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经典爱情故事锦集

烟花不是必需品,每个人却都想看一回。

一天,当一个人看过了够多的烟花,也已经看出了烟花的绚烂只是一瞬间,然后就散落,甚至是虚幻的、骗人的,他幽幽地转过身去,把那片寂寞的天空遗落在背后,从此不再那么想看烟花了,但他心中的那片天空毕竟是点亮过的。他邂逅过烟花。

是的,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才会甜蜜。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四片嘴唇才可以亲亲。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两双手和四条腿才可以变化出许多不同的拥抱,可以飞抱、熊抱、腰后抱、亲嘴抱,用尽全身气力的狠狠抱。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和两颗脑袋,你才可以把脑袋靠到另一颗脑袋上睡一会儿。

一个人也可以,但是,要有两个人、两张嘴和两个自我才吵得成。吵完后,你才会知道你有多么爱他,多么想念他,多么害怕失去他,又多么痛恨自己不肯为他把自我缩小。

一个人的爱情也是爱情,你可以一直爱着一个人而永远不让他知道,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

但是,你也深深知道,两个人的爱情圆满些,两个人的遗憾也缱绻些。

家庭是两个人或更多人的事,爱情却是一个人的事。不管你爱过几个人,不管你看过几回烟花,爱情终究是自我追寻、自我认识和自我完成的漫漫长路。

然而,这一个人的事,是要由另一个人去成全,就像烟花需要一片夜空。

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我何至于如此心焦?

华灯初上,办公室里小小地骚乱了一会儿。有家的早已归心似箭,恋爱的款款约定了见面地点,一屋子人瞬间作鸟兽散,慢慢恢复了寂静。

我已经习惯了,看着大家一个个跟我道别,一个个消失,或闲散地上一会儿网,或不紧不慢地随后离开。28岁了,还没有一个吸引我步履匆匆的归宿,万家灯火里,至今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盏,走或不走,已经失去了意义。是的,我就是传说中的剩女,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我怎么就剩下了呢?

其实小时候追我的人挺多的,恋爱谈了若干场,最长的一次是在大学里,谈了整整3年。他是个篮球打得很漂亮的帅男孩,那段爱情很美好,很纯粹。可生活总是现实的,毕业后,我在家人的帮助下进入这家事业单位,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学贸易的他去了上海,没过多久,这段爱情无疾而终。

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有多挑剔,其实真不是,我只要人品好,学历本科以上(我自己就是本科),身高一米七五以上(我自己一米六四,穿上高跟鞋差不多一米七,总得比我高点吧),聪明点、勤奋点,有现成的房子最好,贷款能买也可以,不要求他挣得太多,比我工资高就可以,当然大家兴趣相投、有共同语言,这样日子才能过到一起。很普通的条件,就这么难吗?为什么快30岁了,都不让我遇见一个?

爸妈急得上蹿下跳,几乎见人就托,让人家帮我介绍对象,还不时对我唠叨:“别太挑了,差不多能过日子就行了。”我也急,也想把自己快点嫁出去,可也得找个对眼的人不是?否则不跟跳火坑一样。

前些日子,高中同学苗苗要给我介绍男朋友,说是老公的同事。我兴致勃勃地去了,一见之下,饭没吃几口,生了一肚子气回来。那男人撑死一米七,肉包子脸,最可气的居然是苗苗老公的下属。

周末,一张“红色罚单”飘到手里,工程处的一位同事结婚。说实话,我挺不喜欢这种场合的,热热闹闹的婚宴上,总有人会不厌其烦地询问:“下一个该轮到你了吧?男朋友别保密哦,什么时候带给我们看看。”一到这时候,我都觉得特别难堪。果然,这一次,我又没有坚持到底,半路跑了出去。

当然,我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漫无目的地转了两圈,无精打采地回到了家里。妈妈见我回来,赶紧凑了过来:“吃完了?热不热闹啊?周围有没有感觉不错的男孩子?如果有,拜托同事给介绍一下呗。”

我烦不胜烦,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你们别管我的事!天天找对象找对象,嫁不出去会死吗?逼急了,我上街随便拉一个嫁掉。”

妈妈被我突如其来的火气吓住,呆了两秒钟,抹起了眼泪:“妈妈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也有错吗?我养你这么大,连问句话的权力都没有?”一边说一边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望着妈妈略显苍老的背影和花白的头发,我的心像被谁掐了一把,回头冲进自己卧房,伏在床上放声痛哭,既后悔对含辛茹苦的妈妈如此粗暴,又为自己的这种状态纠结。

其实见完苗苗介绍的对象以后我就发现,我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从前的我温柔宽和,有好多非常要好的闺蜜,可现在,我不仅脾气坏心眼小,而且有一种自闭的倾向,从前的闺蜜都断了联系,总感觉只有呆在自己的房间才踏实。但呆在家里,又止不住地焦虑、抑郁,原本挺阳光的一个人,居然变得自卑起来。我感到,自己肯定出了问题。

我为什么焦虑?过去女人着急结婚是因为不够独立,总要被人“养”着。可身处现代,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说到底,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何至于如此心焦?难道仅仅为了约定俗成的观念和习惯?

想通这件事之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我问爸妈:“你们催我结婚是想让我生活得更幸福吗?”爸妈点头如啄,“那么,如果我现在很快乐,你们就不必过于憧憬变数太大的东西,容我可着自己的心去努力。”他们不说话了。

关键是,当我从容、美好地生活着的时候,反而吸引了更多赞许的目光,当然有异性。而我,亦不再将那些浮华的“条件”列为甄选的标杆,既是“添花”,便遵从心的指引。

结婚,还是剩着?随遇而安,随缘而动,最重要的是,我快乐。

一见钟情

龙套演员牵手港剧天后

张家辉的父亲是警察,受父亲影响,他中学没毕业就投考了香港警察。四年后,他想当便衣警察,因为只有便衣警察才有办案和开枪的权力。但他的申请没有被批准。他离开了警队,来到李修贤开的万能影业公司做场记、跑龙套。

导演见他年轻,又是警察出身,就让他在剧中演些挨打的角色。为了拍出逼真的效果,拍摄时都是真刀真枪。在拍一场打斗戏时,演对手戏的演员一脚踢到张家辉的肚子上,他顿时晕头转向。当着剧组所有人的面,他强忍着不好意思哭。中午休息时,他悄悄躲在道具车的后面,蹲在地上端着盒饭,边吃边掉眼泪。

“小兄弟,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就赶紧去看医生。”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张家辉抬头望去,不禁脱口而出:“关咏荷!我最喜欢看你演的电视剧了。”

关咏荷是亚视的当家花旦,比张家辉大3岁。她的平易近人的让张家辉感觉特别温暖,忍不住把心中的苦闷倾吐出来。关咏荷微微笑了笑,从包里掏出一条白色手帕递给他,安慰道:“眼泪可以流,但理想别放弃。其实这些辛苦和困难都是财富,是一名成功的演员必须经历的过程。”

原来关咏荷在同一个片场拍摄另一部剧,她转身离开后,张家辉愣愣地望着她的背影,把手帕整齐的叠好,放在了衣兜里。他突然冒出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念头:我喜欢她!我要追求她!

第二天收工时,张家辉找到关咏荷,把洗好的手帕还给她。从那以后,两人时常趁着拍戏的空当,在一起聊天。张家辉的真诚、朴实和为理想打拼的劲头,让关咏荷颇为欣赏。

张家辉壮着胆子约关咏荷去逛街,想不到她一口答应了。张家辉以为她是开玩笑,又试探着说:“我不是帅哥,只是个碌碌无为的小演员……”关咏荷微笑着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现在一无所有,但我相信你将来什么都会有!”张家辉听了激动不已。

不久,关咏荷和张家辉先后加盟赫赫有名的无线电视台(TVB)。关咏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凭借塑造的“苗翠花”“陀枪师姐”等一系列荧屏角色,成为家喻户晓的“港剧天后”。而张家辉在事业上仍在二、三线徘徊,和关咏荷的差距更大了。

一天,两人在街边吃鱼蛋时,被小报记者撞见,恋情由此公开。外界都不看好这段姐弟恋,有的说张家辉是想借她来出名……关咏荷的朋友们也纷纷劝她:“玩玩就算啦,别影响事业。”关咏荷把报纸杂志都藏起来,不让张家辉看见。但自尊心极强的他还是向关咏荷提出分手:“我们现在一个天一个地,真是不般配。”关咏荷千方百计鼓励他,但1996年,张家辉向电视台请假一年,突然和关咏荷不辞而别。关咏荷问遍了他身边的亲朋好友,可没有人讲得出他的去向。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关咏荷每天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对张家辉的思念与日俱增。这时张家辉一个儿时的伙伴找到关咏荷,把一张纸条递到她手中。“这是家辉在南非的地址,他在朋友的餐馆里端盘子。此前,医生说他得了较严重的抑郁症,他怕连累你,想彻底远离娱乐圈以调整心态,所以才不辞而别。他让我为他保守秘密,但作为朋友,我知道他还是放不下你,你俩如果不能在一起,太可惜了……”

关咏荷的泪水夺眶而出,内疚不已。她想要动身去南非,把他追回来。可就在此时,张家辉的大姐罹患癌症。张家辉出生于单亲家庭,自幼缺少母爱,和大姐的感情最深。关咏荷决定留在香港,替他照顾大姐。每天拍完戏,她就赶到医院,守护在张家辉大姐的身边。大姐见一个大明星每天来侍候自己,很过意不去,关咏荷就笑着对她说:“家辉很牵挂你,他很快就会回来的,是他叮嘱我要替他好好照顾你的!”得知大姐病重的消息,张家辉很快回到了香港。他看到悉心照料大姐的关咏荷,感动不已。两人重归于好。

大姐去世后,悲伤至极的张家辉一下成熟了许多,他一把将关咏荷搂入怀中,喃喃地说:“对不起,我不该抛下你就走,我太自私了。我们重新开始吧,相信从此我可以面对一切了……”

关咏荷抚摸着他瘦削的脸庞,不无埋怨地说:“你真傻,在我心中,从来没有和你分离过。……”

张家辉和关咏荷搬到了一起,开始了同居生活。

两度流产

千金降生夫妻患难与共

2000年,张家辉有了一定的知名度。TVB拍摄重头剧《金装四大才子》时,确定由他和关咏荷首次以“情侣档”主演。该剧播出后大获成功,电视台想趁热打铁,安排他们再度合作新戏,但被婉拒了。原来,关咏荷经过分析,认为男友要想在演技上真正提高,就不能局限于演电视剧,而应该向电影发起冲击。她鼓励男友说:“尽管每年开拍的电影数量有限,但我会陪着你慢慢等机会,就算等十年,我也陪你。”

果然,转战电影界的张家辉开始崭露头角,拍了《赌侠大战拉斯维加斯》《千王之王》等影片,虽然是配角,片酬也很少,但已经有了好的开端,在圈内博了个“廉价小生”的头衔。

有演员和张家辉合作了几部戏,惊讶地对他说:“怎么从没有看见你女朋友来探班?你们感情是不是出了问题?”张家辉开怀一笑:“真是老土,恰恰相反,我和我们家那位好着呢。”原来,作为职业演员,关咏荷清楚男友在拍戏时,难免会与异性搭档拍比较亲密的镜头,如果她在旁边,他肯定会很尴尬,表演放不开。所以,她和他约定:“我不去探你的班,只在影片杀青后通过观影来对你的演技作评价。”

一转眼,两人已经经过了十年的爱情长跑,热切地向往着婚姻的幸福宁静。终于,在张家辉求婚后,关咏荷答应了他,两人一同去选婚戒,订了一对价格适中的戒指。可是量完尺寸,关咏荷才发现自己量的是左手(女方的婚戒应该戴在右手),而她的左手指要比右手指细许多。张家辉连忙拉她去重新订做,关咏荷心疼他又要费钱,就说:“算啦,我以后生了宝宝,手指变粗,就刚刚好了。”婚戒打好后,她别出心裁的把戒指挂在项链上。

张家辉强忍泪水继续拍戏,中午吃饭时,他一点胃口也没有。在道具车的后面,他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流。突然,他脑海里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关咏荷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他愈发珍惜和关咏荷的这份情感了。

半年后,关咏荷再次怀孕,两口子倍加小心,张家辉也推了戏份在家陪着。可惜事与愿违,在诊所里,医生检查后告知,关咏荷再度流产。关咏荷顿时泪流满面,为了不给她再增添压力,张家辉边安抚她,边咬紧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看到关咏荷的情绪平复了一些,张家辉借故说自己上洗手间,在诊所的后楼梯,他再也控制不住情感的闸门,任泪水打湿自己的脸。

荣登影帝

有妻相伴抗击抑郁不足惧

有很多商家想请张家辉一家三口代言,并开出了丰厚的酬劳。但夫妇俩态度坚决地拒绝了。张家辉和关咏荷达成共识:不让女儿从小就生活在闪光灯下,让她像个普通孩子那样成长。

为了让女儿将来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张家辉和关咏荷卖掉住了十几年的公寓,搬到了名校区。张家辉还报了英语培训班,每天刻苦学习英语,希望将来能用英语和女儿对话。

在他爱上她的那一刻,她所有的不如意,都会牵动他的心,他愿意分担她所有的痛苦,即使早已知道这一生无缘携手同行,可他仍愿意默默地为她遮挡一些生活的风霜雪雨,只希望她能够站在幸福的中央……

爱上她,是在开往航站大楼的地铁上。

因为要完成硕士论文,按导师的指点,他那两个月经常乘地铁去航站,搜集所需的资料。很自然地,他碰见了许多上下班的漂亮空姐。他说,与那么多的美女同行,很养眼。而她,却摇动了他的心旌。

像静静的心湖突然投下一枚石子,那爱的涟漪一圈圈地荡漾开来,中间是她明媚的芳颜。

“美女也喜欢这本书啊?”他找到了一个与她对话的源头。

“是朋友推荐的,里面有许多动人的故事和深刻的人生感悟,读着让人心里生暖,我还很喜欢书的名字——《人生不留遗憾》。”她夹了书签,抬起头来。

“是啊,若真能做到人生不留遗憾,那该多好啊。”不容与她错过的念头,蓦然强烈起来。

“有些遗憾也挺美的。”她一语轻轻。

“遗憾之美,缘于对那些生命中的美好未能如愿的不舍、不甘和无奈,缘于对完美的渴望和追求。”他喜欢探究问题的本质。

于是,就“遗憾”这个话题,他们把二十多分钟的行程,缩成了短短的瞬间。

“为什么要跟你说那么多呢?”恍然发觉与他竟有些无话不谈了,她的心不禁一颤。

“谢谢你把我当作了可以倾诉的朋友。”她的故事,令他冲动地想握住她的手,把怜惜和疼爱默默地传递。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遗憾吧。”她轻轻地叹息。

“尽管生命中的完美太少,但绝对不应该由此放弃对完美的追求。”他一时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那一刻,他的心里也乱得很。

未曾表白就已结束。那样短促的爱,准确点儿说,不过是一场一厢情愿的暗恋,却也那样的无法割舍。此后,她便挥之不去地占据了他心灵的一隅。

研究生毕业,他如愿地进了一所高校的宣传部。这期间,有许多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也很认真地去相亲,去恋爱,却怎么也找不到爱的激情。渐渐地,他便淡漠了爱情,而将更多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与情感之路相反,他的事业一帆风顺,蒸蒸日上。很快,他就成了那所大学里最年轻的副处长。

只是,他经常地想起她的那些遭遇,尤其是一想到她那至今仍如温吞水一样的婚姻,他的心里便隐隐地生疼,那一丝丝说不出的疼,皆与她有关。

逢了节日,他也会送上温暖的问候。她盈盈的感动,他看不到,却能感觉得到。

转眼间,两人没见面已有三年了,但她的一颦一笑,都那样清晰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她的苦辣酸甜,他知道的很多很多。有好几次,他想约她出来坐坐,但最终没有付诸行动。他苦笑:相见又如何,只怕会一重伤感再叠加一重伤感吧?

那天,在图书大厦一楼,猛一回头,他呆住了:不过是隔了一千多个日子,她的变化却那么大,那装束,那眼神,那气质,全然不是他曾熟悉的样子。原来,她还是瞒了他许多自己的情况,只因她不想让他有太多的牵挂和担忧。

坐在临街的咖啡屋,她轻轻地抚弄那个精致的杯子,在柔柔的钢琴曲中,面对他满脸的惊诧和急切,她缓缓地告诉了他另外一些从不愿向人提及的遭遇:她丈夫有外遇了,她像许多女人那样哭过闹过,但无济于事,就在她提出分手时,他却中了情人的美人计,因私自挪用公司的巨款炒股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被判入狱四年。一夜之间,他们倾尽了这些年全部的家产,仍欠公司一百多万元债务。这时,她的丈夫才骤生悔意,愧疚地说任她怎么抉择他都无话可说,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能幸福。

“还能怎样呢?毕竟他是孩子的父亲啊!”她怒其不争地长长地叹口气。

等待丈夫洗心革面,或许不是她眼下最好的选择,但除此之外她又该如何?他也无法给她指出一条更好的道路,只是一遍遍地安慰她想开一些,相信经过这么多的曲曲折折,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他这样心虚地说,不敢抬头与她对视,生怕她一眼看穿了他内心的矛盾。

只是,从那以后,他给了她更多的关心,向她推荐了很多好书,帮她查了好些关于怎样做一个好妈妈的技巧和秘诀的资料,还通过同学的关系帮她调了一份更轻松的工作,甚至专门去探望了她服刑的丈夫,劝他一定不能再让她心灵受伤了……他那样心甘情愿地做着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没有感觉丝毫的辛苦,只有欣然。

她感动地问他为什么要待她那样好,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两个字:“心疼。”

他没说出的是——因为爱,所以心疼。在他爱上她的那一刻,她所有的不如意,都会牵动他的心,他愿意分担她所有的痛苦,即使早已知道这一生无缘携手同行,可他仍愿意默默地为她遮挡一些生活的风霜雪雨,只希望她能够站在幸福的中央……

再后来,他听了她的话,与她介绍的一名空姐恋爱并结婚了。而她在向他的妻子祝福时,不无羡慕地说了一句:“最懂得心疼的两个人,你们的幸福装不下的时候,一定想着分给朋友一些啊。”

他和妻笑着点头。

因为爱,所以心疼。因为那份真,那份纯,他的心疼禅意芬芳,地久天长。

米落心里那朵枯萎的爱情花,又慢慢地复苏了。这一次,绽开得更缓慢,更抒情,那份芳香,若隐若现,却又那样绵密久长。

A

新婚夜,送走最后一批客人,米落整个人已像被煮久的一根面条,浑身酸胀,连开口讲话的力气都不再有。袁野打开新房的门,一片温馨又暧昧的粉红暖洋洋地迎面扑来。客厅里,两支高高的龙凤烛,正兀自燃得热烈。那是双方老人的意思,他们说,新婚之夜,龙凤烛燃得越久,越预示着小两口恩爱百年幸福红火。

米落曾经很多次想问,那些早早进入围城的姐儿们哥儿们,从婚宴上回到洞房,他们一般最先做的事是什么。这个问题有点暧昧,甚至带着点让人想入非非的情色嫌疑。所以,她一直都没问。今夜,轮到她了,她才发现自己比任何时候比任何人都更清醒。那些噼噼啪啪烧着的幸福烛花儿,还有婚宴上袁野不时向她扫过来的电波儿,都不能让她那份清醒有一丝一毫的受损。

“袁野,有些事,咱们结婚之前已经讲好了的,但空口无凭,还是白纸黑字来得更让人放心。咱还是公事公办,一切按程序走吧,免得日后出现麻烦不好理清,你知道,我们都是怕麻烦的人。”米落从书房里拿着一摞白纸一支黑色油性笔走出来时,袁野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自己一手布置起来的小家。听米落那样说,他脸上的笑容就一点点僵住了。像米落那么煞风景的新娘,估计不光袁野头一次遇上,可能很多人一辈子都遇不上。

“有这个必要吗?你就这么不相信我?”袁野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他的脸上,有一丝淡淡的失落,一闪而过。

“当然有啊!我们说好了的。”米落在袁野旁边坐下来,摊开纸,打开笔,“我口述,你执笔,如何?”

《米落袁野的婚姻合约》就那么诞生了,在那个最甜蜜的新婚之夜。

合约内容简短,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经济大权小到日常的柴米油盐走亲会友,他们全都一一列得清清楚楚。经济上绝对AA制,大钱如房贷小钱如水费电费,二人均摊;身体精神上绝对自由,各居一室,各自保持着各自的生活圈子,互不干涉。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们的婚,是结给双方父母看的。离开父母,他们就是住在一个屋檐底下的伙伴,哥儿们。至于合约的期限,米落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只好让袁野在后面加了一句:视情况而定。

B

米落原本以为结不结婚,是她一个人的事。可随着年龄一年一年增大,随着身边亲友团脸上的焦急之色越来越深重,米落才知道,她的婚姻,竟是压在那么多人心里的大石。她不忍心,就随着亲友一次又一次地相亲,又一次一次地无果而归。倒不是米落看不上人家,是对方大多无法接受米落的合约婚姻之说,提前就知难而退了。

就在米落对婚姻也不抱什么希望时,袁野撞到了她的枪口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收入、中等相貌的中等男人,是一个消防大队的指导员,有过一次失败的婚恋,对爱情也不敢抱有太多奢望。二人见了一次面,聊了一次天,感觉彼此还谈得来。第二次见面,就直奔婚姻主题。他,竟然安然接受了米落的条件。此后,两人马不停蹄,去打结婚证,看房子,买家具,发请贴……这一切,半年之内,一气呵成。

C

米落与袁野的合约婚姻就此开始了。新婚之夜,他们各自洗漱上床,米落睡大卧室,袁野只能在书房里的沙发床上凑和。好在,袁野脾气好,也不跟米落计较。当初,米落从一打的相亲对象中选择了袁野为结婚对象,看中的就是他这点憨厚气。

一天,两天……米落与袁野相安无事,甚至还可以说是相敬如宾。两人一起出门上班,下班袁野开车去接米落一起回家。两个人有时各自叫外卖吃,有时一起在家做。买了很多个碗,一周洗一次用着还绰绰有余。洗碗时他们分工也很明确,袁野洗,米落在一边擦干放进消毒柜。在这件事上,米落稍微占点便宜,但袁野从来不提,她也就装作意识不到。

坐在桌子边一起吃饭时,两个人有时也聊聊各自单位上的事,也互相给对方提点意见建议什么的。除了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他们两个,倒真像一对恩爱夫妻。

D

是一个周五下午,米落正要收拾着下班,她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接通,她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海龟”无比沉痛地对她说:“喂,是你吗,米落。我明天就要结婚了……”

我正坐在电脑前手指翻飞敲打键盘,老公走进书房,将泡好的一杯热茶放我面前,亲昵地拍拍我的头,说:“丫头,天冷,别睡得太晚。”

写作的灵感正如清泉般汩汩地向外流,忽然被他打断,我不耐烦地应一句:“知道了。”

夜渐渐深了,结婚的这套新房没有暖气,刺骨的寒气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手指有些僵硬,并开始不听使唤。终于敲完最后一个字,抬头看表,已经凌晨1点了。

婚后和老公签订的约法三章里的第一条便是晚上上网不能超过12点,否则,违约方第二天早上要被罚做早饭。因做贼心虚,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卧室。老公的呼噜声震耳欲聋,看着他甜美的睡相,想像着被窝里的暖和,我立刻脱掉外衣钻进去。一脚伸下去,天啊,被窝里竟如冰窟一样的凉。探手伸向他的那一边,那里温暖如春,我毫不客气地挨过去。触到我冰冷的身体,条件反射似的,老公向床外移一点,我亦趋过去,他又移,我又挤过去……终于老公忍无可忍,“刷”地坐起来,叫道:“丫头,我已经到床边了!”

“你这里暖和呀。”实事求是的一句话让老公张大了嘴巴无话可说,当他意识到和我无理可讲时,懊恼地一头倒下去,气哼哼背对着我。我乘机又凑过去,将冰脚伸到他的腿上,老公的腿像一个受到挤压的弹簧,腾一下子弹起老高。

我故作不解地说:“我的脚上没长刺呀。”

老公闷声不响地掀开被子下床。“你要做什么?”我惊诧地问。

“把我的地盘让给你,我宁愿睡凉被窝,也不愿碰你这个冰美人。”说完走到我睡的那边躺下,嘴里嘟哝着,“孔夫子的话一点没错,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躺在他温暖的被窝里,我为自己的小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随他怎么说,我喜欢在他面前做一个不讲道理的小女人。

早上我正做着美梦,老公在耳边大叫:“懒虫,该起床了。”见我毫无动静,他拧开闹钟放我枕边,刺耳的铃声吵得我睡意全无。我气急败坏地从床上坐起,指着他大声喊:“我要告你虐待老婆罪。”他嬉皮笑脸:“从明天起我一定不再虐待你了。”

“什么意思,你想休妻?”

“丫头,竟想美事。”他刮一下我高挺的鼻子,“公司派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星期,今天就走。”说完,打开衣柜收拾行李。

出门前,他紧紧拥我在怀,在我额头轻轻一吻:“记得想我。”只不过是分别几日而已,被他搞得像生离死别。也难怪,毕竟这是我们新婚蜜月中第一次分离。

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一日三餐在楼下的小饭店里解决。晚上和朋友聊天直到夜阑人静才去睡觉。但是钻进冰冷的被窝里,即使我蜷成一团,直到天亮也没将被窝暖热。

他熟悉的声音此时对我来说是美妙的天籁之音,寒夜里为我带来融融暖意。我听见一个声音在心里不停地说,想你,真的好想你。但嘴上却说:“单身的日子好快乐呀。”

“老婆,为让你过足单身瘾,我决定在北京玩几天再回去。”

这小子,竟顺着我搭的杆往上爬了。“你敢晚回来一天,休想再进家门。”我河东狮吼。

老公带来的惊喜让我眩晕,我跳起来紧紧搂住他。

破例地,晚上我只在网上转了一圈就下线了。回到卧室,看到老公正躺在我的那一边看书。“想侵占我的地盘?”我双手叉腰瞪大了眼睛责问他。

“你笨呐,我在给你暖被窝,好让我下次再出差时你多想我一点。”

我哈哈大笑:“你才笨呐,我只是想念你的暖被窝。”

在剡东的高峰村,有一对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老夫妻。去年86岁时,在同一天同一时寿终正寝。

王老汉与吴老太是在出生后,由双方父亲(好朋友)订下的娃娃亲,二十多岁时拜堂成亲。婚后66年感情始终如一,相敬如宾,老汉称妻子为女客人,老太称老汉为孩子他爹。他们共生育三儿二女,个个成家立业,事业有成,子孙们都很孝顺。老翁老太身子骨很好,从无大病痛,生活一直能够自理。

过了一天,远在宁波、新昌、嵊州的二十多个子孙辈都回来了。第二天中午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吃团圆饭。饭后,老汉要去村老年活动室玩麻将,老太说:“我要睡会儿,你可要早点回来呢!”约3点光景,老太醒来问子女:“几点钟了你们快去叫老太公回来……我有话同他说。”

大孙子急忙赶到村老年活动室,正巧听见爷爷大声说:“我又和了。”玩得正起劲呢!当孙子说奶奶要他马上回家,他没来得及算赌注,便由孙子扶着赶回家。老太说:“我太冷了,你快点与我一起睡觉,暖和暖和。”老汉看到孙子、外孙女在一边偷笑,有点不好意思,然而老太不高兴了。大儿媳就劝公公:“这有什么不好意思呢,您偎着妈一起睡也好暖和点。”老汉就当着大伙面,没脱衣裤躺在老太边上,头与头靠在一起。老头本想说什么,老太要他闭上眼睛,别说话。

过了一会儿,大儿子看到父亲的右手放在棉被外会不舒服的,就顺便去帮他挪一下。可一碰老父亲的手,感到冰冷冰冷的,伸手去摸父亲的头,也是冰冷的,鼻子没了气息。再摸老母亲的手和头,同样是冰冷,断了气,于是冲着他们大声喊:“阿爹,姆妈!阿爹,姆妈!”其他小辈们闻声赶来,顿时“爷爷、奶奶……”呼成一片。

可二老没再回应,就这样当着子孙们的面和美地离开了人世间。

近日,金融界发生了一件受人瞩目的事情。美国亿万富翁、金融巨鳄乔治·索罗斯在他82岁高龄之际,正式宣布与小他40岁的日裔女友多美子·博尔顿订婚,并定于2013年夏天举行婚礼。

这段相差40岁的“老少恋”震惊了国际金融界。据消息人士透露,索罗斯是用著名珠宝商格拉夫制造的铂金钻石配玫瑰金戒成功“套住”对方的。索罗斯一生风流倜傥,绯闻不断,曾经有过两次婚姻,又与不少名人贵妇有过恋爱史,均无果而终,这个骨灰级的花心大佬在耄耋之年,将再次步入婚姻,是否就此能套牢新女友?

女人衣服论

索罗斯1930年出生在匈牙利布达佩斯一个犹太律师家庭。1947年秋天,17岁的索罗斯到伦敦经济学院求学。9年后,他带着5000美元奔向纽约淘金。

初来乍到,索罗斯在梅叶公司做了一名专事黄金和股票的套利商。忙于工作以求立足的他,也迎来了爱情的春天。他遇到了德裔姑娘安娜莉,两人于1961年结婚。在狭小的套间里,他们迎来了三个孩子。伴随着孩子们出生,索罗斯的事业也在金融界名声鹊起。

工作几乎成为索罗斯的全部。他说,“我和基金融为一体,它因我而生,它是我的情妇。”因为这个“情人”,索罗斯的婚姻开始出现裂痕。他在家里和在公司里一样严苛挑剔,生气时像对职员般对待妻儿,毫不留情地批评。这样的性格让处于叛逆期的孩子们很痛苦。有一次,小女儿离家出走,倔强的索罗斯不肯同安娜莉去寻找,这成了两人之间无可弥补的导火索。安娜莉愤怒地说,“带着你的基金情人去生活吧!”

1978年夏末,索罗斯和安娜莉分居了。没了家庭的牵绊,索罗斯一时有些适应不了。一天,他到哥伦布大道上的网球场打球。隔壁球场一个漂亮的姑娘向他打招呼,她叫苏珊·韦伯,索罗斯与这个学习艺术史的女孩曾因探讨纪录片见过面。打完球,两人一起到俱乐部的咖啡吧聊起天。

苏珊比索罗斯小25岁,索罗斯被她身上的朝气迷住了,他无比炫耀地告诉苏珊自己是单身,而且在华尔街赚了大钱。问她愿不愿意隔天一起共进午餐,苏珊同意了。

在索罗斯的理论中,女人就如同穿在身上的衣服,想想安娜莉那件穿了十几年的老旧破毛衣,早已不值得投资。如今一个年轻佳丽犹如一只潜力股,他一边对苏珊狂追,一边和安娜莉办理离婚手续。

安娜莉知道索罗斯的冷酷。她同意离婚,但她要求两个儿子必须在索罗斯的公司里工作,作为继承人有权利接管索罗斯的事业。索罗斯有些愤怒:这个女人居然这么现实。尽管如此,他已迫不及待希望与苏珊结婚,不想再同安娜莉纠缠下去,他签署了离婚合同,结束了19年的婚姻。

1983年8月,索罗斯和苏珊在南安普顿举行了婚礼。

苏珊原以为天天在丈夫的身边,就能管住索罗斯和绑住他的钱财。可渐渐地苏珊发现,索罗斯对工作的痴狂,和对外面女人的迷恋,让她忍无可忍。她不再对索罗斯全心全意,反把心血倾注在设计工作和养育两个儿子身上。

2005年,当两人的婚姻走到21个年头时,苏珊看到两个儿子也进入索罗斯的公司时,决定不再忍受他对自己的忽视和花心,提出离婚。

索罗斯莫名其妙,追问她为什么要离婚?苏珊冷笑道,因为索罗斯无法满足她的身体欲望。这个答案让索罗斯恼羞成怒,他马上将这个女人赶出了家门。此结局是苏珊早已料到的,她很庆幸没像安娜莉一样为了家庭,将自己搞得一贫如洗,她还拥有自己的事业,还能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

情史一箩筐

两次婚姻的失败,索罗斯更加觉得女人们的势利和现实,所有人都是冲着他的钱来的,他才不会上这个当。尽管这样,他却离不开女人。

除了和费雷尔继续保持着情人关系,他同时还和小提琴手简妮弗、俄罗斯小姐马罗娃来往,他身边的女人就像走马灯一样常换常新。

但最终,这段颇有争议的黄昏恋情,随着索罗斯再遇新欢,渐渐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这个新欢叫多美子·博尔顿,是名美日混血儿。她自幼在美国加州长大,拥有迈阿密大学MBA学位。从事医疗和教育方面的咨询工作,并开办了网络公司和瑜伽教学网站。

第一次遇到多美子,索罗斯就心旌摇曳了。得知她处于单身状态,索罗斯频频邀请多美子一起聚餐。亿万富翁伸出的“友好之手”,多美子当然不会拒绝。

可是2009年底,有一天索罗斯与多美子在床上时,突发心脏病,多美子及时抢救将他从上帝手中夺了回来。索罗斯深有感慨,多美子拥有加利福尼亚州的药剂师执照,万一他的健康出现问题,多美子可以立刻施以援手。有了这个如意算盘,索罗斯决定将多美子发展成为长期对象。

多美子被索罗斯雪藏之后,依旧需要一个往他脸上贴金的女人,费雷尔当仁不让地充当了这个角色。

2010年元旦,费雷尔看中位于纽约东三十街第八十五街一套价值190万美元的“梦想之家”,索罗斯表面满口应允,可没多久,精于算计的他就提出分手,这个“爱的承诺”便不了了之。

费雷尔气急败坏,追问是谁?索罗斯顺水推舟地说,因为多美子救过他一命,为了答谢她,才送了那套豪宅。为暂时稳住费雷尔,他答应另外赠送一栋给她。

费雷尔也不含糊,8月份,她又挑中了套430万美元的豪宅。当她向索罗斯索要时,索罗斯竟然一脸茫然。费雷尔肺都快气炸了,两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索罗斯当场甩了费雷尔一个耳光,还掐住她的脖子,争斗中,费雷尔的脚踝被碎玻璃扎伤缝了三针。

索罗斯随手写了个5万元支票扔给她,看着索罗斯那张变形的冷酷的脸,费雷尔终于明白,想从这个老混蛋手中弄点钱,命搭上了,也不可能拿到钱。

婚前签协议

摆脱了难缠的费雷尔,索罗斯决定洗新革面,守着多美子好好过日子。经过这些年的情场厮杀,他观察到,只有多美子的性格与他的第一任妻子安娜莉相像,是个相夫教子的好伴侣人选。他年纪一大把了,在女人堆和床笫间奔波不动了,找个能安心侍侯自己的人就行了。

于是,索罗斯开始逐渐将多美子带到公众视线中,偶尔家庭的私人聚会也会让她参加。多美子知道,要想让索罗斯承认自己是正牌女友,并不那么容易。老家伙之前的风流韵事她没少听说,她不想遭遇那些女人同样的下场。所以,多美子很会看索罗斯的脸色,也绝对不巴结奉承他。尽管与他有过夫妻之实,她没把这当成缠住索罗斯的砝码。偶尔她还会和其他优秀的男士约会,生活既不寂寞反倒多彩无比。

有人开心,就有人悲伤。费雷尔自从那次与索罗斯争斗后,越想越亏。姐妹们都以为她傍上了亿万富翁,可没料到,被索罗斯5万元就给打发了。

最终,经过协商,索罗斯赔付了300万美元了事。经过这样的一场风波,索罗斯决定退居二线。

有了这样的念头,他将旗下对冲基金转作家族基金,又安排两个儿子接班,安享晚年。在索罗斯和费雷尔因为官司闹得不可开交时,多美子却安安静静地干着自己的事业,既没过多指责也没有评价。她的态度让索罗斯很放心,他终于下定决心给多美子一个正经的名分。

2012年5月,索罗斯第一次手挽手地将多美子带到了聚光灯下。这让多美子悬在心头的石头落了地。能嫁给亿万富豪是多少女人的梦想,她也不可免俗。

7月的一个周末,索罗斯和多美子到英国度假,在南安普顿的家中,索罗斯突然用一枚格拉芙钻戒,向多美子求婚了。多美子顺理成章地成为索罗斯在纽约价值600万美元公寓的新女主人。

多美子傻眼了,索罗斯也太能算计了,如果这1年期间,索罗斯的身体出现什么意外,那她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她也不像索罗斯的前两任夫人一样,有个孩子当继承人。可为了那笔钱,多美子决定搏上一把。

勇者之旅

32岁的马汀·哈里斯是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他一直对位于撒哈拉沙漠腹地的塔西利台高原怀有强烈的向往,他和8名探险爱好者组成了一个探险队,决定进入撒哈拉沙漠旅游。

乔伊斯是密歇根大学文学系的硕士研究生,是一个有着灿烂金发的女孩。两年前,她和马汀在去埃及旅游的途中相识相恋,她也喜欢探索非洲原始神秘的文明。但是,听完马汀的冒险计划,乔伊斯极力阻止,马汀紧紧拥住她:“亲爱的,等我从沙漠回来我们就结婚,我每天守着你哪里都不去了。”乔伊斯说:“如果你一定要去,我要和你一同去。”“这可不行,参加沙漠探险的所有团员都是年轻强壮的男性。”“每天跟在你的身边,总比在家里担心得发疯要好。”在乔伊斯的一再恳求下,马汀终于答应带她同行。

经过一个月的准备,10名探险队员在位于尼日尔边境的比尔马小镇集合。比尔马是古老的图阿雷骆驼商路的出发点。探险队将由此穿越撒哈拉沙漠中最为凶险的泰内雷沙漠,最后到达阿加德兹镇的市集。这条凶险的560公里沙漠之路,拥有无数奇妙的景观,也有这个沙漠中惟一的树木——爱情树。

离开比尔马后,越野车很快驶入了一望无际的金色世界。撒哈拉沙漠是如此的安宁静谧。3天后,一株桔萎的树木笔直地挺立在他们的面前。“看啊,爱情树。这说明我们已经进入了泰内雷,走完了骆驼队7天的行程。”队友们兴奋地跳着笑着。

马汀拉着乔伊斯来到树下:“亲爱的,让这棵树见证我们的爱情。”他们虔诚地祈祷着。

灾难突降

撒哈拉并非只有美丽和浪漫,它以灼热的骄阳、高达53℃的气温和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暴,守护着自己的领地,考验着每一个敢于来犯的生灵。

愈靠近沙漠腹地,旅行变得愈发艰难,车辆经常被陷住,大家一次次冒着酷暑将车从绵软的沙坑中推出来。短短6天,饮用水已经消耗大半。与其他队友相比,娇小的乔伊斯身体缺水情况更加严重。数天的长途跋涉,大家都很疲惫。为躲避酷暑,马汀建议从第九天开始改为昼伏夜出。当天,大家早早在沙丘背阴的地方挖好沙坑,并用帆布搭起小帐篷。乔伊斯和马汀相拥着躺在一个小帐篷里,静谧的沙漠能让他们清晰地听到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声。

经过一天的休息,队员们的身体恢复了很多。当夜幕在撒哈拉沙漠缓缓拉开的时候,他们又踏上了行程。夜晚的气温降到了4℃,虽然没有白天的灼热,但夜色笼罩的沙海更加凶险难测。次日凌晨两点左右,越野车刚驶入一片沙丘地带,突然车轮打滑无法前行。

马汀和队友们下车查看。他们脚下的沙粒一点点滑落,马汀大喊一声:“不好,是流沙。”然而,更大的灾难接踵而来。转瞬之间,撒哈拉由一个温情的女子变成了一个狂暴的悍妇。狂风吹过,巨大的风暴卷着漫天狂沙奔袭而来,大家挣扎着站不稳脚。在风暴和流沙的双重袭击下,越野车越陷越深。慌乱中,马汀拉着乔伊斯跌跌绊绊地滚下沙丘。他们死死抓住对方,紧紧地抱在一起。

大家都明白,约翰逊再也不可能离开这片美丽和暴戾的土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沉甸甸的。太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当大家看清处境时,恐惧代替了死里逃生的庆幸——越野车已不见踪影,每个人手里只有一两瓶饮用水和少量食物。亚瑟哭了起来,他的紧张和绝望影响了大家的情绪,所有的人都变得狂躁而悲伤。

马汀的身边,只剩下了乔伊斯和另外两名极度疲惫的队友艾伦和亚力克谢。望着蹒跚远去的队友们,马汀非常伤感。“乔伊斯,你认为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吗?你相信我吗?”乔伊斯将脸埋在马汀胸前:“我相信,你学习过很多沙漠自救的知识,我愿意陪伴你。”

吻回生命

除了少量的水和食物,马汀等人只有身上的衣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在沙海上摆出醒目的求救标志。乔伊斯缓缓脱下红色长袖衬衣递给马汀,她的举动把3个男人惊呆了。在炙热的沙漠,脱掉上衣不仅使她难堪,而且会导致皮肤水分蒸发得更快。“乔伊斯,你这样做很危险。”“不,如果这件颜色醒目的衣服有用,我们4个人都可以获救,这很值得。”乔伊斯非常坚决。

躺在阴影下的沙坑里,他们每天只能喝几小口水,吃一小包食物,在煎熬中等待救援。4天过去了,水和食物都没了,沙漠依旧一片死寂。两名队员再也受不了了,他们爬到马汀和乔伊斯的身边抽泣:“我们是不是要死了,我们还要等多久,我们还能不能活着离开……”

6天过去了,艾伦和亚力克谢起初还会偶尔咒骂,后来再也没有了声息。马汀和乔伊斯也极度虚弱,他们一直脸贴脸靠在一起。“睁开眼就能吻到你,多幸福啊。”乔伊斯说。

第七天下午,马汀突然大喊起来:“乔伊斯,看,是绿洲,是大海。”乔伊斯的意识很清楚,她知道这是灼热和干渴让马汀出现了幻觉,她一遍遍亲吻和安慰马汀。等马汀平静下来,她用尽力气爬起来,在四周努力地挖掘,寻找和收集沙漠植物延伸到深层的毛根,用力揉烂它们,然后把它们小心地喂进马汀的嘴里。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边缘放牧。他的羊,白而肥,像一朵朵移动的白色云朵。他笑起来的样子,像田地里绽开的棉花,丰满而温暖。

他在秋天的黄昏,打着呼哨从我的身边经过,他说,嗨,明天你还在吗我说,不,就跑走了。后来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蠢笨的企鹅,他一定不会知道,我跑开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装棉花的布兜那么大,像一个巨大而臃肿的肚子,难看死了。

那个阳光少年是高年级的同学,在我家向东半公里,涉过一条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牧羊,如同我每天放学后去帮母亲摘棉花。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摘棉花,后来,母亲告诉我,有个孩子真奇怪,我们家棉田附近明明没有草可以给羊吃了,可他还是天天去牧羊。

第二天放学后,邻居捎口信说,母亲摘的棉花太多了,让我去帮忙。我骑着单车奔向棉田,等我到达时,母亲还剩下半垄就摘完了。我躺在软绵绵的棉花堆上等母亲,看白云轻轻从眼前飘过。

他打着呼哨由远及近,我坐起来,对他说,嗨……他远远地看着我笑。

我问他:这里已经没草给羊吃了,你为什么不换个地方放羊

他微微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跑过来小声说,因为我心里也有只羊啊,只有在这儿,我心里的那只羊才能找到他要吃的草。

我发疯一样地笑了,大声跟母亲说:娘,他说他心里有只羊!

