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心理学概念(精选5篇)

2.心理治疗。本人曾经长期进行心理治疗,觉得帮助是有的,不过最重要的是自己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积极创作改变,不能只靠心理医生。

3.改善子女关系,重新建立“情绪安全感”。和父母沟通,或者一起看家庭心理医生。达到增加感情沟通和交流的目的。

4.接受自己的过去,但并不认同。就是用旁观者的视角来看过往的经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发生在了这个人(我)身上,但是并不认同它产生的影响。尽量不用把自己看成受害者,产生自怜子悯的心情。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用在这里可能不是特别恰当,但意在鼓励大家跳出受害者视角。

原生家庭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据调查显示,个性、价值观不同,是导致离婚第一大原因,其次才是第三者介入和性生活不和谐。

所谓价值观不同,就与原生家庭有很大关系,人的个性、价值观是在原生家庭形成的,特别是我们中国人。

婚姻不是男女双方两个人的事,一桩婚姻背负着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利益的沉重包袱。对“婚姻”这两字的解释,婚就是指男方家庭,姻则是指女方家庭。

王海瓴小说《新结婚时代》在这方面就有生动的描写,顾小西和何建国“城乡结合”的婚姻冲突就是在两个家庭的影响下升级,成功地演绎了原生家庭对婚姻的巨大影响。

对父母婚姻模式的继承性

小说中何建国的原生家庭中,父亲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家庭中大事小事自己说了算,母亲对父亲俯首听命。

顾小西对家庭的影响力使丈夫的权力欲、权威受到了挑战,一有机会他就会使用从父亲那儿习得的强势行为。

对父母婚姻模式的排斥

如一位女儿从小看到自己的父亲没有很强的处事能力,在生活中处处受到他人欺侮,那她长大后,可能就会期望自己的丈夫是位很强势的男人,在她的头脑中,父亲的懦弱是自己痛苦生活的根源,所以,在她自己的婚姻中,她就要无论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

因此,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在原生家庭形成的“原生情结”,会在成长后在夫妻相处中不受意识控制地重复出现。从而使很多夫妻在一定程度上“内化”了父母的行为方式,以致婚姻中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行为、认知、情绪等也起了连锁反应,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毫无防备、意想不到的时刻,以超凡的强度,被我们生命中最亲近的人(通常是配偶)引爆。

很多心理学家认为,在婚姻中,表面上我们是在与自己的配偶相处,其实是不断重新经历自己过去与父母的关系。婚姻关系,可以说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与父母互动模式的重现。

原生家庭有多可怕

第一个现象:父母不断的贬低孩子。

有人提问“如何摧毁一个孩子”,高赞回答是“不断的贬低他就行了”。

这种父母会不断的贬低、甚至当众贬低孩子,以“谦虚”为名,狠狠地打击着孩子的自尊心,这样的小孩长大之后,多半会变成讨好型人格,无法承认自身优秀的部分,只会永远的自卑下去。

第二个现象:父母对孩子疏于陪伴和关爱。

殊不知,孩子更需要的并非物质,而是至亲父母的关心和陪伴。

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有钱的留守儿童,长大之后跟父母一点也不亲呢?

就是因为父母的物质给到位了,但感情需求没跟上,导致了孩子的情感断层,对亲情、对家庭一直都很疏离,而这种习惯会带到他成年之后的人际关系里。

第三个现象:父母对孩子过度控制。

有些父母会过度干预、控制孩子,大到升学就业,小到刷牙洗脸,啥都要管。

这样让孩子根本没有自我,没有隐私,没有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下去的后果就是,要么孩子成为巨婴,要么孩子直接崩溃。

