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诗,即“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恋的情歌,也有反映婚嫁场面、家庭生活的婚姻家庭诗,还有表现不幸婚姻给妇女带来痛苦的弃妇诗”(袁行霈《中国文学史》)。《诗经》中的婚恋诗就非常多,数量蔚为可观,成为了解先民文化的一个重要视角。经过观察分析发现,这类诗歌在文化意识上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形态,一种受礼制文化约束的“发乎情止乎礼”的诗歌,另一种是大胆热烈、不受礼制束缚、充满野性的诗歌,这一类诗歌充分显示了女性对自由平等的爱情和婚姻的追求。
一.礼制约束之下的婚恋诗
西周建立之初,为巩固统治,周公始制礼作乐,后来,随着礼制的完善,上及天子诸侯,下至下层百姓,他们的行为和生活都受到了礼制的约束和影响,周礼渐渐地演变成了融政治经济制度、爱情婚姻观念、思想道德准则等为一体社会生活规范。《诗经》婚恋诗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婚恋经历大多都会受到周礼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发乎情止乎礼”的情感模式,在这种情感模式之下,爱情和婚姻所期望达到的是一种夫妇合鸣的和谐状态,而贯穿其始终的更多的是偏于理性含蓄的思维和婚恋态度。下面试举《关雎》为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毛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朱熹《诗集传》云:“此知女子之不可犯,而思以礼道之之辞也。”男子对女子有深切的爱恋,但却因为某种原因不可能实现追求她的愿望,只能“思以礼”,强调了男子爱情中“礼”的因素。方玉润《诗经原始》中亦指出的:“其词大抵男女相赠答,私心爱慕之情,有近乎淫者,亦有以礼自持者”。虽然方玉润和朱熹在恋情中是男子单相思还是男女相悦慕有不同的看法,但“以礼自持”和“思以礼”一样,都看到了诗中所体现的礼制对婚恋的影响。
周礼中,父母和媒妁在男女婚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父母之命的前提下,媒人也充当着礼制文化下婚姻缔的纽带角色,正如《氓》中所说的:“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女子一再拖延婚期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良媒”。尽管女子非常爱男子,但绝不私自缔结婚姻,这正是在自主择偶与礼制文化发生矛盾时,女子做出的理性选择。
《诗经》中还有一类比较特别的婚恋诗,即弃妇诗。这类诗歌展示了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婚姻悲剧。但在这类诗歌中,鲜有不可抑制的嚎啕大哭和肆意发泄,她们多是无可奈何的认命,悲凄地接受自己被抛弃的现实,之所以这样,正是因为有“礼”的约束,她们以含蓄理性的态度表达着对命运不公、对婚姻失败的悲伤之情,体现出一种“哀而不伤”的诗风特点。如弃妇诗的代表作《卫风·氓》。这首诗通篇是女主人公的自述,她自述了她同“氓”从恋爱到结婚到被虐待,直至被遗弃的过程,对于这一段从甜蜜到不幸被弃的婚恋,女人公最后的态度是“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既然也无情无思,就不如放心,是认命,亦是放下。
此外,还有如《邶风·日月》《邶风·谷风》《召南·江有汜》等,也体现了在婚姻失败中被弃的女子对自由公正的爱情的含蓄渴望。这样的一种表达,正是礼教文化影响的结果。
二.不受或少受礼制约束的婚恋诗
周礼文化影响下的婚恋生活强调的是婚姻对于家族、对于社会、对于政治的意义,个人在婚恋过程中的表达明显要弱很多,男女情感因素在整个周礼所架构的婚姻体系中并没有被合理合情地考虑进去。但是,作为伴随周礼由始而盛而至成熟的诗经作品,并不是完全是周礼完善之后所作,还保留了一些更为民间、更为原始、也更为人性的诗篇。所以,在诗经中,还存在着一类不少或少受礼制约束的追求自由平等婚恋的诗歌。而在这些诗歌中,也塑造了一些活脱脱的女性形象,尽管形象是单薄的,但也一定程度地活现出当时女性的风貌。如《邶风·静女》中的女子,她“俟我于城隅”,但男子当到达约会地点时,她却“爱而不见”,故意躺起来,让男子只能“搔首踟蹰”,焦急地等着。在这里,女子在爱情中表现了她活泼的一面。还如《鄘风·桑中》中女子主动提出要和喜爱的男子约会:“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约会结束,还要求男子“送我乎淇水之上”,这里,女子明显占据了主动地位。而《郑风·褰裳》中的女子更是有种肆无忌惮的洒脱劲儿: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男子在郊外打猎,遇到了一位温婉的“怀春”少女,于是他将打猎所得的小鹿送给女子,女子不禁诱惑,春心萌动,于是有了“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的亲密之举。诗中的女子诗女子的情态是半推半就,亦喜亦怯。整首诗充满了个性的释放,也充满了人类最本真最炽热的原汁色彩,是人性的自由奔放,也是个体最本真的生命需求。与其开放程度相当的还如:《齐风·东方之日》: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毛诗序》说:“东方之日,刺衰也。君臣失道,男女淫奔,不能以礼化也。”序以为“男女淫奔”,可想见这首诗的开放程度。女子不仅在白天进入情人家,更甚者竟在晚上直接到男子家中与其幽会,与其做亲热之状。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诗中女子看到梅子成熟落地,从而联想到自己也到了适婚的年龄,于是急不可待地喊出了“求我庶士”以来悦慕的呼声,大胆,热烈,开放,将对爱情和婚姻的渴望坦城地道出,全无羞涩之感,忸怩之态。
以上诗篇所表现的诸种情态,还保留了礼制文化之前的一种原始状态,也是对礼教文化的一种强烈反抗。这类的诗篇,正是对自我个性、自我性灵的热烈追求,以及对生命欲望的一种自由抒发。
参考文献:
[1](汉)毛公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十三诗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2]余冠英注译:《诗经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3]夏传才:《诗经研究史概要》,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
[4]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郭沫若全集历史篇》(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
[5]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
[6]李山:《诗经的文化精神》,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