他的脸突然红了,逃也似的跑掉了。他的羊,散落在秋天金黄色的原野上,像零星的白雪洒在黄澄澄的金箔上。

那一年,我13岁,他15岁。随着我们各自读了不同的高中,连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晓的我们,离散在茫茫人海。

大二时,我收到一封来自陌生人的E-mail。他说,嗨,你好,我是那个心里有只羊的男生,你还记得吗

往昔的岁月,如徐徐向两边开启的大幕,缓缓地露出了散发着芬芳香甜气味的棉花,还有那个赶着羊群打着呼哨的少年……

那年情人节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张朴素而祥和的电子贺卡,他说,能允许我在你的眼睛里放牧我的羊只吗

那是我听到的最富有诗意的求爱语,他让我的心,在春寒料峭的二月里,开满了六月的花朵。

再后来,我问在另一座城市读大学的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地址的他说,只要心里有爱,一切就有可能。

我信。

只要心里有爱,无论风雨,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情人节。因为爱无所不能,他能让平凡的生活变得闪亮,让平凡的你我,变成彼此眼中温暖的奇迹。

“当年你跟着我去大西北,连张结婚照也没拍过。现在,我们去补拍一套吧?”在他们结婚纪念日的这天,63岁的甘海根向妻子罗桂英提出了这个建议。罗桂英笑着说:“我们都这把年纪了,你也不嫌拍出来丑吗?”“拍出来看了才知道,肯定不会输给那些年轻人。”走过30多年婚姻后补拍出来的婚纱照里虽然没有青春的容颜,但是多了淡定和从容的眼神,经历人生风雨后的爱情,更加让人动容。

最浪漫的事就是为你造一幢房子

甘海根出生于1951年,原来住在上海静安区,后来因为父母被下放,他到了嘉定农村插队。农民当了一年多,兰州煤矿来招工,他听说每月有100多元的工资,就毫不犹豫地报名了。那时一个普通工人每月才30多元的收入,在乡下当农民收入更少。甘海根心想,吃苦我不怕,反正一样吃苦,何不多赚点钱?而且那时年轻人的想法就是,好男儿志在四方。

1973年,甘海根回来探亲,一起去兰州的同事给他做媒,介绍了比他小3岁的罗桂英。罗桂英是本地人,身材娇小,说话细声细语,站在身高一米八的甘海根的身旁,颇有小鸟依人的感觉。两人对彼此的印象都很好,很快就聊上了。40天假期一到,甘海根要重回煤矿去,他们只得依依惜别,之后就靠书信往来……

在这之前,罗桂英的父母听说女儿和甘海根谈恋爱,都表示反对。他们劝罗桂英说:“你知道兰州在哪里吗?你以后跟他去了,还回得来吗?”罗桂英并没有考虑那么多,她觉得嫁鸡随鸡,既然嫁人了就肯定跟着那个男人过了,至于在哪里过反正都一样。罗桂英的父母见没法说服女儿,最后就提了一个要求:“结婚可以,但一定要有自己的新房。”

第二年的探亲假,甘海根就带了一帮子同在兰州挖煤的小兄弟回来,大家开足马力,开始造房子。那时造房子比现在困难多了,物资匮乏,又没有什么交通工具。砖头从淀山湖运过来,他们用几辆平板车整整拖了3天才到,到的时候,这些平日里挖煤的大个子们一个个都累得趴在地上。散装的水泥买起来便宜,可是怎么从市区运回来呢?他们想了个办法,用米袋子装,这样装了1000多袋,放在自行车上骑回来。尖顶的房子谁都造不来,他们就集思广益,边造边想。十几个大男人吃住在一起,罗桂英带着几个好姐妹帮忙生火做饭,每天都是热热闹闹的。就这样,忙活了两个探亲假,终于造好了3间瓦房,共有100多平米,所有的人工费全免,兄弟情谊可见一般。

新婚之夜,甘海根和罗桂英躺在床上,看着家徒四壁的新房,两人相视而笑。他们已经买好了3天后去兰州的火车票,这个新房造得如此辛苦,最后只能住上两个晚上。“值得吗?”罗桂英问。“当然值得,不造这房子怎能娶到你那?多辛苦都是值得的。”甘海根乐呵呵地回答。

新婚蜜月就是去大西北吃苦

坐在去兰州的火车上,罗桂英靠在甘海根的肩膀上,内心满怀激动和甜蜜,此后,他们就要开始一段新生活了。随着火车渐渐向西北方向开,窗外从绿色的农田变成了黄色的沙土地,人和房子都变得越来越少,钻过一个又一个山洞后,罗桂英忍不住问:“怎么还没到?还有多远啊?”甘海根安慰她说:“快了,快了。”这是罗桂英第一次坐火车,三天三夜的行程对她来说,实在是有点儿长,坐得连腿都肿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要去兰州吃苦的思想准备,但是在下火车的那个瞬间,罗桂英还是被身边黑漆漆的环境吓到了。她没想到这是在山里,四周月黑风高,人都看不见几个,时不时有辆驴车从身边经过,上面驮着的都是一口口棺材。甘海根给她解释说:“煤矿里面经常死人,习惯了就好。”罗桂英听了汗毛都竖起来了,心想,我到底是来了什么地方?甘海根挑着大大小小的包裹在前面走,罗桂英在后头跟着,也不知道是因为走了太快,还是因为太害怕,走着走着她就有种心慌气急的感觉,一阵冷风吹过,不争气的眼泪下来了……

在兰州的生活住的是窑洞,吃的是粗粮,大米每月才配给1斤。起初来的时候,罗桂英完全不适应,有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感觉。好在,那里有很多同去的上海人,所以并不感到寂寞。他们俩一开始挤在集体宿舍里,后来有了自己的小屋,过起了二人世界。平时甘海根下矿去,罗桂英就在家收拾屋子、做饭,或者和小姐妹们聊天,等丈夫回来。甘海根的人缘好,在矿上的小兄弟多,有什么事也能相互照应。罗桂英怀孕的时候想吃什么,大家都会优先照顾她,帮她送来……特殊年代里的友情也值得让人珍惜和回味。

为了生活,甘海根跟人学会了发豆芽,买来豆子做成黄豆芽,绿豆芽,然后再拿出去卖。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脸皮薄,甘海根不敢在家附近摆摊,于是每天凌晨2点多起床,骑车载着100多公斤的豆芽,单程两个多小时,赶到昆山去卖。卖完后再骑车去市区的十六铺进豆子,回家再准备发豆芽。如此每天骑车三点一线,要150公里,比奥运会的自行车比赛还要牛。甘海根一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就是因为那个时候锻炼出来的,其实他是不知道,还有个说法叫积劳成疾。

安亭镇上有一座又长又陡的桥,这是甘海根每天骑车的必经之路,因为载着100多公斤的豆芽,他骑不过去,所以,每天凌晨三四点,罗桂英就会陪着丈夫一起出门,过桥的时候她在自行车后面推一把。等顺利地把丈夫送过桥后,她再独自走回家,没有路灯的漆黑的小路上,要走半个多小时。罗桂英的胆子很小,现在每每经过这座桥的时候,她都要感叹一句:“不知道那时怎么会敢的?”他们的豆芽生意做了十几年,这座桥见证了甘海根夫妇奋斗的辛酸和甜蜜。

一木耳大王误入爱情陷阱

曹新宇是湖南常德人,17岁时就和老乡一起做起了木耳生意,20岁出头就在福州某开发区购置了房产,并在长沙和福州开设了两家木耳行,跨入了百万富翁的行列,成了闻名一方的木耳大王。

1995年6月的一天深夜,曹新宇路过福州的一家人才市场时,看到一个在门外徘徊的女子。一看就知是来求职的。路灯下,她打扮得干净俏丽,但神色显得无依无助。曹新宇不由自主地动了怜惜之心,停下自己的本田“雅阁”,走上前去搭话问:“小姐,你是要找工作吧?”那女孩防范地盯了他一眼。曹新宇连忙掏出自己的证件,说:“小姐,你这样在大街上转,很容易被联防队抓进去的。”那女孩不作声,却流下泪来。曹新宇知道她不相信自己,又不方便多问什么,竟傻傻地陪她在街旁坐了一整夜,天亮时他留下自己的名片离开了。

曹新宇爱上了这个女大学生,也许从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情人的眼里只看到美,所以好多细节他都没有去注意。何卉芳曾认真地问他:“那辆本田是你的吗?”曹新宇点点头,他没发现何卉芳眼中一闪而过的光亮。以后每个星期天他都要接何卉芳出来玩,其余的6天就陷入苦苦的期盼与等待之中,连生意也无心做了。渐渐地,何卉芳开始接受他一些高档礼物了。她是一个心细的女子,开始用巧妙的话语对曹新宇的家庭背景、财产状况进行盘查。她甚至装作好玩地几次翻弄曹新宇的存折和账本,查他传呼机的留言。

1996年春节,何卉芳没有回老家郑州,而是留在了曹新宇那儿。几杯红酒后,她喝醉了,脸色酡红,然后,一切发生了……第二天,曹新宇有些慌乱有些幸福地醒来,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嫁给我吧”。何卉芳却轻轻摇头。为了表示自己的忠诚与对何卉芳的信任,曹新宇把自己的房门钥匙、存折以及贵重财物都托她保管,并对她百依百顺。何卉芳成了他心目中的女神。

1997年年初,木耳生意急转直下,曹新宇连续亏损几次,急需现金补入。有一天他到银行取钱,却发现自己存折上70余万元的大额存款已经被提走,知道密码的只有何卉芳。他回到家问何卉芳,何卉芳只含笑说她存到另一家利息较高的银行了。曹新宇让她明天取出来给他。可第二天,何卉芳和曹新宇去取钱时,上个厕所的工夫她就不见了。开始曹新宇还抱着希望,在家里苦苦等了3天,最后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被骗了。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生意接连亏损,两个木耳行和一辆车都不得不拍卖转让抵给债主。曹新宇破产了,只剩下了开发区的一套房子和手头的25000元现款。

二报复过程却遇农家善良女

曹新宇知道何卉芳看中的就是他的钱,他要报复的就是这种只认钱不认人的虚荣女性。果然应征的女孩很多,大多还附有照片,曹新宇便和她们鱼来雁往,谈情说爱,甚至还约会见面。等到女孩子完全上钩时,往往在最后一刻,他再寄去一封恶毒的信,指出对方不过只是看中了自己的钱,并极尽嘲笑与讽刺。他以这种异常的方式来发泄怨气,用伤害别人来抚慰自己。

让曹新宇没有想到的是,在来信中居然有一个农村女孩的求助信。这封信来自湖南省双峰县的龙秀珍。她在信中写道:对不起,我用颤抖的手给你写下了这封信。我不符合您的征婚条件,也没有那么高的学历,不是想斗胆做你的女友,但我想,您一定是个既善良又乐于助人的男士,我目前正身处困境,母亲得了严重风湿病,小弟还在上学,老弱的父亲一个人支撑着这个家。一个男人拿了2万元的彩礼要娶我,但我知道不能靠出卖自己换取什么,我想去福建打工,人生地不熟的,犹豫着不敢去。所以我这个农家女孩想求助于您这么一个成功的男士,就请您帮我一把找个工作吧。如果能,我将一辈子感激您……

在龙秀珍的鼓励下,曹新宇重新做起了木耳生意。当年12月,一位同行因为要移居香港,以低价把手里的货和木耳行出脱转让,而且因为市面不好,可以只先交保证金10万,分期偿付余额。曹新宇想接过来,但手头的钱不够,正在着急,龙秀珍拿着攒下的4000元来了。看着这4000元,曹新宇真是有说不出的感动,虽然这点钱帮不上什么大忙,但那是一个纯洁女孩的一片真心啊!曹新宇以房子抵押贷款,终于再次开始经营起了木耳行。他对龙秀珍说:“你已入股了4000元,是个股东,人不够,你也来吧。”龙秀珍学的是财会,在她的精心算计下,曹新宇的经营再不像以前那么粗放浪费了。货物的仓储周期一再减短,真正做到了小本快转,薄利多销。不到一年,他们就还清了盘木耳行的所有欠款和银行贷款。曹新宇的事业又开始起步了。

三爱情在真情与财色中较量

曹新宇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1999年7月,当他回到天河区的家,打开房门,发现何卉芳坐在里面!曹新宇揉揉眼,不敢相信。何卉芳却笑意盈盈地:“没想到我会回来吧,你一定以为我已经卷款私逃了。”曹新宇张口结舌地问:“你回来干什么?”何卉芳笑着说:“第一,我是来还你的钱。”说着她就拿出一张90万的存单。“70万的本金加20万的利息,你不亏吧?第二……”她叹了口气,幽幽地说,“转来转去,还是觉得你最好,离开你之后我虽然过得很好,却一直没能忘了你。你毕竟是我第一个男人,我想你一定还是爱我的,你不是要我嫁给你吗?我现在答应你,咱们结婚吧。”

曹新宇目瞪口呆,他发觉自己一直没有了解这个女人,她是个谜。晚上,何卉芳要和曹新宇睡在同一张床上。何卉芳讲了她的故事,她大学时有一个热恋的男友,毕业分配时那个男友为留上海把她抛弃了,娶了一个有钱的女孩。何卉芳从此发誓不惜一切代价要赚到钱,给他们看看。她挪用了曹新宇的钱进入了股市,当时股价正在下跌,她被套牢,无法提出钱来补还曹新宇的存款,只有暂时私逃。她挤进了一家证交所,这几年利用内部消息很挣了些钱。她说一直都忘不了曹新宇,所以她决定回来了,“一为还钱,二为还‘人’”。

曹新宇僵僵地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这是个他一碰就犯迷糊的女人。虽然她说得有条有理,温柔可亲,但曹新宇一晚上不敢再碰她。他不知道自己该怎样面对这个给过他温柔之梦的女孩,又怎样去面对两年来挥汗如雨与他携手奋斗的龙秀珍,如何对她解释。

龙秀珍不由得坐在床头,抱着头痛哭起来。最后她收了泪,说:“新宇,我知道她曾是你的初恋,我也知道,这两年你对我的感情是真心的。我爱你,愿意你幸福。我可以等,无论你最后如何选择,我都会让自己想通的,会试着理解你,会为你祝福。”

让龙秀珍坚持与何卉芳对抗下去的只有一点:为曹新宇的幸福。她渐渐发现,何卉芳只会把曹新宇的生活再次毁掉。1999年6月,两个女孩再一次见了面,是何卉芳主动到店里来的,那时已是深夜,何卉芳笑着说:“唉,新宇睡了,好容易我才有机会来,我想和你好好谈谈。”她拿出一个信封,笑着说,“听说你当初在新宇的店里投资了4000元,这是你该分的红。有了这几万块,你回老家找一个好女婿好好过日子。新宇是个要做大事的人,不适合你,他不会给你带来幸福的。”

龙秀珍打开信封,一张一张地数着票子,最后轻声说:“五万二。”何卉芳笑了,她以为这个乡下姑娘已被钱打倒,她又赢了。然后她才听到龙秀珍冷静地说:“何小姐,你知不知道,如果我用手中的存折把店里的流动资金提出来,卷款私逃,起码能拿走30多万。”她把信封放下,轻声说,“而不是这区区的五万两千块。”

听了这话,何卉芳脸色陡变,被触到了痛处。她叫道:“我已经还了曹新宇的钱,还给了利息,我们本就是夫妻,不是卷款私逃。”龙秀珍慢声细语地说:“那是因为你赚大了,还想回来占住这个纯情男人。你想过你离开后他的生活吗?你有没有想过你要是赔了呢?你还会回来吗?”何卉芳的脸铁青了,站起身就走,临走还说:“咱们走着瞧!”然后恶毒地加了一句:“不管怎么说,我现在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你呢?”龙秀珍冷静地反击:“我?在结婚前,我会是个处女的。”

在两个女人的交锋中,最快乐也最惶惑的就是曹新宇了。每次看见他,龙秀珍心中都有说不出的痛。虽然面对何卉芳,龙秀珍无比冷静,可私下里她痛哭过不止一次。她算什么?别人已经恩爱地躺在一张床上,她到底在守候一种什么样的爱情?

四善良与纯洁培育出爱情花

龙秀珍哭了,幸福终于来了。那晚在旅馆里,在曹新宇的坚持下,两人住在了一起。以后的半个月中,他们去了庐山,住在牯岭上。可下了庐山后曹新宇又开始拿不定主意了。这时,龙秀珍忽然觉得自己身上有些异样。她和曹新宇一起去九江市人民医院,当老医生确诊龙秀珍患上了淋病后,她惊呆了。她把诊断书默默交给了曹新宇。曹新宇愣了,他知道龙秀珍是个处女,自己是龙秀珍唯一的男友,那一定是自己感染她的,而又是谁感染给自己?他只有过这两个女人。那晚在酒店,他哭了,请龙秀珍原谅,龙秀珍说:“说什么原谅,你也不是有意的。你肯定也得了,咱们一起治吧,谁让我爱你呢!这样也好,你可以认清一个人了。”她在心里说:你也终于可以永远不再为何卉芳抱愧了。

几天后,何卉芳收到了曹新宇的信,信里面没有一句话,只有两张淋病诊断单。何卉芳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这场情敌之战中,她虽然拥有一切,却不拥有纯洁与善良,她终于输了……

阿凌刚结婚三年,就当上了劈腿丈夫。

他跟阿朱说了要出差的事。阿朱也没多问他,给他收拾了行李,尽量把东西带全,又一遍一遍地嘱咐他注意事项。阿凌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心里想的全是跟玫玫的温柔乡。两天后,他顺利成行。

阿朱特意请了假,把他送到车站,还送上了火车。安顿好了,阿朱扭回头来看着他,叮嘱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只要能平安地回来,就好。”阿凌应付地点了点头说:“记住了。”阿朱这才下车去了。

阿朱刚一走,玫玫就从旁边跳过来,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热吻。阿凌把她推到一边说:“她还没走远呢,别被她看到了。”玫玫嘟着嘴巴生气地说:“都这样了,你还护着她。”阿凌不理她,直到阿朱从他的视线里完全消失了,这才回身抱住了玫玫。玫玫顺势就钻进了他的怀里。

玫玫又缠上他了,柔柔地望着他,柔柔地问他:“阿凌,你是真的爱我吗?”

阿凌忙说:“当然。要不,我给你发誓。”说着,他就举起手来,做出发誓的样子。玫玫忙拦住了他,柔柔地说:“听说在山顶的铁链子上锁上连心锁,咱们就能永永远远地在一起了,永永远远都不会分开。我真想永永远远地和你在一起啊。你能给咱们锁把连心锁吗?”阿凌忙说:“当然可以了。我这就给咱们定把连心锁。”玫玫听他表了这么大的决心,顿时兴奋起来,搂着他的脖子就送上了热吻。

阿凌带着玫玫出门去买锁,还没走出宾馆,就想到了一个问题。他没去过黄山,更没往那根铁链子上锁过连心锁,都不知道那铁链子有多粗,更不知道什么样的锁才能锁上。这要是鲁莽买了连心锁,爬到了山顶上却锁不上,那多败兴呀。他转身来到服务台,跟那位值班的服务员讨教。

服务员很热情,给他们讲解说,到山顶上去锁连心锁,是很有讲究的。不能随便买把锁锁上,而是要定做,一般情形是在锁的背面刻上戏水的鸳鸯,正面刻上两个人的名字,那才象征两个人的恩爱情深,白头偕老。阿凌忙问她哪里给定做这种锁。女服务员拿过一张定制连心锁的介绍单递给了他。

原来人家为了方便要到山顶去锁连心锁的客人,特别和做锁的手艺人联系好了,不出门就能预订,而且介绍单上还有各种连心锁的样式和价码,一目了然。阿凌很快就选中了一款。那款锁是由两把心型的锁连接在一起构成的,连接点巧妙地构思成了一支金黄的小箭,想来那就是爱神丘比特的爱情之箭吧。阿凌转脸问玫玫:“这款锁怎么样?”

玫玫说:“好啊,好啊。”

其实,她暗暗打着她的小算盘。她看阿凌还没离婚,心里早就急了,可她又不敢太催逼阿凌,只怕把他给逼跑了。她就想借着这个机会拍下她跟阿凌一起锁连心锁的照片,想个隐秘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透露给阿朱,阿朱肯定会跟他大闹,那时候,他就是不想离婚,那也得离了。现在,什么款式的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锁上要刻上他们两个的名字。

阿凌被这突然的变故惊呆了。他忙着追上楼去,发现玫玫已经锁上了房门,他怎么敲也不开。好一会儿,玫玫才开了房门,却已经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了皮箱,拎在手里,一把推开他,怒气冲冲地往外走去。阿凌忙跑过去拦住了她:“玫玫,到底怎么啦?你给我句明白话啊?”

玫玫狠狠地推开他。玫玫用了好大的力气,阿凌站立不稳,连着趔趄了好几步,这才靠着墙站住了。玫玫却已经大步地走了。等他再追出去,玫玫已经没了影子。

玫玫跑了,他也没兴致再游黄山了,干脆买了车票返回北京。一路上,他还不死心,一遍一遍地拨打玫玫的手机,但玫玫的手机一直关机。

又过了几天,阿朱到外地开会去了。阿凌自己呆着烦,就到外面去喝酒。没喝两杯,他就醉了,被人家给赶了出来。他摇摇晃晃地在街边走着,好几次都走到马路中间去了,险些被车撞倒。

这时,玫玫从旁边跑过来,扶住了他,嗔怪地说:“喝这么多酒,不要命啦!”阿凌一看到玫玫,顿时流下泪来:“玫玫,是你吗?玫玫,是你吗?我想你啊。”玫玫不回他的话,拦了一辆出租车,搀扶着他回了家。

阿凌拉住玫玫的手说:“玫玫,你不要离开我了。别走了,你别走了。”玫玫痛苦地摇了摇头,冷冰冰地说:“女孩子都把感情看得很重,不会玩没结果的爱情游戏。我要找一个能够托付终身的依靠来爱,而不是做你的地下情人。你既然不能给我一个终身的依靠,咱们还是早些分手的好。”阿凌大声说:“我给你,一定要给你!”玫玫痛苦地摇了摇头说:“我看透了,你离不开你老婆,永远都离不开。”阿凌马上发誓说:“你等着我,不出一个月,我就跟我老婆离婚。等我一个月,好吗?”玫玫不回他的话,丢下他就走了。

阿凌知道玫玫是不信他。

阿凌决定,等阿朱一回来,就彻底摊牌。

几天以后,阿朱回来了。阿凌憋足了勇气,气哼哼地回到家,刚一开门,正准备跟阿朱大吼,阿朱一看到他,却猛地扑过来,一把搂住了他,一阵热吻。阿凌被她吻得天旋地转,哪里还有跟她斗的心思?阿朱本来就是个美人,如今再这么一温存,先把他的骨头给化软了。阿凌抱着她就上了床,倒把离婚的事给抛到了爪哇国里去了。

接连几天,都是如此。阿朱对他极尽温柔缠绵,像是回到了初恋时候,阿凌就是想发火,也找不到理由。更何况阿朱这么一柔,他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有火儿啊。每天一下班,他就想着赶紧往家跑,生怕回去晚了老婆的温柔就会跑了似的。

娆小桃不知从何时起喜欢用望远镜看对面楼的那个帅哥,她也是七夕那晚用望远镜看牛郎与织女相会时,手一抖,不知怎么望远镜的角度改变了方向。

望远镜是娆小桃的男友送她的生日礼物,男友问她:“你怎么要的礼物这么怪

娆小桃色迷迷的望着男友说:“我好近距离的看你哦”

就在望远镜改变了角度后,娆小桃在望远镜里看见对面楼的一对男女在那样,当时娆小桃的心飞快的加速,脸红的发烫,娆小桃觉得自己很变态,怎么会这样聚精会神的看别人在那个。

过了好久她看见那个帅哥起身,娆小桃轻轻地移动着望远镜,跟随帅哥来到卫生间,她把望远镜的聚焦加大了一倍,“哇”帅哥那倒三角型的身体出现在娆小桃的眼里,让娆小桃的心又一下飞速的加快,让她有些浮想联翩。

男友哭丧着脸:“姑奶奶,我死了也练不成人家老史那样,他吃什么,我吃什么,别折磨我了行吗”

娆小桃一跨步站在男友怀里,跟他温柔的一笑:“不行,现在就开始练,快回家,100个俯卧撑”

有一天娆小桃实在忍不住了,她把自己化装成收煤气阿姨的样子,去敲帅哥的家门。

帅哥开门后,娆小桃一紧张,把该说的话忘记了,人家问她,有事吗,她站在那支吾半天,讲不出一句话,索性跑了。

第二天又去了,没等人家开口问:“我收煤气费”那帅哥问她:“昨天你跑什么”

“哦,我新来的,一紧张忘了说什么了”娆小桃在他背后紧张的直吐舌头。

“我怎么看你这么面熟”帅哥扭头看见娆小桃站在他身后跟他比个头

“我是那收煤气阿姨的女儿,我妈病了,我替她来看看”娆小桃脸不红心不跳的说

“女儿???我家收煤气的那个女的才20几岁”帅哥用怀疑的目光瞪着娆小桃。

哎呀,我怎么把这事给忘记了,收煤气费的有好多的,娆小桃此时真恨不得拿块豆腐砸死自己算了。

“最近我可听居委会大娘说,最近有人在冒充收煤气费的来行骗,不会是你吧”帅哥用凶狠的眼神看着她

娆小桃真后悔会来,自己这么一个天姿聪明又美丽的人,被人误会是骗子,她趁帅哥分神时逃了。

半个小时后,男友来了,娆小桃看见男友消瘦了许多,可脸色不好,走路直打晃,她心疼的问他怎么了。

“小桃,我没力气了,半个月没吃过饱饭了,我饿,可是我不敢吃,我瘦了3斤,我的效果太慢了,但我会努力,别跟我白白,好吗”

娆小桃一听,哭了:“对不起,我不该这么折磨你,走我们去吃饭”出门前她把望远镜狠狠的揣了一脚。

看到网友热评的微博上的“爱情电梯”照片,笔者赶到现场观赏了爱情的“电梯”,并与对这“土电梯”倾注了浓厚情感和无数心血的王忠玉老人进行了座谈。

这部满载着爱的“土电梯”。就建在临沂市广电局家属院一栋普通的两层小楼上。它只有简陋的支架,用来遮风挡雨的塑料布以及长短不一的木板,从外观上看起来简单而粗糙,但它却是一部载满了爱意的电梯,它不仅仅是丈夫对妻子的一份最真挚的关怀,同时也是一份浪漫的礼物。

被“爱情电梯”每天送到楼下又被载到楼上的“幸福主角”名叫卓保兰,今年72岁。曾经刚退休的她喜欢跳舞,喜欢和邻居聊天,还喜欢做好饭后跑到家属院门口等待丈夫下班。这样的幸福生活,却在十年前的一天被不幸中止。卓保兰因脑出血而导致偏瘫。经过积极治疗,病情一度有所好转,能够拄着拐杖蹒跚着挪步,然而在2008年年底,她的病情突然加重,因不能行走再次坐到了轮椅上。180斤的体重,脆弱的身体,让卓保兰放弃了重新走下楼的念头,往日楼上楼下跑的快乐生活,似乎永远成为自己的梦想。

为了确保安全,王忠玉在细节上下足了工夫。他介绍说,在对电梯的每个部件进行设计时,都以千倍的安全系数进行考虑,像升降电梯的缆绳,外面用棕绳裹住,里面是双层的7号钢筋,绝对保险结实。买电动升降机,跑了很多市场,最后选择了这台两吨动力的机器。除此之外,王忠玉老人为了确保老伴儿的安全,他在制造电梯的过程中,还用编织袋装上约500公斤重的石块放在电梯上反复做试验,以保证电梯的安全性。他充满深情地说,年轻的时候,我因为工作经常出差,老伴儿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生活,吃了很多的苦,我亏欠她太多太多,现在她病了,我要尽全力照顾好她的生活,让她不能因病失去生活的快乐和幸福。

经过三个多月的反复试验,“爱情电梯”终于制作成功了。2009年6月6日,是王忠玉老人和老伴儿约定的乘坐电梯的“吉日”。早上6点多,卓保兰就迫不及待地起床洗涮,穿上新衣,换上新鞋,等着乘坐丈夫为她精心制作的“爱情电梯”。当王忠玉老人推着老伴儿走进电梯,随着电梯下降的一瞬间,卓保兰哭了,王忠玉也哭了,他激动地把老伴儿的轮椅推出电梯后。一片深情地对老伴儿说:“今后我就是你的腿了,你想下去就下去,想上哪我就推你走……”时隔半年后,卓保兰终于又一次踏上了坚实的土地,在二楼卧室内对外面的世界向往了180多天的卓保兰,再一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看到花圃里鲜艳的花草,沐浴到让她感到温暖而又灿烂的阳光。为了庆祝,当电梯落地后,王忠玉在电梯前燃放起鞭炮,闻讯而来的邻居们看见从楼上“走”下来的卓保兰高兴地坐在轮椅上。纷纷向她表示祝贺,并对王忠玉老人充满了敬佩。

在王忠玉老人家里,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卓保兰依然泪流满面,她说,对于2009年6月6日这一天,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是老伴儿花费心血为她打造了一部“爱情电梯”。让她实现了每天下楼到院里看一看、到街上“走一走”的梦想。今后,这爱的“电梯”还将像太阳一样在她的渴望中升起又落下,给她带来快乐,让她感受幸福,而老两口之间那浓浓的爱,也将随着电梯的升降而继续……

是的,爱情可以是一颗闪光的钻石,也可以是一部手工制作的“电梯”。而蕴藏在“爱情电梯”中的挚爱真情,并没有山盟海誓的言语,皆是心心相印的默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样的爱情,让我们每个人都会为之感动,双眼涌泪!

要过年了,妻子说买一盆花吧。我到花市上转悠了好半天,最终选了一盆含苞欲放的水仙,那叶子那花蕾都惹人怜爱。

水仙还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呢。

二十八年前,我被调到野狐湾村小任教,学校隔壁的孙家,就有一个叫水仙的女子。那时候,我二十出头,刚参加工作两年。野狐湾是一个两百来口人的行政村,学校是一所只有四十来个学生的初级小学,一共有我们三个老师:四十来岁的王老师,三十出头的庞老师,再就是二十出头,傻里傻气的我了。

学校的操场在暑假的时候被农民做了麦场,开学了学校通知农户把麦草收拾干净,以便学生上早操,大多数农户很快就把麦草收拾了,只剩下一家的草垛还矗立在操场的一角,很是刺眼。老庞说叫学生把麦草抱着扔到河渠里去,校长老王性格柔懹,说人家的麦草还要喂牛呢,怎么忍心扔到河渠里去呢!还是去说说,叫他们尽快把麦草收拾了,不要再影响学生上操、活动。老庞不愿意去说,老王只好叫我陪着他去上门劝说了。

我们经过打问,得知操场里的麦草是学校隔壁孙家的。我们走进孙家的大门,北房门口有一个年轻的女子低着头洗衣裳,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她的脸,看不清楚模样,一双手却是芊芊的好看,被深秋的凉水刺激得红彤彤的。听到我们的脚步声,那女子忽地抬起了头,一张姣好的脸便一览无余地映入了我的眼帘。那是一张粉嫩的鹅蛋脸,一双黑亮的眼睛大而清纯,摄人心魄,棱棱的鼻梁下一张小巧的嘴巴恰到好处的镶嵌在那里。那脸蛋嫩得似乎轻轻一碰,都会滴出水来。奶奶,有人来了!就在我灵魂出窍的时刻,一声吆喝把我从恍惚中惊醒。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从西屋出来,询问我们的来由,老王推了推我,我立马领会,就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在今天天黑之前必须把操场里的麦草清除掉,否则,学校将采取强制措施,动员学生把麦草扔到河沟里去。那老女人哆哆嗦嗦地拿出一包大雁塔牌的香烟,递给我们每人一支,又哆嗦着擦火柴为我们点烟。老师啊,不是我们不拉麦草,主要是水仙的爷爷腰疼病犯了,疼得连炕都下不了。我和水仙两个又拉不动架子车,只能等着他爷爷的腰疼得慢了再拉呢。

那不行,学生上操有影响是一方面,关键是麦草堆在操场里不安全,必须今天下午拉走。如果你们真的没有劳力拉运,我们可以帮你们拉麦草。我不晓得自己是哪来的勇气,承揽了拉运麦草的重任。

哎呀呀,这个碎老师真是个好人啊,你能帮我们,还有啥拖磨的。水仙哎,赶紧套好架子车,有老师帮咱拉麦草呢!老女人一边嚷嚷着一边忙着找绳索,绞棒啥的。

老王拽了拽我的衣角,示意我们出去。等出了大门,老王直报怨我:你咋想的么,咱们是来通知他们拉走麦草,不是帮他们拉麦草。

我不是看人家有困难么,再说了,下午闲着也是闲着。

可是那一摞麦草少说也要两千斤呢,够你拉一阵子的。

不怕,咱身体健康,有的是力气。

我看你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是不是瞅上人家那姑娘了?不过那小姑娘长得真够水灵的,能瞅成个媳妇还真是个好事哎!

老王,别胡说啊,咱是为了赶紧把操场腾干净啊!