第四个现象:父母本身有严重的恶习。

比如父母有酗酒等习惯,无法做到情绪管理,家里终日打打闹闹,在这样的家庭里,小孩始终没有安全感,那他就会在别处寻找安全感。

尤其如果是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就很容易吃亏。

第五个现象:父母对孩子有物理层面的虐待。

虽然这些年人们都文明多了,也知道不能打孩子,但八零九零那一代,挨打的小孩还是有的。

令人感叹的是,施暴者往往自身也成长于喜欢使用暴力的家庭,然后把这样的教育方式代代相传。

暴力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影响并扭曲着孩子的性格养成。

第六个现象:父母对孩子有言语层面的虐待。

比起物理层面的暴力,有些父母就显得“温柔”许多,他们不打孩子,但是会用难听的话去贬低孩子。

第七个现象:父母对孩子进行羞辱教育。

有个朋友从小在父母那里听得最多的评价就是“你啥也不是,笨死了”之类的话语,导致一直都很自卑,30多岁了还不太敢跟女孩子主动讲话。

后来有一次跟父母谈起这事,父母惊讶地说:“当时我们那么说你,是为了鞭策你,让你成为更优秀的人啊。”

但实际上结果是什么呢,他非但没有更优秀,反而更自卑了。

从一个人的发展来说,家庭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系统。海灵格发现在家庭系统中,有一些隐藏着的、不易被人们意识或觉察到的动力操控着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爱的序位,并不跟随社会及文化的标准或规则运行,而是在这些标准或规则之上运行。如果我们跟随“爱的序位”和家人相处,关系会很好,大家都能够快乐和健康地成长;如果我们忽略了它,家人会受困扰,这些困扰就是“牵连”。

海灵格发现,很多人的身心问题,其实都是“牵连”造成的。“牵连”可以说是“重复着一个之前的家族成员的命运”。而很多“牵连”的开始,是儿童早期凭着对父母单纯的“爱”,企图接过父母的问题引起的。用当今精神分析理念来说,是一个人没有顺利完成与父母的分离造成的。在一个家庭中,这种未完成的分离还可能是家族中一连串的“牵连”关系。“牵连”会使一个家庭成员从幼年开始就产生不能理解的思想、情绪、行为以及人际关系欠佳、疾病和心理问题,并延续在其生命中。

这些隐藏的动力影响或控制着我们,而我们又难以觉察它的存在,但我们可能实实在在地因没有尊重它而感受到伤害。因此,我们可从这些伤害中知晓它的存在。海宁格的“家庭系统排列”疗法,就是借由他所发展出来的方法,将“牵连”的原因显露出来,而且往往能找出化解的可能。

从心理学方面看,背痛总是来自一个原因,也很容易治疗:那就是借着一个深深的鞠躬。问题是要向谁要鞠躬。鞠躬的同时,在内心说:我尊敬你。

头痛的问题可能是来自被堵塞的爱,通常是因为与母亲的联系被中断了。

在自杀事件中,自杀者的亲属常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他们因为有亲人要自杀而感到受辱。解决方法的第一步便是对已自杀者说:我尊重你的决定,你永远是我的XX。尊重与接受是不同的,尊重的话对方便没有被贬。

某人如果在系统中(家庭系统中)杀人或企图杀人(如:威胁自杀),他便丧失了在系统中的归属权。谁曾经在家庭内杀人和有杀人的念头,或者严重侵害其他人,他一定会失去归属权,他要离开系统或遭受排除,否则另外一个无辜的家族成员便会代替他而受到排除。

孩子到了父亲死时的年纪,常会感到不能生存下去,因为他会为着追随父亲而做出寻死的行为。如果孩子从母亲的身上得到这种感知或有这种推测,孩子中的一个便会代替他,做出本应是母亲应该做的事,如果有这种情况,孩子在想到死亡时是会笑的。

在每个家庭中,有一个最理想的餐桌序位,父母坐在边,孩子依着长幼次序坐在另一边,由右而左排列下去(即顺时针)。

孩子无意识地认同父母之前的伴侣,有时会导致精神病变,尤其是当家中没有女儿时,那么其中一个儿子便必须要代表父亲从前的女人;又或者家中没有儿子时,其中一个女儿便要代表母亲从前的男人。

