欲主义划清界线。只有肯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人快乐的基础,才能由此规划造福社会的纲领,才谈得上行仁政。然而,身之乐不是快乐的全部,幸福不只是福利(welfare);身-心之乐与心之乐,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幸福的人生正常发展需要的向度。因此,无论儒家还是道家,都与功利主义无缘。而儒、道两家各自对共乐与独乐的不同强调,却是可以互补的。

在前现代,思想精英偏于宣扬对心之乐的涵养;而在现代,身之乐成了压倒性的公共追求。从幸福的整体观来看,两者都是有偏颇的。身-心之乐对人类幸福的深刻意义,仍有待进一步讨论。一种对幸福有完整认识的哲学,不只是深刻的人生哲学,同时是健全社会的哲学基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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