行行,不管你是为了啥,事情是你揽承哈的,你就好好帮人家拉麦草吧。

我们刚走到操场,那老女人和叫水仙的女子拉着架子车也赶到了操场。老王狡黠地朝我挤了挤眼:小刘啊,好好帮大娘拉麦草啊,我回学校处理一点事情。鬼晓得他处理啥事情去了。我只好扎好架势,帮着人家拉麦草了。

三个人里面只有我身体壮,长辕自然非我莫属了。别看水仙的奶奶病苶苶的,干起活来却也利索,水仙干活也是手脚麻利,倒是我显得笨手笨脚的,因为我老家在山里,从来不干拉麦草之类的活儿。奶奶看着我的笨拙,就劝我在一边歇着,等车子装好了,在辕里使劲拉就行了。我们一边装草一边拉家常,她问我家的情况,我也简略询问了他们家的情况。最后还说到了亲戚上,这倒令我很是兴奋原来水仙的爷爷是我的一个家门上堂弟的干大。这样以来,我和水仙就是一个辈份了。我知道了水仙的父亲是个不着家的男人,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不到一个月,说是做生意,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的盈余,倒是有不少讨债的在正月里守候。水仙的母亲是个病秧子,一年四季药罐子不倒,根本就做不了农活,一个弟弟还在上一年级,因为家里没有劳力,初中毕业的水仙只好放弃了上高中的打算,在三年前就回家做了爷爷奶奶的帮手。

知道了水仙家的情况之后,我的心里莫名的悲悯起来。拉麦草也成了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愿,每一次我都用尽全力,尽可能地使水仙少出一点力气。从学校操场到水仙家不足五百米,却要拐两个弯,半截立陡坡,每拉一趟,就是一次汗流浃背。到那一摞麦草拉完,我已经是精疲力尽,浑身酸软如泥了。卸完最后一车麦草,我谢绝了奶奶的挽留,只想着赶紧回学校躺在炕上睡觉。就在我要走出水仙家的小巷子时,水仙喊了我一声,从后面追了出来:刘老师,把这两个馍馍拿上,拉了一后晌草了,肚子肯定饿了,回去吃上点再睡吧。她用一方淡绿色的手帕抱着两个馒头,在递给我馒头的一瞬间,我真切地嗅到了她身上的那种少女特有的香味,那种劳作之后略带汗腥味的清香。刹那间我浑身燥热起来,慌乱地接过馒头,连一声谢谢都没来得及说,就匆匆地跑回了学校。

那时候学校里还承担着农村扫盲任务。因为我年轻,老王又指派我为农民夜校的老师,每周的二四晚上给上夜校的农民讲课。每到夜校上课的时候,学校里就热闹了起来,上夜校的有二十来个人,多数是女人,有姑娘也有大嫂,有些是真正的文盲,还有三四个纯粹是来凑热闹的。水仙和她的两个小姐妹就是来凑热闹的。我在讲课的时候,水仙静静地坐在下面,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双亮晶晶的眼珠子水汪汪的,我的眼睛每每和她的眼神相碰,她便慌乱地躲闪开去,犹如受了惊吓的鹿羔一般。当我的眼神别移时,她又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的脊背上似乎印满了水汪汪的黑眼珠。

晚上夜校结束之后,我在宿舍里洗衣服,忽然听见窗外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忙拉开门观看,原来是水仙和她的一个姐妹在推推搡搡,看到我开门,那女子便一下子把水仙推到前面来,差点和我撞了个满怀。水仙的脸红彤彤的令人怜爱,那双眼睛更加黑亮迷人了。刘老师,能把你的书借给我一两本看看么?她羞怯地问我。

没问题啊,你喜欢看什么书呢?自己来选吧。

她们进屋,看到我在洗衣服,水仙便说要帮我洗,说着就挽起袖子洗了起来。另一个女子看水仙给我洗起了衣服,就借口出去一会再不见了踪影。刚开始有点冷场,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见搓洗衣服的声音。后来我便问水仙为啥不上高中,甘愿回家种地。

我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我不回来帮他们谁帮呢?再说了,弟弟还小,妈妈又常年有病,爸爸又不着家,我咋能忍心还继续上学呢?水仙的声音幽幽地令人伤感。

那晚我们说了很多话,说我自己,说她,也说一些往事和未来,差不多快十点了,水仙才慌慌地要回家。我便找了两本小说选给她,然后送她回家。由于天黑,我又不熟悉地形,倒是水仙拉扯着我行走。送她到大门口了,我一咬牙,一下子拉住了她芊芊的小手,她微微颤栗了一下,就由着我握着她的小手。那只小手细腻如玉,虽然艰辛的劳作给这双手增加了不应有的伤痕老茧,但是瑕不掩瑜,这只手依然美丽温润,令人爱不释手。就在我想把另一只手也握住的时候,院子里响起了脚步声,我只好惶惶而逃。

冬季的夜晚,漫长而无聊。我的一篇小说被省上的一家杂志社选中了,只是还需要修改一番。趴在热腾腾的火炕上,我认真地按照编辑的要求修改稿子。等到稿子改完,一看表,已经是午夜两点多了,原本准备把炕洞里的煤再埋一层灰,可是疲倦至极,就忽略了这一点,头挨在枕头上,就沉沉入睡了。

清早醒来,穿衣下炕,准备出门上厕所,可是当我拉开房子门时,一瞬间就栽倒在地,失去了知觉我被煤烟子熏了,煤气中毒了。一直到学生上操的时候,我班上的学生不见我如往常一样早早在教室等候他们,就到宿舍来寻找,才发现了躺在门口的我,接着我就被王老师和庞老师抬到炕上,打开窗户之后,他们又忙着照顾学生去了。那时候住校,煤气中毒的事常有发生,可是没有想到煤气中毒了是那样的难受,差不多要死的感觉。我就那样昏昏沉沉地从早上睡到十点多钟,直到水仙来到我的炕头前。恍惚中我听见有人在我头跟前啜泣,挣扎着睁开干涩的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清纯粉嫩的鹅蛋脸,只是那双晶亮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我的头似乎要裂开一般疼痛,硬是艰难地冲她笑了一下,又昏沉沉的睡去了,恍惚中感觉到她给我擦了脸,梳了梳我那长而乱的头发,之后就又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是分了。这时候我的屋子里聚集了不少的人,大多数是我的学生家长和学生。万华华的奶奶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颤巍巍地解开几层包裹纸,把里面的一撮白糖倒进杯子里,叫人给我喂白糖水喝,老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喝白糖水,这点白糖还是过年的时候他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拿回来喝剩下的,自己都没舍得喝。张小虎的爷爷急火潦草地说:煤烟子熏了要喝浆水,要给刘老师弄点浆水面吃,这都一天了水米未进,饿都饿坏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我听到了水仙的脚步声,因为心里喜欢,她的脚步声我已经辨别的很清楚了。

水仙端来了一老碗浆水面片,葱花炝锅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食欲。大家一看水仙端来了面片,就劝慰我好好歇缓,等人缓精神了再给娃娃们上课,然后就先后离开了。房子里就剩下我和水仙了。我们互相注视着对方的眼睛,最终她的脸上渗出两朵红晕:你这人真茬大,都这样子了还五花六花的!能起来吗,吃点饭吧,要不饿死了咋办。她笑起来更加妩媚,楚楚动人。我挣扎着起来,可是头疼欲裂,只好半躺着,水仙便喂饭给我吃。那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浆水面,那浆水酸味绵柔,回味悠长,使我食欲大振,三下五除二就把一老碗浆水面片装进了肚子,浑身也一下子精神了许多。喂我吃完饭,水仙又从衣袋里掏出几个纸包,倒来一杯水要我吃药。我问是啥药,她说看着我快要死的样子,她害怕极了,一溜小跑着到马峡,找到一个药铺问大夫吃啥药好,大夫就给了她几顿的药,并且安慰她说,当时没有被煤烟子熏死,就不怕死掉的,她才把心放进了肚子里。买药回来,她走进学校听见有人说煤烟子熏了要吃浆水面,又急匆匆地跑到后沟里的李家弄了一老碗浆水,因为多数人家都吃的醋,只有后沟里的几户人家吃浆水。

看着这个清纯美丽的女子,我的心忽然间变得异常的柔软,往日的桀骜不驯消失的荡然无存了。不知不觉间,两行泪水在我的脸上缓缓流淌。看着我流泪了,水仙十分惊恐,忙不迭地问:咋了,是不是头疼的厉害了?我握住她的一只手轻轻一拉,她便顺势趴在了我的胸前。我双手捧住她的脸:不是头疼,是心疼,我的心有病了,害了相思病了!她惊恐地挣扎着站起来,满脸绯红,端起洗净的老碗一溜烟跑了。

我爱上水仙了!我的心里脑子里全是水仙的影子,每一次听见她的声音,我的心里都会涌上一丝甜蜜,甚至一听到水仙这两个字,心速都会莫名的加快。水仙呢,也是有事没事的找个借口往学校里跑,有时只是在学校大门口忽的一闪,瞅见我在,就立马不见了,留给我一个窈窕的身影。二十二岁的我,第一次品尝到了相思的甜美和煎熬。

日子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过着。一个学期很快就结束了,一个学期又开始了。

一个春雨淅淅沥沥的下午,我刚准备做饭,水仙端着那个黑色的粗瓷老碗来了,手里还捏着一块饼子。她走进房间的同时,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我很是贪婪地嗅了几嗅。我急忙接过那个粗瓷黑老碗,揭开捂在上面的一个碗,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我使劲咽下欲流的口水。啊,洋芋粉炒腊肉啊!我急忙找出筷子,夹了美美一块子塞进嘴里,结果烫得我直吸溜。慢慢吃,你是馋死鬼变的么!水仙娇嗔地在我的额头上点了一指头。

打那以后,水仙家里只要做了好吃的,她都会设法给我弄一点,有时候还偷偷拿来几个鸡蛋叫我解馋。

就在我和水仙之间的感情日渐密切,难舍难分的时候,学区安排我到八十里外的教师进修学校去进修音乐,为期半年。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水仙听到消息后来到了我的宿舍。她神情有点忧郁,这是以往所没有的,她送给我两双鞋垫,一双上面的图案是两只喜鹊并立在梅枝上,一双上面是一对鸳鸯戏水的图案。鞋垫做工精巧,简直就是一件工艺品,我只顾着欣赏鞋垫的精美,没有细看水仙当时的表情,使得我后来追悔莫及。我送给水仙一方手帕,上面是一簇茂盛、鲜艳的水仙花图案。水仙看到这方手帕很高兴,笑容是那么甜美,简直就是一朵怒放的水仙花呢。她帮我叠好几件衣服,又塞给我十块钱:哥,这是我积攒的十块钱,你拿上买个零碎子,在外面花钱多。说完不由分说就塞进了我的衣袋里,就在我愣神的时候,她拉开房门快步走了出去。我也惶惶不解地急忙追了出去。

那是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她急匆匆地往家里跑,我不解地紧跟在后面。快要走出巷子时,她才放慢了脚步,我终于追上了她。咋回事啊,水仙?

没啥。

怎么没啥呢,你咋和以往不一样啊?

水仙我总觉着她和以往大不一样。

哥,好好做你的事吧。她向我走近一步,在我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捧住我的脸,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很快地跑进了她家的大门。

我怔怔地立在月光下,懵懵懂懂的不知所措。

当我进修完回来,水仙已经是别人的新娘了。原来就在我要去进修的前几天,水仙的爸爸就把水仙许给了一个信用社主任的儿子,因为那个主任给水仙的爸爸贷了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被他做生意时亏光了。水仙那晚上到我的房子里来,就是想告诉我实情,可是看着兴高采烈的我她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告诉我实情。

水仙走了,我也向学区递交了请调报告,请求调到深山老林里去任教,学区很快就答应了我的请求我被调到关山深处的夜猫嘴学校去任教了,离开了那个萌生了我初恋的地方,离开了那个令我伤感揪心的地方。

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冬夜,青涩甜蜜的往事又一次涌上心头......

犹记得,大二时我选修了管理学,老师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头,大部分课都觉得无聊至极。老头的教书风格真的赶不上潮流了,以至于课堂上同学们不是玩手机就是睡觉,不知道学校为何还要安排他给我们上课。

最后一节课,原本是不想去上的,但是呆在宿舍也无所事事。出于对老教授的尊敬,我还是走进了课堂。

老教授首先在黑板上用白色粉笔画了一根笔直的线,然后分成两段,看起来不像是均分两段。接着,他扶了扶眼镜,往台下扫了一遍,开始给我们讲下面这个有趣的故事。

有位传教士到了非洲,就急着进入内陆丛林深处,接替另一位传教士的工作,并且雇请一群当地人帮他挑行李。

他必须在三天之内到达。为了赶路,一路上催促着挑夫的队长加快脚步!每天早上,他总是第一个起床,赶紧把所有人叫醒!

赶了两天路,愈来愈接近目的地,当晚,传教士才放松了些,睡了个安稳觉。第三天,他依旧很早就起床,叫大家起来,但是那些土著人完全置之不理,躺着不动,像失了魂魄似的,对着传教士一直喃喃。

传教士请人翻译,翻译告诉他,他们是说,他们的身体已经到这里,但是还得等一天,必须等灵魂赶上来才行!

教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你们同意吗?台下热闹起来,睡觉的同学醒来询问一番之后也讨论起这个问题。两分钟后,教授转过身去,用一支红色粉笔,画了一条与白色线条相反的直线,前面是20%,后面占了80%。台下一片安静,期待着教授的解释。

台下一阵热烈的掌声中,黑板上的红白线条是那样的鲜明夺目。

远远的学校在城市中心,门口便是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

那些穿着短短的百褶裙、提着半高跟的鞋、扎满了耳洞的学生总是三两成群地横过马路,消失在对面的酒吧门口。

远远也是她们其中的一个。她刚刚在酒吧里因为提出分手被前男友泼了一脸的酒,是这个月交往的第五个。他骂道,你就是心理变态,真该滚去隔壁看看医生。远远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有病,只是因为无聊罢了。

酒吧前的街灯格外黄晕,想莫奈的日落,泛着黄昏所特有的暖光,只有在醉眼朦胧时,仰望着这盏街灯的远远才是最幸福的。

远远后来还是去了酒吧旁的那家诊所,抱着白子一起,跟着护士小姐指的路线,走到左边数起的第二扇门前,小声读着门牌上的每一个字,西--门--先--生,就是这间。然后用左手推开了门。

远远坐在一旁的沙发,等待着西门先生给上一个病人诊断,是一只毛快掉光的波斯猫。白子大概是看到那只波斯猫,有点害怕,在远远怀里瑟瑟发抖。

是在前不久,放学的时候,经过一条漆黑的巷子的时候,听到有猫的叫声,才停下来,并且亲眼目睹了那个人拿刀把猫的尾巴砍下来,还有那一声伤痛欲绝的叫喊,猫逃跑了,但落下了痛苦挣扎的尾巴。叫你吧我的盆栽打碎!说完,那人就转会自己家里。远远是在离巷子不远的街道上捡到白子的,它丢掉尾巴的部位还在不断渗血,在远远的校服上像花瓣似的晕开来,染红了一片。

远远就这样回答了西门先生的问题,所以白子没有尾巴。

你自己给它包扎的?西门先生观察到白子屁股上绑的绷带有点乱,末处还打了个可爱的蝴蝶结,不经意间微微将眼睛眯成一条曲线。

远远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白子的蝴蝶结上,紧张地点点头。

那时正是被泼酒的深夜。但远远不想让西门先生知道,所以依旧沉默着点头。

她注视着西门先生从抽屉里拿出一大卷雪白的绷带和一些瓶瓶罐罐,他温柔地把白子抱到病床上,认真地替白子处理伤口,包扎,修长雪白的手指在绷带与阳光间来回穿梭,最后在末端系上了一只更精致的蝴蝶结。

远远回忆起,似乎曾有人说过,白色的蝴蝶象征着死亡,它会在风吹时悄无声息地夺走人的灵魂。然而白子,远远是十分珍惜的,但远远感觉到,它不会停留太久,因为它终归不属于她。

谢谢你。远远向西门先生鞠躬,准备离开。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西门先生微笑着说。

远远再次鞠躬,抬起头的刹那,窗外的阳光将西门先生的影子深深映射入她的瞳孔里。

那些学生匆匆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或是往回家的方向走,或是往游戏机室的方向,或是往购物中心,或是往酒吧,又或是酒吧旁的宠物诊所。

远远进入西门先生的办公室的时候,西门先生的目光刚好凝结在门口,远远脚上崭新的帆布鞋,鹅黄色,像诊所门前那盏街灯在冥冥深夜里散发出的光。

您好。远远简单地打过招呼后,开始陈述白子的状况。

上次回去后,白子没有再在晚上发出那种疼痛的呻吟声,但是它现在白天也不叫了,像失声了一般,还老躲在幽暗的角落,一声不哼的,甚至对食物也失去了兴趣,很少会主动出来找猫食,大都是我把东西推到它面前,才勉强吃些许。远远停顿了片刻,继续说,还有一次,几乎翻遍了整个家的每一个角落,却怎么也找不到它,最后才在打开冰箱的时候,发现它在速冻格里冷得发抖,可是等我把它抓出来的时候,它的胡须上都挂满了冰柱,那时它可能已经在冰箱里呆了好几个小时了。

西门先生安静地听着,并做出了判断,也许是患了抑郁症。

白子得了抑郁症?远远瞪大了眼睛,她不是不相信西门先生,而是刚好妈妈也是因为抑郁症自杀的,在远远十岁时,又或许更小一些。而爸爸只顾赚钱,赚钱,赚钱,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娶一个可怕的继母回来。远远就这样从小守着空虚长大,空白的童年和荒芜的内心被岁月一并洗去,自己也就只剩一副躯壳。她觉得奇怪,为什么得抑郁症的不是自己。

嗯,那该怎么办?

哈,看你是没养过动物吧。

不是的,小时候有养过蜘蛛、乌龟、蜥蜴什么的,不过都养不长,要么很快就死掉,要么就都跑了。大概是我真的不适合养动物。

那定是它们怕了你了,一个连蜘蛛都敢养的人肯定连蜘蛛都会感到害怕。

嗯,其实准确的说,那时我养的那只是亚马逊大狼蛛。

那也吓唬不了我,我可是野兽之王。

不,是兽医。

这可是个受人尊敬的动物。

远远从未遇到过一个可以对他讲那么多话的人,西门先生是第一个,第一个把她从浩瀚无垠的大海中救起的人。他们聊了很多很多,从小时候到长大,从离家出走到重入正轨,从初恋到爱情,那么多,像要将他们的命运紧紧联结起来。

直到下一位病人敲开办公室的门,远远才站起离开。

西门先生也站起来,眨眨眼说,下次带白子一起来,不收你钱呐。

远远习惯把自己身边的人和东西一一列在日记本上,然后在下一行写上食物的名字与他们对号入座。以此来读清楚自己的心,喜欢这个,还是不喜欢,想要这个,亦或是不想要。

一直以来,父亲的名字下面都写着黑咖啡,从未更改过。

白子,就是提拉米苏。

至于西门先生,是南瓜饼,金黄金黄的南瓜饼。

感觉和味觉相连起来,往往会得到一个更完美的答案。远远坚信这一点。因为她想每当想念这个人的时候,就吃这样东西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样子会慢慢地浮现在脑海里,心里也就不那么苦涩了。

从前,不开心或是不想回家的时候,远远会毫不犹豫地走进酒吧,然而现在不一样,她喜欢走到诊所后面,找到属于西门先生的那扇窗,跨过草坪,悄悄地趴在窗台上望着他的背影。静静的,远远闻到了淡淡的可可的香味。

有时,是仰着脑袋靠在椅子上睡觉的背影;有时,是笔直坐着看书的背影;有时,是认真工作的背影;或有时,是在发呆,侧着头,深深地凝视着门缝,像是能透过门缝看到外面整个世界似的。

每当这时,远远便联想起白子,它也时常侧着头长久地看着一个角落发呆,感觉它好像可以看穿每一件事物,不论是分子原子间的转换,还是时光飞逝的瞬间。或许,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告诉自己,你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消失,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里,远远会莫名的感伤。

假如此刻拾起脚边的小石子,敲敲玻璃窗,告诉西门先生,嘿,我在这儿看着你呢。那该多好。可是远远没有那样的勇气,她也不想摧毁这份难得的平衡,只要保持现状,便足够了。

再一次推开西门先生办公室的大门,是因为白子两天没有进食了。

然而这次,西门先生又在给新的病人治疗,是一头体型极巨大的牧羊犬,站起来几乎要到西门先生的腰。牧羊犬的主人也一样,高挑窈窕,还一直用倾慕的眼神看着西门先生。

但西门先生似乎不以为然,淡淡地用一句如果没其他事,请到服务台取药缴费结束了这场可笑的闹剧。

呼连我坐这么远都能感觉到她对你暗送秋波,而且电频不是一般的高,说不定可以一秒钟烤全羊。远远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哈哈大笑,边走过去,把白子放在刚才牧羊犬躺着的位置。

西门先生尴尬地笑笑,我可爱的白子,你又怎么了?他缓慢地抚摸白子的后脑勺和肚皮,白子舒服得半眯着眼睛,不时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它两天没吃东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以为它又生病了。

那可爱的白子现在一定饿坏了。说完,便从抽屉里取了盒猫粮出来,倒了些在手心,亲自喂给白子,白子用鼻子嗅了嗅,开始大口大口地吃。

你色诱它!远远瘪瘪嘴,白子还从来没和我这么亲密呢。

西门先生抬眼示意远远把手伸出来,又倒了些在她手心,继而又把她的手拉到白子面前,指尖触碰的感觉细腻而温热,像是抹上了层忌廉,现在白子又一点一点地把它舔干净。

你也可以色诱它,但是色诱的同时,你得告诉它,你是爱它的。

嗯。远远低下头问,但是要怎样告诉它我爱它呢?想在问西门先生,又像是在问自己。

西门先生沉默片刻,说,就是要表现出来,用行为告诉它。例如说,一些亲密的行为,亦或是,送它礼物,给它买一些它喜欢的玩具,像毛线球之类的。其实白子肯定是既单纯又好骗的,因为它也渴望被爱。他宠溺的神情就像是在谈论着某个顽皮却可爱的小孩。

远远不知道是否自己也和白子一样渴望被爱,或许每个人洗礼都有这样的渴望,但对从前的远远而言,爱不过是个极为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种情感,一种行为方式。她以为她永远也不可能需要,因为也不懂该如何体现。

没关系的,我相信白子。远远底气不足地说出这句话。

远远。

啊?这是西门先生第一次喊她的名字。

他起身轻轻地环抱着她,像朋友一般的,温暖而舒心,这种感觉就像是咬了一大口的黑森林蛋糕,周围都笼罩着一股咳咳的香味。

远远忘记了是在哪一本书里看过,味道不仅是外界事物授予你的,而更多的是由自身的内心散发出来而构成的,因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气味,这一特殊本质更能成为人们记住彼此的工具。继而,可可的香味便一直以这样特殊的方式深刻地存留在远远的内心深处。

发呆,其实是一场灵魂的旅行,尽管身体静止不动,但思想却可以飞离到任何人都无法到达的时空。这是远远发了好几年呆才取得的真谛,她觉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西门先生和白子总爱这么干了吧。

跟随父亲的工作地点的转移,远远搬了无数次家,而且每一次都离原本的城市更远更远,她更加更加想念西门先生和白子了,所以几乎每隔两天就吃南瓜饼和提拉米苏。

直至远远在人群里遇见了另一个西门先生。

他叫路以。和远远在同一所大学,但比远远高一年级。路以有一双和西门先生漂亮的眼睛,一张和西门先生一样好看的脸,他拥抱远远时,空气中同样弥漫着一股可可的味道,只是稍浅一些。

世间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远远想,这句话并没有错。但,世间是可以拥有两片非常非常相似的叶子的,从形状,乃至大致的颜色和脉络。像西门先生和路以。

你为什么喜欢我?路以用和西门先生十分相似的声音很多次地问远远。

但每次远远都微笑着回答,因为你像西门先生。

路以从不继续问下去,因为他喜欢远远,也同样喜欢她额过往,她的回忆,她热爱的人和事,不论丑陋还是美好,不论快乐还是忧伤,不论虚伪还是真实。

路以陪远远去图书馆写论文,陪远远去酒吧喝酒,陪远远去宠物店看小猫却从来不买,陪远远去咖啡厅吃提拉米苏喝咖啡,甚至陪远远发一整个下午的呆,什么也不做。

路以毕业典礼那天,远远哭得失了声,或许她意识到了什么,又或许她只是单纯的不舍,单纯的悲伤。

他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牵着远远的左手,离开学校时,他对远远说,我终究不是西门先生,也终归不能成为他,但我能像他一样一直爱着你。再见,远远,亲爱的远远。

远远泪眼朦胧,遥远地望着路以的背影,被暖黄色的夕阳越抹越长,深深地映在地面,也深深地映在她的心里。

远远的毕业晚会,她喝了整整一大瓶加州红,像要将全世界的惆怅都吞咽埋藏到肚子里。那晚,远远做了个可怕的噩梦,梦见自己还没与思念已久的西门先生和白子重逢,就掉进酒瓶里,被红酒淹死了。

次日早上,远远匆匆忙忙坐了早班机回到了那座城市,她清晰记得那个十字路口,那间诊所,还有第一次来时,护士小姐指的路,右转,左手第二间。

远远坐在西门先生对面,但两人都十分默契地沉默着。西门先生的眼神依旧深邃,但多了一丝什么,远远也说不清楚。她想起,这双眼睛曾在阳光照耀下对着她微笑。又是什么在轻微地牵扯着着一丝丝的变化,是岁月?

是。

白子去世了。

远远沉默。

在一个月前。

嗯。

对不起。

远远伤心地摇头。

嗯?

什么?

我喜欢你。

那一瞬间,远远又闻到了空气里飘散的可可的味道,苦涩却香醇。大概爱也就这样,人生也就这样,它会在漫长的日子里不经意地一点一点把你的所有毁灭,消逝,但终有一天,待你看透了万千风景,看厌了细水长流,经历了,踏遍了,它会一次性将世间所有的美好都归还于你。

远远吸吸鼻子,这大概就是属于岁月的味道吧。

2012年6月的一天,著名歌唱家李光羲正在为一场婚礼做证婚人。新郎今年51岁,已是满头白发,他深情凝望着依然美丽如昔的新娘。新娘身材高挑丰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一场迟到了15年的婚礼,15年过去了,他终于可以为她补办这个结婚仪式。

1991年,她在一次聚会时认识了他,顿时,心里像初春的原野。那时的她,亭亭玉立如一朵娇美羞涩的荷花,然而,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便遭到她父母的反对。她是上海人,而他的家在安徽,她的父母根本不看好这位个头还不及女儿高的外地小伙子。她表面上答应父母不再与他来往,但暗中,两人依然鸿雁传书。

他是铆着劲儿拼搏,力争改变自己的现状,期望能让她的父母对自己刮目相看。此后的几年,他通过开歌厅掘到了第一桶金,接着办公司、开娱乐城、炒股票、炒楼盘,短短几年,他的个人资产达到500多万元,与朋友合开的公司总资产累计1000多万元,1996年,作为新人,他甚至登上了央视春晚的舞台。然而,这样的辉煌在他的人生中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因经营不善,他的公司破产了,一夜之间,他从千万富翁跌落为负债300多万元的负翁。变卖了所有个人财产,付清了所有员工的工资,他一个人躲到安徽乡下的老家,陷入深深的绝望与焦虑中,不能自拔。

打听到他的住址后,一贯温柔如水的她像变了一个人。她果断向父母挑明了几年来自己与他的地下恋情,接着马上动身前往安徽。找到他的住处,她轻轻推开门,看到眼前的一切,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他病倒在床上,形容枯槁,奄奄一息,她抱住他,抹去脸上汹涌而下的泪水,哽咽着说:我们结婚吧,让我来照顾你。这个温婉柔弱的女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刻,选择了与他牵手。没有婚礼,没有喜宴,他们只照了张黑白结婚照。

最初的日子异常艰难。他开着摩的整天奔波在大街上,一元钱一元钱辛苦地挣着。她则在街边摆个地摊,卖一些袜子、手套之类的小东西。两年后,女儿出生了,生活变得更加拮据,每天,她只能抱着女儿外出摆摊。穿梭往来的人们,没有谁能想到,这个眉目精致的清秀女子,竟来自大都市上海,之前也曾是父母身边衣食无忧、娇生惯养的女儿,而从选择与丈夫牵手的那一刻起,她就准备好了与他共患难,此生无悔。

十五年光阴缓缓流过,他开过摩的,卖过包子,现在经营一家专门销售包子的食品公司,300多万元的负债也基本还清,生活逐渐变得山清水秀。他想,经历过那么大的挫折,有家人一直给予自己慰藉,此生夫复何求?而她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帮助他重新登上舞台。2010年,从电视上看到《中国达人秀》节目后,她心动了,她鼓励他去报了名。重新站在曾经熟悉的舞台上,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他百感交集,一曲《从头再来》赢得满堂喝彩。面对热烈的掌声,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他动情地说:谁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有可能摔倒了,要准备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让我倍感幸运的是,在摔倒的时候,我的妻子千里迢迢来到我身边,并始终如一、不离不弃。

她坐在台下,凝神聆听着丈夫的述说,脸上是云淡风轻的宁静,那些过往的艰难困顿,都已在她脑海中滤净,留下的,是两个人相濡以沫、静静相守的时光。

他叫高逸峰,她叫钟叶。当我从电视上看到他们的故事时,不由想到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一种鸟,它们对爱情忠贞不渝,一朝相恋,便终生相依相伴,这种鸟叫极乐鸟。他与她,便是一对相守在红尘深处的极乐鸟。

她是现实与传统合璧的女子,她颇爱古诗词,虽没有柳如是的才华,却继承了她的刚烈,认定的事,哪怕九头牛也拉不回。

她结识他,始于护理科朋友的牵线。

他是同龄人中的幸运儿,伙伴们都过早地安于世俗,成家立业,他却得以浪迹四方。那些年流行桥下卖唱,街头摆摊,路边素描,而他却独爱方文山的诗词,练就了一手漂亮的韵脚诗。

有才的男生人人爱,爱信不信,反正事实胜于雄辩。她就是听了他的故事才爱上了他,纵然未曾谋面。

27岁那年,他们如约相见。

见他人清瘦骨感,十足的文艺青年,但外表干净养眼。聊起来话多,人十分健谈。

听说他专程回来相亲,她心里一片瓦凉,复听说他相亲未果,心中顿生欢腾。那晚,就着繁星点点的夜空,他说想找个志同道合的女子相伴一生,引起了她的共鸣。

然而,当真到了谈婚论嫁之时,现实并不尽如人意。她妈妈看不起他安在城郊的家,没车没房。而他妈妈犟脾气,也以门户不当回绝。

爱情往往在一场犹豫不决中被拖死,直至坠落深渊。

那天站在未央湖的高架桥上,她率先提出了私奔的想法,她说随便去哪。他不答应,说自己已经过了流浪的年纪。想起他给她讲过《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她提议,若生不能在一起,敢不敢与我一起跳下去?见他优柔寡断,她愤懑地甩开他的手,远远地冲他吼:胆小鬼,恨死你。

为了让父母安心,他什么都可以忍,但男人的尊严,绝不能丢。她走后,他像陨石一样坠入湖中。

醒来时,他躺在一艘汽艇上,被一个潜水的女孩救起。

缘分,往往只是一种从天而降的巧合。

一场意外,他和他的救命恩人定婚了。女孩的父亲是地产商,卖剩的房子都用来养宠物。

在那个刚烈的女子看来,男人都是金钱的奴隶,她伤透了心,当初他对她说什么薄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的誓言,岂不是骗人的鬼话?

其实,他的父母是对下岗工人,他希望家人幸福,他个人的幸福无足挂齿。

出乎意料地,她在他之前匆匆地把自己给嫁了。结婚那天,她不顾新娘的体面,喝的酩酊大醉,而后拖着长长的婚纱发疯似的从酒店大厅里跑出来,众人尾随其后,成了一道过街的风景。

高架桥上,她失声痛哭,为一个深爱的人。最后,被一个不爱的人搀扶着离去,了此一生。

有好多次,爱人问他,你怎么不写诗了?他只是含笑不语。该与何人说?因为辜负了一个女子,也因为放弃了生命的轰轰烈烈。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终于有一天,我打破了僵局。那是一个雨天,我将钥匙落在学校里,正望着大雨踌躇,他试探着问我,需要帮忙吗?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那天被老妈拉着逛街,心不在焉的敏嘉撞上了一个人,谁让他长得人高马大呢?

敏嘉对那个惨遭撞到的女孩子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后,继续跟着老妈逛街。10秒钟后,他猛一回头,却发现那女孩子还在看着他

女孩名叫思仪,她脸色绯红,迅速逃离现场。

思仪发现敏嘉坐在候补席上,是在春天的时候。

思仪去水房打开水,路过篮球场时,发现了这个过年前在街上撞到过的拥有挺拔身姿的男生。他看上去很孤独,坐在边上傻乎乎地看着球场上奔跑的队员们。她想,怎么可能呢,这么挺拔的男生,打球应该很棒啊,怎么会傻站在旁边候补呢?

突然,一个被拦断的球落到了思仪这边。思仪被打断了心事,转身跑了。她好像看到敏嘉看到她时的微笑了。

后来他将视线收回的时候遇到了教练的眼神。那眼神冰冷冰冷的。敏嘉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哪有一个父亲的眼神会是这样的呢?他到了隔壁的球场,默默地练习起来。他练得很入神,没发现打水回来的思仪正远远地看着他。

敏嘉渐渐发现,只要是有练习的下午,他总是能够发现思仪。当然他不知道思仪叫思仪,就像思仅不知道敏嘉叫敏嘉一样。

他们像两棵相互遥望的树。仅仅是遥望而已。

敏嘉很多天没有看到那个思仪了。他突然觉得胆小的女孩就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兔子,他不自不觉画出了一只兔子,突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他拿出A4的素描纸,淡淡地描出了树的形状,兔子的形状,然后找出蜡笔,轻轻地开始涂抹。运动员敏嘉同学只能这样作画。他除了幼儿园学的蜡笔画以外,基本可以称之为画盲。

完成作品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了,窗外有蛐蛐在叫。哦,夏天来了吗?

思仪却没再出现。夏天快来的时候,思仪奇怪地病倒了。她低烧不退,先是去校医那里看,然后是市中心医院的医生,省里的医生,北京的医生

春天再来的时候,治病注射的激素,使得她胖了不止两圈。她孱弱得去不了球场观球,她不知道那个叫敏嘉的男生,是否还坐在候补席上。她不知道,敏嘉曾经用过一个夏天的柔情,等待着自己的出现,只想送给自己一幅蜡笔画。

他们都不知道,很多很多事情,在那个夏天发生,并且消失不见。

作为这桩青春事件的见证者我们姑且将其称为青春期特有遗忘吧。

这些日子天热得不行,已经闹旱灾了,今天却突然下起大雨。雨一下就不肯停,河水涨了不少。从曹庄到宋庄,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18次经过同一条出山的河,那条河叫十八道河。新郎的父亲怕迎亲出意外,想改日再办婚事。张虎意志坚定:“老天就是下刀子,我也要去接新娘。”

一家人行动起来,做了充分的准备,又找了三辆底盘高、适宜爬坡的机动三轮车。天刚亮,张虎就载着花轿和抬花轿的人进山迎亲。刚上路,雨又下大了,瓢泼一样。三轮车艰难地18次驶过漫水桥,每过一道河,随行人员的心就提高一点:来时已经这样艰难,等到回去可咋办?

赶到新娘家,已是上午8点多钟。按照习俗,把嫁妆装上三轮车。艳丽的爹娘为女儿的安全考虑,看了看天,也劝道:“雨下大了,河水涨得快,不行就改日吧!”

艳丽昨晚一宿都没睡着,心早已飞过十八道河。听说父母想改变主意,她红着脸将了爹娘一军:“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没法收了。”爹娘无奈地把女儿送上花轿。

返回途中,雨还在下,漫水桥上的水越来越大,山洪滚滚,越往前走水流越急。过前九道河时,他们是把花轿抬过去的,抬轿的人险些被水冲走。过第十道河时,艳丽下轿自己走。就这样,从第十道河到第十七道河,新娘都是牵着新郎的手从漫水桥上蹚过的,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早已湿透。

迎亲的队伍来到最后一座漫水桥,上游的山洪汇聚到这里出山,水面已近百米宽,桥上滚过的山洪有两米深。张虎愁得额头冒汗,一咬牙:“要不我游过去,告诉爸妈一声,推迟婚礼!”

大喜的日子让前来贺喜的近百号亲友散去不妥。艳丽说:“我和你一起游过去!”张虎吓了一跳:“你能行吗?”“小菜一碟。”艳丽得意地说。可这也太委屈新娘了,送亲的、迎亲的人都不同意这样做。

艳丽甩掉罩在婚服外面的婚纱,说:“走,游过去!”见她这么坚定,张虎对其他人说:“那你们先回去,等水退了再出山。”他赶紧跟上新娘,跳进河中,向对岸游去。一个浪打来,艳丽没了影,张虎慌了神,高声大喊。片刻后,艳丽从水中露出头,向他调皮地笑了笑。他们终于游到对岸,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三辆三轮车装着嫁妆,被山洪挡在山里,一直等到两天后洪水退去才返回。

22日中午,乡亲们入座。在这大喜的日子里,虽然暴雨、山洪冲毁了道路,淹没了庄稼,大家依然能够相聚一堂,见证一对新人的婚礼,也是一件快事。可是,迟迟不见接新娘的车队,着实让大家紧张。有人猜想,可能车子被洪水挡住了,过不来大部分人都感觉这场婚礼要推迟了。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时,新郎与新娘浑身湿淋淋地出现。大家都被感动了,掌声经久不息。

晚上入洞房,张虎把艳丽紧紧地抱在怀里,激动地说:“你游过河嫁到我家,我要对你好一辈子”艳丽把头埋在丈夫怀里,觉得他们的婚礼太浪漫了,能让他们怀念一辈子。

护校毕业后,我一直在本市的一家三甲医院做护士,和男友在爱情的羊肠小道狂奔4年也没能奔上婚姻的康庄大道,只因没房、没车、没有足够的存款,只好光荣加入待婚一族的大军,幻想有朝一日男友飞黄腾达时给我一个风风光光的盛大婚礼。

可是婚礼还没看到,“噩耗”先来了。男友最近一直说胸痛,我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知胸痛的病不容小视,便让他抽空到我工作的医院拍一张X光片。

男友来时一副愁容惨淡的模样,让我既心疼又不安,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加了队,又请来了部门主任,以便拍完就知结果。

X光扫描过程中,我发现男友自小腹以上胸部以下似乎有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阴影,当时腿肚子就有些发软,光片出来后没来得及也没敢看就直接给了主任。

主任审视着光片,目光有些闪烁不定,脸色也时而显得不大自然,这让我的心里凉了一大截。我就像个犯人,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主审法官”的审判结果。主任却一脸严肃地把光片递到我手里,说道:“我是爱莫能助呀!以后的日子好好照顾他吧!”

我心颤抖手发软地接过光片,想看看该死的阴影到底长在了哪里,却忽略了主任眼角强忍的那丝笑意。

“Marryme!”后面跟着一个长着角的圆圈,阴影显示的内容让我有些发蒙。

主任忍不住笑道:“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多么别出心裁的求婚呀!你快答应了吧!”

我又羞又恼地瞪向男友,那厮还故作痛苦状,哀求我救他一命。主任前脚刚走,我就掀起了男友的上衣。他的整个腹胸部被透明胶带粘着,胶带下固定住的是用细细的铜丝弯曲排成的两个单词“Marryme”,而后面长角的圆圈其实是一枚戒指。

我佯怒要撕下胶带,男友拦住我的手:“想好了再撕,别整出医疗事故。”

我轻轻抱住他,隔着胶带听着他的心跳,问道:“难道你不怕X光对人体有影响?”

男友嘿嘿一笑说:“被X光照那么一小下,就可以抱得美人归,多划算啊!”

我躲在他怀里甜蜜地微笑,去它的房子、车子吧!我要和“待婚”saygoodbye!

[导读]讲述的是两位老人之间的爱情,真情,患难见真情!!

一天,两位老人独立离开旅行团,一起携手到山崖上看夕阳。

夕阳无限好。

西天燃烧着橘红色的霞光,犹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山石草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阳光。

两位老人如痴如醉的欣赏着这无比美景。

突然,她感到有东西向下坠落,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拽,拽住的正是她失足的丈夫。她拽住他的衣领,拼命往上提拉,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他悬在山崖上也不敢动弹,否则两人都会坠落悬崖,粉身碎骨。

她拽着他实在坚持不住。她的手麻木了,胳膊又肿又涨,仿佛随身都会和身子断裂。她意识到她瘦小的胳膊根本拉不住他太沉的身体,她只能用牙齿死死的咬住他的衣领,坚持到最后一刻。她期望有人突然出现使他绝处逢生。

他悬在山崖上,就等于把生命订到鬼门光上,在这日薄西山的傍晚,有谁还会来到山崖上?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说:“放下吧,亲爱的......”

她紧紧咬住牙关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吱声。

1分钟过去了。2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

冥冥中,他感觉到有热热的黏液滴落在他的脸上。他敏感的意识到时从她嘴里流出来的血,还带着一种咸咸猩猩的闻到。

他有一次央求她道:“求你了,放下我吧!有你这片心意我就足够了,面对死忙,我不会埋怨你的......”

她仍死死咬住他的衣领,无法开口说话,她只能用眼神再次阻止他他要挣扎。

1小时过去了,2小时过去了。

那件事情发生后,她的整个牙齿都脱落了,并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

他说:“当初你干嘛拼命地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亲爱的,你看你,牙齿......”

她说:“亲爱的,我知道我一松口失去的不仅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

他推着她想夕阳走去......

-------真正的爱情需要什么?需要的就是这种无私的、伟大的,爱情!!

前一个学校我还没有呆足半个学期并又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在这里我将要为我的梦想冲刺:重点高中或者名中专,而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燕,燕在我脑海里刻下了太深的痕迹,以至于我总想在离开她以后的生活中可以寻找到她的影子,但是我始终未能如愿,不可否认燕是唯一的....