孩子与父母中断联系的处理方法:1)拥抱或想象拥抱;2)通过代表拥抱;3)深深地鞠躬;4)超越与父母的联系,看到更大的系统。

承接他人的悲伤使得自己脆弱。

快乐有时会让有些人感到非常有压力。

孩子经常为父母不负责任的离异而赎罪。

连接的深度:第一任伴侣的连结往往都会超过第二任伴侣的连接,连接并不一定是爱,痛苦、恨与罪恶感的强度也是。

当我们知道唯一可以做我们父母的人,就是我们的亲生父母;不同的父母会有不同的孩子,所以,不必期望去改变父母的想法。

通常,当女人跟随男人,男人服务女人时,爱可以得到良好运作。

愤怒有时被用来作为一种防卫,以对抗必须承认的罪恶。正如名言“我到底对你做了什么错事,使得我对你如此愤怒。”愤怒有时也作为对抗痛苦的防卫,如在分手当中,愤怒通常是代替悲伤的工具。

如果伴侣收到的较付出的少,是会危害伴侣关系的.

伴侣一方奋战以留住另一方,那股能量通常是来自我们心中小孩子的感觉,作为一个小孩子,我们由于害怕失去母亲而心生恐惧。事实上那分忠诚的要求,大部分指向母亲多过于指向伴侣。伴侣的忠诚,尤其当它伴随着牺牲,便是孩子对母亲的一片忠心投射到男人或女人身上。

孩子的成绩不好,你(父母)要对他说,“我以前也是一样。”

过度亲密是对成长的拒绝。

承认世界的本来面貌,没有意图去改变它;这样才有可能形成镇定的心态和清晰的洞察力。

关键词:婚姻关系;婚恋观

婚姻是爱情最美好的向往,而婚姻生活占到人生中的三分之二,甚至还要多,形成健康积极的婚恋观是拥有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的重要条件。而我们每个人从孩童时期就在长期并近距离地观摩感受着父母的婚姻,学习着父母之间的相处模式,继承着父母的交流方式,最终在父母的影响下,形成自己的婚恋观。因此,在家庭生活中,良好的父母婚姻关系有利于子女形成健康积极的婚恋观,而不良的父母婚姻关系则会对子女婚恋观造成消极的影响。

一、婚恋观概念的界定

在恋爱价值观和爱情价值观方面,李志、彭建国(2000)认为,恋爱价值观是人们价值观对于恋爱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回答为什么恋爱,选择什么样的恋爱对象以及怎样追求爱情生活等的观念系统。李颖(赵多辉,2008)指出,恋爱价值观是指青年们在恋爱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与贡献以及社会、他人对青年恋爱需要的尊重与满足的统一,是对恋爱问题的一种评价、选择恋爱方式的概括,体现了青年对恋爱的深刻理解和目的评价。黄希庭等(李阳,2013)认为,爱情价值观是人的价值观在爱情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涉及到什么样的爱情是有意义的,什么样的婚恋生活幸福以及选择什么样的婚恋对象等问题,并且对这么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在恋爱观方面,卢春莉(2003)认为,恋爱观是一个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恋爱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正确的恋爱观会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健康、幸福和美好。李庆祝(2002)认为,恋爱观是人们对待恋爱与爱情的基本观点和态度,它是由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综合决定的。

在婚恋观方面,赵冰洁(2002)认为,婚恋观是人们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体现。刘亚丽(2003)提出,婚恋观指人们对恋爱、婚姻和性的基础问题的看法,是人生观的重要构成因素和具体体现。苏红(2008)则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是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取向的基本看法,婚恋观不仅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会影响个体对个体未来婚姻选择、家庭的责任和家庭义务的承担。

综上所述,婚恋观是指处于恋爱阶段但尚未走进婚姻的适婚人士,对恋爱关系中双方关系与相处模式的认识,婚前与建立婚姻关系之间的看法。

二、国内外关于父母婚姻关系对子女婚恋观影响研究的现状

李志、彭建国(2000)、赵多辉(2008)等学者对当前我国大学生的婚恋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发现当代大学生恋爱价值观呈现动机多元化、择偶标准内在化、择偶方式自主化、道德宽容化四个特点,且男女大学生的恋爱价值观存在一定差异。李阳(2013)、卢春莉(2003)通过对高校在读大学生爱情价值观的研究发现,大学生的婚恋观正在经历由保守走向开放的趋势,除了家庭的巨大影响外,朋辈群体、社会变迁等因素也会对其婚恋观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李志,彭建国.大学生恋爱价值观特点及教育对策[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00,04:76-81.