初来这个陌生的学校,我站在三楼的楼梯口,迟迟不想踏入教室,它是如此的破旧,让我很难对这个地方有好感,难道这就是承载我梦想的地方?我诧异了。望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丛我身旁经过,我感觉到了一种孤独...我彷徨了,不知道该回去还是走进这破烂的教室。

“我看你站在这好久了,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没有回答,只是望了望她,然后头也不回的朝教室走去。我选择了坐在最后一排,因为我陌生人,对他们来说,然后静静的等待老师的到来。

老师来了,首先自我介绍,然后是那些千篇一律的学校规章制度之类的东西,听起来就烦,其后就是重新分配座位,我被分配到了第三排,我看了看旁边,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女孩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

老师分完座位留下我们自习,自己却走了。

教室马上热闹起来,“你刚才为什么不理我?我叫燕,很高兴认识你。”这时我才知道她叫燕,很好听的名字,而我只是淡淡的对她说了句:“对不起,我刚才心情不好”

“你叫**吧,你是新来的?”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爸爸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也就是后来教我们的历史老师,她是从她爸爸那里知道的有关我的事情。

“你怎么不说话?.......”活泼,开朗,这就是燕给我的第一印象。

在和燕接触的过程中,我慢慢的了解她,燕喜欢音乐和舞蹈,那次元旦晚会看着她的参赛舞蹈是一支新疆舞,一席洁白的长裙,轻盈的舞姿,清新脱俗.........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她的体育也很好,喜欢吃零食,她课桌里经常被零食充实着,也许这是很多女孩的天性吧。

还有一件事情,是从别人口里得知,燕跟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很好,因为那时候对这种事情比较敏感,后来被她爸爸知道了,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我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这件事情,因为我当她是朋友,而她也从没有跟我提起过。

虽然我常看到那个男孩,但大家都不刻意去想,也就相安无事了。而我也逐渐跟燕变的无话不谈了,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

但有一次,我们之间发生了一点小波折,在一次自习课上,大家都喜欢用粉笔头丢人,而我是最大的受害者,我气在心头,这时从燕的那个方向丢来一节粉笔头,那天我本来心情就不好,我就朝她发火了,因为我认为是她丢的,而她也火了,于是我们大吵起来,结果闹的个不欢而散。

不知不觉就快临近中考了,学习也变的紧张起来,我们也慢慢的静下心来学习,但是关系还跟以前一样,但是话题都是关于学习,大家都开始作最后的冲刺,因为这关系着我们的前途,所以谁也不含糊。

预考成绩出来了,我考取了保送生,直接被保送入重点高中,而燕却没有考取,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安慰她,但我分明从她的眼神中看出了什么,我知道她不好受,而我也刻意去提起,避免触动她的伤处。

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因为以后的统考对我来说没有一点实际意义了,我现在就可以为高中做准备了。

为了不影响她,没次都我都和以前一样学习,不敢丝毫倦怠,只是为了能让她感觉到我们在一起努力。

燕失望的走开了,而我也没有解释什么。

毕业晚会我没有参加,后来听同学说燕那晚喝醉了,而燕以前从来不喝酒的,也许她有心事,也许因为我,也许为了发泄.....

其中很多只有我心知肚明,我没有在任何一个同学的留言本上留下我的祝福和联系方式,包括燕在内,因为很多的不确定。

离校的毕业典礼我也没有参加,最终我没有跟燕告别。

高中毕业后我考取了长沙的一所大学,其间一直没有燕的消息,当我开始怀恋起她的时候,却始终找不到她的联系方式和听到她的消息,只好默默的祝福她。

一粒沙在风中自由的飞舞着,她寻着,望着,搜索着那片她想停留的方寸。

沙漠里得到日子是枯燥的,无聊的,寂寞的,虽然身边有无数同伴。可她是一颗来自溪流的沙粒,没有那份粗犷,也没有那份狂妄,她就在千万颗沙粒的包围下,这样孤独着,只到有一天……

那一天,沙粒厌倦了这种生活,她清清楚楚地知道,她要的不是这种等来的幸福,也就是在那一瞬间,她看到了一个人,看到了那只明亮的眼睛。在荒漠的衬托下,那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动人,散发着青春与生命的光泽。

一秒钟,就一秒钟,她爱上了那只眼睛!

于是,她对风狂喊:“风婆婆,求求你,把我吹进那只眼睛吧!”

“为什么?”风轻轻地问。

“因为我爱上了他。”沙粒红着脸,害羞起来。

“唉!傻孩子。爱他不一定非要拥有他,不是吗?你也许会害了他!”风略带忧郁地说,口气还是一如从前的平淡。

“不,我不管,我爱他,要完完全全的得到他!爱一个人,不是要生活在他的世界之外,远远地看着他还假装坚强!”沙粒哭了,泪花中好象又多了些哀怨。

“你会后悔的,也许你会被他的本能消化掉,因为眼睛的本能就是酸化掉侵犯他的沙粒啊!”风已不再忧郁,那口气变得凝重起来。

“我不会后悔,就请你帮帮我吧,”沙砾固执的表情让人找不到再拒绝的理由。

“呼”一阵狂风遮掩了天地间的晴朗,就这样,那沙粒走进了眼睛的生命。眼睛因沙而流泪,想要把沙冲走,可固执的沙却越抓越牢,生怕一不小心让眼睛脱离了她的依附。就这样,日复一日,沙粒生命的全部便是牢牢地抓住眼睛,而眼睛也因日夜的煎熬,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

风,轻轻地,淡淡地,又从沙粒旁边飞过。

“你还要这样吗?小沙粒?”风轻轻地问。

“不要这样说,我要这样!”沙粒的语气中少了一丝坚强,而多了一份风理解不了的东西。

风只好轻轻地走了,只留下沙粒在那里依然固执地坚持着。

年复一年,眼睛憔悴了,沙粒有累了,可她已牢牢地扎在了眼睛的生命里,他们谈论着各自以前的生活,谈论着各自从前的快乐,这个时候,沙粒才真正明白:原来一直以来,眼睛爱的不是她,是泪。那为了保护他,帮助他而离他而去的泪。

“难道这些日子里我所做的都不算吗?难道我一点也比不上弃你而去的泪吗?”沙粒喊着。

“……”而眼睛无语,良久,眼睛轻轻地说:“我不是把你留在我的生命里了吗?”那声音轻地,好象只有他自己才可以听的到。

这一次,沙砾的心碎了。她冒着生命危险走进眼睛,走进这份她苦心经营的爱情,可他竟然可以回答的如此简单。想离开,可根已牢固,想消失,可这么久的坚持,她早已化去了被酸侵蚀的可能,留给她的,也只有静静地等着风的再次出现,好带她走,离开她不想要的幸福……而风,此时此刻,却在那个沙漠继续搜寻着另一个为爱痴迷的小沙粒。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

如果不是她,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做苍耳心的植物。

那年他上大一,是班长,第一次开班会,主题是“校史校况知多少”。场上气氛活跃,大家争先抢答,一切都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她站起来。

她问:“班长,你知道我们学校惟一的一丛苍耳在哪里吗?”

他一呆。他本以为她会问图书馆的藏书数或者历任校长的名字。

“苍耳是什么?”他脱口而出。那是他第一次注意她。她是个小个子,穿一件宽松的夹克衫,小小的一张脸,几乎淹没在黑发和灰衣之间。

她认认真真地说:“是一种草本植物,它的果实也叫苍耳,是一颗多刺的球。”

“刺?”他糊涂了,“有毒?”

她猛摇头:“它有刺,只是为了让人家带走,好在别的地方生根。”

教室里有了嗤嗤的窃笑声,他不由得恼火起来,但是她的表情那样严肃,又不像恶作剧。班会草草收场了。

后来,他们慢慢熟悉了。

他是系里成绩最棒,人缘最好,工作最努力,也是最英俊的男生。一开始就是学生干部,一直做到学生会主席,后来又保送上了研究生,总之,就是一帆风顺。

他觉得她是一个充满智慧光芒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和她在一起,也只是喜欢而已。

他们无所不谈。偶尔,他会跟她讲讲自己中学时代短暂的钟情,她只是沉默。在夜色中,他也看得见她漆黑的发,那是她最美丽的部分。他问她的感想,她一笑:“爱情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又一笑,“最可怕的是,你在爱河里要淹死了,岸上的人还以为你在游泳,为你优美的姿态鼓掌。”

关于爱情,他没有经验,可是难道她有?至少他不知道。

他不信服她的话,但是也不反驳。他把她当兄弟,兄弟之间何必争这些。

偶尔记起前仇,问她:“那一次班会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她横他一眼:“看不得你那么嚣张,糗你一下,另外……”她顿一顿,“也是无聊。你们一砖一瓦都如数家珍,枫树、梅树、月季、玉兰、冬青都说到了,替苍耳不平。”

“不平?为什么?”他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你不懂。”

他一直以为女孩都喜欢花,美丽的、芳香的、有如女孩自身的花。

也许是因为,她自己就像一颗苍耳。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大学时代最后一个春天,他认识了邻系的一个女孩,多才多艺,温柔体贴,而且美丽。他一向喜欢那些美丽的、芳香的、有如花朵的女孩。

当然,她是另外一回事。

已经是设计期间了,除了少许无关大局的课目,只要你愿意,几天不来都可以。恋爱中的人是容易忽略朋友的,而且她也忙着找工作,两人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

有一天,她忽然对他说:“苍耳结子了,跟我去看看好吗?”

他答应了,可是总是百事缠身,忙一忙就忘了。

她提了几次,也就不再说了。

一个中午,他趴在桌上午睡,矇眬之中,觉得她在身后,不知在干什么。教室里人声嘈杂,他睡意正

浓,也不理会。

一而再,再而三,他再笨也知道,必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反手一摸,一手的刺。

他躲到厕所里脱了毛衣,细看,吃了一惊:那竟是一颗心,一颗用苍耳钩成的、绿色的、多刺的心。

他想,她又糗他了。

苍耳和毛衣绒粘成一体,他连撕带拉,急出一头汗,还是迟了十分钟。

那是他大学四年,惟一的一次迟到。

下课后,他问她——其实也没生气:“怎么,整我上瘾?”

她却无端地生了气,转身就走。风把她的夹克鼓荡起来,她小小的、灰色的背影,竟像极了一颗枯萎的苍耳。

等他发现很久没见过她的时候,都已经快毕业了。

他留在学校读研究生,她分到一家机关,分得不错,他替她高兴。毕业典礼上他对她说:“以后,常给我写信。”

她说:“我不会给你写信的。”

他以为她还在跟他怄气,而且舞会开始了,他要陪女友跳第一曲,根本没在意。

没想到她是真的。

他一封一封地给她写信,每一封都石沉大海,他恐慌起来,她死了,去南方了,或是……嫁人了?

她瘦了,而且脸色苍白。

他心疼地问:“你怎么了?你病了?”

她只问:“你来干什么?”

看着她,他心里踏实,老老实实地说:“你不给我写信,又不回信,我怕你出事。”自己也觉得好笑,同一个城市,如果真有变故,他岂有不知之理。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急成这样。

久久,她不说话,眼中渐渐漫出泪水。

他从来没见过她流泪,一下子手足无措。

她低下了头,声音哽咽:“没有用的……”

他急切地说:“我们是老同学,好朋友,有什么事你跟我说呀,怎么会没有用?”

她抬头看他一眼,她的眼光如此哀伤,像暗夜里独自闪烁的星星。她说:“雨下大了,你先走吧,我进去了。”说完,径自进去了。

他想叫住她,可是不知怎的,他只是看着她远去,消失在拐角处,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雨,是真的下大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他念完了研究生,又留校作了助教,女友来来去去,却都是过眼云烟。这几年,学校大兴土木,一次他看见图书馆后的空地被绳子围起,准备修建新教学楼。他想这不就是她告诉过他的,学校里惟一的一丛苍耳的位置吗?那么,以后,学校就再也没有苍耳了。他想拿照相机去照下来,可是照下来,又怎么样呢?

慢慢地,他不大能记忆大学时代校园的同学,他也很少想起她了。

又是春天,他照例找出毛衣来穿,无意中发现了一颗苍耳。钩在毛衣上,黄了,萎了,刺也软了,一碰就掉下来。他捏在手里把玩,想:咦,我的毛衣上怎么会有这个?

他忽然,想起了她,想起了那一颗绿色的、多刺的心。

一刹那,他心中一片空白,往事一幕幕走近他,又离开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一颗心只剩下这颗萎黄的苍耳。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才读懂自己心中惟一的真爱。

还来得及吗?

他用力握拳,渴望尖锐的痛楚锥心而来,但是,他只隐隐能感到它的存在。

那毕竟只是一颗多年以后的,萎黄的苍耳。

1965年冬天,她在一家偏僻的医院产下了一个女婴,但是她无力抚养,迫不得已,在一个瑞雪飘飞的清晨,她将女婴放在一户村妇的门口。她知道那是一个好心的村妇,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儿女。

18年后,女婴长成了一个大姑娘。村妇从箱底取出了当年的那个襁褓,细数着女婴的身世。她鼓励女孩寻找生母的下落,她说她完全不介意。女孩悲喜交加,当晚,她抱着襁褓哭了一夜,她决定找到生母,然后给两个母亲尽孝道。

女孩在报纸上登过寻亲启事:造访过邻近每一家医院当年的生育记录:她甚至一路找到了生产襁褓布料的厂家……但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到后来,她近乎绝望,她甚至相信,生母早已离开了人世。

再后来,女孩结婚生子,生活仿佛恢复了平静。2005年的冬天,村妇得了绝症,女孩尽守孝道,日日守候在病床前,直到村妇安然辞世。

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的老妇敲响了女孩的家门。两人只片刻的对视,便已泪眼迷离,因为彼此实在长得太像,尤其是眼睛和嘴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女孩哭着问:“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你,为什么一直不出现”老妇羞愧地低头:“我不能分割你对养母的爱,只要她在世一天,我就不会出现,因为她是你惟一的母亲。但现在你属于我了……”

人说,母爱可以不顾一切。但这是母爱的另一种方式,她为此放弃了一切。这样的母爱如涓涓细流,隐忍而绵长,因此释放得更加绚烂。

20岁的简,穿着带刺绣花纹和重叠蕾丝的睡裙,推开她在英国汉普郡家中的窗户,呼吸着从原野吹来的轻柔微风。

聪慧而美丽的简生长在由舞会、下午茶、钢琴、鲜花和书信构织的浪漫环境中,当她遥望有如轻纱笼罩的原野时,在想什么呢?是爱情故事里那个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朗男子吧——他必须彬彬有礼,不能粗鲁愚昧,不能不知道孟德斯鸠,不能没听说过莎士比亚,至于别的,就无关紧要了。

简心中的“无关紧要”,恰恰是当时每家父母最关心的大事。女儿成年后,父母就开始忙着在家里举办各种聚会,没条件的也要经常打发女儿出门交游,或者送到城里有钱的亲友家小住几天。因为只有这样,女孩子才有可能遇见富贵男人。这些男人是否是继承人,年收入多少,有几辆马车,保险箱中有多少金币,这些早就被父母熟记于心。只要财富、地位相当,他们就会想尽办法安排女儿与之订婚。

简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不喜欢绣花,不喜欢每天换三四次衣服,也不喜欢聚会时对着某个陌生男子一边微笑,一边用折扇挡住脸和女伴们窃窃私语。简喜欢阅读和写作,向往大自然的景色,不愿意灵魂被束缚。她才20岁,已经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这样的女孩一定会选择和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

当她的父母开始像住在乡下的那些中产阶级家庭的父母一样,为他们的小女儿安排相亲时,简总是拒绝参加这些聚会。

在汉普郡的农庄中,简特立独行地成长着,她认为生活中注定有比谈婚论嫁更重要的事。至于她将来要与之度过一生的男子,她说:“总会有那么一个人的。那个人会喜欢我,并理解我。”不久后,他就出现在一次乡村聚会上。

简生平第一次遇到了令她无法忍受的男人,对方骄傲自大,咄咄逼人,作为一个绅士,居然比女人还善辩而又刻薄。

简和在伦敦做实习律师的罗伊一见面就唇枪舌剑,争吵不休。

可有意思的是,在一次次针锋相对中,他们发现,对方是如此地吸引自己。

他们开始恋爱了,在树林中私定终身,发誓要永远在一起。

热恋中的简和罗伊意识到,如果他们想结为夫妻,厮守一生,面对的难题不亚于英国要占领法国巴黎。作为牧师的女儿,简必须嫁给一个有家产、有地位的男人,这样她才能无忧无虑地进行文学创作;而作为贫寒之家的次子,罗伊也一定要娶一个有丰厚嫁妆的太太,才能得到律师执照。

爱情与面包,哪个更重要?这是一道永恒的选择题,让每个面对它的人都痛苦不堪。为了能够二者兼得,简和罗伊努力了两次——设法使罗伊当法官的舅舅看到了一份捏造简显赫身世的信件,但最终被知情人戳破,后来,两人选择私奔,又因为简的不舍与不忍而功亏一篑。

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太残酷,谁也不能让对方为自己放弃所有,最终他们只能分手。没有背叛,把一对年轻人生生拆散的是比钢铁还冷酷的现实。

经历了爱情这杯苦酒的酝酿与催化后,简最终成为深沉内敛、睿智的简·奥斯丁。

罗伊在分离后的漫长岁月中,果然当上了大法官,跻身上流社会。

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简终生未嫁,在她死后,姐姐烧掉了她与罗伊联系的所有信件。远在伦敦的罗伊听闻简的死讯后,花大价钱买下了简的一份小说手稿。他偶尔会带大女儿听音乐会,温柔地为她系好帽带。

他的大女儿,也叫简。

在简·奥斯丁写过的6本小说中,女主人公都是勇敢热烈,深具智慧,就像简自己。她为那些女孩安排了圆满的结局,塑造出一个个爱情的理想国,却独独没有在生活中为自己寻一个归宿。在那个永恒的问题——“爱情与物质,哪一个重要”面前,坚持追求人性自由、爱情纯真的简,将两样东西都抛弃了。

既然世间很难出现一个将二者完美结合的配偶,那么,小姐们,我写给你们看吧。

每年我和妻子都会出游一趟,今年同样。我俩一同商定了旅游行程,5天要去4个城市。首站是三亚,原本说好要去潜水,可妻子却临时起意,只想待在沙滩上晒太阳。我认为她随心所欲,断然否决了她的提议。妻子满肚子不高兴,赌着气和我心不在焉地逛完剩下的几个景点。静下来一想,出来玩就是图个高兴,何必拘于计划。后面的行程,我就由着她的性子玩。返家后,妻子开心地说,这是迄今为止最享受的一次旅行。

很多人提到爱是什么,其实对于结婚多年的男人而言,爱是一种焦灼。焦灼什么?怕她不高兴。她一不高兴,整个家就不会有好氛围。人到中年,花十分的心思哄她高兴,不一定会皆大欢喜;但花三分心思不让她不高兴,却绝对是件事半功倍的相处之道。

母亲和大嫂从香港旅游回来后,在客厅互赞对方新买的镶钻项链。幸好妻子在厨房收拾碗筷,若是看到难免心里别扭。我寻了个机会,拿出刚发的奖金红包塞给母亲,说:“这是我给您去香港赞助的费用,您走前也没见着面,所以后补啦。”过了一阵儿,我留意到母亲独自进了厨房,褪下手腕上的一只玉镯戴到妻子手上,说这是从香港给她买的。妻子自然是满心欢喜。我小小的伎俩,免去了她们婆媳之间可能产生的不愉快。

我每天饭后最想做的事就是抽支烟,但妻子会不高兴。这多半是因为我的不爱惜身体,冲着她这番用心,我也不能总让她为这些小事不快。而妻子也完全改掉了在外人面前批评我的行为,改掉了在背后念叨我母亲不好的习惯,因为她知道,那样做,我会不高兴。

虽然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但我俩正在形成一种习惯,就是考虑事情首先从对方的感受出发。爱其实是一种焦灼,担心对方不高兴,那么,就只能尽量学会少让对方不高兴。

记得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我上大学时,大学里有个电影院,每天晚上都放映新电影。我们在吃午饭的路上,就能看到院文艺部的哥们用红红蓝蓝的大字写的电影海报,贴在宣传板上,票价三角或五角。晚饭后,一窝蜂涌向电影院,看的酣畅淋漓。大学时代,是我看电影频率最快和数量最多的阶段。

我班班花不但人漂亮,而且能歌善舞,是个文艺天才。当然她不是端庄的那种,而是有着妖调的味道。这种妖调电着了好多男生的心,让很多男生晚上睡不着觉。世间的事奇特在,虽然班花有着妖调的面孔,但是实际行动却让人感觉到她骨子里的正派。她面对众多帅哥的追捧,并不动心,依然以独立的身影,在校园里面飘逸着,继续吊着男生的胃口。

我们宿舍的老三,是个风流倜傥的哥们。他从大一开始,就极力想把班花追到手。班花在图书馆看书,他买了饮料给送去,然后坐在班花的身边,陪着一起看书。班花在食堂排饭,身后肯定是老三,给拿着饭盒。班花进了电影院,老三在夏天给买雪糕送到座位。班花呢,一开始拒绝,但是一看拒绝不了,就不再拒绝了,大方而又笑嘻嘻地接受服务,连个谢字也不说。该看书看书,该看电影看电影。

但是班花从没接受过老三发出的压马路逛公园的邀请,也从没接受过老三给买的任何一件礼物,明确告诉他谈朋友不可能,做好同学还可以。老三的礼物越来越多,他就摆放在床头左右,看着那些礼物,老三真想有朝一日被班花全部接受,他盼着那一天早日到来。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大三。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大家刚进电影院,就冒了一身汗。清晰地记得那天放映的电影是《古今大战秦俑情》,是一个关于人有轮回能够再生的爱情故事。电影开演前,电影院里的灯光开的很亮,大家吃雪糕、喝饮料,摇扇子,擦汗水,都在抱怨空调太小,一片嘈杂。老三早就买了好几根大雪糕,站在过道里等待班花的到来。

班花来了,她径直往座位走去,老三笑呵呵地上前送雪糕:“快吃吧,都快化了!”

他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但是这次班花的举动却让老三大跌眼镜,她抬手拒绝了:“老三,你自己留着吃吧!”说完扭动着好看的腰肢对号坐在了座位上,而不光老三,大家都注意到了,她的身旁此时空着一个座位。

就在这时,大家惊讶地发现,另一个班级的外貌并不起眼的林,满面春风地走进来,坐在了我班班花身旁的座位上,并随手把一根雪糕递给了班花,两人一边吃一边谈笑着,宛若热恋中的情人。

铃声响了,电影开演了,老三手里的雪糕化成了水,滴在他的裤子和鞋上,流了一过道。

那一夜,老三疯了一般,同宿舍的哥们都去陪他喝酒,喝到后半夜。

电影院里的一场电影前奏,班花等于无声地向大家公布了她的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我班班花被别的班级男生给挖走了。其实林虽然不是很帅,但是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班花更为看重的,是男人的成绩,而不是外表。

毕业,大家劳燕分飞。很多年过去了,听说班花和林分到了同一座城市,过的很幸福,是成功的爱情。若干年后老三我们哥几个重返校园,路过电影院旧址时,大家都不约而同站住了,久久凝视着那个沧桑而又斑驳的建筑,回味着青春时代看电影的好时光。老三又开口说话了:“这里,铭记着谁的曾经的傻傻的爱情?

一个90后女孩,感情生活一片空白。

她25岁了,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奔三的大龄青年。她很焦虑,想马上能找到一个男朋友,谈情说爱,结婚成家。可她从来没遇到过喜欢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寻找。

我见过一些没有男人追也不会追男人的女孩,她们往往不是自身条件,最大的问题是性格清高,浑身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她们对待感情的态度很矛盾,一方面渴望被爱,另外一方面又对男人保持戒备和警觉。

中国有一种老实孩子最可怜,情窦初开时被要求活得像灭绝师太,不能有七情六欲,小机器人一样只知道学习;到了适婚年龄,又马上要求他们启动恋爱程序,恨不得立马抓来一个异性配对成功。但就像你不能让不会走的孩子直接会跑,已经习惯了孤独的人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在爱情中如鱼得水呢?

什么事都需要学习,谈恋爱也是一样,总要开始试着去爱,敞开自己。

小说《飘》中的女主角郝思嘉,在展现自己魅力的时候,会让自己的绿眼睛跳舞,酒窝笑得更深,在小伙子们的恭维声中放声大笑,他们都为她倾倒。

想谈恋爱的姑娘,应该把自己变成一块蜜糖,甜了自己,也黏得住别人的目光。

我曾在丽江的街头,看见一个独行的姑娘,在一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缓步慢行,用认真而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街头的风光,对目光所及的人都善意微笑。那一刻,如果是男人,我想我会爱上她。

爱,需要自由的空间,尤其是围城里的爱更需要自由的空隙,如果两个人把对方束缚得紧紧的,总有一天会崩盘。

和老公结婚以后我改变了很多。这种改变是不知不觉的。但是在婚姻的第三年,蓦然回首,发现自己真的变化很大。曾经,我以为自己不会变,那时我是个很自我的女人,可是婚后、因为爱,因为心疼他,因为想让他高兴,因为想得到他的夸奖,也因为渴望婚姻美满幸福,我一点一点不知不觉地改变了自己。

婚前,我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很差的人。不会做饭,丢三落四,生病了都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可是现在,我煎炒蒸煮样样拿手,家里家外的事情被我打点得井井有条,老公有个头疼脑热时,我端茶递水,比特级护士还特级。

婚前,我喜欢和几个朋友没事就去唱唱歌、跳跳舞、泡泡酒吧、玩玩格调什么的,后来老公流露出不悦,我渐渐地不再涉足了,朋友们约了几次,都被我找理由给推了,后来她们就不再约我了。我现在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程序化,上班—下班—买菜—做饭—看电视—上床睡觉,周而复始,平淡至极。

我安慰自己,这就是过日子,平淡才是婚姻的主题。但是,老公显然不甘于这样平淡的生活,他开始频繁晚归,不是和同事去K歌,就是和几个朋友在茶楼喝茶打牌。一个又一个夜晚的等待,让我对老公越来越不满。我让他少在外面玩多回家陪陪老婆,他应着,过后依然故我。我一遍遍打他的手机,从开始的温言细语到最后的河东狮吼,第一次,我催他,他很快就回来了;第二次,他说“马上马上”,结果这一“马上”就是两个小时;第三次,他干脆关掉了手机。我

我们爆发了婚后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我指责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一个有家的男人却一点儿都不恋家,一天到晚在外面鬼混,我说:“你对得起我吗?我一天到晚累得要死要活,你却只知道坐享其成,婚前的那些浪漫、体贴呢?难道都是做戏吗?”又问他:“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现在看着我就心烦,是吧?”

他先是闷头不吭,我步步紧逼,他终于爆发:“你现在这个样子,我想爱都爱不起来。”

我几欲疯狂,我现在是什么样子?

他说:“唠叨、多疑、小市民、庸俗、歇斯底里,每天回家不是给我脸色看就是唠叨谁家买了大房子、谁家买了车。我很烦,你知不知道?”

这话真是伤自尊啊,我扑上去在他脸上抓了一把,他脸上留下几道血印,而他,不假思索,抬手给了我一巴掌。

那一巴掌打愣了我,他竟然打我,一时不能自持,我跌坐在地上,寻死觅活地嚎啕大哭。看到他眼里嫌恶的目光,我才猛然惊觉,我这是干什么啊,什么时候我竟然沦落成了一个撒泼的女人?

这样的我好像是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

那个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回味着日间自己的一言一行,那些骂人的脏话挺顺溜地从我嘴里蹦出来,还有那泼妇般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哪里还是当初那个温柔、优雅的女子?哪里还有当初老公喜欢的小鸟依人、善解人意的样子?黑暗中,我深深地惭愧了。

原来,婚姻中的某些改变不仅仅是老公不喜欢,就是我自己在自省中,也是不满的。

每个女人都会因为婚姻而改变自己。一个懒惰、粗心的人会因为婚姻变得勤劳、细心,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会在婚姻里变得心灵手巧,这些改变是良性的。但是,还有另外一些改变,却是非良性的:一个原本热衷于事业的人在婚后痴迷于小家庭的甜蜜,放松了自己在事业上的追求——这是不思进取;一个原本自我,有着自己独立生活的女人在婚后把丈夫当做全部,把婚姻当做自己的天地,自觉不自觉地缩小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这是画地为牢;一个原本讲究生活情调的女人在婚后只知道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日益琐碎唠叨——这是自甘平庸。女人往往已经变得很陌生而不自觉,就算看到了自己的变化,往往也会拿婚姻当挡箭牌,认为自己是因为婚姻才变成这样的,

随爱成长是阳光的、积极的,你会因为爱而变得更知性、更智慧、更宽容、更懂得如何爱自己爱别人:而因爱改变,这些改变有良性的也有非良性的,也就意味着你的某些改变是削足适履,而削足适履不仅仅会令自己痛苦,也会令对方不舒服。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才懂了老公的心情。面对一个日益琐碎、唠叨,把自己所有的改变都归因于婚姻从而要他买单的妻子,确实会有不想面对、爱不起来的感觉。

我从一个整天唠唠叨叨抱怨、指责的小妇人变成一个阳光、知性、优雅、从容的女子。有在婚姻中精疲力竭的同辈中人问我,如何才能够在婚姻中游刃有余,我以自身的经历告诉她:“围城不是一种捆绑,爱需要更多的自由和空间,两只束缚在一起的小鸟都不会飞翔。”

今年春天,我到北京出差顺便回了一趟母校。毕业六年,学校里早已没有认识的同学,连最小的师弟师妹们也都毕业了。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晃悠,从主干道走到教学楼,到图书馆,到体育场……正好是开花的季节,一树一树的火红、明黄、浅紫、淡粉,湖边的柳树和银杏冒出小小的新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榆钱树圆圆的翅果被风吹起,像洒了一地儿的铜钱。我循着记忆中的地图,沿着楼宇间的道路,却越走越陌生。看着那些新建的房子,我忽然有一种找不到北的感觉。我确定那里六年前不是这样的,但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以前是怎样的。

我很想再去看一看7号楼后的那条银杏道,可我在新建的和原有的宿舍楼间绕来绕去,却怎么也找不到,好像迷了路似的。后来,从一个熟悉的角度,我才发现,它们已经淹没在推土机和脚手架的工地下了。

齐铭学长

微央每次和我走过那条路时,都会对着那副梦幻的场景羡慕又憧憬地看上几眼,有时怔怔地停住了脚步。我知道,她又在想齐铭学长了。

微央是因为十佳歌手比赛认识齐铭学长的。彼时我们刚升上大二,那年秋天最受人瞩目的十佳歌手比赛,微央闯进了总决赛。为了增加现场效果,她想找一个小提琴伴奏,后来经一个要好的学姐介绍,有幸邀请到校乐团的小提琴手,那个人就是齐铭。

据微央后来的描述,当她第一眼看到齐铭穿着白衬衫打着黑领结站在她面前向她问好时,她紧张得连自我介绍都说不利索了。还好,在后台昏黄的灯光下,微央自我安慰齐铭应该没有看到她烫得发红的脸颊。那次决赛,微央表现得出人意料地精彩,加上齐铭如泉水般清澈优美的前奏和间奏表演,微央如一匹黑马进入了前三名。

自那次比赛以后,黑马微央的心里便住进了一位白马王子——那个就算是站在舞台的暗处也散发着光芒的齐铭。

齐铭比我们长一级,是校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也是我们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才艺双全。我记得大一时的新生入学典礼上,齐铭作为老生代表发言,那清俊颀长的外形、温文从容的谈吐立刻就让台下新入学的女同学们萌生了各种对大学生活的憧憬和向往。不过,那次开学典礼,微央偷偷地跟高中的老同学去游颐和园了,所以错过了她与齐铭的“第一面”。但是一年后在十佳歌手比赛中的相识更让她确定了“命中注定的人即使错过,也一定会再遇见”的至理名言。

爱情憧憬地图

有次和微央一起在图书馆自习,当我无意中抬起头时,看见微央正杵着下巴看着窗外出神,嘴角挂着“傻傻”的笑容。我的目光落在她的面前,那A4的草稿纸上竟然满满地写着“齐铭、齐铭、齐铭……”各种字体、大大小小。

微央抿了抿嘴,讷讷地说道:“你知道吗,认识他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跟他有这么大的差距。他太好了,完美得像一颗闪亮的星星,而我离他却是这么遥远。我想在我最好的时候再告诉他。我希望,如果我能站在他的身边,也是一颗闪亮的星星。”她说着,嘴角不由地扬起一丝知足的微笑,“而且现在这样,能和他做朋友,能远远地看着他,我就已经很开心了呀。”

于是少女微央怀揣着对白马王子满满的爱,和成为更好的自己的努力,不动声色地做他的普通朋友。但是每每看到校园里相依相偎的情侣们,微央还是会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对我说着“等到我俩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也要怎样怎样”的话——比如冬天湖水结冰的时候,要手拉手一起溜冰;比如下雨的时候,要撑一把伞穿过那片在水雾中泛着绿光的小树林;比如夏天的夜晚,要到湖边放河灯许愿;比如秋天的时候,要一起漫步在金色的银杏树下,最好能有片叶子不听话地落在他的头发上,那么她就可以踮起脚拂去他头发上的小叶子……学规划的微央很会画画,她有一本很漂亮的绘图本,一笔一笔,一页一页,她画下了整个校园的地图,并标注着她想和齐铭一起做的事情。

学长先表白了

转变是在我们升上大四那时发生的。开学不久,生活委员在课间休息时给微央送来一封信——带着蓝色标识的航空信封。微央看到信封上的字迹时,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她整个人顿时像被碰到了按钮似的立即挺直了身子,一脸期待却又满心忐忑地撕开封口,小心翼翼地拿出里面的信笺。

我看着微央因为紧张而微微发抖的双手,看着她紧绷着的脸部神情慢慢、慢慢地转变成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最后她湿红了眼眶,怔怔地盯着信的末尾,久久不愿放下。

猛地,她侧过身抱住我,呜呜哭了出来:“齐铭说他喜欢我。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

微央给我看过那封信。齐铭是在飞往美国的飞机上写下那封信的,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满满三页。我依稀记得齐铭用他那遒劲有力的字体写道:“我们都是很难对人敞开心门而又太相信完美主义的人,总是为了所谓的“最好”精雕细琢,总是自信地以为一切都会如自己期望的那样理所当然。可是,当刚才飞机遇到强烈气流发生剧烈的颠簸时,那一瞬间我猛地意识到我或许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的心里忽然像被剜去了一块似得狠狠地痛起来。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对你的思念。微央,就算这封信可能会让我永远地失去你,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拉住你的手,想把你搂进我的怀里。”

写材料写累了的间隙,微央在本子上写她自己原创的诗句——“二十四个小时有二十四个心情/在纸上画个地球/才能算出你和我的距离/曾经我满怀虔诚/想祈求菩萨让你看见我/却被一场狂风暴雨阻挡了海路/还好我错过了菩萨/却没错过你。”

悲伤的PlanB

春天的时候,微央一边写论文,一边惴惴不安地等待申请的结果。我问她:“万一,如果没有收到合适的offer,有没有PlanB?”

“齐铭说,如果我暂时没拿到offer的话,就先拿F2签证去美国。”微央回答。

“F2?”我惊讶得喊出声来,即使我这从没计划过出国的人也在同学们的申请过程中耳濡目染地听说过这个签证类型——学生配偶。“这算是求婚吗?!”我吃惊地问道。

微央脸上漾起红晕,像一朵娇羞的玫瑰花。“算是吗?算是吧。可是,我都还没牵过他的手,还没有亲吻和拥抱过他,我们没有一起泡过图书馆,没有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旅行过……”她的声音轻飘飘的,好像在自言自语,“不过没关系,他说,我们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呢。”

一切都好像尘埃落地。然而老天似乎为了显示他的存在,却将命运的琴弦轻轻一拨。

微央在床上躺了三天,无声无息,不言不语,我们给她带饭回来,她也没怎么动过。寝室里的姐妹们无比担忧,怕她想不开,怕她的身体吃不消,正纠结着是否要告知她的父母。第四天,却发现她一大早就起来了,打扮得整整齐齐,还画了个淡妆,带着她早就准备好的签证材料出了门。

老式的教学房,一砖一瓦,是多么的熟悉啊!

她站在操场上,环视四周,除了岁月留下的印记,一切依旧。

入秋的风,微凉。她,独自一人站着,冥思中,依稀,耳边传来悦耳的嬉笑声。一个、二个、三个……很多,很多,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往一棵大榕树奔去。那里,他吹着集合的口哨,小学生们很乖巧地排好队,等待他的点名。

他,一如既往地身穿薄薄的运动衣,带着迷人的笑容,露出几颗亮如明月的牙齿,敏捷地跳上讲话台,像军人般喊着口令,一丝不苟。

每次,队伍解散,她都习惯性地独自一人站在月桂树后的教学房内,静静地看着他,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那时,她只是一个十三岁的懵懂小孩子,对五彩缤纷的世界也不大懂。

她清楚地记得,她真正亲近他、了解他,是那年的初秋,学校举办体育运动比赛。那天,她因为未能通过比赛考核,感到伤心、失落,是他安慰她、鼓励她,教她各项体育运动技巧。他好比跳跳糖,跳进她的生活,赶走她的烦恼,给她带来了欢乐。

她,时常想象与他重逢的画面,有时是在傍晚,她和他并肩坐在湖边的柳树下,说着甜言蜜语;有时是在某个山头,她和他坐在草坪上,一起欣赏晚霞;有时是在操场,和他一起打打球或跑跑步。只是,那不过是个梦,现实中,他好比一块柠檬糖,嘴里含着甜甜的,久了,有点酸,但回味起来依然很甜。

曾经,她看见他和一个女孩站在操场上闲聊,她伸着耳朵,想聆听他们的聊天内容,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听到。她只能看着对面的他和别的女孩聊天,他们聊得越开心,她的心缩得越紧。她很想跑到他们面前,打断他们聊天,但她不能,也不可以这么做,因为,她尊重他,敬爱他,在她心里,他是无比伟大,无比高尚的。

只是,时隔八年,她回来了,一切却变了。当年他没有打开罐子里的千纸鹤去读读她写给他的心声,而是将那瓶放满千纸鹤的罐子存放在当年他们相遇的教学房里,任岁月蹉跎;而他,也早已成为别人的人了。

八年了,她再次步入校园,那熟悉的画面仍在脑海徘徊,那颗心仍在心里蹦跳。原来,一切只是梦,她只不过是他的学生,她就像他房里的白牡丹,他对它白色的花瓣一点感觉都没有。

而她对他的感觉,好比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让人总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而这种感觉,一瞬间已渗透她的心。

时光如流水,一晃而过。八年,就如一夜,醒来已是入秋时。月桂树下堆满落叶,每一片叶子都代表她对他的思念,而这场隐埋在岁月里的爱情,就如一片片孤独的叶子,随着秋风飘落,永远埋藏在土里。

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直以来,艾蒂和迈克都是这个小镇上让人羡慕的一对夫妻,他们恩爱浪漫,有着火一样烧不完的热情。但是天妒佳缘,在一次旅行中,他们遭遇了车祸。迈克侥幸躲过了这一劫,艾蒂却永远失去了右手。

从麻醉中醒来的那一刻起,艾蒂的泪水就没有断过。她是一位钢琴师,谁都知道失去一只手将意味着什么。她爱迈克如同爱音乐一样。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起,他们就为自己的爱情创作了一首圆舞曲,并相约弹奏一生。那些日子他们过得非常幸福快乐,可现在,好日子已逝去如烟,一切都将远去了。

终于有一天,艾蒂与迈克大吵了起来。原因是迈克每天中午都要抽空回来一趟。以前他从不是这样的,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每天中午是他最宝贵的时刻,他应该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度过。现在他是怎么了?怕她自杀吗?不知不觉中,艾蒂心里产生了恨意,狠狠地将手中的杯子摔了出去,并朝迈克嚷道:“你走,我不要你怜悯!你这样,只会让我更恨你!”迈克狼狈地逃走了。

迈克回家的次数渐渐地少了。有时就算在家,两人也没有话说。艾蒂感觉到,她和迈克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有时候,她还会梦见迈克正朝别的女人走去,而她在一旁哭得那么无助。只是因为失去一只手,曾经的山盟海誓就变得苍白起来,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一件事。

艾蒂打开门,迎来的是一张陌生姑娘的脸。艾蒂实在打不起精神与陌生人交谈,便冷冷地拒绝道:“小姐,我想你一定是按错门铃了。”

“没错,我是一个家政公司的。”姑娘温和地笑道,“是你的先生请我来打扫卫生的,你瞧,这个庭院已经很脏很乱了。”

“但是我觉得并不需要。”艾蒂还是不冷不热。“可是你的先生已经付费了。”姑娘说,“如果我不服务,要赔偿违约金的。”

艾蒂只好任由她在院里干起活来,自己回到了卧室。休息了一阵后,艾蒂忽然发现那姑娘干活的样子很不熟练,而且她还时不时地透过卧室的落地玻璃窗窥视自己。

艾蒂一下子警醒起来,再仔细一看,那姑娘虽是家政公司的装束,看起来却不像一个寻常的女子。那么,这姑娘是谁?为什么要以家政服务的幌子闯进她的家庭?处于危机感中的女人总是很敏感。

一连几天,那个姑娘总是准时来到艾蒂家干活。不同的是,她已经不满足于干活,还经常向艾蒂问这问那。艾蒂懒得回答,却不得不认真地看她。这的确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从里到外都透着成熟女人的魅力。她的睫毛经过细心修饰,甚至她的指甲也修剪得非常精致。更可疑的是,当艾蒂试探着在她面前说起迈克时,她竟然是一副很欣赏的样子!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到这个女人跟丈夫之间好像有说不清的瓜葛!