[2]赵多辉.大学生婚恋观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8.

[3]李阳.关于云南省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爱情价值观的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3,05:25-26.

[4]卢春莉.当代大学生恋爱观的新动态探析[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271-274.

[5]李庆祝.当代大学生恋爱心态及其对策[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2,06:798-799.

[6]赵冰洁.大学生婚恋观的调查与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2,02:111-113.

[7]刘亚丽.当代大学生婚恋观特点及引导[J].思想教育研究,2003,10:28-30.

[8]苏红,任永进.国内外大学生婚恋观研究综述[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8,02:81-83+107.

关键词祖辈-父辈共同养育母亲养育压力问题行为幼儿

分类号B844

1问题提出

祖辈-父辈共同养育是在父母共同养育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扩展而来的。VanEgeren和Hawkins(2004)认为共同养育关系包括两个或多个看护者共同照看一个孩子的情况,共同养育孩子时,任何可能提高或损害另一个养育者养育效果的行为和想法都属于共同养育的范畴。根据VanEgeren等人的观点,本研究将祖辈一父辈共同养育定义为在新生家庭或原生家庭中,父辈转让部分抚养责任给祖辈,由祖辈与父辈共同养育第三代。这与将所有养育责任都转让给祖辈的隔代抚养是不同的。

综上,考虑到祖辈-父辈共同养育在双职工较多的城市家庭更为普遍,3-6岁是幼儿离开家庭进入幼儿园初步适应社会的时期,本研究将以城市学龄前儿童及其家庭为研究对象,了解我国家庭中祖辈-父母共同养育的现状,并以Maidandzic,Veme,Feinberg,Ak-tar和Bogels(2012)提出的共同养育与母亲焦虑、幼儿焦虑关系的理论模型为基础,在家庭系统理论的指导下,对该模型进行扩展,将母亲和幼儿的焦虑情绪扩展为母亲养育压力和幼儿的问题行为(包括焦虑情绪和行为问题),探讨祖辈-父辈共同养育影响幼儿适应的内在机制。

2研究方法

2.1被试

选取公立幼儿园的372名3~6岁幼儿及其家庭为研究对象。其中38名幼儿家长表示祖辈没有参与孙辈养育,17名家长表示祖辈外的其他人(如,保姆、其它亲戚等)照顾孩子,剩余317名幼儿由祖辈-父辈共同养育,所占比例为85.2%。317名参与研究的幼儿中,男孩153名,女孩164名,平均年龄56.78月(SD=6.70);独生子女占81.3%。幼儿的父亲和母亲均参与问卷填写,父亲的年龄在30~5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6.55岁(SD=3.80),受教育程度达到大学及以上水平的占90.3%;母亲的年龄在27~5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4.16岁(SD=3.27),受教育程度达到大学及以上水平的占88.1%。祖辈年龄在49~83岁之间,平均年龄61.81岁(SD=5.13)。家庭年收入水平中等偏上,收入10万元及以上的家庭占59.6%。

2.2研究工具

2.2.1共同养育关系量表

采用Feinberg(2003)编制的共同养育关系量表(TheCoparentingRelationshipsSere,CRS)测量祖辈-父辈共同养育。原量表共35个项目,包括养育一致性、养育亲密度、矛盾暴露、养育支持、养育认可、养育破坏和劳动分工七个维度,分别包含4、5、5、6、7、6和2个项目。采用7点计分,从“完全不符合”到“非常符合”分别记为1~7分。需要指出的是,CRS最初用于测量父亲与母亲的共同养育,在对项目表达进行仔细核查并修改不适宜的表述后用于测量祖辈一父辈的共同养育。另外,由于原量表中劳动分工维度仅有2个项目,数量过少,因此本研究删除了这一维度。本研究中,母亲报告的6个维度的Cronbach’sα系数依次为0.71,0.75,0.87,0.86,0.84,0.79;父亲报告的6个维度的Cronbach’sα系数依次为0.64,0.73,0.87,0.82,0.82,0.72,均达到了心理学测量的要求。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母亲报告的各指标为x2/df=2.12,RMSEA=0.06,NFI=.89,CFI=.91,NNFI=.89,GFI=.89;父亲报告的各指标为x2/df=2.01,RMSEA=0.06,NFI=.88,CFI=.91,NNFI=.89,GFI=.90。表明该问卷信效度指标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2.2.2母亲养育压力问卷