该来的一切都来了。艾蒂竟然没有掉一滴眼泪,她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迈克是优秀的,他应该有更优秀的女人相伴。如果是以前,她当然有信心战胜任何女人,只是现在,失去一只手的她太自卑了……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里,艾蒂再也没有为那个女人开门。一个星期后,她终于痛下决心要离开丈夫。

当艾蒂叠好衣物,最后恋恋不舍地回头望一眼屋子时,又一次看到了那架躺在角落里的钢琴。以往快乐的日子又一次像倒带一样地回放起来。不管怎么说,她是爱丈夫的,可是爱一个人就应该给他幸福。她决定最后弹一次曾经属于她与迈克的圆舞曲。她要用这种特别的方式向迈克告别,即使只有一只手。

想到这,艾蒂轻轻掀开了琴盖,却发现琴键上躺着一沓纸条。迈克熟悉的字体出现在她的眼前:艾蒂,我很高兴你终于打开琴盖,让我们再次弹奏爱的圆舞曲吧!如果你不方便,我是你一生的右手……

一张张纸条记录着迈克每一天的话。这个迈克,他竟然把对妻子所有的爱都悄悄放在这儿了,而艾蒂却差一点就铸成了大错。

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艾蒂流下了幸福的泪水。这天晚上,他们家终于响起了久违的琴声。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他们二人合奏。当欢快的琴声再次响起的时候,艾蒂早已泪流满面。她感觉这是他们有生以来弹得最好的一次。她从来不敢想象,两个人的两只手会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这一回,她真的相信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结婚后,她回家向老爸诉苦:“他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吃饭时总爱抱怨饭煮烂了,菜淡了,汤咸了;晚上睡觉时总喜欢看书,亮着灯,弄得别人无法入睡。而且,他平时总是默不作声,一旦有事,说话嗓门大得吓人,像跟你吵架似的,真让人受不了!”说着说着,掉下了泪珠……

爸爸听后微微一笑:“就这些?”女儿点了点头。

“那我问你,他关不关心你?”

“关心。”

“每天按时回来?”

“按时。”

“顾不顾家?”

“顾家。”

“有这三条就是好男人。”爸爸注视着女儿,意味深长地说,“夫妻间最主要的是相互宽容,宽容甚于爱。”

的确,年轻时谈恋爱,花前月下,耳鬓厮磨,卿卿我我,浪漫无比。结婚后,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锅碗瓢盆,吃喝拉撒,琐琐碎碎,平平淡淡。夫妻间整日生活在一起,因性格脾气、行为习惯上的差异,有时免不了会“相左”,这就得有个“磨合期”。这时,就要相互体谅,相互退让,相互宽容,有些甚至得一辈子去适应。

一天,一位老教授请他的学生到家里吃饭。他热情地为学生夹了一块腊肉,学生一尝又苦又咸,就了半个馒头才咽下去。老教授再不敢轻易夹菜。饭后,老教授抱歉地说:“你师娘啊,烧菜总是太咸。不过是老妻嘛,慢慢我就习惯了。”细细品味,老教授说的“老妻”二字,饱含着深深的体谅与爱心,还有对家庭的责任。

现代著名文学家林语堂先生没有谈过恋爱,与妻子相见的第一面即在洞房花烛夜。然而,两人终生相守,白头偕老。林先生这种对待爱情、婚姻的态度,令世人感佩。

“孩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这只是一句玩笑话,不能当真。婚外情不是贪色便是谋利,与真正的爱情风马牛不相及。真正经历了人生苦难风雨的人,最终会明白,老婆还是自己的好!因此,要善待你的爱人,宽容你的爱人,要善于容忍对方,要善于改变自己,慢慢向对方靠拢,以达到相互包容。这样,两人才会心心相印,融为一体,休戚与共,风雨同舟,一起驶向幸福的彼岸。

她时常感叹在婚后缺失了激情,生活变得淡如一杯白开水,那份曾经火热的爱情早已消失无踪了。

她和他开始不停地发生争吵,为了一点小事,两人会冷战一个月不说话,渐渐地,她对婚姻失望了,决定越过婚姻,寻找一种真正隽永的爱情。

她离开家,遇上了另一个他,他风趣诙谐,而且刺激,他会带她到摩天大楼楼顶看一夜星星,会带她到风急浪大的海洋中探险孤岛,会每天唱不同的歌给她听,作不同的诗送给她,让她永远不会感到腻烦。

3个月后,她决定结束旧婚姻,与他开始新的生活。当她满怀柔情告诉他自己的决定时,他沉默了,许久,他说,他是无婚论者,他爱她,但更爱她所给的自由。

她受伤了,回到了久违的家中,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他,看样子,他一直没有离开过家,看到她回来,他没有说话,似乎还沉浸在两人冷战的状态之中。

两人各忙各的,但他做了饭仍会送一份来给她,她也渐渐发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她一直都有睡觉踢被子的习惯,因为这个习惯,在她离家的这段日子里,她曾经多次着凉感冒,但回到家中一个月,她竟然一次也没有着过凉;她不会做饭,离家后一直叫外卖下饭店,结果得了胃病,但回家两个月后,虚弱的肠胃竟然被调养好了;她还发现每天早上暖瓶里都有满满的热水,每天晚上卧室里都有一股淡淡的清香,那是他为她养植的一株植物散发出的香味。

她渐渐悟到了什么,偶尔地,她看到他在家中忙碌,会感到心里有一份安然和惬意。

终于有一天,她主动结束了冷战,重又投入了他的怀抱。她问他,为什么这曾经让她备感无聊的生活如今却让她甘之如饴。他笑了笑说,因为你并不明白爱情究竟在哪里,爱情其实一直都在原地,但你却把目光放在了过去或是未来。

唐小道向刘玉莲求爱的方式有点特殊。一般人会说,刘玉莲,我爱你,咱们结婚吧。而唐小道却涎着脸,慢条斯理地说,玉莲啊玉莲,你为我生个儿子吧,我求你了。说这话的时候,唐小道的脸红了一下。

当时,刘玉莲的大脑一片空白,初恋的羞涩像一场雨,淋得她一塌糊涂。当她想到这句话太自私的时候,他们的儿子快要出生了。刘玉莲耿耿于怀,还是不依不饶地说,唐小道,你娶我就是为了要儿子?

唐小道嘿嘿笑,说也不全是。我的思想很传统,没那么时尚,也没那么浪漫,结婚就是为了下一代嘛。

你就是自私,把我当成为你传宗接代的工具了。刘玉莲的小拳头擂着唐小道的脊梁。

不是不是。唐小道辩解说,那时候我们都年轻,有些话说不出口。

你就是自私,为了生儿子,你把我骗了。

哪里哪里,我们还牵着手看夕阳呢。

刘玉莲不愿听唐小道的油嘴滑舌,她感觉自己这辈子太亏了,不像有的年轻人那样爱得甜言蜜语死去活来。尽管唐小道每天回到家拖地板、做饭、洗衣服,为了让她保持身段美,天天为她榨果汁,刘玉莲还是感觉自己有些委屈。

刘玉莲跟男网友聊得分不开了,男网友说咱俩私奔吧。唐小道很快就看不到刘玉莲了,一个人抱着哇哇哭的孩子。亲戚朋友让他报案,唐小道摇摇头,说丢人现眼,没有用。还有人说出去找吧,唐小道还是摇头,说该有的,不会丢,不属于自己的,找回人,找不回来心。

一个月后,刘玉莲回来了。唐小道笑嘻嘻地去拉她的手,刘玉莲甩开唐小道,说了一句冷冰冰的话,我是回来离婚的,我已经找到我的幸福了。唐小道呆住了,说为了儿子,不离婚,就是不离婚。唐小道把儿子抱过来,说你看看咱儿子,多像你。

刘玉莲说,你娶我不是为了要儿子吗?我给你生了儿子,伟大的使命完成了,也该走了。

唐小道带着儿子过,一晃三年过去了。街坊邻居都劝他续弦,带带孩子,做做饭。可是给他介绍了一个又一个,他总是摇头。介绍人说,你也别太挑剔了,能伺候你,跟你安心过日子就行了。他扑哧笑了,说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刘玉莲。

又有人为他介绍,他不想去见,面子上脱不过,就去了,竟然是刘玉莲。

玉莲,怎么是你?

刘玉莲精神憔悴,哇一声哭了,说我想孩子。

他说,你就不想我?

刘玉莲说,想。都怪我不懂事理,对不起你。唐小道没说话,刘玉莲又问,你恨我不?

唐小道说,恨。

刘玉莲说,你打我一顿吧。

唐小道挥起胳膊,胳膊落下来,却抱住刘玉莲哭了。

刘玉莲抽泣着说,我对不起你,你就当以前的刘玉莲死了。

唐小道说,对,你是刘玉莲她妹妹,我小姨子。

刘玉莲闪烁着泪花说,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最美,一是得不到的,二是失而复得。

我告诉你说:“我今天扫楼梯时,差点儿从楼梯上摔下来。”本来我以为你会安慰说:“亲爱的,小心点儿。”但你说:“扫慢点,不就得了。”

我伤心,我觉得你一点儿不爱我,不在乎我。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楼梯异常干净,干净的都不用我扫;一个月后我才发现,那是你每天抽出5分钟的结果。

我告诉你:“我的车子坏了,我走了半个小时才到车站。”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怎么不坐出租车,累不累?”但你说:“反正很近,你也随便减肥。”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

第二天,我发现你留在桌上的你的车钥匙,以及为我准备的丰富的早点。

我告诉你说:“我想去北海道,荷兰等地,欣赏那一大片壮观地花海。”本来以为你会关心地说:“你想去哪,我们来计划。”即使敷衍几句也好,但你说:“真无聊,花大把的银子去那种无聊的地方。”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发现家里的旅游杂志,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报道,只要有赏花介绍的那一页,页角就有折痕,里面就有你的笔记记录。

我生气了,觉得你不爱我,不关心我。后来,我负气拖到深夜3点多回家,我看到你坐在沙发上的睡容。

我告诉你:“我的大姨妈来了,肚子好痛。”本来以为你会安慰我说:“忍一忍,一天就过去了。”但你说:“女人真麻烦,受不了。”

我伤心了,觉得你不爱我,不疼我。

后来,家里的零食柜里多了好多巧克力及红豆,是你买的,但你一直没吃。直到一个月过去了。你在我月事的前后一星期,天天煮着红豆汤。

我告诉你说:“我真高兴嫁了你,你是最好的老公。”本来以为你会开心地回答我说:“我也是这么觉得,你是最好地老婆。”但你说:“嫁了都嫁了,不然,你还想怎样?”

我生气,觉得你不爱我,不懂我。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你在睡前用卫生纸擦拭床头那张40英寸地结婚照,然后望着照片傻笑好久。

我想我终于懂了,在你不在乎地外表下,有颗不善用言词表达的心,一颗最爱我的心。原来你是爱我的。只不过不说。这是你爱的方式,跟大家不同。

在生活方面,玲最大的缺点就是有些丢三落四。当然,这主要是就钥匙而言。

这天下班,走到家门口,她才发觉钥匙不见了。崭新的防盗门,牢不可破,玲一筹莫展。邻居走过来说,找110试试看。于是她拨通了110,一个柔和的声音回答说:“对不起,我们太忙,不能出警,你最好去找街头急开锁的师傅。”

天已经黑下来了。到哪里找开锁的师傅呢?邻居宽慰她说,“姑娘别急,会有办法的。你要不找你男朋友看看,说不定”玲连连摇头说,“他也没有钥匙。”玲同兵恋爱两年了,她一直对兵的感情把握不准,因此,一直没有给他房门钥匙。邻居说,“或许,他有办法的。”玲说,“他住得太远。”

爱情的钥匙是用心打造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或许就是一把真情的钥匙,它能打开神圣的婚姻大门。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那天,是女孩的生日,他送她一只透明的水晶瓶子,很美。

她说"每天放一枚硬币在这个瓶子里,用它去珍藏起你的快乐,不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个多么幸福的人!"

"如果存满了呢?"

"那就放在我的口袋里。"

"想得美!"女孩笑着说,与此同时也从他眼睛里感觉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专注。

"做我的女友吧。每一枚硬币代表我爱你的每一天!"他说着,把一枚一元硬币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

这太突然了,似乎有些不真实,他们是好朋友,两人在一起总是很开心,他幽默帅气,是许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他对她们不屑一顾,"难道这份感情是为我珍存的?"女孩心里这样想着,手却先思维一步给出了答案,那枚硬币顺着手指滑落进瓶子,伴着清脆的响声,开始了一段甜蜜的储存。

那一年的情人节,他们去帮朋友的花店送花,娇艳的玫瑰带着祝福送到一对对情侣手中。累,却很充实,忙了一天,车筐里还剩一枝玫瑰,女孩核对着订单:"怎么多了一枝,应该送完才对呀?"他笑了,说:"送给你!"还有一盒心形的巧克力,于是,在幸福浪漫的气息里,第13枚硬币滑进了水晶瓶子!

那一次,女孩在蔚蓝的天空中把第82枚硬币放进了水晶瓶子,并且坚信自己将是世界上最最幸福的人!跟他在一起的子是快乐、无忧无虑,可是有一次他几乎让女孩走到了绝望的边缘。那个星期天,女孩起得很早,因为他周五去外地出差,那天会坐早晨的高客回来,到了车站,有几辆车停在那,却不见他坐的那辆车,后来问了总站,才知那辆车在高速上出了车祸,乘客都被送进了市医院。

不知过了多久,隐约听见有人喊女孩的名字,是他,他正在跑前跑后地协助护理伤员。她跑过去,顾不上许多了,他紧紧地抱住女孩轻轻安慰道:"没关系,只是一点皮外伤。"

"知道吗?刚才对于我来说像是过了一生之久。"女孩哽咽着说。

之后,他亲手把第396枚硬币放进了水晶瓶,并说他永远都不会离开女孩!......

"我们分手吧,有另一个女孩为我存硬币了"

女孩木然了,"如果我还有一枚硬币,你会多爱我一天吗?"

他没出声。

第二天,女孩挥霍掉了那七百多元钱,也挥霍掉了他们曾经一起度过的七百多天,可最终还剩了一枚硬币,在瓶子里,静静的,这是哪一天呢?是最初的承诺?还是两人携手淋雨的欢笑?或者是一起看流星的浪漫?也或者,这只是一枚硬币罢了!

他的妻子死于工伤。看到妻子残缺的身体和痛苦的脸,他悲痛欲绝。

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妻子早晨出门的时候,还对他说:“下班早点回来,今天是你的生日。”此后,她却被机器吞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5年过去,他时刻活在妻子的影子里,没有再婚。现实让他又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他的工作太忙,无法照顾好5岁的儿子。亲朋好友都劝他,再找一个女人,好好过日子吧。

在办公室里,有时他会浏览报上千篇一律的征婚启事,看了便觉得乏味。她们的条件太好,即使是离异的,也自称贤惠内秀、天生丽质、注重感情等,还特别注明有孩子归男方,婚后无牵挂。这让他不舒服,一个人离婚了,怎么可能无牵挂呢

他说:“我会的。”

半年后,他们结合了。所有人都感到奇怪,因为她太普通,看上去很老气,而他风华正茂。

她也奇怪,凭他的条件,可以找一个各方面条件更好的,为什么会接受她呢他笑着说:“有牵挂的女人才可爱。”

(一)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二)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三)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四)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五)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他会熬粥,会熬很香甜的绿豆粥。

她不会熬粥,每次熬粥不是熬干了就是熬糊了。她胃不好,而且身体容易上火,经常喝绿豆粥能暖胃还能降火气。当她知道他会熬粥时,不禁对他产生了好感。

恋爱时,他一口口地喂她喝粥,她觉得他熬的粥香滑可口,粥里还包含着浓情蜜意,她认为世界上没有比他熬的粥更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他们结婚了。她只是一名保险业务员,收入并不稳定。他也只是一个中学教师,每月都是固定数量的工资。一到月头,他就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她会给他一些钱作为零用。她知道他真的爱她,每天她回家,他都会把饭做好,有时会熬她最喜欢喝的绿豆粥。他们虽然挣钱不多,但是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她没有参加酒会的衣服,子权给她买来了。她没有搭配的首饰,子权给她借来了。甚至,子权还送给她一瓶玫瑰花香的香水……那个晚上,她成了酒会上的焦点,美丽、大方、自信的她自然赢得了不少成功男士的青睐。她借机向他们兜售保险,不知道是他们为她的魅力所打动,还是为照顾子权的面子,总之,她签了好几笔单子,她知道这个月她一定能摘到那面销售业绩小红旗。

她把衣服和首饰还给子权,向他道谢。可子权却说要谢的是她,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最佳的事业伙伴,他欣赏她的自信和从容,希望她能成为总经理助理,帮他打理公司业务。为了表示诚意,子权请她吃饭,地点定在一家大酒店。

这是她第一次吃冰糖燕窝,感觉软润滑爽,甘冽清甜。子权说燕窝除了美容养颜,还有去暑降火的作用。结账时,她被账单吓了一跳,而子权却潇洒地掏出信用卡。

她没有去子权的公司,但子权的博学才干以及一个男人的魅力却使她的爱发生了转移。虽然她知道他们没有结果,因为子权是个有家的男人,可是她却爱上了他,也许燕窝的味道要比绿豆粥更对胃口。

她决定和他离婚。那天晚上,她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见了她的犹豫,想做一碗绿豆粥给她,他不知道在什么样的心情下听完她离婚的理由,等他眼角渗出泪水时,绿豆粥已经熬好了!他端来为她做的最后一碗绿豆粥,她喝在嘴里竟然有咸咸的味道。

他们终于离婚了,她感到一丝轻松的同时,心里却有一抹疼痛。因为她以为她足够理智地选择了那段爱情,却放弃了这段婚姻,她以为找到了真爱,为自己的感情负了责任,但她却没有因为得到了这份爱情而感到幸福和愉悦。她想得更多的是他一口一口地喂她喝绿豆粥的情形,每每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就倍感煎熬。自从他们分开后,她再也没吃过绿豆粥。

她终于理解了他的那份真情,也知道了她想要在婚姻中得到什么,却可能永远也得不到了。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李白在男卫生间转了几个圈儿,终于无法继续等待下去,不耐烦地敲了敲门:“里面的兄弟,还有完没完了?”这才听到哗哗的冲水声。门开了,李白已经做好解腰带的准备,却不由得张大了嘴:里面走出的“兄弟”竟然是个女人。

对方愣了一下,随即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碰碰李白的胳膊:“麻烦让一让!”李白还是无法闭上自己张成O型的嘴。他看着那个女人神态自若地洗手,又烘干,觉得不可思议。女人对着镜子里的他说:“有什么可看的,不就是走错门了吗?”对方理直气壮的样子,让李白忍不住笑出声来。

下班后,李白把这件事讲给女朋友方晴听,本想逗她笑一笑,可方晴面无表情地转移了话题:“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买房子?”李白的好心情顷刻全无。恋爱三年,确实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李白想买套小房子,60平方米即可,毕竟父母年纪大了,他不能把钱全部投资在房子上,问题出在,方晴执意要买宽敞的房子,至少要在80平方米以上,否则结婚免谈!

第二天上班,主管叫李白到会客室,说以后保险上的事情,你和杜鹃合作。李白的嘴再次张成了O型,没错,眼前的杜鹃正是那天走错门的女人。她不太友善:“李先生这些天,是不是就指着我那个笑话活着呢?”

李白随口说道:“你和你的名字,好像不太匹配。”说完,觉得自己占了便宜,笑了起来。杜鹃瞪他:“你和你的名字,好像也不太匹配,有资格叫李白吗?做首诗让我听听。”李白在公司里,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帅哥,身边的女性朋友,除了自己的漂亮女友方晴外,杜鹃还是第一个以此态度对待他的女人。李白非但不生气,反而为有了个斗嘴的对手而感到激动。

好在客户到来之前,杜鹃算是风风火火地赶到了。李白送走客户,径自大踏步向前走,杜鹃穿着一步裙,紧紧跟在他身后。李白听着身后高跟鞋啪嗒啪嗒的声音,还有杜鹃说了无数声的对不起,就偷偷地笑:小样儿,犯到我手里了吧。

杜鹃追了上来:“喂,姓李的,怎么这么小气,是不是男人?”李白猛地转过身来,杜鹃一步没站稳,直投李白怀里,脸顿时红润开来。李白坏笑:“怎么样,是男人的胸膛吧,不然某些人能脸红吗?”阳光下,李白看着杜鹃整齐的刘海儿,白皙的皮肤,感觉是另外的一种气质。

李白说:“请我吃饭就原谅你。”他以为杜鹃会乖乖地答应,没想到杜鹃却撅着嘴:“我忘记带钱包了,你请我吧!”李白叨咕着:“认识你算我倒霉。”环顾四周,有一家西餐馆,他指了指,意思是去那里吧。杜鹃摇头,拉着他的袖子进了附近的一家小吃店。

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杜鹃直接要了两份鸡蛋面。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来后,她挽了挽袖子,大口大口地吃,还发出哧溜哧溜的声音。李白笑,心想,真是好养活,方晴很讨厌来这种路边小店,她只喜欢有品位的餐厅。

李白和方晴去看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顺便又看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方晴眼前一亮:“要不我们买这套吧,你看客厅多明亮。”李白握着她的手商量:“这样我们就没有钱装修了……”话还没说完,方晴就甩开他的胳膊,赌气走了。

杜鹃按照李白说的地址,好不容易找到他家,拿了简历后要走,李白拉住她:“你好像欠我顿饭吧?冰箱里有菜,你做给我吃。”她把胳膊从他手里挣开,埋怨道:“真小气,还记得那件事。”

杜鹃做了红烧带鱼和西芹百合,还有一道番茄鸡蛋。李白直咽口水,却依然不吃鸡蛋,他从小就不爱吃鸡蛋。杜鹃把鸡蛋夹到他碗里,用筷子敲他的碗:“快吃了,不然别想吃其他的菜。”吃过饭,李白靠在厨房门边,看着杜鹃洗碗的背影,他想,三年了,方晴从来没有为他下过一次厨房。

与方晴吵架,再和好,和好,再吵架,房子一事也没有定下来。与杜鹃谈完生意后,通常一起吃饭,杜鹃每次都要点一道有鸡蛋的菜,渐渐地,李白发现,其实鸡蛋并没有那么难吃。

女客户气呼呼地走了。李白和杜鹃看着对方,同时笑了出来,李白拍着她的肩:“你可真够狠的,说谎就算了,还叫人家老妖婆。”笑着笑着,忽然安静下来,李白的手还在杜鹃的肩上。李白移开了手,有些不自然:“我们走吧,去吃鸡蛋面。”

这天,李白又和方晴吵架了,回到公司,看到杜鹃正和其他男同志聊得热火朝天。他走过去,看着杜鹃,态度蛮横:“过来!”杜鹃跟了过来,问:“你去哪儿了?”李白没好气地说:“要你管?”声音很大,周围的同事都凑过头来看个究竟,杜鹃扔下带给他的资料,转身就走。

李白随即追了出去。电梯门关上的一刹那,李白用手挡住,挤了上去,无趣地道歉:“哎,我错了。不过以后不许那么热情地和他们说话,知道吗?”杜鹃眼里溢满了泪:“你凭什么要求我?你是我什么人?”

李白问杜鹃:“我的手艺怎么样?”杜鹃嘴角沾着饭粒,说:“凑合吧!”他看着很久没有如此干净过的房子,伸出手摘掉了她嘴边的饭粒,她怔了一下。

方晴问他:“你不是讨厌吃鸡蛋吗?”李白笑了一下:“现在吃了。”方晴叹口气:“我知道你不喜欢吃鸡蛋,可是三年了,你还不知道我不吃面条吗?”李白刚要道歉,被方晴的话堵了回来。她冷静而认真地说:“李白,我们分手吧!我需要的是牛奶面包,而你能给我的,只是一碗鸡蛋面。”

毕竟已经三年,李白不可能很快放下。消沉的那段日子,杜鹃有时过来帮他打扫卫生,有时熬排骨汤。

周日上午,李白还没有起床,杜鹃就敲开了门。见到杜鹃的一瞬,李白有种想抱她的冲动,握了握拳头,忍住了,假装不在意地躺回床上。杜鹃放下手里的早餐,拉开窗帘:“都什么时候了,快起床!”

李白在瞬间的光亮中缓缓睁开眼睛,只见鹦鹉小笨扑棱了两下翅膀,尖声尖气地叫:“杜鹃,我爱你!”

他和杜鹃同时吃惊地张大了嘴,渐渐地把目光转到对方脸上。李白顾不得那么多了,伸出手把杜鹃紧紧地揽进怀里,再也不想放开。

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他。

那时,他是一个喜欢搞点摄影的男子,寒酸而落魄,在一个小工厂上班。而她,是一个大型歌舞团的演员,跳独舞,倾国倾城。

追求她的男子很多,她接到的情书也很多,但无疑,他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每天,他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来找她,高高的个子,一条腿支着自行车,另一条腿来回晃着,拿着一架破照相机对着她。

好,她说,我会和你好一辈子。

不久,他考上一个电影学院,去学摄影,可是他没有钱。

那时,她已经小有薄名,所挣的钱全用来资助他了,但仍然不够,因为摄影是个特别烧钱的事情,何况,他想当中国最好的摄影家。为了他高昂的学费,她准备去投拍电视剧,于是她四处去张罗钱,那些老总,看中了她的美貌,吃她的豆腐,可是,为了钱,她含着笑含着泪忍下去。

十万块钱,她投拍了一个电视剧,可是,收视不好,赔掉了。

为了还这十万块钱,她拼命地跳舞,一米六八的个子,到最后不到九十斤。她盼望他能快点学成,两个人结婚生子,哪怕住最小的房子,如果开始是他疯狂地追求她想得到她,那么现在,是她这样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多老多难看,只要能在一起就好。

可是,在他毕业那年,他对她说了分手。

他有了名气,有更多更美丽更有才情的女人可以和他配,她不过是一个演员,况且渐渐跳不动了。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他仍然没有回头。

那时,她已经跳不动了。

可是,她还有债,她不愿意欠别人的东西,于是,在一个有钱男人求婚之后,她嫁给了他。

那时,他功成名就,好多关于他的新闻,正面的,负面的,她听到这个名字,仍然心疼。

没有了他,她就有了烟。

烟是她寂寞的伴侣,也是很私密的出口,她抽着烟,在黄昏的街头,被一个摄影记者看到,然后无意间拍下了她。

那时的她,已经形销骨立。

完全不复当年的青葱年少,她离了婚,自己开了一个小书店,当年的长发变成了短发,有病后吃了很多激素,人慢慢地胖了起来,后来,胖到从前的人认不出她。

那个摄影记者把照片发表了出来,无意间,他看到了。

他很心酸,这个黄昏的女子,抽着烟,长发在风中飘着,眼神寂寞而空洞,他发现自己所有的女子顶不上这个女子的风情。

于是他决定回来找她。

他不知道她已经变胖了变丑了,她也不知道他又回来找她了。

在曾经的路口他们相遇了。

一个是知名的摄影家,一个是发了胖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是各式各样的菜。

他们静静地站着,隔了光阴的爱情,泛着黄,变了质,发出了阵阵迂腐的味道,旧情人相见,应该是雨天,两个人都还年轻才好,这样的相见,无异于扼杀所有的记忆。

他们仓皇而逃,各自散去,她跑得极快,竟然不知道自己流了眼泪,他也跑得极快,好像要躲避什么。

现在,她不是树上摘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到处是断壁残垣,心里无处不渗绿。

她曾经恨过他,但现在已经不了。

既然爱他,就不必恨,那一切付出,不是为他,是为青春里的爱情和光阴,这样一想,已经释然,其实,能够相爱一场,已经很好。

他也不再幻想把旧日的爱情重拾,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你以-为还在过去,其实,很多时候,爱情是一辆车,不停地往前走着走着,一直走,一直换着风景。

隔着光阴的爱情,只能放在彼此的相册和橱窗里,适合一个人的时候,展览、怀旧。

仅此而已。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看着自己当初和洁一起装扮的小家,他哭了。他没有怪她,只是想着当初和洁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了种种,再看到今天洁那种灿烂笑容,他知道自己满足不了洁,他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她幸福”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本事。

没2天,强回到家,看见洁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桌上除了洁留下的钥匙,没有任何东西。强抱头痛哭,不知不觉在伤痛中熟睡。

虽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证明了爱真的可以让人放弃一切,让你琢磨不透,到死的那一刻还在为对方打算。

这就是爱。物质的生活虽然满足所需,但是真能填满内心深处的空缺吗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她的骨子里。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里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地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

“你是笨蛋吗哪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的可笑。

“我,我只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喂,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得像个五岁的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地爱着草莓。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地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地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地开花,悄悄地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地美丽,悄悄地腐烂。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她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誊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星期天也往学校跑,因为沈慧在那儿。和沈慧在一起我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朵家里的次数明显地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地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们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亮的长发已不知道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地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已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很吃惊。

“我要去英国,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朵朵的脚不安地蹭着。

“什么时候走”

“快了,明早九点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来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动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质期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身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在期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地看着她,什么也没有做。在她的背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她的名了——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二楼的灯光再也没有亮起来。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每根栅栏上,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心朵朵要爱草莓……”我认真地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每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来信每次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完成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个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个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捎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鲜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的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的手中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虑,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的寄托。五年来,我从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该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胆小。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新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有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第一封信是朵朵的安管家发来的。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你的时候她都没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想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来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治疗。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心脏发育得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来手术台。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你的草莓也没能挽救住小姐的生命。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人世了。手术前,小姐写了封信给你,嘱咐我务必发给你。在这儿,我把小姐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枚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笨啊,是不是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公公因突患脑溢血不幸撒手归西,这对和公公相濡以沫四十年的婆婆是个沉重的打击,她人一下塌了,躺在床上半个月起不来,不吃也不喝,整整瘦了一圈,颧骨突出,眼睛下凹,脸色蜡黄,更令人担忧的是经常对着公公的照片发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自言自语。见她这副样子我害怕了,对丈夫庄庆说:“你妈这样下去要成忧郁症的!”庄庆听了吓一跳:“啊——要成忧郁症的!那怎么办”我对他说:“要让你妈妈出去……”他情急地打断我的话:“要妈出去——你要她到哪里去”我笑笑说:“你理解错了,我是让你妈融入到社会中去,和外面的老年人接触,多参加参加文体活动,这样就能使她从丧夫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振作精神重新生活。”“好,这个主意好!”他连声称赞,“可不知她肯不肯出去”“明天是星期六,我们带她去公园玩。”“如果她不肯去呢”我指指在做功课的儿子庄骏:“让他拖你妈去,你妈一定会答应的。”我点点头,孙子是妈的心头肉她当然不会拒绝!

果然第二天早上,婆婆在庄骏的死缠硬磨下跟我们出去了。见她走路脚在飘,我忙拦下一辆出租车,扶她上去。“不,不,我能走,我能走。”她挣住脚。“妈,去公园有点路哪,还是上去吧。”庄庆说着把她托上了车。

公园里早练的人很多,有打太极拳的;有舞剑的;有跳扇子舞的……我见婆婆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抚了抚脸,然后舒展一下双臂。她精神焕发的样子令我感到欣慰,用肩膀撞撞庄庆,努了努嘴。他瞧了瞧他妈慨然说:“其实我妈很活跃的,喜欢跳舞,更喜欢唱沪剧。”

九点多钟时,一些戏剧角开始热闹起来,琴声悠扬,有人咿咿呀呀地唱了起来。我们有意识地朝那里走去。我见婆婆的脚步变得轻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黄阿姨!”有人向婆婆打招呼。“嗳!”婆婆应了声,过去了。那是个跟婆婆年纪相仿的女人,快人快语:“你要节哀,不能一直痛苦下去,坏了身子值得吗你活得健康快乐,你先生在九泉之下灵魂才安逸呢!”

说得好!我暗暗说,从心底里感激那个女人。“来——黄阿姨!唱一段吧,仍然唱‘金丝鸟’吧”“好——欢迎,欢迎!”周围的叫起好来,“哗”地鼓起掌来。盛情难却,婆婆只得唱了起来。

“金丝鸟在那里,鸣叫歌唱,一阵阵似……”想不到婆婆的嗓子这么好!令我惊喜不已。她唱得很投入,表情丰富,脸上露出幸福的笑意。一曲唱完,掌声和“再来一个”的叫喊声此起彼伏。我趁机大声怂恿她:“妈,你就再唱一个吧!”

妈望了我一眼,便又唱了一首“盘凤”,情深深意浓浓,可见她是个感情极为丰富的人。我想她应该有个幸福的晚年,不然老天对她太不公平了!

那个为她操琴的老头,笑嘻嘻说:“黄阿姨,我们每个双休日都在这里活动,你来参加吧。”我抢着替婆婆回答:“来,一定来!”

回到家,我称赞婆婆说:“妈,你演唱的水平绝对专业!”她红着脸说:“哪里你说得好!”庄骏这小家伙很聪明,扑到婆婆身上欢声说:“奶奶,你是唱得好嘛,不然人家怎么拍手叫好我的手也拍痛了。”婆婆疼爱地将他搂进怀里:“宝贝,我的小宝贝!”

我打开收录机,调到戏剧频率,刚巧在播沪剧,便把音量调大了。著名演员杨飞飞糯糯、苍凉的声音在屋子内回荡。我见婆婆嘴唇蠕动着,跟着哼了起来。接下来的日子婆婆像是换了个人,渐渐脸上的愁云消失了,人也比以前胖了,就是做饭嘴里也不停地哼着戏。

我开门进去,他们一愣!尤其那个为婆婆操琴的师傅忙不迭地站起身,婆婆红着脸语无伦次道:“我……我们在、在……”见他们很是尴尬,我忙笑着说:“你们继续练,争取拿第一!”说着进了自己房。一会儿听得琴声又起,婆婆又唱了起来。

一会儿我买菜回来了,他们已结束了排练,婆婆向我介绍:“师傅姓罗,退休前是大厨师呢!”罗师傅谦虚地说:“一个饭店做菜的有什么好吃吹嘘的”婆婆从我手里接过菜,同罗师傅一起进了厨房。

等我丈夫和儿子回来,他们已把饭菜做好,端上了桌。啊,不亏是大厨师的手艺,色香味俱全!看着口水要掉下来了。那一盆松鼠黄鱼,像风卷残云般地一会儿便见了底!庄骏吃得不过瘾,噘起了小嘴巴:“怎么这么快就没有了我要吃,我还要吃!”大家轰然大笑。婆婆忙说:“我的小宝贝,让爷爷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好!”庄骏大声说,“我要天天吃!”

第二天,他们又在家练唱,等我们下班回到家,一桌丰盛的菜肴又端正在了桌子上,那条松鼠黄鱼比昨天的更大!怕被我们抢了,庄骏筷子像雨点般地戳去。吃饱了他一抹嘴说:“奶奶,你做的菜不好吃,我要吃爷爷做的!”罗师傅笑呵呵说:“好——这要你喜欢吃,爷爷天天给你做!”

沪剧大奖赛婆婆得了个二等奖,我们全家都欢喜不已,婆婆把得来的一千元奖金拿出来,说要在饭店宴请全家。我提议说:“去饭店吃不实惠,还是辛苦罗师傅在家做吧。”我的倡议立刻得到大家的赞同,庄骏更是拍手叫好,婆婆更是笑得灿烂。

其实我早就看出婆婆和罗师傅之间的微妙关系!也希望她能找到个好老伴,安享晚年。我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丈夫,庄庆的脸一下拉长了,说:“你瞎说些啥我爹走了多少时侯我娘现在找个老伴不被人骂死!从今后别让罗师傅来家了,邻居们有闲话。”我顿时哑了口,心里很不是味。

庄庆也真做得出,马上给婆婆看颜色!婆婆怎会不觉察于是罗师傅不再来我们家了。但我相信婆婆不会和罗师傅断绝来往,他们确是蛮般配的一对,一个拉一个唱,真正的夫唱妇随。

庄骏吃不到罗师傅做的菜,心里老大的不高兴,有时竟连饭也不吃!婆婆心疼他,给他从外面买来菜。说是买的,其实是罗师傅做的,因我吃得出罗师傅做得菜的味道。

严冬的一天,婆婆走路不小滑倒,腿部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由于我们白天要上班,只能到晚上去看望她。双休日我们一早就去医院,见到罗师傅在那里为婆婆擦洗身子。庄庆心里虽老大的不痛快,但也不能摆在脸上,因为病友们都在夸罗师傅,说他良心好,一天不脱地伴着老爱人,给她端屎断尿,晚上只在竹榻上睡几个小时。

那我们晚上来怎么没瞧见他我心中疑问。婆婆告诉我说:“你们来时他躲在洗手间里。”我听了鼻子酸酸的,为罗师傅鸣不平,为什么他来照顾我婆婆像做贼似的他和婆婆都丧了偶,他们的结合是顺理顺章正大光明的事!我气愤地责备丈夫:“你做人为什么这么自私有本事你天天不上班到医院来尽孝!”庄庆理亏,张口结舌地望着我。

“还算是个国家干部呢就只知道顾全自己的面子!我们也都当父母了,你应该换位思考一下,毕竟妈养育了你二十多年。”我继续数落着。妈不忍心儿子,对我说,“别说他了,他也有他的苦衷。”我眼泪流下来了,为她的善良。

两个月后婆婆出院了,可生活还不能自理,庄庆打算替她请个保姆。她不同意,道:“老罗说上他家去,由他照顾我。”“那太好了!”我赞成说,“由他照顾我们最放心了!”庄庆很是感动,大概为了弥补自己的不是,也赞同说:“好,我答应。只是我们不能化费罗师傅的,我们每月贴补他两千块。”婆婆摇着头说:“不用,不用,我们两个人的退休工资加起来也有五千块,够我们花的。”就这样婆婆住到了罗师傅家里。

可怎么也没想到罗师傅的儿子来找麻烦了!这家伙书没读好,自然找不到好工作,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妻子在商场站柜台,好的是妻子家有房子,他就做了个倒插门女婿。听说老爸带个女人回来,他怕我婆婆看上他家的房子便心急火燎地赶了来。

我对他儿子说:“你放一百个心,我们家不会看上你们家的房子,等我婆婆身体好了就接她回去。”他儿子鼻子里哼了声,阴阳怪气说:“别说得比唱得好听,现在的女人哪个不是看上男人的房子和钱”这时庄庆赶来了,气狠狠说:“我们家会看上你们家的房子真是奇了怪了!走——罗叔,上我们家去!”这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罗师傅,令罗师傅感动得热泪盈眶,用手指着他儿子,气愤地说:“你小子听着——我偏不走!你若再敢噜嗦我到法院去告你!”他儿子怕了,灰溜溜地走了。

罗师傅因跟儿子吵架情绪激动中风了,幸好及时送医院没有生命危险,但左边身子麻木不能动弹。婆婆在医院侍候他,用轮椅车推着他在花园里散步,教他重新学走路。经过一段时期的康复治疗,罗师能一蹶一拐走路了,便出院回了家。

可就在这时又出了事情——罗师傅脾气变得十分暴躁,竟赶婆婆走!婆婆被他吵得没法子只得回了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庄庆也像坠在云里雾里。我问婆婆,可她只会哭!没法子我只得敲开了罗师傅家的门。

罗师傅拄着拐杖出来为我开门。我看他人瘦了,本来花白的头发如今已是满头银丝。我把带来的水果补品放到桌子上,还未等我开口,他已不耐烦地朝我挥手:“冉冉,你走吧,走吧——请你以后不要再到这里来了!”

真是岂有此理!我好心来看望他,屁股还没坐下就赶我走,天下哪有这种不近情理的人我气不打一处来,愤怒地说:“要我走可以,但你要说出要我走的理由——”他长长叹息声:“我不能害了你婆婆呀!”说这话时他眼眶里涌出了泪水。我心猛一紧缩,知道他心里有苦衷,便缓和了口气:“罗师傅,你怎么是害了我婆婆呢她摔伤了身子,是你无微不止地照顾她;现在你生了病她照顾你是理所应当的事。再说你们都是丧偶的单身老人,又是自己看上的。”

“唉——人言可畏哪!”我听了浑身一震,忙问:“人家说什么了”“说你妈克死了第一个男人,现在又来克第二个男人!唉,口水能淹死人哪——”“放你娘的屁!”从不说粗话的我听了气得骂了娘。

回到家我把罗师傅说的话告诉了婆婆。她听了恨得从椅子上跳起来:“难道世上死了丈夫的女人都是克夫不成”她脸色苍白,牙齿咬得“格格”响。忽然她一拍桌子:“我现在就要嫁给老罗——我就不相信我是克夫的命!”我一听拍着手大声说:“好!说得好!妈,我支持你——”我马上驱车和婆婆去了罗师傅家。

罗师傅见我和婆婆来了,不知道我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愣得像一尊泥塑木雕。婆婆似一声响雷:“老罗,你是个大男人的话,就甭怕人家说三道四,马上跟我去登记结婚!”罗师傅像一下从梦里惊醒过来,颤抖着嘴唇说:“好,我们结、结!”他感动得泪水“哗”地淌了下来。

国庆节,婆婆和罗师傅踏上了婚姻的红地毯。是我为婆婆披上了雪白的婚纱。

那天罗师傅的儿子和媳妇也来了。我打趣地对他们说:“我舍不得婆婆和你爸住你家呢,家有一老是个宝,甭说是两个宝呢”我儿子也凑趣地说:“我要吃爷爷做的松鼠黄鱼!”“哈哈哈哈……”庄骏的话引来了一阵笑声。

由于坚持锻练,罗师傅恢复了腿脚的功能,又能操琴了。他和婆婆重新活跃在公园的沪剧角,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这个爱情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有时候,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有时候,明知没有结局,也要去争取,因为不想后悔。

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你呢单纯吗宽容吗爱我吗要我等吗还是你的自私

你会记得这些年的我吗愿意为你丢弃自尊,放下矜持。不管我做这些值不值,不管爱的多卑微,都是应该的吗

我知道,我一直怀念过去。我知道,我还记得你天真的笑容,手心的潮湿,眉宇的深情,以及你脸红心跳的感觉

我知道,这些都过去了,可是我还是会回忆起和你手牵手走向每个幸福的脚步,累了躺在你身上然后咯咯的笑

忘记这些美好的回忆就必须先忘记了你。我知道忘记你、我都知道,但我却做不到。说得容易做起来却是那么的难。

深夜,走在文庙的街头。总有那么多次,很强烈的渴望能回到从前,牵着你的手,陪我走这段幸福的路。

命中注定我们相爱,或者,命中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所以,我想明白了,我不在恨你、我也不再怨你。我想不明白的是口口声声的说爱我

却那样对我,还是你一直想当电视剧女主角那样俩个男人抢一个女人,然后你会骄傲的想,你看我多有魅力。

其实不爱了,可以好聚好散,就想你今天说你还爱着我,你不觉得好笑吗你觉得对我们公平吗

哪天晚上我都说了,你选择他只要你幸福,我退出,默默的祝福你

可是你却选择了我,然后第二天你给个大大的惊喜给我,让我丢尽了脸面。而我最后却那么对你对不起

我是过分了点,或许我长这么大没这样丢过脸吧一时冲疯了脑袋

也像你说的,爱的越深,恨的就越深吧毕竟我们相爱过,何必那样。对不起

关于你,你像天使来到了我的世界,给了我温暖。但是,同时你也是我悲伤的源泉。

俩年前,你说我玩你的感情,我承认那时我没有爱上你,但我喜欢你。所以我敢说我没有玩你俩年后,你给我答案永远都是这样

(你税我选了你、然后我觉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一起好累)然后说我骗你,(明明不爱我,还说爱我)那只是你的想法,就像你问我

嘉欣,你爱我吗我说爱而你会说爱你什么我只是傻傻笑你也说过爱不是说出来的,是用行动证明的。

你不是老是说我确不确定爱你吗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爱你因为爱情是永远琢磨不透。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答应你让我做的所有事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晚上都想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思念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回忆我们的过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跟你说带你去见我父母。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你一个人喝闷酒、抽愁烟。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就不会像个SB一样跑到你们厂门口说我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只听你喜欢的那一首歌。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看见你哭而我像疯了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开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为你担心。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陪着你回来。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像现在如此落寞如此孤寂。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在乎是否有你的消息。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去相信我们之间的缘分和爱情。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害怕失去;不会担心你哪天会突然离我而去。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每天胡思乱想。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直看着你的。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为了你和兄弟吵架。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不顾别人怎么说你而死心塌地的去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爱你爱到不能自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一心一意去守护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放不下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晚上一个人寂静的写日记,希望能感动你。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让你乱叫外号。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我不爱你,就不会有一种想多点了解你的想法和冲动。

想知道你的开心,想知道你的痛苦;希望能够帮你一起分担忧愁和压力,想帮你做点什么。

如果这样还不算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一辈子都不知道这样才算爱。

其实,分开并不是我想要的,永远这个词,我也高攀不起,所以,幸福只是暂时的,曾经的轰轰烈烈,最后的撕心裂肺,这句话,是我说的。

没有永远,也没有人给得起永远,就像你说的那样老公我们一辈子也不分开,可是结局呢

所以,永远这个词只是人编造出来的谎话,也对,你是他的掌上明珠,我只是你的替代品,或者,我根本就没资格和你在一起吧

曾经的我们,在宁愿婚沙点约定,我说,雨,三年后,你未嫁,我未娶,我们就结婚,你说恩。

现在呢你牵着他的手,对他说,亲爱的我们永不分离。曾经,我以为你的笑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你的哭是世界上最悲伤的。

你的哭你的笑都牵扯到我的情绪,现在才知,你的哭你的笑都是为了他。

我和你的故事就如梦一般,醒来就只能回味,不真实,不过,谢谢你曾经爱过我。谢谢你曾经担心过我。

伤感爱情故事谢谢你曾经给过我温暖。也谢谢你,曾经对我说的再见。

现在你和他,一定很幸福,像曾经的我们那么幸福。你们也曾到我的面前,手牵着手拿着花,头也不回的走去,我想如果我们某年某月相遇了。

你和他牵着手,而我和我那个她牵着手,你会对我说,祝你幸福而我也会说,祝你幸福。

其实我们只是匆匆的过客,偶尔的回幕,只是上帝的恶做剧。

其实我们只是电影里的一个剧本。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爱情故事:故事再好,结局也只是再见。

这份动人的情感属于一个不世出的商业巨子。

他走了。他留下的一切至今仍在影响这个世界。

这个叫乔布斯的美国人,他的婚姻持续了22年。

显然,嫁给一个被全世界尊崇且短命的创新狂人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因为他经常忙得不记得纪念日或生日。甚至可以说,早在他决定成立家庭那一刻起,他就只属于自己的梦想和千千万万的“果粉”。

乔布斯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的妻子。于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决定做出补偿。

他反省了他是多么自私和苛刻。“劳伦要应付这一切,还要照顾生病的我,”他说,“我知道跟我生活在一起可不是件享受的事情。”他决定送给自己最爱的人一艘游艇。当时这艘游艇已经在由荷兰的游艇定制公司Feadship建造,但是乔布斯仍然在对设计改来改去。“我知道有可能我会死掉,留给劳伦一艘造了一半的游艇,”他说,“但是我必须继续做下去。如果我不这么做,就是承认我快要死了。”

2009年,乔布斯在结婚20年庆典上这样对妻子说:“20年前,我们相遇,彼此陌生,但我们一见钟情坠入爱河。阿瓦尼的漫天雪花见证了我们的海誓山盟。岁月流逝,儿女长大,有过甜蜜,有过艰辛,却没有苦涩。我们的爱意历久弥新,携手与你相伴走过漫漫人生,我们虽已苍老但更加睿智,任皱纹爬上面容,任沧桑布满心间。”

读完一段,他已经泣不成声。

哭过之后,他说他给每个孩子都做了一套照片。“我想他们可能愿意看到我也曾经年轻过。”

两年后,这个将自己的偶像设定为苏格拉底的人,带着全世界的惋惜声被上帝召回,享年56岁。

小编为大家带来:青春路上的过客

我,凡凡,正如其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生活学习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在家长老师眼里,我是一个听话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好学生。就这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的生活平淡如水,我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应该追求什么,就那样走一步算一步。虽然和老公是自由恋爱,但除了热恋时的浓情蜜意还有些记忆,如今婚后的生活都被日常的琐事所替代,生活一如往常,上班下班洗衣做饭。可是我知道我内心是那么的向往那电视剧般的爱情,每每夜深人静,就会想起那段对我来说谈不上刻骨但足以铭心的感情。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但觉得应该写出来,算是对它的一种纪念吧。轩,我青春路上的过客,你还记得吗。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有人信,有人不信,我绝对相信,如不是自己亲身体会,我也不会相信。高中时,我的成绩平平,由于住校睡眠不足,导致每天上课都是迷糊的状态。刚升高三那年的一天,同桌对我说,她要转学了,明天这个座位上会来一个男生,是她的初中同学,还是她们原来的班长。我哦了一声,继续我的周公解梦。第二天,我和舍友走在去食堂的路上,路过操场,远处高低杆上的一个身影像是释放了某种魔力,我像被点穴了一样被定在原地动弹不得,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上下跳动的身影,那一刻,整个操场只有他,我的耳边只能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不知过了多久,隐约听到有人叫我,我才回过神来,舍友已经走出去好远了,她说,喊了你N遍你也听不见,怎么了,中邪了啊我赶紧红着脸追上去。吃完早饭,回到教室,站在教室门口望向自己的座位,我呆住了。

毕业了,离开学校那天我没有提前跟他说,从宿舍收拾完东西出来的时候,轩过来了,只记得他说,怎么没提前告诉我啊,我看你书桌都空了,才知道你要走了。后来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他的脸是那么的模糊,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后来我成功考上了大学,应该要感谢轩吧,是他让我有那么冲足的动力。轩没有考上,继续复读。大一时,我忍不住还是给他写了一封信,一封更改了无数次,斟酌了无数次的信,不敢太直白,只是字里行间流露出些许的欣赏,鼓励他继续努力等。过了大半年才收到他的回信,全是无关痛痒的一些话,我又回了信,之后再无联系。

如今,我已为人妻为人母,老公对自己很好,但忙于事业,生活早已没有了恋爱时的激情和甜蜜。轩,那个我青春路上的过客,你还好吗我想他应该也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祝福你,不知道在某一天你是否也会想起我。

力挽回。青春路上的过客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又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学生们像往常一样,多数趴在书堆里,只有苏小囡坐立不安。

她一会儿低头瞄瞄书,一会儿出神地盯着走廊。钟楼的钟声响起时,吓得她打了一个哆嗦,脸一下变得通红,又是兴奋,又是局促。然后她慢慢沉静下来,像下定了决心一样,把课本合上,准备走人。

苏小囡盯着手表,对自己说一定要沉住气。

大概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没到8分钟,班主任走到了门口,又回过头来,苏小囡知道,他只是横扫一眼,例行公事而已。

可是,班主任这一回头恰好看见了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和苏小囡隔了三排座位的季风突然跑到苏小囡的面前,大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他抬手就狠狠给了苏小囡一巴掌……教室里一片寂静,苏小囡也惊呆了。

班主任几步赶过来,厉声喝问季风:“你疯了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苏小囡这才如噩梦惊醒,一下哭出声来,一个骄傲的女孩儿,被人当众打了耳光,让她怎么接受得了

班主任又惊又气:“你们两个一块儿跟我走。苏小囡,先别哭,他拿不出合适的理由,我会让你当众出这口气。”

季风尾随着苏小囡,走了出来,他的脸上不但没有一丝一毫的惊恐,好像还带着几分兴奋和自豪。

整整两个小时,任凭班主任怎么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季风就是不肯说出打苏小囡的理由来,他只有一句话:“你问她。”

苏小囡肺几乎都气炸了,她把季风给自己写情书,自己怎么拒绝他的话,全掏给了班主任,末了又补充一句:“其实我根本没有喜欢的男生,我只是用那种方式委婉地拒绝季风。”

季风仿佛没事儿一样,反而固执地盯着苏小囡,好像在嘲讽她:“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苏小囡恨透了他,到这个时候,还敢这么肆无忌惮:“老师,我说的都是真话,这件事情同学们还不知道怎么说呢。”一想到自己以后被旁人议论,她的眼泪又涌了上来……

最后的结果,是季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作了一次深刻检讨。在检讨中,他表示愿意接受学校的任何处分,而且保证以后再不骚扰苏小囡。季风的态度诚恳,言辞真切,和在老师办公室里满不在乎的模样判若两人。

季风讲完后,班主任鼓动苏小囡上前打他一个耳光,以牙还牙。苏小囡憋足了劲,扭头走开了,咬牙切齿地丢下一句话:“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大概是应了不是冤家不聚头那句话,高考以后,苏小囡和季风竟然都考进了北京的同一所大学。要是换了别人,不知道联络得多么密切,可惜苏小囡对季风恨入骨髓,对他抛来的橄榄枝看都不看一眼,电影票、水果、信件……从来都是一个处理方式:丢入垃圾箱。

不知不觉,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了。一次,苏小囡和季风一起参加老乡聚会,突然看到电视里出现了一个歌星的身影,原来的一个同学突然说:“那不是你们一中乐队的主唱梁萧吗”

除了苏小囡,没有人真正听得懂这个故事。苏小囡终于明白了,季风当年的一巴掌,是阻止她的私奔,季风的爱情义无反顾,甚至不惜让她恨自己,而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能保护她。苏小囡心里突然很乱,她不知道自己对季风是不是应该继续恨下去。

电视中对梁萧的访问还在继续,一瞬间,苏小囡发觉自己爱过的那个人很陌生,也许他早就忘了自己,更想不起曾经有那么一天,他打算带着她私奔。如果当初跟他走了,现在的自己又会是怎样的呢

回来的路上,季风还是和原来一样,紧紧地跟在她身后,苏小囡突然回过身对季风说:“快点儿走啊,你居然赶不上我”

在季风看来,这是最美丽的语言,他知道——苏小囡终于开始接纳自己了。

后来,苏小囡成了季风的女友,梁萧的歌声也传遍了大江南北,苏小囡很庆幸:她不愿意做光环背后的女孩儿,她宁肯是平凡的季风全心全意的宝贝。

有一件事情,季风永远也不会说出来。其实,那场耳光风波原本就是梁萧的安排!梁萧在一次体检中查出了有严重的心脏病。为了治疗,他不得不放弃学业和爱情。临行前,他精心策划了这场莫须有的“流浪”,把苏小囡交给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季风。他知道,生活里只要是基于爱,纵然错,纵然恨,总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季风在报纸上看到最新的娱乐新闻,说梁萧最近的创作颤音用得特别多,他搞不懂颤音跟心脏的好坏有没有关系。他只知道:即使有一天梁萧真的不在了,自己也不会说出那个秘密,因为他们做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爱的人,有一个长久的、纯粹的幸福和快乐。

我和这个男人有无数个甜蜜的日夜,即使在一起四年多了,我还是不能完整地总结他,我无法描述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属于老板最喜欢的那一类员工。每天早晨闹钟一响,就条件反射似的弹下床去,分秒不差。一年四季,从不迟到。我老是嘲笑他像个机器人,缺乏变通和灵活。他说机械有时候就是一种秩序,这样才有和谐社会啊。我问他,那人人都像我呢?他忧心忡忡地摇头,那可就难说了,这真是一个难解的谜,谜底就是你要好好跟我在一起。为啥?因为:一、你不像我这么热爱工作,老迟到,这样你迟早要被炒鱿鱼。我还可以做替补养活你。二、你好吃懒做爱睡觉,日后发胖是必然的,我认为胖对我来说不是你最大的问题,所以你尽可享受美食和悠闲的时光。三、你喜怒无常,情绪化,关键的时候,机器人可以迅速关闭大脑接收系统,这样就不会扩大家庭内部矛盾……打住打住!每次他说得头头是道的时候,就是我觉得他跑题跑得厉害的时候。但他从不承认自己逻辑有问题,因为不懂数学的人才不懂逻辑呢,而他的数学成绩从来是数一数二的。——这是什么鬼逻辑呢?在这种时候,我就像遇上兵的秀才,恨不得撞墙以求保节。

他还有许许多多低级可笑的爱好。比如说,他的胆子奇小无比,但却喜欢恶作剧吓唬人,有一天晚上,我去洗手间,他正在“沉睡”,等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床上空无一人,然后就看见我家的窗帘正在瑟瑟发抖呢,他等不及吓唬我,自己已经乐得“花枝乱颤”了。我喜欢这种孩子式的恶作剧,我常想,他之所以能够在成人的世界中保持一种天真的气质,是因为他骨子里是个单纯的人,这种单纯可以让他在纷繁喧嚣的世界里辟出另外一片天地,供养正直善良的心灵。

他被无厘头的搞笑剧逗得满床打滚,虽然这在我看来是不可理喻的,但我也往往被他感染。他在早晨早起上班的时候,像一只大笨熊,把东西碰得稀里哗啦,惊天动地地关门,冲下楼去,才发现脚上还穿着拖鞋,又狂奔回来。他会被美的东西震撼,被柔软的东西感动;他羞涩的同时有坚强,活泼的时候有沉静。有时候他会被一种情绪感动得泪流满面,过后会很不好意思,不愿意承认。

我也总是问他每个女人都爱问的那个问题:你爱我吗?他回答,我不爱你爱谁呢?喜欢咬文嚼字的我就会问,原来你是没人爱才爱我的?他满脸诧异说,你从冥王星来的吧?思维方式好奇怪呀?

家里有一对绒布的情侣猫,长得一模一样,一大一小。他非常喜欢这两个小猫咪,在羞于对我表达的时候,他就拿着小一点的那只说,来,小咪咪亲一个。如果这个时候我不看他,他会很自然地轻轻一吻。但是我要是压不住好奇想看他一下,小猫咪就遭殃了,它的整个脑袋都会被他塞进嘴里去。有时候,遇到两个人沟通短路,他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听着我数落。我赌气躲到别的房间,他也会追过来,但就是不和我对吵。事后的一天,我就会发现,“我”正被晾衣夹夹了尾巴晾在晒衣架上呢。

这个男人让我想起来,总是哭笑不得。他会在不该幽默的时候幽默,在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不合时宜地对我进行聒噪的谆谆教导。他的肩头承受了对我的责任,也一并把我的坏脾气接受下来。像我这样一个寻常普通的女人,能获得他的包容和厚爱,全是因为他有纯净的禀性和善良的心。我们是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也许我们还没有走到深爱那样的高度,但是我知道我们已然慢慢长在一起,就像两棵并肩站立的大树,根,紧握在地下,叶,相依在云里。

倾城:

我和男友在一起一年多了。他是我闺蜜的男友的死党,我和他在闺蜜的生日PARTY上认识的开始我对他印象并不好,觉得他脾气不好,上菜的小妹稍微慢了一点,他就骂。但闺蜜说这叫真性情,她还说真小人比伪君子好。大概是因为闺蜜的撺掇吧,我和他就这样开始了,后来我们又在外面租了房子同居。——不要骂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这样的很多。

我们共同经历了很多事,两人性格都很倔,脾气也很差,可能因为我们都是独生子女吧。分分合合很多次。但每一次都在争吵中和好了。

他叫我放假到广州找他,说想我了。如果是原来,我可能心里很甜,但现在我知道他只是生理上的需要,我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很为难我问闺蜜,没提他,假装说我遇到一个网友,约我去广州,我该不该去。闺蜜说:如果那人很有钱很有身份,就去;如果是打工仔,就不去,小心被卖。我更加为难了。去的话,像送外卖;不去呢。他又是因为我失学的。而且显得我特别势利……

无助的人

无助的人:

你问我该去还是不该去,我的回答非常简单明确:不去。

他的蜜语再甜,你也不相信了,你知道他找你是“生理上的需要”,可见你的确不再爱他了。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会觉得“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恕我冒昧,我想是,你对他也有“生理上的需要”。女人也是人,有欲望是正常的,对一个曾经爱过、有过亲密接触的人,有欲求则更加正常。但是,值得吗?你心里已经当他是打工仔了,你已经在嫌弃他了,何必还跟他睡?

另一个原因,我想是你的自责,你担心会“显得我特别势利”。人为什么不能势利呢?我们总是要吃美味的冰淇淋,对劣质的不屑一顾,冰淇淋从来不跳出来控诉我们势利。分价钱一分货,这是应该的。人也是一样的,男人有权利选择他认为最美丽最善良的女子,女人也有权利选择她认为最优秀最英俊的男子。

或者你想上演言情剧,用爱来感召他?你大概也看过无数的小说,里面的男人无论多么沦落,总有一个女人忠贞不渝等待他,但你再想想看,有多少小说,是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还是在幸福来临之前,该女子已经因为白血病、失忆、替他挡了一枪或一刀香消玉殒。连最做梦的言情小说,也不能说谎到这程度。

小时候,我看过聂云岚根据《卧虎藏龙》改编的《玉娇龙》,里面的罗小虎不过是一个粗鲁的马匪,笑声粗豪但举止粗鄙。玉娇龙边爱他,一边嫌弃他的身份和教养。她爱这个土匪,他点燃她的情欲之火;她又恨自己的爱人,他的差劲让她蒙羞。她为了爱,愿意放弃一切,包括在夫家受辱,包括假装堕崖来追寻新生活。然而这么爱他,她仍然看不起他,不能忍受和他在一起,不能忍受自己的品位,不得不在一夜销魂之后,匆匆逃走。有情人终成眷属?成不了。俯就的爱情向来没什么好结果。

女人,可以爱男人,也可以嫌弃男人,但最忌讳一边爱他一边嫌弃他。

1

我没有打听过其他朋友对她的评价,至少我是在那天晚上才确定她是处女座的。而在那之前,凭借我多年以来根据主观印象给别人起绰号的癖好,我叫她慢大人,后来也一直没有改过来。

2

好在赶到电影院时,《分手大师》刚好检票,我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谢谢哈。”

她倒是不紧不慢,说:“哎呀,我把饮料落在出租车上了,我们不应该那么急的。”

我恨不得给她两巴掌。

电影大概是晚上10点半结束的,笑完了一整场,彼时的我们都有点饥肠辘辘,索性跑到一家烧烤店。随意点了一些,我们边吃边聊。她吃着吃着,突然停下来跟我说:“你知道吗,还有一个礼拜,我就不需要等下去了。”

我一脸疑惑:什么等下去?

后来,吃串喝酒好兴致就变成了她的借酒浇愁。那些事也随着她的眼泪落到我的心头。

3

我跟慢大人起初毫不相识,但因为大一那年跟她的舍友一起上过拓展课,又恰好在一个组,慢慢变成朋友。久而久之,我就认识了经常与之出双入对的她。

慢大人,跟她的名字毫无瓜葛,她浑身上下都没有体现出她的“慢”,这个“慢”,无论是反应迟钝的慢,还是慢条斯理的慢,她都不沾边,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很漂亮,不可一世的漂亮,她的漂亮和她的强势一样,众所周知。

但慢大人高冷得很,我们的认识也仅限于,我在路上看到她舍友跟她们打招呼时她会回礼以待,若是单独在学校路上偶遇,就不会这么幸运了。

这样的关系当然不会满足我对她的好奇心,就在我苦恼该以怎样的方式更进一步的时候,我发现她跟我选了一门同样的公选课。那天上课她迟到,教室已经坐满了人,她走到我旁边看我多占了一个座,就问我有没有人,我笑着说没有,起身给她让了座。

后来的事情就水到渠成,我们也越来越熟,熟到我们会经常一起出去吃饭溜达,熟到我成为她故事的倾听者。

我以为这样的一个姑娘只会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妖孽,而且她又披着妖孽般的皮囊,自是不会遇到什么让她无可奈何的事。

那时候,她跟她前男友分开已有半年,是她提出的分手,她前男友也是处女座的,两人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后来一次她生气失控,说了分手,男友一气之下再没回头。

4

我继续做她的忠实听众。

“你说,是不是我之前对那些男生太坏了,上天才派他来报复我,可是为什么要报复这么久?你说为什么我之前毫不在乎,为什么对他却总是念念不忘?”

“这半年来,我找过他,给他发过短信,托人带过话,还写过道歉信,我甚至连自尊都不要了,我求他回到我身边,可是他说过去的就过去了,没办法回头。在他面前,我一点骄傲都没有。”

“寒假的时候,我看过一个分析,说我需要等到今年6月底,也许他会回到我身边,我等了,还有七天,我就再也不用等了。”

“我听你说过最放不下前任的星座是处女座,为什么是我放不下,而他没有?”

……

5

她的眼泪不争气地脱眶而出,她的问题问得我哑口无言,我只能一边给她递去纸巾,一边说,会好起来的,会有更好更对的人出现的。

我不禁想起米兰·昆德拉说过的一句话,人逃避痛苦最常见的方法就是躲进未来。可是凭什么,喧闹的城市总有四下无人的街,对酒当歌的夜也逃不过曙光的到来,一切都需要等待,而最难熬最心碎的也正是等待。

我看着眼前这个“外强中干”的女孩,不免心疼起来。她要多么努力伪装才能不让外人看穿她的脆弱,她是有多么无奈才逼得自己懂得坚强。爱情之外的她,依旧痛苦。她说自己是典型的处女座,内心脆弱傲娇得很,但是她深受她妈妈的影响,在很多事情上都要独当一面,所以在外人看来,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强人。她说她不想这样,但没办法,她已经习惯了。

末了,她擦干眼泪,对我说,今天的事不要跟别人说。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不堪一击的一面。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趴在床上,想了很久她跟我说的话,在朋友圈写下:12岁那年,六年级,元旦演出,跳街舞,伴奏是《快乐崇拜》,结果演出的时候,被老师拉去当记分员,那时候啥也不想,没觉得遗憾,却还是很快乐。如今,这个点,听着同样的歌,却为当时感到可惜,我知道当下总会下落不明,但请你务必开心。

很快,她跟我说了谢谢。我们互道了晚安。

6

很久之前看到过一段话,记忆十分深刻,一想到心里还会隐隐作痛。恋爱只有一种赢,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一见即能从心底涌出热流的人,至于得与不得,只看造化,但无一例外,回想起来,都是记忆深刻;恋爱有无数种输,就是向并不动心的人,以恋爱之名索取种种利益,得多得少,都是债,要十倍百倍偿还。

我说你不会又把你尊贵的姿态低入尘土了吧,她久久没有回复。我担心我说错话,跟她说声对不起,她这才反应过来,说:“没有啦,他问我什么事的时候,我说了一句没事。他跟我说那再见的时候,我说嗯再见。”

删去成行的字,最后打了个“嗯”发给对方。没关系,不是所有的情绪都要告诉别人,比如你不开心,比如你好想念他。我何尝没有过这种无奈,怕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说出来也未必比不说好吧。

慢大人的舍友曾经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木诗慢呀?”我说:“不喜欢我会费尽心思认识吗?我喜欢每一个处女座呀。”“那到底喜不喜欢呀?”她舍友追问我,我没有回答。

在慢大人等待旧人的漫长岁月里,我就在她身旁做着摆渡人。她要去哪儿,我载她去,被拒绝再返还,她总是义无反顾地选择同一个渡口,而我也坚定不移地让她回到原点登岸。

7

她说:哎呀,刚在一起还不超过24小时,怎么就被你们知道了?

她发来一连串害羞表情,哈哈,别闹,我总算迎接新生活了。

我说,总算放下执念了,那就好。我先复习了,加油,再见。

她说,再见。

我看毛姆的《面纱》,上面有一句写得真好: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的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它是个空洞,呼呼地往灵魂里灌着刺骨的寒风,所以我们急切地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所以你填不了。

也许我真填不了。

8

那天夜里,我给她舍友发去消息:××,你要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某种情况下,习惯还真是一种异常强大的力量,不仅可以使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也可以使一种不求回报的单相思变为一种相互的、稳固而又安心的、后知后觉的爱。

跟木诗慢认识的这两三年间,我谈过两段恋爱,我们非常有默契地配合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戏码,全然一个《前任攻略》中罗茜和孟云的桥段,只是角色对调,情节稍有出入。

有时并不是没有波澜,只是要等,就像雨前风,水气夹杂在气流里滚动,终会倾盆而下。如果我在等你,总有一天你会懂的。

9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叫她慢大人。她依旧是学校的焦点,顺利地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听说她每天被老师折腾得累死累活,专业双学位也是应接不暇,这样一个战斗力持久的姑娘,难免令人心疼,但是我再也没有跟她说过晚安,越俎代庖毫无意义。

就像慢大人一样,不知道她的坚强是曾经多少柔弱生的茧,被伤害、被折磨、失望、无助,最后还不是要重新启程。就像我自己一样,不知道有多少次想告诉她,我知道你没那么坚强,还有后面那句“我不愿让你一个人”,本来想说给她的话,最后只能用文字来表达。

记得很久之前,翻开二熊的微博看到这么一句话:我写过不少承诺、不少表白、不少情话,自己最喜欢的却只有盛淮南醉酒时候对洛枳说的一句“我舍不得你”。爱情兵法千千万,抵不过一句不讲道理的真心话,一切不过是感觉,何必长篇大论找证据。我舍不得你。

我舍不得你,我知道你没那么坚强,可是,再见,姑娘。

我说的再见,是后会有期,我会在十字路口等你。

燕子是我的学妹,她和大鹏认识是我介绍的,大鹏是我的死党。燕子看似大大咧咧的,其实心很细,会做饭,懂得照顾人,是居家过日子的那种好女孩。我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就把她介绍给了大鹏。

大鹏有个坏毛病,就是不专一,看见稍有姿色的女孩就想勾搭。我因为这事儿说过大鹏,在给他介绍燕子之前还和他谈过,告诉他燕子是个好女孩,要他好好对她。他在我面前发了誓,说绝对专一,要不天打雷劈之类的话都说了,我不能不相信他。

就这样持续了大半年。燕子一度告诉我,她想回来,就看大鹏有没有诚意。我告诉大鹏,让他表现积极些,尽早把燕子接回来。大鹏信誓旦旦,说周末就去省城找燕子。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儿牵绊着他总是不能成行。

我是一個风姿绰约的女人,由于对爱情的期望值很高,一直渴望找到彼此终生不渝的爱人携手到老。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清高使我对于那些帅哥大款的追求无动于衷,年近而立却形单影只。

我不是白领,我在国内一家保险公司做小业务员,国外保险公司的冲击使我的工作相当艰难。我的收入除去房租等生活费经常所剩无几。可是我怡然自得地享受着单身贵族之乐,幻想有朝一日邂逅美丽浪漫的爱情。

我的第一对客户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人两小无猜,从同学同桌到牵手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他们几乎没有红过一次脸,让周围的人们艳羡不已。他们原来大学毕业以后都在机关工作,嫌公务员薪水低双双辞职下海,现在两人各自都有了颇有名气的大公司。他们入的是保额为100万元的10年期的爱情保险。按照公司规定,如果过了10年他们仍然相爱,公司就要赔偿他们100万元,反之他们交的100万元就要给公司。当时我很看好这份保单,一度觉得自己胜券在握,还提前在咖啡屋为自己庆贺了一番。

可是不到一个月,男的开了自己的林肯轿车找到我,说要为自己入一份上千万的保险,可是他填的受益人的名字居然不是她。他要求为他保密,我感到很吃惊。不到一周,他的她开一辆翡翠色宝马约我到一家高档的酒店,也要为自己购买一份数目不菲的保单,当然受益人也不是他。尽管我靠这两份大额保单有了较高的收入,我的心情却很糟糕。因为这意味着我在我的经理面前遭遇了第一次失败。

我十分不甘心,就约了“林肯”想知道其中的原因。他解释是因为双方都很要强,谁也不肯为对方放弃自己的事业。他通过“玫瑰之约”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他愤愤不平地说其实并不怪他——在他之前,她已经和她的司机好上了。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最后说:“其实世界上哪儿有长久的爱情啊!我们相识35年了,结婚也已8年,过了‘七年之痒’的危险期,到头来不还是同床异梦?”我当即毫不客气地用各种事实和理由反驳,他都坚持己见,还打赌说,不信他可以介绍他原来的街坊邻居——一对共同生活了40年的穷困夫妻入我的保险,保险不出一年都得散伙。

他这样帮助我拉到了我的第二对客户。他先是打出租找到居住在一个破旧工棚的老邻居,借了5元打车费。第二天就开车为邻居送去100万元,说他靠他的5元钱购买彩票中头等大奖了。邻居夫妻看到钱,眼里亮闪闪的,说要分一些给他。他说不需要,只要求他们为自己在我这里入一份10万元的爱情保险。我接待他们时在口头和心底都祝福他们白头偕老。我甚至说:“这钱我先替你们保管好,过了10年期限我会按照承诺退给你们,并且再给你们10万元。”两位老人笑着说:“谢谢你。我们都过了40年了,一定能够坚持到底的,这么大的保险,一定会的。”他们的信誓旦旦,使我根本不相信“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能成为我第二对客户的谶语。

可是我竟然又输了,不到3个月就听到两人去法院离婚的消息。原来我的第二对客户自从有了钱,男人就迷上了赌博,输了50万,又多次嫖娼被老婆带钱去交罚金。本来怕街坊笑话,他们这对模范夫妻是要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可老婆觉得自己是受害方,要对方多赔偿自己损失,最后就打了官司。

“为什么最后受伤的人总是我?”记得在他们最后分手的时候都这样对对方说。“谁还会为自己的爱情买单?”我这个爱情唯美主义者独自站在冰冷的雪夜诘责。

怀着无奈,我放弃了我应该得到的70万薪水,开始在茫茫人海中寻找那一份缥缈无期的爱情。

也许天堂里有保险的爱情在等着我。

这个谣言渐渐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虽然觉得经理的行为不妥,但一来事情没有被证实,二来这是人家的私事,因此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经理露出一头雾水的表情:“什么?”

“你骗老婆要加班,实际上是有了外遇吧。公司里的人都这么说呢。”

经理哈哈大笑起来:“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对太太撒谎?”老板疑惑道。

我住的公寓门口附近有一个烧饼摊。摊主是一对夫妻,安徽庐江县人。自五更起,男人就身穿蓝色长衫,推着烧饼炉出摊了。女人在后面,拿着细碎物件。

我喜欢看他们做饼。女人揪一个面剂子,擀两下,搓成卷,竖起,又擀两下,捏一撮白芝麻,洒上,放在一边。等做了三四十个,就该上炉子里烤了。这是男人的活儿。他拿起一个饼,迅疾地贴在炉壁上,又迅速抽出手,在水桶里浸一下,再贴下一个饼。炉膛很烫,手从炉子里拿出来,时常带出一股青烟。饼烤得酥黄时,男人就用扁头长火钳轻轻一铲。烧饼一半粘在炉壁上,一半翘起,他再用火钳夹下。他动作很娴熟,很少有失误。烤熟的烧饼金黄酥脆,整齐地码放在案板上,周围掉了一层芝麻。

男人闲下来,就哼“倒倒子戏”,细听戏文,唱的是《小辞店》。女的见丈夫哼,忍不住跟着唱出声来:“手搀蔡郎小店出,回头来望到了一對门神。大街上一班人把头伸,一个个望到我俩笑盈盈。”唱的是小店女主人胡翠莲的戏文,那假声小嗓很是好听。

男人不哼了,只听他女人小声唱:“哥好比,顺风船搭篷就走;妹好似,小的客家被丢在码头……哥好比,风筝断线随风飘走;妹好似,小顽童空把线收。”委婉凄楚,哀怨情深。“哥哥啊,你好比高山失火无水救;妹好似……”女人大喊一声:“烧饼糊了!”

我在想,“烧饼糊了”不是戏词呀,后一句是“脱衣救火挨祸上头”,也不该是“白”,应该还是唱呀。我也入戏了,只见男人火急火燎、手忙脚乱地从炉子里夹出糊了的烧饼,才明白她男人更是听得入了迷,忘记炉子里正烤着饼哩。

看着一炉糊了的烧饼,男人歉意地望着女人,憨厚地笑。女人也笑,又低下头擀皮子做饼,只是不再唱了。

他说:或许到老了,我都会记得你当初让我心动的样子。

我们的爱情结束了,在面临结婚的时候,彻底结束了。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太早了,在学会爱之前陷入,在学会体谅之前分手,在学会面对之前结束。是他,让我流了太多的泪。

我从不想当女强人、白骨精或是杜拉拉。只要能永远环着一个比我暖和的男人,他爱我,恰好我也爱他,人生就足够了!可是,这么简单的愿望,他却无法满足我。

曾经很享受他抱着我说:“这辈子你只属于我,好不好?”我很乖地点头,默默地看着他,只应一个字,好。那时候,我刚出校门,只消一句温暖的问候,一个深情的拥抱,甚至玩累了,他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一个冰淇淋,都会让我的心温润无比。

后来,我考进一家银行工作,待遇高福利好且不说,同事关系也十分融洽。某日,我只在MSN的签名上说:蒙奇奇又出新款。次日上班,我便在桌上见到了新款蒙奇奇项链。同事或许是好心,知道我一个人在南京无依无靠,我只要流露出需要什么,他们都会抢着送给我。越在这样的氛围中生活,越是会愤恨为什么他要选择两地分居?“你,竟然不如我的同事知道我的心思!”

但毕业之后,我留在南京,他去了无锡,我们对彼此的生活圈子一无所知。他担心我吃得不好,担心我的交往,担心我在哪、跟谁、在干什么?可我生病了,他再担心也不能带我去医院,不能为我端水喂药。

“那我们只能两地分居了。”“没有关系,高铁一个小时就到了。”可是,这不是一张高铁票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啊。如果是三年五年,我可以等,可是等来他转业还要十几年。十几年后,我都快四十岁了,孩子可能也上高中了,那在我们的生命里,对方又参与了多少呢?