采用Abidin(1990)编制的简式养育压力问卷(ParentingStressIndex-ShortForm,PSI)测量母亲的养育压力。共23个项目,包括育儿愁苦、亲子互动失调两个维度,分别包含13、10个项目。采用5点计分,从“完全不符合”到“非常符合”分别记为1~5分,分值越高,代表母亲养育压力越大。本研究中,两个维度的Cronbachgα系数分别为0.87和0.83,达到了心理学测量的要求。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x2/df=2.22,RMSEA=0.06,NFI=.86,CFI=.91,NNFI=.90,GFI=.98,表明该问卷信效度指标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2.2.3学前行为水平量表

采用学前行为水平量表(EarlySchoolBehaviorRatingScale,ESBS)(Caldwell&Pianta,1991)的焦虑问题和行为问题两个维度分别评价幼儿的内化和外化问题行为。两个维度分别包含18和9个项目。采用4点计分,从“从来不”到“经常”分别记为1~4分,分值越高,代表幼儿的问题行为越高。在本研究中,该部分量表的Cronbachg’α系数为0.63和0.73,达到了心理学测量的要求。验证性因素分析表明,x2/df=1.56,RMSEA=0.04,NFI=.90,CFI=.92,NNFI=.90,GFI=.91,表明该问卷信效度指标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2.3研究程序与数据分析

首先,研究人员与幼儿园取得联系后,通过园方向幼儿父母发放知情同意书,父母知情同意后签字。然后,受过专业培训的主试向班主任说明研究目的及施测注意事项。主试和班主任在家长接送孩子时说明问卷填写注意事项,要求幼儿父母双方在一周内填完并交给班主任。最后,由主试统一回收问卷。采用SPSS19.0和Amos22.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3结果分析

3.1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对共同方法偏差进行检验。结果表明,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共22个,第一因子的变异解释率为14.28%,小于40%的临界标准,说明共同方法偏差不显著。

3.2祖辈-父辈共同养育的特点和类型

3.2.1祖辈-父辈共同养育的特点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积极自我概念;团体辅导效果;治疗性元素

二、团体辅导的效果分析1.心理测量结果两组前测独立样本t检验证明,实验组和控制组自我接纳总分、心理压力感总分及各维度得分均无显著差异,说明两组被试是同质的,实验条件相等;而两组后测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实验组自我接纳程度显著高于控制组(P

实验组前后配对样本t检验证明:实验组在团体辅导后自我接纳程度得到了显著的提高(P

三、团体辅导的效果产生机制

在提升“自我接纳”这一主题中,“情绪宣泄”、“接纳”等治疗性元素表现出极大的重要性。工作者首先让成员们宣泄自己对自己的一些消极看法和负面情绪体验,认识这些看法与体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再引导分析这些消极体验的非理性性质,并通过一些冥想活动如“我爱我自己”宣言,带领成员们与自己的心灵接触,接纳独一无二的自己,接纳自己的多面性,接纳自己与周围的关系。还运用自我优点探寻的活动如“我的象征物”、“天生我才”等发现一个积极意义、充满能量的自己。成员之间的平等、不批判、互相接纳、互相鼓劲、利他行为等也能促进大家的自我接纳。

[1]曾天德.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与自我接纳和应对方式的关系[J].中国学校卫生,2005,26(12):1009—1011.

[3]丛中,高文凤.自我接纳问卷的编制与信度效度检验[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1999,8(1):20—22.

[4]张林,车文博,黎兵.大学生心理压力感量表编制理论及其信、效度研究[J].心理学探新,2003,23(4):47—51.