一个朋友跟我说,他爸妈结婚的时候,他爸爸回来了一趟。第二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生了。他爸爸第三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会说话了,“叔叔你找谁?”爸爸无言以对,在门外哭了半个小时……

爱情让人无奈的地方就是,美好的愿望和现实之间总是有距离。曾经,我们以为,只要彼此真心相爱,一切就会永恒不变。甚至,曾经我们以为可以为对方去死,然而年纪大了,我们才发现,爱情就在指间,流逝如沙。这时,我们才明白,原来,爱情也会有寿终正寝的一天。

朋友们担心我以后再也遇不到像他那样对我掏心掏肺的男人,家人怕我找不到一个像他那么疼我的男人……请不要替我担心,我会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责,也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请祝福我!我爱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现在,我要离开了,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现在,我想找一个在南京定居的男子,30岁以下,睿智、乐观,最好是公务员或在大型国企工作,因为我不想再过动荡的生活。

屏风伫立卧室一角,隔出半封闭的书房。很多个夜里,男人将电脑敲得啪啪响,女人紧攥遥控器,直到很晚。男人守在书房,女人倚在床上。屏风隔开他们,小小卧室,两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开始可不是这样。那时新婚燕尔,两个人呆在客厅,说不完的话。后来女人的公司组织旅游,女人去了,就摔伤了腿。当然并无大碍,医生说绝不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可绑了石膏,需要卧床休息。

每夜,男人呆在屏风那端,上网到很晚;女人守着没滋没味的韩剧。纵是这样小的房间,却也咫尺天涯。她想去看看男人,绕到屏风那一端,开两句玩笑,下巴搁上男人的肩。可是她的腿将自己固定在床。于是女人就很伤心,掏出手机,给姐妹们发没滋没味的短信。

女人的腿,恢复得很好。终于有一天,她可以架起拐杖在屋子里行走。而那时,男人刚刚出去。女人绕到屏风后面———男人忘记了关掉电脑,她看到一个闪烁的女人头像。她的心狂跳起来。她忍不住点开那个晃动的头像,查看了男人与对方的所有聊天记录。

悬着的心很快落地了,她边看边笑。那边是一位护士,一位热心肠的好护士。聊天记录虽然满满好几页,内容却简单明了,那就是,男人不停地向对方问询该怎样照顾卧床的女人,比如能不能适量运动,该怎样加强营养,等等。回想这些日子男人每天变着花样给她烧菜,每天逼她做一些床上的简易体操,女人的心,便豁然明亮了。同时,一滴泪悄悄滑落。

晚饭时,女人将她偷看电脑的事告诉给男人,请求男人原谅,她说,她是太在乎他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男人埋头吃饭,很久后抬头,说,我对你何尝不是这样?女人惊愕。

男人说,我在屏风那边,听你在这边偷偷发短信,好几次,几乎坐不住了。我想到你身边,问你到底在给谁发短信,发什么样的短信,可是最终,我还是忍住了。还有你的腿伤。我知道你受伤的时候,身边有一个男人,我知道你们走离了大部队,结果误入山崖。我一直想问你,可是终于忍住……我相信你,相信我自己,相信我们的爱情。

女人想,怎么会这样呢?男人为着她,她却对男人百般猜疑;她不过给姐妹们发个短信,却又让男人想那么多。怎么会这样呢?后来,她找到了答案———也许这一切,只因那个屏风。屏风将封闭的空间隔成两半,两人各守一端,必会胡思乱想。两个人都笑。

他们决定拆掉那个屏风,他们甚至将屏风对折起来,可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他们想,屏风有什么错呢?屏风什么错也没有,真正的错在于,他们交流得太少。太相信爱情了,就会缺少交流;缺少了交流,生活、爱情,就会产生问题。爱情就像两个人守一间屋子,彼此之间,容不得丝毫遮拦。

“所有恩爱坦诚的夫妻,两颗心之间,注定不会有屏风啊。”女人这样对她的女伴说。

我与老温没有将来。这一点,我心知肚明。但不可否认,有一丝心存侥幸。

老温有处女情结,自己长得五大三粗。却一心想要个小龙女般玉洁冰清的老婆。只可惜,他没看全金庸大侠的书,也从来不看电视剧。他不知道,小龙女在嫁给杨过之前,已被全真教的尹志平玷污。

我并没有将这个故事讲给老温听,我不忍心让老温的爱情理想破灭。这年头,有理想是件多么高尚的事。

老温其实并不老,33岁,正是一个男人的嘉年华。老温也不姓温,因为他是温州人,所以我叫他老温。

老温做生意。温州人几乎没有不做生意的,他们被称为中国的犹太人。老温做的是鞋类外贸生意,确切地说,是负责把国外的客户与国内的工厂搭上线,从中赚取利益。

老温不会讲英文,有什么要紧?在广州,精通外语的人一抓一大把,用来当翻译绰绰有余。我就是这一大把之一,被老温在广交会门口抓来。

遇见老温那天,我把自己打扮得很清纯。白棉布刺绣上衣,藏青棉布中裙,头发很恶俗地编成了两条麻花辫,措在两肩。看上去,很像台湾旧片里那种女大学生。事实上,我毕业已经4年,在社会上混迹过久,灵魂已经生锈。

一天300元的翻译薪水,对我这个挣扎在人均生活水平线下的失业人员来说是个肥差。虽然我没有英语八级证,但我的口语早已在几年前与酒吧的鬼佬搭讪时练得炉火纯青。所以,我花钱找人弄了假证,像模像样地推销自己。

我在家里抛硬币,决定去留。抛了3次,都是字。我咬了咬牙,胡乱地往旅行包里塞了几件衣服,跳上了出租车。

这一去,就是半个月。从东莞到汕头,从温州到萧山。在萧山的时候,我得了病毒性感冒,高烧发到39度2,咳嗽转成了肺炎,不得已要住院。

老温倒也仗义,扔下了客户和生意,跟着我住进了医院,像模像样地照顾我。邻床的女人直艳羡:你老公真好。

出院那天,老温在萧山最高级的酒店开了一间房,住进我们两个人。我知道老温对我不存期待,但他还是很享受。既然老温已经认定了我的角色,我不能表现得比他想象中纯洁,这会让他难堪。

回到广州,我就搬进了老温的家。老温骇笑,你男朋友真爽快。我说那是,有钱好办事,我把你给我的工资全给了他。

是夜,我穿着睡裙,赤脚在老温家的客厅里跳格子,数地砖的块数。老温躺在阔大如船的沙发上,一边抽雪茄一边笑着打响指:小妞,给大爷跳个舞!

跟了老温之后,我跟工作两字彻底散了伙。

以前常看某个女作家的小说,她说南方男子温情又脆弱。很明显,老温不是,他抛弃前一任情人的手段,很是绝情。听说,他也曾为了拿到大宗订单不惜雇人去恐吓竞争对手。

老温是野地里的荆棘,粗野,生猛,而且扎手。

跟老温住了一个月后,他给我买了台IBM的笔记本,纯白色,份量很轻,我很喜欢。那夜,我很缠绵很温柔地对待老温,老温感叹:原来花钱真的能买到享受。

我不是文人,却也写一些风花雪月的文字,发在网上,有编辑看到,要了去发表。收到稿费单,居然是从前做文员一个月的工资。我欢呼雀跃,抱着老温欢喜得不知所以,叫嚣着要请他吃顿好的。

那以后,我开始把自己和老温之间的一些事添油加醋地写来卖钱。有一晚,欢爱过后,我给老温讲了个故事:有个女孩,父亲早逝,跟着私生活混乱的母亲生活。18岁那年,女孩在家中洗澡,被母亲的一个情人强暴。女孩要报警,被母亲用铁链锁在床头整整13天。后来,母亲从那个情人手里拿到了10万元,用其中的3万元给女儿在外省的三流大学买了个名额,从此对女儿不闻不问。

后来呢?老温问,他听得很认真。

后来,她为了养活自己,做过很多工作。再后来,她遇见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讲到这里,我停住了。

后来呢?老温又问。

没有后来,这是我新编的一篇小说,我不知道该怎么结尾,要不你帮我想想?

老温伸了个懒腰,钻入被中,闷声说:这是你的工作,随便你怎么写,不要问我。

对于我写的文字,老温从来不看。偶然有一次,我听见他对那些工厂老板吹嘘,我女人是作家。

与老温在一起半年后,他带我去湘西旅行。在一个苗族人村寨,一对青年男女举行纯粹的民间婚礼,俗气又热闹。闹到半夜,酒喝了不少,老温与我顶着一轮明月走在回旅馆的路上,他忽然说:不如我们也结婚吧。

那晚的月亮,太皎洁,明亮得几乎失真。所以,老温的话,我没当真。

我在张家界碰上一个自驾出游的广州男人,搭他的车回了家。

我有些忧伤,一路放浪形骸,抽烟、喝酒,胡言乱语,将脚伸出车窗去拨后视镜。在广州男心爱的CD上,我用指甲刻上自己的名字:小陌。

他叫林风,个子矮小,但很斯文,一路容忍我的恶形恶状。在他第三次委婉地问我为何流落张家界时,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哭得他手忙脚乱,差点将车开下路基。

OK,我现在就收拾!我回答得很干脆。

走出老温家,我无处可去。这座虚假繁荣的城市,已经掏空了我的所有。

林风难堪地穿上了衣服,关上房门前,他说,以后别勉强自己,我不会趁人之危。

老温回来那夜,我突发神经,半夜打车去他住的小区。找到他的黑色奥迪,用小石块在车身上画十字,画到第四个的时候,我的手被人抓住。

我以为是小区保安,转过头,熟悉的身体压上来,是老温。他在车内装了无线电报警器,可以无声报警。

老温果然有了结婚的打算,对象就是那个表妹,当然不是真的表妹,是他奶奶当年闺蜜的孙女。那女孩从华东师范大学毕业,是个英语老师。

我笑着说,很好啊,以后你不用再请翻译了。

老温盯着我看了半天,你不恨我?

我说,怎么不恨,不恨会半夜跑来划花你的车?

这时,我的手机响起来。老温一把抢过去,摁下了接听键,林风焦急的声音在夜色里异常清晰:小陌,半夜三更你去哪里了?

我说,彼此彼此。

10

老温拉我去了附近的酒店。最后一次做爱,我神经质地哭了。

老温给了我一张卡,没说里面有多少钱,只说要是现在这个男人也不长久,可以用它来抵一阵,不用那么惶急地找下一任。

我想给老温一巴掌,手举到半空,却发现自己不是在拍电视剧。我说,老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给你讲小龙女的故事。

我终于揭开了小龙女的伤疤,老温听后沉默了半天,瞪着一双黑惶惶的眼睛说,金庸下手还真狠。

我问,如果你是杨过,会娶小龙女吗?

老温想了想,轻轻摇了摇头。

离开酒店后,我用老温给的卡跑去洋酒专卖店,喝了一瓶最贵的轩尼诗。

酒真是好东西,一醉解千愁。

11

林风回来时,我正披着床单在床上大跳酒醉的探戈。他上来拉我,床单扯落,里面的我不着寸缕。他呆住,然后背转身,颤声说,求求你别再引诱我。

我提着来时的行李,走出林风的家,天上最亮的那颗晨星还没有隐去。

路边的邮筒里,我塞进去一封信,信里面,是我给老温讲过的第一个故事。不同的是,这一次,我加上了结尾。

坐在西去的列车上,我想象着老温读到这封信时的表情,会是恍然大悟呢还是付诸一笑,是不是会有小小的悲伤?

这样想着,倒把自己的心想痛了,真没出息。

12

3个月后,我游荡到了西藏。某夜,在一个小旅馆的床上,我看到了一本前任房客留下的杂志。上面刊登了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起承转合,都是我烂熟于心的情节,不同的,是故事的结尾。

这个结尾是:女孩永远不会知道,男人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愿意,而是不知道。

我知道,她听施特劳斯,吃肯德基,喝巴西现磨的咖啡,穿得体的灰色套裙在写字楼里自在地忙碌。但,那只是以前。后来,她与我相恋,这一切便消失了。

那一年,我开始了自己所谓的事业,她跟着我,义无反顾。那个夏天来得特别早,花儿染得整个城市红彤彤的。我们住在市郊一所属于非法建筑的小屋,四壁透风。这是我们暂时的家。

为了省钱,每天我们步行至市区的店铺,中午买两份1。5元一碗的粉皮,晚上再步行回来,累得骨头散架。好像整整一年,都是那样熬过来的。

那是一段艰苦和心酸的日子。那时,事业是我的图腾,爱情是她的信仰,那是支撑我们没有倒下去的全部。

有一次,记得很晚了,我们步行回来,她坐在床边洗脚,我去房东那里讨开水泡面。当我提着暖水瓶返回时,她已经睡着了。她保持着一种疲劳至极的姿势,两只脚仍在盆里泡着,人斜倒在床上。她的身体压着自己另一只胳膊,有了轻微的鼾声。

我轻轻地走过去,想翻动一下她的身躯,让她睡得舒服一些。我盯着她的脸,那么一张年轻美丽的脸,此时却写满了疲惫。

在这张脸上,我发现了一只蚊子。

蚊子趴在她额头上,贪婪地吸食她的鲜血。她睡得香,也许正做着生意好转的梦。我的心猛地抽搐一下,伸出手,挥动着。蚊子正吸得高兴,对我的恐吓并不理睬。我想用手拍死蚊子,手扬着,却不忍拍下去。我怕惊醒了她,她已经那样的疲惫。

我与她之间,有一只弱小的蚊子,此刻它正对她实施着伤害。我站在那里,就那样扬着手,愣着,矛盾着,心焦着,看蚊子的腹部慢慢凸起。那紫红色的腹部,充满了她的血。突然间,我对自己,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厌恶。

在那个夏天的夜晚,我站在那里。那是一种极端亏欠的感觉,对她,对爱情。

蚊子飞走了,我原谅了蚊子,却不能够原谅自己。

白天经过一个小摊,我注意到一个粉色蚊帐的标签:16元。在当时,这16元可以做许多事。那天,我一夜没睡,我拿着一个硬纸板挥动着,像一名士兵,不再让蚊虫靠近她的身体,我成了她临时的蚊帐。后来,她醒了,盯着我看。10分钟后,我突然发现她泪流满面。

第二天,小屋里挂上了粉色的蚊帐。挂蚊帐时,我们一直没有说话。我是把蚊帐当成礼物送给她的,但我没说。我觉得,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就算是爱情的补偿。可我又觉得,其实什么也补偿不了。

那天,是她的生日。

可是,我总觉得,这些钱,这些东西,远不如那个曾经16元钱的蚊帐对她有价值,或者说,对我们的爱情,有价值。

那个夏天过去了,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相爱。

初相识:他又笨又呆,真是个十足的傻小子!

恋爱时:他太老实了,不过还挺听话,让人可怜,我会嫁给他吗?

结婚一年:他还不错,知书达理,又会体贴人,还有一点点魅力。

结婚五年:才发现他才华横溢,超凡脱俗,非同一般。

结婚十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真不知道如果没有他,我该如何生活!

结婚二十年:他可以称道、可以炫耀的地方越来越少了,充其量只能算是个男人。

结婚三十年:他的毛病越来越多,懒惰、愚笨、固执、无能。

結婚四十年:又呆又笨的一个糟老头,下辈子说啥也不能嫁他了。

他去世了:这个死老头子,害了我一生,撇下我就走了!

遇到严佻的时候,我28岁,还没有谈过恋爱。

好像是从小到大,我一直好好学习。别人热热烈烈谈恋爱的时候,我整天上自习,原本不聪明的脑袋,居然也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工作,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可以谈恋爱的人,所以一直单身。

我觉得,这挺不公平的,却也不知道怎样能帮到他。

那天快下班的时候,严佻又一次来到公司,最后失望地离开。在写字间楼下,我们等着各自的巴士。他穿一件很普通的夹克,白色的衬衫,短短的头发。

我们断断续续聊着天。

“周末总是没事干。”他说。

我笑笑,其实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做。

车子总也不来,他招了出租车:“不如,我送你一程。”我摇手说不用了不用了,却还是上了车。我觉得我拒绝得不够坚定,不知道自己的表现会不会太虚伪或者矫情。

他送我到家门前时,我往车里扔了50元钱。几乎是逃了回去。

那天晚上,我收到他的短信:你怎么这样滑稽?你是我见过的惟一和男子同乘出租车还会付钱的女子。

他还是偶尔来公司,见到我的时候说:“还欠你36大元,怎么办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傻傻地笑一笑。

他虽然已经辞职了,照片还贴在销售部的墙上,有时候我去销售部,会看到他的照片。以前,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注视过他,每次想起他,都是一个虚虚的轮廓。从照片里,我仔细端详他的模样。

他的轮廓很深,眉毛很浓,脸颊有几粒痘印。他的眼睛不大,很明亮。每次我经过那面有照片的墙,都会趁大家不注意停下来偷偷看一眼。后来有人把照片拆下来,扔进废纸篓,我偷偷找出来,放在自己包包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不愿意他的照片躺在废纸篓里,也或许因为私心里觉得,有一张他的照片也是好的。

他来短信,请我吃饭,是半个月后的星期天。我特地做了头发,我的头发原本短,烫完后就更短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后悔得全身都僵硬了,不好看,一点也不好看。

我告诉他临时有些事,可能去不了了。他问我什么事情,问得那么自然,我不好意思说自己烫坏了头发,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回答,就那么尴尬着。

“你的发型蛮俏皮的。”他说。饭店小小的玻璃窗里,我看到自己的样子,模模糊糊的,像一朵蘑菇。他说我的发型好看,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那天我特别活泼,和他说了很多话。临近除夕,出饭店的时候,街边有人放烟火,我躲着鞭炮走,他一下子将我拥到怀里,吻我。五颜六色的烟花盛放在紫色的天空,我觉得那些烟花都是为我放的,为了我和他,为了我的初恋。

父母不让我和他同居,我就等父母睡着,半夜偷偷去找他,在楼下喊他的名字,踢踢踏踏上楼。有被我吵醒的人冲我吼,我也不在乎。

我每天都要见到他,见不到,心情就不好。他和哥们吃饭,不方便带女朋友,那我也要在饭店外面等他。他说我傻:“第一次恋爱的人是不是都像你这么傻?”

他34岁了,早不是第一次恋爱了。我说:“是啊,我就是这么傻。你第一次的时候呢,傻不傻?”

他低头想了很久:“也很傻。”

因为他的业绩奖,我和公司的负责人吵起来了,还递了辞呈。我的专业不好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就这样没有了。他说:“你不是有个亲戚在公司高层么,协调协调,还是别辞职了。”

“什么亲戚啊,就是从前的一个邻居,遇到了寒暄两句,真要找他帮忙,人家早躲远了。”

从前他不带我去见他的哥们,如今走到哪儿都带着我,带我逛街吃各种小吃,带着我螃蟹一样在大街小巷晃悠。

我带他回我家。工作是因为他丢的,父母骂我,对他也不好。他很能忍。

那个晚上,我又趁父母睡着了跑去找他。我们一起睡着了,夜很深,窗外有车子开过。他的呼吸很轻。我觉得他没有睡着,伸手搂住他,他的手掌扣住我的手,不让我摸他的脸。我挣扎着开了灯,看到他的眼睛湿了,他说我对他很好,他觉得欠我很多。他问我喜欢什么,钻石,他买不起;婚纱,他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送你花吧,我还没有送过你花。你喜欢什么花?”

我想起我们的第一次约会,紫色的天幕开满了五彩的烟花。“烟花。”他说好,赤着身子从床上跳下来,满屋子翻找。找了很久很久,找到过年时候剩下的一个炮仗,塞到我怀里。我笑着扑过去打他,心里怎么爱也爱不够。

半年后,他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同时打官司拿回了属于他的奖金。一切,几乎走上正轨了。

那天我给他洗头,他问我他的发迹线是不是比从前高了一些,我说没有啊。我想把他的头发往下梳,这样发迹线应该能显得低一些,却又怕他发觉。

他在新公司,一切很顺利。有一天我收拾屋子的时候,看到他的相册,相册有女子的身影,我问他这是谁。“从前的女朋友。”“我是第几个?”“第五个。”他说。

改变是渐渐发生的,他渐渐晚归。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再那么有耐心,脾气也不像原来那么好了。有时候我做错了事,从前他笑笑就算了,如今他会训我很久。

他仍然和我一起做家务,只是做而已,不再像过去那样,边做边说话。

夜半醒来的时候,他不再用胳膊环着我,我们之间,隔着一点点距离。

因为他对我没以前那么好了,我便慢慢觉得他也不像原来那么好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再说他脾气不好、没房、没车、没好工作,我就会联想起他的晚归、坏脾气和沉默,于是不再和父母顶嘴。“你和他在一起,有的是苦吃。”偶尔父母的这些话,会飘进我的心里。我这么不愿意想起这些话,但那些话就像淡淡的烟雾,当你发觉的时候已经无处不在了。

4年的光阴,就这样过去了。

他一直在这个城市。我们分手不久,他和那个女子住在一起了。我是他的第五个女朋友,那个女子,就是他的第六个女朋友吧。

我开始相亲,遇到适合的人,就结婚了。

结婚前的一个月,在步行街,我看到他了。他一个人,大约刚办完什么事情吧,还是白衬衫,蓝夹克,手插在裤袋里,看到我,笑一笑。我突然想起4年前,我们第一次接近的时候,也是在巴士站,他也是这样对我笑笑,匆匆的时光在眼前流过,我不知不觉脱口而出:“我要结婚了。你呢,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

他低了一会儿头,抬头的时候眼里并没有吃惊,好像我早该结婚了。天那么热,我心里那么烦躁。车开出五站地后,乘客上车下车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怀锦,怀锦。”

我探出头,他从一辆出租车上奔出来。旁边的乘客说:“这辆车追公车已经追了两站地了,到了巴士站就喊怀锦、怀锦。怀锦就是你啊?”

我下车。他满头大汗,给我一个盒子:“送给你的结婚礼物。”我打开一看,是一只水晶花瓶,应该很贵吧。他说他也不知道该送我什么,刚才他的反应太糟了,所以我走后,他立刻在旁边的商店买了礼物追来了。

“怀锦,你知道吗,我谈过那么多女朋友,我本来以为,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你是对我最好的女子了,为我付出那么多。其实刚开始,我并不喜欢你,我只是听说你有个亲戚在公司高层,希望他能帮我讨回奖金而已。我不过是利用你,但是你对我太好了,好到我慢慢喜欢你,很喜欢你。”

我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利用就利用吧,反正我喜欢他。”

人人都说我傻,还为他辞了职,但是我觉得值。我28岁了才恋爱,总得傻一回吧。他也傻,知道我没有那个亲友。也不甩我,还对我更好。

我去试婚纱,婚纱店的小妹在听歌:“多得那雨势,将烟花扑毁,令我能体会,凡事会枯萎。”有人说太不喜庆了,换一首。小妹就换了一首,蔡依林和陶口的《明天你要嫁给我》。《明天你要嫁给我》结束了,又是那首:“多得那雨势,将烟花扑毁,令我能体会,凡事会枯萎。”

我一个人在试衣间,慢慢蹲下。分手后,我第一次那么强烈地想起他,想起他第一次约我吃饭,想起我偷偷藏起他的照片,想起他深夜里眼睛湿了,说我对他太好。我知道,我是真的爱过他,他也是真的爱过我,就像他说的,我是他惟一想过要结婚、一起过一辈子的人。

我多么希望,有的人永远在身边,有的感情永远那么浓烈,永远不会有犹疑,永远不会过期,但是……凡事会枯萎。我蹲在试衣间的地上,捂住脸颊,哀哀地哭了。

女人的安全感到底是什么呢?或许,就是男人软弱时的眼泪。

“那就生下来。”大雄也回答了至少20遍。

如果怀孕了就生下来,顺理成章地结婚,养小孩,过日子……这是无可厚非的逻辑,负责任的推理,有担当的决定。但这却不是楚楚满意的答案。楚楚要的不是这些,真的不是。她只要一个回答,那就是——你不会怀孕的。

楚楚不理大雄,决定去和大卫试纸对话。等待试纸结果的心情如同生死判决。

如今,在这个大城市生活,是何等艰难啊。能随便有小孩吗?物价高涨不说,你知道,当所有人从中国香港、日本买奶粉的时候,你可以只吃国产的吗?好吧,即使物质勉强满足,可结婚生子就安全吗?这座城市有太多的狗血剧情上演,不留神就会有几桩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随时随地出没的小三像赶不走的蟑螂,你用再好的杀虫剂,她们都会死而复生。到时候,你是为了骨气离婚,还是为了家庭完整苟且偷生?据说公司里做清洁的阿姨都面临婚姻危机,因她那在菜场卖青菜的老头儿最近被豆腐西施勾引了。

结婚生子,你以为只是开开玩笑那么容易的事吗?

试纸倔强地坚持着一条线,就像灰色世界里一星萤火虫般的光亮。可是,试纸会不会不准?那几天,楚楚把所有品牌的验孕纸都试了一遍,果然,有的显示出了两条线,怀孕!

楚楚抓狂了。

楚楚承认她没什么安全感。她就是那种钱包里必须保证有2000元现金,买衣服最好能各种颜色一件,坐飞机要买两份以上保险的女人。她需要保障,随时随地都可以撤退,随时可以重来,她讨厌被动,她要一切尽在掌握。

大雄没有听过楚楚这个事:7岁那年,她在卧室听到父母吵架的声音,父亲说:“你想死就去死。”母亲说:“我死也要先等你死。”幼小的她并不明白为什么男女起初相爱,却会在最后彼此仇恨,甚至要对方死。接着家里有东西破碎的响声,厮打与尖叫。楚楚觉得非常非常害怕。

在去医院的前一天,大雄带楚楚去吃饭,吃她喜欢的韩国烤肉。楚楚像明天就要上刑场的烈士,点了很多菜。暴食之后,却特别哀伤软弱,一杯红酒,想听几句实话,于是问大雄:“喂,你是怎么爱上我的?”

这话以前倒是真没问过,两个人的交往是水到渠成的那种。工作上业务的往来,让两个人走到一起。“其实我爱上你没有理由……”大雄淡淡地回答。

楚楚终于去医院了,这是月经迟来第十天。作为一名还没来得及当妈妈的女子,楚楚决定在她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之前放弃这个孩子。大雄一路沉默地开着车,可怜兮兮地问:“其实,生下来有什么不好?”这会儿,轮到楚楚镇定了:“少废话,开车。”

医院近在咫尺,那里将是结束焦虑的地方。

她突然发现大雄在哭。眼泪顺着他的脸往下慢慢地爬,她听到他瓮声瓮气地小声说:“我想要这个小孩!”

女人要的安全感到底是什么呢?楚楚突然觉得,她的安全感其实是大雄的眼泪。是大雄渴望一个小孩的软弱和撒娇。做大女人久了,不习惯别人的任性和强势,“这是我的孩子,我有权保留他。”大雄义正言辞起来,楚楚吓得一哆嗦。

身后被塞住的车按着长长的笛声,楚楚突然笑了。

隔了仿佛很久,但其实,也只是小小的一瞬间。楚楚说:“掉头。”

回到家里,两人又发现,就算决定要小孩也得去医院检查下。不过,晚几天也没关系。于是两人一起趴在电脑前搜索了很多关于怀孕和养小孩的知识,还看了几个生小孩的真实视频。楚楚好像害怕了,她默默地决定要顺产。

好消息总是和坏消息一起到来。好消息是终于决定要小孩了。坏消息是,当夜大姨妈便汹涌而来。楚楚不知道她是不是该再次哭上一场。

还是大雄坚强。“没关系,我们下个月再努力。”他又补充,“不过,还是先把证领了吧……你愿意嫁给我吗?”

(一)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北京,成了一名北漂。

我是学平面设计的,只有专科文凭,在这座人才济济的城市里,这样的学历让我觉得前途渺茫,但又不想放弃希望,我相信我自己是有才华的,只是我需要耐心等待,等待伯乐出现。

付完押金和三个月房租,房东交给我大门钥匙和一把贴胶布的钥匙,钥匙是开楼下信箱的。我觉得好笑,房东算盘打得精,租房子赠信箱,好让人长期住。

那个信箱安静地嵌在墙上,上面写着与之对应的门牌号码,已经锈迹斑斑。打开的时候,我看见有很多很多的尘埃落下来。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封信是不是给我的。当我拆开这封信时,心里升起了小小的期待:这会是一封什么样的信呢?这是平时打开电子邮件时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信的里面是一张白色的信纸,深蓝色的钢笔字在细细的分隔线上排列。信的内容很简单,大致意思是说,她是这里的前一任房客,搬走后担心会有一些信件寄到旧地址,所以想请新房客帮忙转交一下,她留下了她的名字,一个地址和一个手机号码。她叫秀红,在信件的最后,她告诉我房子厨房的水龙头不太好使,需要往下按着才不会滑丝,还有,房间里有一个插座不能用,以免短路。真是一个热情又细心的女孩!

(二)

我每天都会开一次信箱,这已经成了我无聊生活中的小小插曲,我盼望着哪一天真的有一封给她的信,这样我就能名正言顺地和她见面了。

她的名字比较朴实,应该是一位从农村来的女孩,也许她也想在北京有一天能出人头地。从她的字体和言语来看,她那么善良,那么热心,一定是一个漂亮温润的女孩,有着黑色的大眼睛和抿着嘴的微笑。她可能喜欢穿简单休闲的衣服,对文学比较热爱,也许还会一些乐器。

我到底还是留了下来,但也被同事们说中,虽然我完成了任务,工资足足少了一半。我去跟老板理论,她却是一副不想干走人的态度,甚至说出“铁打的公司,流水的员工”这样的话。我气极了,离开了公司。

可是心里依然难受,我撕下笔记本上的两页纸,把自己的委屈和不幸写了下来。我没有信纸,写完两页后不够,只好再撕下两页来,当我写完这些时,心里感觉舒服了很多。

(三)

新公司的办公地点在亚运村,我每天要坐一个小时左右的车才能到达。虽然有些辛苦,工作压力也很大,但心里仍然是高兴的,终于进了国际级的大公司,应该是离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

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依旧平淡,但有一件事情打破了生活的乏味——我收到了秀红的回信。那天本来是在坏心情和酒精的双重压力下,我做了一件让自己都觉得幼稚得冒傻气的事。可是发出的信又收不回来了,我甚至一度希望地址是错误的或者根本没有秀红这个人,却没想到真的收到了她的回信。

秀红的信还是那么简短,仍旧是一张白色的信纸,深蓝色的钢笔字在细细的分隔线上排列。她没有刻意安慰我,只是说了些她曾经的不如意,她说她是一名农村女孩,为了供弟弟读书,一个人来到北京打拼,因为没有学历,也吃过很多苦。刚来北京时,她住过地下室,终日见不到阳光。北京的天气很少能见到蓝蓝的天,所以每当她走出地下室时,她都会仰望天空。如果看见了天空是一片蔚蓝,心情就会特别好。

我走出去,看了看天空,天空正是蓝蓝一片。是啊,生活太匆忙了,好久都没注意天空了,这么好的天气,没有理由悲伤。

就这样,我和秀红联系上了。我买了一沓纯白的信纸,不时地给她写信,有时候很长,有时候就写一两句话,只是想表达彼时彼刻的心情。每天查看信箱,成了我生活中值得期待的环节。秀红的回信都很简短,她也会写到生活中的细节,例如今天熬了绿豆粥,前天发现街道旁的树已经发芽了。

这些不定期的来信中讲到的细小事情,让我单调的生活变得温润起来。慢慢地,我知道了一些这所房子里关于秀红的印迹,比如,墙角的那个鞋印是她打蜘蛛时留下的,窗帘前挂着的那串塑料纸风铃是她亲手做的,还有厨房窗檐边上的那株仙人掌是她养的,隔两年才开一次花……

(四)

我想见见秀红,她从来没有在信里说起她的职业和感情生活,有时候我觉得她很神秘,在那些白色的信件之外,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

很突然的,我收到了她送我的一件礼物。信封里有一张天后级歌手海伦的演唱会贵宾级门票,她说海伦会在演唱会里唱《你看蓝蓝的天》这首歌,那天她也会到场。

我有些兴奋,有些忐忑。她是否和我想象的一样,有着黑色的大眼睛和抿着嘴的微笑?想到这里,我总是傻傻地笑。

当我来到演唱会现场,已是人山人海。海伦有那么多的歌迷,她真是一个受人爱戴的歌手,但我对她一点也不了解,我已经过了追星的年纪,我来听演唱会主要是为了见到秀红,盼望她出现在我的面前。

演唱会已经开始了,秀红依旧没有来。我身边坐着的是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姑娘,她显然不是秀红,她卖力地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脸上的表情兴奋而热情。她居然主动问我是不是海伦的歌迷,并对我说只有资深歌迷才能弄到贵宾席的票。我笑了笑,问她是否认识秀红,她一脸迷茫。

演唱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海伦要唱那首《你看蓝蓝的天》,现场的气氛安静下来,大家都入神地聆听着。我想,秀红可能来不了了,我想起了秀红给我的回信,那个从地下室走出来仰望天空的女孩。

其实我和你一样心中也有迷茫

真假之间会受伤也曾放弃希望

不管过去怎么样前面路还长

只想你能再和我一起唱

你看蓝蓝的天它并不遥远

等我们伸出手感觉梦想的容颜

你看蓝蓝的天它纯真一片

经过多少风云变幻仍在眼前

听着听着,我的泪流了下来。秀红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她一定也很喜欢这首歌,在我睡着的那张床上,她也曾经低吟着这首歌,盼望着早晨醒来,天空一片蔚蓝。

(五)

我把听演唱会的感受写了下来,并问秀红那一天为什么没有赴约,然后把信寄了出去。

我的工作变得忙碌起来,因为表现出色,公司总部希望我能调到新加坡工作,这就意味着不久后我可能会搬家。

当公司的调令下来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十分想见秀红,哪怕只是见一面也好。我第一次拨打秀红留给我的手机号码,奇怪的是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

我按照秀红留下的地址找到了她所在的公寓,门卫是个老大爷,他看了看地址,又看了看我:“你们这些歌迷怎么找到人家家里来了?”“歌迷?”老大爷看我一脸迷茫,说:“那你就是记者吧,海伦已经搬走了,据说到海外发展去了!”“我找的不是歌坛天后海伦啊,我找的是秀红,”老大爷说:“海伦就是秀红啊!海伦是她的艺名。”

海伦就是秀红?这怎么可能!海伦是个大明星,而秀红在我心里只是个普通的女孩。

搬家前的最后一晚,我在信箱里放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新房客收”。

飞机上,我看见窗外高空中那一片蓝色,映在我的心底,像一面镜子。

苏婷和鲁豫相遇,刚好十八岁。鲁豫和她同岁。苏婷是一个规矩的农村少女,鲁豫则是一个叛逆不羁的城市少年。他们在小镇的化工厂做工。她为了挣钱,他则为了躲避因打架招惹的麻烦。

苏婷又矮又胖,幼时的贫困养就了她拘谨的性格,在年轻喧哗的声浪里,她永远是最沉默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滴水。而鲁豫相貌出众,挺拔俊逸,浮雕一样的面孔,眼睛深邃而明亮,是女孩心中的王子。

谁知,鲁豫偏偏喜欢上了苏婷。鲁豫的活没干完,就有了约苏婷的理由:“留下来帮帮忙,好吗?”

苏婷心一软,就留下来了。

鲁豫对苏婷越来越热情。

自从他第一眼见到苏婷,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他无意中翻开相册,发现了苏婷有一双和母亲相似的忧郁的眼睛。怪不得看到苏婷总觉得似曾相识呢!鲁豫很小,母亲就去世了,是酗酒的父亲把他拉扯大的。父亲对他实施的是棍棒教育。在父亲的拳脚、棍棒下,鲁豫也逐渐学会了用拳头说话。直到有一天,父亲再次对他挥舞棍棒的时候,他一把把父亲搡倒在地,夺过棍棒,折成两截,父亲对他的棍棒教育才无声地宣告结束。

苏婷和他以前的女友有很大不同:那些女孩吸烟酗酒上床打架什么都肯干,就是不肯走正道。苏婷却是个好女孩,家境不怎么好,自尊、自爱、刚强。有人说,好女人就像一本好书,让你越读越想读。他遇见了苏婷这本书,他渴望翻阅一辈子。

他们俩经常一起轧马路。真的是轧,从城北走到城南,从大街走进小巷,从天明走到天黑,要是一直走下去,恐怕不平的地方也被他们踩平了。

园林路开张了一家米线馆,叫过桥米线。肚子饿了,他们就跑过去饕餮。

过桥米线是云南的风味小吃。传说很早以前,有一位书生在一个湖心亭苦读,他的妻子每天都要过一座桥给这个书生送饭。有一天,妻子觉得丈夫很辛苦,就炖了只鸡放进土罐里准备送给丈夫吃,可是中途有事便耽搁了,等回来才发现土罐里的鸡还是热的,打开一看,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黄油,于是就用鸡油烫米线给丈夫吃,书生吃后赞不绝口。因为妻子每天送饭都要从湖的桥上经过,所以书生起名为“过桥米线”。

他们第一次去,就被过桥米线的传说打动了。

那次鲁豫的兜里只带了五块钱,勉强够买一份过桥米线。苏婷掏钱,他坚决不让。米线端上桌,鲁豫果断地递过一双筷子,口中念念有詞:“你一半,我一半。老婆,将来你也做米线给我吃!”苏婷嗅到了爱情甜丝丝的气息。

鲁豫对苏婷很好:苏婷单车的一枚螺丝丢了,跑起来咣当咣当响,鲁豫借骑以后就不响了,原来螺丝已经补上,拧得结结实实的;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鲁豫扯下自己的T恤,遮在苏婷的头上,宁肯自己赤裸着半截身体遭受雨淋;柠檬第一天上市,鲁豫伸出拳头放在她的鼻尖:“猜猜这是什么?”指缝漏下了甜蜜清香……

像莲花一样的,在那年夏日,苏婷轻轻绽放了自己。

意外是突然发生的。那个夜晚。他们搂着肩刚尝完米线出来,一群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欺过来,带头的是一个怒气冲冲的漂亮女孩。女孩美丽的面庞因气愤而扭曲。她对鲁豫说:“今天你撂下个话──是要我,还是这个柴火妞?昨晚我们还上过床……”

苏婷被女孩的话语一下子砸晕了。她只注意了鲁豫对她的好,其实并不懂他。在鲁豫身上沾染了太多种颜色。她选择了离开。

这些年,她结婚、离婚、再婚、再离婚。一个个男人近了,远了……原本以为收拾起一段感情,另一段感情就会轻易地展开。结果完全不是那样啊!忘记一个人,有时是一辈子的工程。关于鲁豫的信息,她一条也不肯漏掉:他当兵了;他更换了差不多一打女友;他结婚了,又很快离婚,至今形单影只……

三十五岁的苏婷重新回到了小城。

有公交车开了过来。她无聊地上车,落座,神情萧索。车内电子屏上的一条信息映入眼帘:“婷: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园林路过桥米线馆见!豫。”

苏婷打听到,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为了等他的女友,盘下了那家米线馆,至今生意兴隆。

“鲁豫,原来爱情这般美好!”苏婷步履轻盈地向园林路走去。

认识赵凯时,我是一名天天加班的工程预算员,发誓要在26岁之前找个钻石男嫁出去。

赵凯是我们公司花高价请来的财务顾问。不仅长得帅,还彬彬有礼、内敛稳重,最重要的是单身。经同事撮合,我和赵凯很快谈婚论嫁。

结婚半年后,我怀孕了,赵凯给我办了离职手续,要我在家当全职太太。家中请了保姆,我只管安心养胎。儿子出生不到100天,赵凯就想辞掉保姆,因为他不喜欢家里有个陌生人。可是谁来帮忙带儿子呢?我想到了婆婆,她50岁就办了退休手续。

婆婆来倒是来了,可动不动就用“你小县城来的,不知道我们这的讲究”“小凯能力这么强,你哪能和他比呢”这一类的话戳向我,我心中的不滿逐渐积淀。有一次,她甚至说:“你高攀到我们家,算是掉进福窝里了。”“什么叫高攀?我不过就是赚得比他少而已,再说我也是为了照顾这个家才没出去上班……”我开始反击。婆婆大吵大闹起来,把孩子吓得大哭。赵凯回家看到这情景,对我一通数落。“我妈也不是完全瞎说吧,你到我这来,可是拎包入住。难道你不知道,高攀的角色往往都要低姿态吗?”我顿时愣住了,这个与我同床共枕的男人,竟然就是这么看我的?

我的心抽了一下,扪心自问,不得不承认,嫁给赵凯,我确实是想攀高枝。我突然觉得无话可说,抱起儿子就往外走。本来一向消费很理性的我赌气选了家五星级酒店。我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真的要离婚吗?

后来,我又重回职场,并且努力通过了造价师考试,收入也越来越高。有时候,躺在床上,听着赵凯轻微的呼吸声,我心中想:“赵凯,嫁给你,我要怎样才够本?”一直以为是拥有了你的房子、车子和银行卡才够本,原来不是,在婚姻里真正的够本,是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的爱情,享受到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幸福。

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这让她怎么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呢?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栋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唯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她唯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日子风驰电掣往前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唯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兴奋异常,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沧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这便够了,不是吗?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他颤抖着把那张跟随了她一辈子的照片放在了她的衣袋里。泪水从他沟壑纵横的脸上流下来。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那也是爱情。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当我怀着雀跃的心情离开父母,却不知他们已经变成了蒲公英光秃秃的杆儿,孤零零地站在田野,却依旧选择含笑挥手,祝我幸福。

老妈偷看了我的手机

其实,我妈只是一名退休乡村教师,但我很感谢妈妈自诩是“文化人”,尤其在我准备远嫁西安的时候。被父母反对过婚姻的人都懂那种艰难,就说我的远房表姐吧,她想嫁到300里之外的隔壁县,在她偷出户口簿准备领证的那天早上,她爸妈像门神一样死死地把住门口,好好的一桩婚姻硬是毁了。当时,我觉得表姐特别可怜,我妈却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谁愿意让闺女嫁到远处?这和孩子养大却丢了有什么区别?”