[5]刘梦.小组工作[J].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04—205.

THE END
1.第四章青少年社会工作(一)青少年社会工作概念 1.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概念界定 青少年社会工作是把青少年作为工作和服务对象,通过运用关于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 规律,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的理念、理论、方法和技巧,来最大限度地发掘青少年的潜能,促 进其全面健康发展,以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的专业活动。 https://www.360doc.cn/article/82997644_1091234780.html
2.大学学院实习报告格式(精选6篇)目前,学界对大学生婚恋观的界定较为模糊。我国学者赵冰洁认为,婚恋观是人们的价值观在婚姻、恋爱问题上的体现(赵冰洁,2002);刘亚丽等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恋爱、婚姻和性等基础问题的看法,是人生观的重要构成因素和具 体体现(刘亚丽,2003);苏红等认为,婚恋观是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性爱取向的基本看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1bk01uo.html
3.大学生婚恋观文献综述.docx大学生婚恋观文献综述.docx,父亲在位对大学生婚恋观的影响0引言婚恋观是人们在婚姻和两性关系上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在本文中它包括性爱抉择观、婚姻角色观、婚姻自主观、婚姻态度、恋爱动机、婚姻忠诚观和婚姻价值观。婚恋观会直接影响大学生恋爱、婚姻行为的价值取向,并关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6/1122/64665812.shtm
4.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二、是否可以向第三者索赔近几年来,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社会出现了伦理道德多元化、婚恋观多元化及其他方面的变化,致使通奸行为有所增加,通奸行为所引发的离婚案及刑事案件也屡见不鲜,要求通奸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依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有过错的配偶方应承担法律责任,而“第三者”并不承担《婚姻法》https://m.64365.com/zs/828982.aspx
5.一周相处不超过三天”:婚恋中的边界感怎么界定?日记《新相亲大会》中葛晓儒的婚恋观,迅速登上了热搜,引发了近5亿人的围观。 有人说:边界感这么强,不如单身算了! 同时,也有网友表示赞成:分寸感极强,是自我保护的表现。 很多人都认为,两人既然相爱,就应该天天在一起,密不可分。但事实是,彼此之间既有共同区域,又有明确边界的婚姻,才能长久。 https://m.douban.com/note/798841025
6.淫秽色情性感之区分,如何界定商业营销中的“软色情”?通过图片文字等形式,隐晦表达能够使人联想或愿意接触婚外情、换妻、“干爹”关系等非正常婚恋观的内容。三是美化不正常性行为的信息。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以描述过程或心理活动来美化强迫性行为、性虐待、性交易等不正当性行为,并可能会对人的性观念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信息。四是宣扬不正当行为的信息。通过特定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123436.html
7.婚恋观教育范文12篇(全文)进行婚恋观教育, 既是大学生情感生活的需要, 也是正视大学生婚恋经历与婚恋指导的需要, 更是关注大学生全面成长与发展的需要。因此, 加强人性化的大学生婚恋观教育具有现实意义。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 应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把婚恋观作为人生观的基本部分加以探讨, 增强学生在婚恋观中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 https://www.99xueshu.com/w/ikey9zv8i7y7.html
8.大学生婚恋观研究分别阐述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分析国内国外对大学生婚恋观的研究现状,找出我国对大学生婚恋观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国外研究成果的可借鉴之处。正文的第一章,首先对大学生婚恋观所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包括婚恋、大学生婚恋观、婚恋道德三个内容;接下来从马克思关于婚姻家庭的思想、我国传统的婚恋观念两个角度阐述https://wap.cnki.net/lunwen-1020305130.html
9.2016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解读(9)社会工作者1.青少年的界定 青少年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从生理观点来定义,青少年期指生理各方面快速发育。即将具有生育能力的时期;心理观点认为.青少年期是指心智达到一定的成熟状态,具有抽象与逻辑思考的能力,且情绪较趋稳定时期;社会学观点认为,青少年开始于性成熟之时.何时结束由社会标准所定。 http://3g.exam8.com/a/351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