正是这句话,让我在领大郭回家时,觉得做老妈的工作应该特别难,不如逐个击破先从老爸开始。事实证明我是对的,大郭每天端茶倒水、买酒敬烟洗水果……老妈视而不见,倒是老爸看到大郭进贡的好烟会禁不住嘴馋拿过去抽,看到大郭买的按摩椅会禁不住诱惑坐上去按摩。

可过完一个假期,拿了很多“好处”的老爸依旧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看起来“铜墙铁壁”的老妈却奇迹般松口了。她把我单独叫到她房间里,一本正经地说:“妈想好了,不管你爸同意不同意,我是知识女性,应该看得更远一些,大郭对你不错,我同意你嫁到西安。”

怎么形容我当时的心情呢,就好比买彩票想中10元,却中了几十万元;也好比下象棋本来是想拿下对方的“车”,却一不小心吃了对方的“帅”。

后来听老爸说,老妈之所以同意是因为有一天我与大郭去爬山,老妈偷看了我落在家里的手机,要知道收件箱和发件箱里满满都是我和大郭热恋期间的短信。

老妈看完竟然哭了,不是默默流泪那种哭,而是像个孩子似的闭上眼睛哭得呜呜的。

第二天,老妈便同意了我的远嫁。

手机知道你爱谁

刚结婚那几年,我并没觉得远嫁对父母有什么亏欠。我像所有20多岁的年轻人一样,觉得青春无限长,而且相信等父母老了,我已经有了很多很多钱,可以接他们一起住。

然而时光匆匆,一转眼我和大郭结婚已经七八年了,其间买房买车买保险,每年都紧巴巴。偶尔攒点儿小钱邀请二老来小住,老爸老妈还诸多不习惯。

我的心猛地痛了一下,这句话像一记重锤击在我心里。我忽地理解了多年之前她看完我的手机,坐在椅子上呜呜痛哭的原因。在通话记录里、在短信里,我一定与大郭往来亲密,而与她的寥寥无几。

老人常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要多,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要多。”以前我以为这句是夸张说法,后来才发现并非虚言。其实,在同意我远嫁的时刻,老妈已经预料到即将发生的一切,已经在心里默认了女儿将缺席自己的晚年。

而我呢,当初却是怀着那样雀跃的心情离开她的啊!像秋天艳阳下一朵快乐的蒲公英,乘着爱情的小伞在风中起航,飞离父母,飞离故乡……却不知父母已经变成了蒲公英光秃秃的杆儿,孤零零地站在田野,一眼望穿晚年孤寂,却依旧选择含笑挥手,祝我幸福。

远嫁不是亲情和爱情的二选一

深夜睡不着,我也曾思量过。如果再選一次,我还会选择远嫁吗?可我选了一万次还是选会。就像让老妈再选一万次,她依旧会送我远飞一样。

从一个人的手机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心里,老妈很爱我,我看到了。但愿有一天老妈再偷看我手机时,也可以看到一个隐形的信息:“老妈,我也很爱你!你和老爸对我非常重要。即使是远嫁,亲情和爱情也永远不是二选一。”

伍娟在中国联通营业厅里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终于把“爱疯4”据为己有。

杜明说她人傻、钱多,“爱疯4”有什么好,得瑟几天就等着后悔吧。

伍娟说:“爱疯4”都成街机了,再不买就对不起自己了。

其实,伍娟买“爱疯4”,主要是为了它的免费无线路由视频通话功能。她需要它。她要和同样买了“爱疯4”的杜明视频通话。她想随时看见他。

遇见杜明的时候,伍娟正在减肥。一个星期去两次“天天”健身室。每次去,总能见到杜明在跑步机上狂跑,他身上的汗水散发着浓重的雄性荷尔蒙气息,时常把伍娟的视觉和听觉熏得微醉。

有一天,她终于没忍住,上了杜明左侧的跑步机,把速度调到12。

杜明却视而不见,抬头挺胸直视前方。半个小时后,在她累得以为快要吐血死掉时,他突然转头说:“美女,你很能跑!下次咱俩再比赛一次怎么样?”

没有客套,没有嘲笑,也从未有帅哥喊身材圆滚滚的伍娟是美女。身高160厘米但体重达140斤的伍娟,从小就是一个胖姑娘,也永远是情场上的剩余小兵。

所以伍娟很高兴,把头点得像捣蒜。

后来他们一起从健身房离开,在“永和”豆浆店买了嫩滑的豆腐脑。从汗流浃背的健身房到衣冠整齐、生活气息浓郁的“永和”,也许是服饰上的落差,也许是伍娟在情感上孤单得太久,她从杜明的眼里看见了含情脉脉的意思。

伍娟的心便欢喜起来。原来还能找到爱情的感觉,原来日子可以不用再寂寞。于是,从“永和”豆浆店出来后,他们心照不宣地去了附近的酒店。

夜色在窗外无声无息地窥视,杜明的喃喃情话有意无意地磨蹭着伍娟的欲望。昏暗的光线下,伍娟突然记起一句话:“如果可以夜雨剪春韭,哪里再管它明日隔山岳?”好吧,就算是一夜情,她也不在乎,因为,此刻她的心中只有他。

他穿好衣服,拿着“爱疯4”到了卫生间。那一刻,伍娟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也要买“爱疯4”。

2。

“杜明,我好累。”伍娟对“爱疯4”里的杜明说。

“累了就别做了,我养你。”杜明的笑容在“爱疯4”里很灿烂。

伍娟的心也灿烂起来。这才是她爱的男人应该说的话。但是,城市很大,容得下很多梦想,也容得下很多可能。她说谢谢他的好意,可她不想做上无片瓦、下无立锥的女人。然后,她约他去吃晚饭,或者看一场电影。

伍娟渐渐地知道,世界上有一种感觉比存折上渐长的数字更让人满足,有一种感情比任何人都要重要。

感君千金意,惭无倾城貌。伍娟想,只有给自己一副凹凸有致的身材,才配得上体型健美的杜明。

然而,伍娟减肥减出了毛病。腹泻、乏力、厌食,一天比一天严重。冬至的晚上,她差点晕倒了。

杜明发了火,强制送她去了医院。他就坐在她的病床边,牵着她的手守了一夜。

后来,伍娟时常想起这一夜。她想,给得起女人温暖的男人,他的本质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男人。

如果爱情也有DNA,伍娟希望,她的爱能复制传递到杜明的爱里,从而完成繁殖的过程。

伍娟再也没有刻意地减肥。

杜明说,他就爱她圆滚滚的身材。他的手在她圆圆的腰部徘徊。他说她就是一块又香又甜的红烧肉。他们挤在她的小床上,鼻子顶着鼻子相视而笑。

爱情是一朵花,看着看着,连带着心情也似花。爱情还是一把尖利的剔骨刀,剔断伍娟的自卑,切断伍娟的懒惰。伍娟的业务量大幅提高,从前爱挑剔的客户变得好说话,老板自动给她换上了好脸色。

公司媒介部的主任跳槽,职位空缺,伍娟信心满满地等着升职,却在员工会议上当众落了泪。

一个身形瘦削的女人冲进会议室,扯住伍娟的衣服张口就骂:“骚货!不要脸!肥得像猪!这副模样还抢别人的老公!”

伍娟的衬衫被女人扯得支离破碎,钮扣洒落一地。伍娟一下子呆了,任由瘦女人厮打着自己。好一会儿,伍娟才意识到,难道她是杜明的老婆?难道杜明真的结婚了?

只有一次,杜明的“爱疯4”通了,可是,“爱疯4”里是瘦女人的脸:“不要脸!肥得像猪!”

伍娟怒了。瘦女人可以在公司的老板和员工面前侮辱她,但不可以在杜明面前侮辱她。伍娟不明白自己是什么想法,她只知道,那一刻她愤怒地回应瘦女人:“你这个瘦脸麻猴!”

第二天上午,瘦女人再来,重复着之前的行为。这一次,伍娟没让瘦女人扯破衣服,她和瘦女人厮打起来,震撼了整个公司。下午,伍娟失业了。

伍娟奔波了近半个月,工作仍没着落。面试时,总有主考官说,你就是有些胖了……伍娟便苦笑,想,她又要减肥了?

伍娟又去了“天天”健身室。没有杜明的身影。她站在速度12的跑步机上,甩着圆圆的腰,疯狂地奔跑,眼泪也疯狂地往下掉。

积蓄日渐减少,伍娟搬到了环境更糟的出租房里,和邻居只有一板之隔,放个屁都能嗅到。有趁火打劫的损友想以几百元的价格要伍娟的“爱疯4”,伍娟不允。

在“爱疯4”之前,伍娟从未买过奢侈品。在“爱疯4”之前,伍娟从未被一个男人体贴地爱过。在“爱疯4”之前,伍娟从未奢侈地爱过一个男人。她要留下它,给她曾经的爱情留下一个奢望。

可是,即使爱情欺骗了自己,还要努力生存。

伍娟瘦了。圆滚滚的腰有了弧度,圆圆的脸有了尖尖的下巴,她学会化不浓不淡的自然妆,学会在想讨好某个异性时故意放低身子。

生存和爱情一样,是残酷的。爱过一次后,伍娟明白得更透彻。

工作机会就来了。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网站做网络编辑。

新同事们绝大多数是女性,偶尔点缀其中的几个男同事,见了伍娟,第一句话便说:“美女你好,有什么可效劳的,请尽管开口。”伍娟没有特别的欣喜,只是礼貌地笑笑。

可是,还是无法睡一个安稳觉。新的工作,月薪仍然不高。只有努力工作才能拿到高月薪,这道理在哪儿都通用。

伍娟仍然住在一板之隔的出租屋里。有一天午夜,伍娟突然醒来。昏暗的房子里只有一个亮点,是她的“爱疯4”。她看见了杜明。他的双眼忧郁地看着她。

伍娟哭了,她冲着“爱疯4”大喊:“你还爱我吗?你还爱我吗?”

没有回音。杜明的脸突然从伍娟的“爱疯4”里消失了。隔壁有人在骂三字经,伍娟把指甲掐进皮肤里,一任泪水汹涌成河。

后来,伍娟和公司里一位曾经叫过她“美女”的男编辑结婚了。

在男编辑第一次搂上伍娟的腰之前,伍娟问了不下10次男编辑两个相同的问题:“你真的没有结婚吗?你觉得是爱重要还是我重要?”

男编辑回答,他没有结婚,如果她不相信,他可以和她立即去民政局查证。还有,他觉得爱非常重要,当然,是他对她的爱。

男编辑的回答很认真。伍娟想,还好,至少面前的这个男人没有隐蔽的老婆。

爱比任何一个人都重要。爱比你重要。这是伍娟对爱情的真正看法。

其实,杜明在第一次攻入伍娟的城池时,他的“爱疯4”响了。在杜明拿起“爱疯4”的那一瞬间,伍娟就瞄到了“爱疯4”里瘦女人的脸。

都是自己的爱情自作孽。虽然杜明从未解释过瘦女人的存在,但杜明给了她那么多温暖,她便下意识地屏蔽了瘦女人的存在。

爱比你重要。伍娟想,当初她遇见隐婚的杜明时,这个想法是错的。现在遇见男编辑,这个想法是对的。

伍娟贱卖了“爱疯4”。

男编辑没问为什么,他语重心长地说:“也好,我一直在想给你送什么订婚礼物呢!那就送一部新的‘爱疯4’给你吧,你想看见我时,随时可以看见我。”

伍娟一言不发,满脸微笑。

能在平凡、庸常的生活中,捡拾散落的各种小美好、小快乐、小惊喜,我肯定她是一个温和的女子。因为常在她的图片底下点赞,并时不时留言表达对她的钦佩,在一个深夜,她跟我聊了很多。

原来,真的深爱一个人,是不会轻易在他面前流露委屈的。为了让身在远方的爱人安稳工作,她独自一人吞下疲惫与寂寞,把幸福给他看,这是她表达爱的方式。不要以为晒幸福的人是在自欺欺人,能把注意力放在美好的事物上,总好过死盯着鲜血淋漓的伤口。

然后,我收到了一个花篮,是土豪朋友亲手制作的。

怎么才能告诉她,送钱一点也不俗气啊?

很多时候感情这玩意很抽象,钱却是很好的度量衡。

金钱不能替代真爱,金钱却能表达真爱。

有姑娘跟我说:“我跟男友恋爱两年了,一直AA制,吃饭、看电影、旅游AA制我都忍了,连打车、开房都要AA制。我为此跟他吵过很多次,但他坚持男女平等,就该费用均摊,还骂我太看重金钱,搞得我不好意思,为此跟他分手。毕竟,我不想被扣上‘拜金主义’的帽子。对了,他还送我一本波伏娃的《第二性》,让我好好研究一下女权运动,提高一下思想境界。”

姑娘,您这么单纯好哄啊!男人总是跟你AA,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他更爱自己。

男人对他的经济状况讳莫如深,翻译成白话文依然是:他更爱自己。

谈钱是很伤感情——可是,如果谈钱就能伤到的感情,不是真感情。

这个时代已经进化到:房子才是检验真爱的唯一标准。

刘瑜的书里说:“她的朋友说了一句名言,‘笨是一种人品。’”

很多时候,穷也是一种人品。

要知道,人生做任何选择,都涉及两个问题:你想要什么以及你要得起什么。后者比前者更重要。一掷千金的男人谁不爱啊,但他为什么不选刘亦菲、范冰冰、Angelababy,非要选你?你要给人家一个理由。如果你的容貌、情商、性格一无是处,唯一擅长的就是好吃懒做,还指望多金帅哥屯着豪宅来爱你,对不起,你需要的不是男人。

回到那个永恒的选择题,一个年薪10万的男人,愿意把10万都给你花;另一个年薪1000万的男人,愿意给你100万,剩下的留给自己。你选哪个?

我选那个给我10万的,然后自己去赚100万。

为什么要机关算尽地等着男人施舍啊,我自己赚钱,爱给谁花给谁花,多么摇滚,多么酷炫。

不是每个男人都配让我花你的钱的。这才是女人的最高境界。

已婚女子安澜向我哭诉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听她讲完之后才发现,原来都是她自己造成的。

安澜和丈夫林先生的关系一直都很好。林先生事业有成,在某公司做销售部经理。安澜也有自己的事业,虽说赚得不多,可是也乐在其中。

某日,林先生带安澜出席一个饭局。谁想在这饭局上,安澜竟然碰到了大学同学小芬。原来小芬和林先生的公司正在洽谈一笔业务。当时安澜心里就不舒服,因为小芬以前没少抢她的风头,还抢去了她在大学时的男朋友。而后又听别人说,她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不过总算都没有发作出来,可安澜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回到家后,安澜对林先生说:“小芬这女人,你可要当心,她可是很容易和男人勾三搭四的。”安澜本想,警钟敲在了前面总该没事了吧,谁想几个月后却发现了两人的异常。

我在这边直替安澜可惜:“你知道吗,如果你不那么对你丈夫说,今天或许也就不会这样了。若是我是你丈夫,我会怎么想?我肯定想:原来小芬很容易勾搭上啊。然后我肯定会有一种欲望想要去试一试。这一试,问题便出来了。”

安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电脑的屏幕前捶胸顿足的模样。其实这便是一个误区,男人的心思和女人的心思是不一样的。而很多时候,我们自信满满地以为十分了解对方,到头来却弄巧成拙。

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她们共同认识的另一个女人阿蕉。

“阿蕉又换男朋友了,真是厉害。她的前一个男友是医师,这次的新男朋友是个企业家。”

“是啊。前一个男朋友对她真的很好,那个男人不管自己怎么忙,都会来接阿蕉回家,还曾经送她一个40万的爱马仕铂金包!”

“这个男的更好。他为了阿蕉,连自己的未婚妻都不要了。生日礼物送阿蕉一辆奔驰车呢。”

“她以前的历任男朋友对她也都很好!其中有一位是个律师,据说每天都会为她洗脚、按摩,结果她还是把他甩了。被甩之后,据说那个律师还去自杀,过了好几年,精神才稍微好一点。她就是有办法让男人心甘情愿地舔她的脚趾。”

“真搞不懂这些男人为什么对阿蕉那么好。她又不漂亮,而且每天还打扮得很怪异。她穿的衣服我真接受不了,她却自以为有品位。”

“她很会指使男人,要他们往东,他们就不敢往西,而且还不敢抱怨。我怎么就不如阿蕉?我怎么就那么没用?昨天让老公去倒个垃圾都叫不动,害我跟他吵了一架。”

“我们就是没那个命。听说女人如果命不好,再漂亮都没有用,像我们班上最漂亮的班花,不久前还因为家暴而诉讼离婚呢。”

“这一切都只是命吗?会不会是阿蕉有什么专门对付男人的绝招?有一次啊,我就见到阿蕉是怎么凶她男朋友的。她和男朋友怄气,先把男朋友骂了一顿,想想又觉得自己有些理亏,便像一条水蛭一样,黏在男朋友身上,用气声又哄又逗的,那男人马上转忧为喜。我看得目瞪口呆,阿蕉撒娇的功夫真是一流的,我们就不行,想要撒点娇,自己的鸡皮疙瘩先掉一地。”

两人一边谈论阿蕉的罗曼史,一边自怜身世。

她们口中的阿蕉,确实是个不简单的女人。记得有一位男性长辈很睿智地说过一句话:“这世界上最厉害的女人,就是懂得撒娇的凶女人。这样的女人是所向无敌的,武则天就是这样的女人。你想想,她少女时代叫做‘媚娘’,可不是浪得虚名的。她一定很有媚术,而且又很聪明。”

我也同意,既会撒野又会撒娇,才是世上女人最难学的技术。若学会了,大概就会不可一世,什么男人她拿不住呢?·

不是我爱谁,老公也得爱谁;不是我想帮谁,他就要无私地帮谁。

最近表妹家发生了一次“家庭地震”。原因很简单,表妹无意中发现妹夫和她的闺蜜单独约会去看话剧了,而她完全不知情!对这件事,闺蜜给出的解释很淡定:“你老公来帮我修水管,我恰好有票就感谢了他一下。我只有两张票,自己也非常想看……”妹夫给出的理由更无辜:“是你让我给她修水管的,她感谢我就给了我一张票,我不知道她也去。”

这是什么解释?如果真的无心,至于瞒着她吗!表妹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崩溃的她嗅到了婚外情的苗头,但这能怪谁?想起自己做的那些错事,她肠子都悔青了—闺蜜出差回来,半夜下飞机,她觉得不安全就派老公开车去机场接;单身的闺蜜家里的燃气灶、水管、家具坏了,她认为人家不容易就主动外借老公,让他跑去修。

孤男寡女老是见面,怎么能不摩擦出火花呢?幸亏一切发现得还算及时。“话剧事件”后,表妹再也没让妹夫给闺蜜帮过忙,如果哪天闺蜜点名让她老公帮忙,她也会直接丢出一句:“对不起!老公私有,概不外借!”

听表妹说着,我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老公,同事问我借钱,我卡里钱不够,你能先帮我转给他吗?”(借老公做金主)

“老公,闺蜜今天搬家,我们去帮忙吧。”(借老公做搬运工)

“老公,停车!我舍友就在附近,我们顺路送她回家吧!”(借老公做司机)

这是之前我与老公交流最多的句式。我请他帮忙做这些事,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他也习以为常,从最开始确定恋爱关系,他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给我宿舍的姐妹买零食开始,就习惯了我的“热心”,而热心的代价就是他得爱屋及乌,无私地服务我的亲友团。

有一天,我俩开车跑在帮朋友搬家的路上,老公忽然问了朋友一个问题:“一个人搬家太操心了,为什么不等你老公出差回来再搬呢?”朋友很自然地答:“我老公平时工作太累了,我想他一回来我们的新家就收拾好了,他只安心休息就好。”

說者无心,听者有意。那一刻,我的脑袋电闪雷鸣。我仿佛看到人家小两口并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情景,执子之手,言笑晏晏。而这情景的前提是我老公给人家做搬运工,连付费都免,一句谢谢足矣。

这件事后,我反思了好久,诚恳地给老公道了歉,表态以后尽量不麻烦他帮我亲友团做事了。虽然他一笑置之,但是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年轻时,我们都是满怀热血的理想主义者,难免有这样的想法:

“你爱我就要对我的亲人朋友好啊!”

“咱俩谁跟谁,替我帮亲友做点事是应该的!”

“我老公去做了,就是我去做了,是一样的。”

然而随着阅历增加,我才明白,外借老公,不仅是给老公增加工作量,给自己平添麻烦,最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感被破坏了。不是我爱谁,老公也得爱谁;不是我想帮谁,他就要无私地帮谁。他是他自己,一个独立的、有着自己社交圈的、有尊严的个体。

而且,你也要明白,世界上并不存在离开谁的帮助就过不了的人。看,我和表妹都实行“老公私有制”之后,我们的亲友团还都活得好好的。

小阿在打扫明诚的书房时,发现一本蒙尘的书32中轻轻落下折叠的一页纸——一张六千元的存款单,她的心立即生出无端的怅惘,当初老公挽了她的手,即诗意地吟诵了一句唐代诗人刘禹锡的《杨柳枝》:“如今绾作同心结,将赠行人知不言。”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小阿苦兮兮地掌管着二人的薪水,打算供房供车,账目笔笔清晰,从无二心,只是老公怎么可以背着她另有所藏呢?这亘古小变的执了之手与子偕老从来不是一道保险门,怎么能奢望它来守护着情感呢?

婚姻不曾设下保险门,那么1+1永远也不会等于1,一人做着情感的守护者是不公更是相累。明诚为什么留着这些私房钱?是外面另有妾室?还是原本的心就是离散的?

一旦有了猜忌,怎么看他的行为都觉猥琐,笑是假的,情意是假的,嘘寒问暖是假的,只怕他这个人也是假的。

小阿后悔婚前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归属做个认证,也后悔没有签下契约——没有这些保卫爱情和婚姻安全的东西,想着就觉发寒。

黄山上的同心锁犹在,只是情意已离分,也许等不及相思林树木的茁壮,人就天各一方了吧。

若预见到日后的分离,当初拴锁执手还有什么必要?若相爱坦诚,又何需种种形式?

从某种意义上讲,金钱是一个人获得独立和安全感的前提。在英文里,私房钱被称为“eggmoney”或者“pinmoney”。前者指农妇们卖鸡蛋积攒下来的钱。后者是指城里女人从丈夫每月所给的家庭开支里省下来的钱。旧时的主妇买菜时怕钱掉了,就用一个别针(pin)把钱别在裙子上,私房钱因此而得名。

查证到渊源和出处,女人岂不是更该理直气壮地留下私房钱?

从这天起,小阿每在丈夫交过的工资里截留一部分,想着遭遇婚姻不幸时拿出来应对小时之需,或者暂度危机,心里就隐约发痛。

家庭收支的每一笔款项愈来愈明白化,在金钱的使用和归属上却越来越清楚地分出“你”和“我”。婚姻的安全感也在这样的私心面前缴械投降。

明诚却并没有从金钱的支付方式里觉察到小阿的变化,看到她对婚姻的态度。明诚仍是殷勤地忙里忙外,口口声声地说着亲爱的,直到有一天,小阿的父母突然出现在面前,说起小阿交的保险,感慨女儿的孝道,小阿才大吃一惊。

那时明诚狡黠地站在两位老人背后向小阿眨眼,应声说:“是啊是啊,小阿老早就说要替爸爸妈妈交上保险。”

一瞬间的温情打动了内心,小阿明白了那笔令人痛恨的私房钱的用途和去向,也明白了何以半年来老公的烟由七星变成了云烟。

那私房钱原本不是私房钱,是爱!

林秋属于那种脑袋聪明但不爱学习的女孩,一边学一边玩,高考去了江苏的一所二本。上大学半年就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男孩。

陈戈,不帅气,但很阳光平实。说话语调舒缓,听他说话像初秋的微风吹在身上的感觉,暖暖的。

他们甜蜜了四年,临近毕业开始共同谋划未来。因为林秋喜欢上海,他们决定一起去上海发展。

他们一起租了房,林秋把小小的出租房装扮得很漂亮,她说,走在种满梧桐树的街道,身边站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她觉得生活待她不薄。照片中她站在梧桐树下,比着v字手势,满脸灿烂。

但理想是个南墙,他们被撞得头破血流。他们两个人在上海忙得团团转,赚得并不多。陈戈做销售,销售需要业绩,他每天忙得焦头烂额。

什么极品客户都能遇到,好在陈戈性情沉稳,能把客户那里遇到的坏情绪消化掉,不会转嫁给林秋。但每天绷紧神经的他不再像从前一样对林秋上心,那个每月林秋来大姨妈都会给她冲红枣姜茶的暖男不见了。早上起来,饭桌上都是带着皮的凉鸡蛋冲着林秋嘲讽地笑。

周一例会,林秋起晚了,大雨,打了很久的车才拦了一个顺风车。

好不容易到了学校。打完卡,灰溜溜地坐在会议室最后一排。校长板着脸严肃地说:“小林啊,这工作态度怎么能行呢,年轻人就不能早点起来嘛。例行规定在群里发20元红包吧。”

林秋心里骂娘,迟到就没有满勤奖,再加上打车费、红包钱,这一天整个义务奉献了。

开完会,平静一下心情,准备上课。

要下课的时候,林秋掏出手机看看还剩几分钟,偏巧不巧,被查岗的主任进屋就把手机没收了。

后来林秋才知道,今早的例会,校长严厉批评主任对老师管理松懈,主任正没處发泄呢,林秋撞枪口上。

接着几天例会,林秋都被当典型来游街示众,林秋动了辞职的念头。这时,恰好林秋老家招考在编老师,林秋有教师资格证,在父母的游说下,林秋决定回去复习复习,碰碰运气。

报的是离她居住城市很近的一个乡下中学,考虑乡下中学竞争会小点。

结果证明这个考虑是对的,林秋一举“上岸”。

老师假期多,最开始五一,十一,寒暑假,林秋都去陈戈那。此时,林秋工作稳定,内心不再焦躁,而陈戈事业也开始稳定,他们的关系恢复如昨。

两人异地了一年多。林秋父母希望陈戈来他们的城市发展,老这样异地也不是办法,考个公务员,稳定,体面。

但陈戈觉得自己现在在上海已经打开局面了,回去这边就前功尽弃了。林秋父母看陈戈那边不行,开始在林秋这边吹耳边风:在编老师,体面,铁饭碗,乡下中学教几年课,积累一些经验,找找人,咱们就可以活动回城里。有多少人考了多少年,都没考上。你这运气多好,可得珍惜啊。上海有什么好,上海人都排外,生活一辈子也融入不进去。

吹着吹着,林秋也动摇了。一个月见一次,舍不得买机票,火车上摇摇晃晃的,折腾一趟,一身臭汗,又困又乏的。异地太累了。

在18线小城市,体制内真的太好找对象了。单位热心大姐给介绍了一个在检察院上班的官二代,各方面条件在这个小县城都能拿得出手。林秋的情感天平开始倾向于官二代,跟陈戈提出了分手。分手的理由很直接,她爱上了别人。

分手那天,陈戈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天黑了,没有了光。

自此,他的朋友圈再无更新。

林秋跟官二代好景不长,新恋情激情过去,她发现这段感情除了整日的陪伴和甜言蜜语,似乎没有心灵的交集。

而且,官二代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自负。张口闭口他爹的人脉,他娘的人脉。慢慢地,陈戈的好又浮上水面。

林秋开始怀念以前的日子,怀念他们在一起的那六年。

她说:“上大学时候我们没有钱,周末他陪我逛街,在路边吃一碗麻辣烫都那么美味。他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我们去内蒙古大草原,他用草原的花草编了两顶帽子,自己带了一顶,另一顶小心地戴在我头上,笑着说,这是陈戈牌情侣帽,纯手工,限量版哦。然后拉着我的手站在空旷的大草原对着血红的夕阳合拢双手大喊道,忽必烈,成吉思汗,你们听好了,林秋是我的女人,我要一生一世对她好。”

在小吃部里,林秋对朋友说着这些的时候,泣不成声。

朋友停下筷子问她:“你现在要好好想想,你是因为讨厌这个新人,而对曾经的旧时光多了些美好的添油加醋呢,还是因为这个参照物觉得陈戈才是你的白月光啊。”

她低下头说:“他是白月光。”

“那就追回来啊。”

不知道林秋是怎么表白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戈的朋友圈又恢复了动态:我们的第七年。

他们的爱情拐了一个弯,又回归跑道了。

这两年,陈戈一直没谈恋爱,和好后的陈戈并不在意林秋和官二代的情史。他跟林秋说,他是游乐场,林秋是偷偷溜出去散心的小麻雀,走了一圈,又回到他的游乐场,他要做的就是重新打开游乐场的门,因为这里面有小麻雀留下的各种气息,他没办法把它抹掉。

林秋父母对陈戈还是不冷不热的。总是冷嘲热讽地说,陈戈还是没本事,要是有本事,怎么没在上海混套房啊。要娶你也可以,让他在上海买房。

买房真难住了陈戈。他工作刚有起色,月薪一万元左右,在上海买房就是天方夜谭。他家境一般,父母也无法帮忙。

眼看着结婚遥遥无期,陈戈做出了让步。或许是年龄大了,也或许是不想再次失去林秋,陈戈说自己可以为了林秋倒插门,来林秋的老家这边找工作。

林秋的父母忧虑他来老家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毕竟现在公务员很难考的,而陈戈毕业那么多年了。

小城市除了公务员也没什么好工作。喜欢你,只要一个理由,而嫌弃你却有无数个理由。林秋的父母从最开始就没看好陈戈,各个方面。自从林秋考进体制内,更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谁都没想到,林秋这时候又动摇了。

30岁的陈戈如果为了她放弃在上海打拼出来的成果,回到这个小县城,从头再来,怎么能拼过那些有房有车的本地青年。如果他混得不好,那么,她担不起不杀伯仁,伯仁因她而死的罪名。而她也不愿辞掉这份体制内的工作随他去上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面包和爱情是个无解题,他们又掉进了曾经跋涉出来的那个烂泥里面。

陈戈遭到林秋父母三番五次各种维度地劝退,还在顽抗。但林秋的再次动摇成了压垮陈戈的最后一根稻草。

林秋说乡下中学因为没有城市老师愿意来,她在这里很受重视,被提拔当了团委书记。前程可期,不可能冒险辞职跟他回上海。

陈戈一个人回了上海。他给了林秋一个了断。他发了条信息:如果只是外力阻碍我们不能在一起,那我可以去扛,但是连你都看不上我,不能为了爱情赌一把,我也没有坚持的意义了。咱们分手吧。

他们终究将对方交还给了人山人海。

分手的第二年,林秋跟父母托人介绍的相亲对象订了婚。新郎符合十八线小城的标准,符合父母的标准,也符合林秋的标准。

林秋结婚前一天晚上哭到凌晨一点,她妈叹了口气说,让她哭吧,哭哭心里能痛快点。

老后和春英就住在我们一个楼里,夫妻俩聚少离多,但在我们眼里最恩爱。

记得一个灯火阑珊的深夜,我熬夜备课,感觉头昏,推开窗,外面在下雪。忽然发现楼下的过道里,有个等待中的影子,是春英,在等她丈夫回家。

半小时候后,她等待的人终于出现。透过窗户,我看到一幕感人的剪影:她把头埋在他的胸前,紧紧抱着,像抱着一只长颈鹿。

1976年,对摄影、对民间文化近乎痴狂的老后,第一次上了瑶山,这个有着强烈悲悯情怀的草根艺术家,从此被瑶山勾了魂,每年都要上几十趟瑶山。那年头,通讯又不方便,常常一出门就是十天半月乃至个把月,音信全无,生死未卜,春英只得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掰着手指头数着丈夫的归期。

为了拍花瑶婚俗和年俗,他有九个春节舍下妻儿去了瑶山。春英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苦苦思念着他那舍命保护传统文化的男人。她听着不绝于耳的鞭炮声,在大年夜里睁着眼数着分秒等着天亮,一遍又一遍祈祷她的人能平安回来。

春英不止一次告诉我,夫妻就如佛祖堂前交缠的灯芯,万不可分。故她心疼老后在外遭狗咬、被蛇追、惹伤痛、遇歹徒,日晒雨淋披星戴月,没办法啊,他对瑶山有感情。他就是一個文化癫子。但每当她听老后兴致勃勃地讲他的所见所闻,自己就觉得像中了蛊似的,也开始喜欢甚至神往:花瑶风景,花瑶挑花,花瑶山歌,花瑶女儿箱,花瑶的民风民俗,梅山文化……那是文化的圣地,艺术的天堂啊!所以日子再苦,咬咬牙,挺一挺,总会过去的。这一生,只要老后在身边,她就觉得一切都有奔头,一切都充满力量!

有一年春节,年近七旬的春英做了个了不起的决定:她要陪老后一起去采访。结婚之前,春英就在县照相馆上班,在摄影方面很有天赋,还曾在全国的大赛中获奖。可原本赤贫的家庭,必须有所取舍,春英为了成就老后,不得不放下了自己。

看着收拾行囊的老后,她一脸认真地说:“我跟你上瑶山,也去体验体验瑶山的婚俗。”

老后吃惊地看着妻子冻红的脸,一个劲地摇头,说:“这里离瑶山还有一百多公里,冰天雪地的,那个苦不是人吃的,你一女同志,不要去!”

春英说:“你能吃得了的苦,我也能。”

就这样,一连七年,春英陪老后到偏远的乡村,挖掘记录了400多种梅山手诀。不管是冰天雪地还是烈日当头,两口子起早贪黑风餐露宿,过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文化行乞生活。

如今,这对夫妻已过了金婚之年,获奖无数,他们的“神仙爱情”故事早已家喻户晓。临近年关,那些天寒地冻的深夜,我们楼里的人能听得到他们归来时,那熟悉的脚步声,呢喃声,空气中都是幸福的味道。

爱你的春光明媚的人无论有多少,已往矣;爱上你风卷残荷的,一人足矣。

1916年11月8日,患喉结核的蔡锷将军在日本病逝,年仅34岁。

小凤仙得知此讯,痛不欲生。高山流水觅知音,他是她人生最大的亮色,谁知只是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如流星一样划过夜空,永远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这让她怎么面对以后的漫漫人生呢

在蔡锷的追悼会上送上“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千秋”的挽联后,小凤仙悄然离开了八大胡同。

此后她颠沛流离,嫁过一位师长,师长战死。为生活所迫,她又跟了一个厨子,住在沈阳市皇姑区寿泉街三胡同的一座平房里。因为丈夫姓陈,四周邻居们都称她“陈娘”。她给自己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张洗非。

陈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他隐约知道她是个不寻常的女人,只是,关于过去,她不说,他便不问。她没有工作,只靠他的一点微薄收入过日子,他们住的北厢房只有狭狭的十平方,家里几乎没有家具,惟一像样的摆设,也就是那只天天上弦叫他起来开工的小闹钟。他总觉得委屈了她。所以,只要她喜欢的,只要他能办到的,他都尽量满足她。

她惟一的爱好就是喝酒,几乎每餐都要喝上两盅,那时,他就会挽起袖子为她弄两个下酒菜,偶尔陪她喝两盅。庸常的生活里因为他的温暖便有了些许滋味。

她惟一的乐趣是听戏。一出戏,她听得如痴如醉,恍如隔世。

对他,对生活,她倒也安之若素。不讲究穿戴,只是爱干净,常常把几件平平常常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在她身上,很与众不同。

她随身有个小包裹,那里面有一张照片,是位年轻英俊的军官。他问过一次,她淡淡一笑,轻声回答:“是个普通朋友。”

日子风驰电掣地往前赶,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顿。不得已,她做了保姆。

她见了一位故人,那是她与从前生活的惟一一点联系。故人是梅兰芳。

1951年年初,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她闻讯,很想见见这位昔日在北京的旧相识,并求得他的帮助,遂写了一封信寄给梅。

数日后,她接到梅兰芳邀请相见的回信,兴奋异常,她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打扮得像过节一样,去见梅兰芳。

这时,她已年过五十,生活忧患,饱经苍桑,故人相见,一言难尽。

经梅的举荐,她到一家机关学校当了保健员。那是她一生过得最为顺意的日子。她表现得很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只是,她从不对身边人说过她是谁。在所有人眼里,她不过是个普通女子张洗非。

电影《知音》放得街知巷闻时,她也隐在人群里看了一遍。高山流水觅知音,银幕上的那对碧人真的是她和蔡将军吗旧时光里的恋情泛了黄,仿佛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的另一种人生。

她已不大记得小凤仙的生活,华裳美服,琴棋书画,迎来送往。然后星火一样遇到生命里的那个男人。他像一道光,照亮了她的整个生命。然后光灭了,她的生命黯淡下去。

她跟陈姓男人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她不曾真正了解他。她只是用他来逃避自己心里的那段记忆。可是,是他给了她一个家的全部温暖。她是明白女子,她何尝不明白,假使蔡将军活着,他们之间,或者也就是一段佳话,如此而已。

而他,用真心待她。他希望她所有的伤都能在平淡的岁月里不治而愈,一如他做的一粥一饭,平常却养人。

她很庆幸遇到他,他一直陪在她身边,给她最平实的温暖。这便够了,不是吗

1976年,她终于走完了自己曲折的人生道路,以76岁之龄病故。她栽倒在自家平房旁的公共厕所里,是突发性的脑溢血。人们把她抬进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

一辈子,他没对她说过那个爱字。他不是小凤仙或者是改名叫张洗非的女子的知音,但是,有些感情,融进了血液里,比水浓。

陪她走完了人生衰败的每一天的人,不是蔡将军,而是他。

受伤的孩子可以从月亮里得到力量,变成天使。

她穿石榴红的真丝衬衫,搭配雪白的长裤,是22岁的都市女子,从知名大学的外语系毕业之后,申请去偏僻的西部山区支教一年。

她想在层峦叠嶂的安静的山里,给自己的青春盖上一个绿色的、诗意的邮戳。

然而山里生活是艰苦闭塞的,她的好衣裳只能用浑浊的河水清洗,只能放在常常有昆虫爬行的破旧的木柜里,只能穿给那些满口方言、衣衫褴褛的孩子们看。她渐渐有些后悔。

恰在此时,她的班上出了大事。一个名叫青的13岁女孩,在放学路上突然晕倒,被送到医院,居然确诊已经怀孕4个月。“幼龄女在深山被强暴”的醒目标题,立刻成为地方媒体的头条。

她对此非常震惊,回忆起青,只记得是沉默的,坐在教室角落眉眼低垂,仿佛终日被阴霾笼罩着。

青仅有的一点儿生气,仿佛也已熄灭。

青出院后,她揣着打听来的地址去青的家。山路崎岖泥泞,她走得大汗淋漓,气力不支,才抵达窝在山的皱褶里的那间小屋。

天色暗淡。女孩坐在泥迹斑斑的残损的门槛上,只是发呆,一见她,就进屋把门关了。她站在摇摇欲坠的小木屋前,一遍一遍地问:“老师带你回学校,好不好”

她的询问,跌落在呜咽的冰冷的夜风里。

青的父亲回来了,黑着脸膛把农具一扔,说:“孩子出了丑事,还说不出是谁干的,去学校不是丢人现眼还读什么书!”

门开了一掌宽的缝隙。青从门缝里看着她,平淡地说:“我不读书了。”

下山时,天几乎黑透了,在模糊的月光下,她不慎一脚踏空,重重摔在地上,脚踝生疼。但那并不及青注视她的眼神让她疼痛。她突然哭了。

之后每个星期,她都去看望青,带去《小王子》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带去白纸和12色水彩笔,带去漂亮的白裙子和珍贵的巧克力。有时青出去了,她就坐在门前长等。青背着柴草回来了,她就帮着青卸担子,全不在乎青的冷淡。

强暴者被抓住,已过半年。当晚,青站在浩大的夜风里,仰头望着月亮。她与青并肩站着,轻声说“我妈妈告诉我,受伤的孩子可以从月亮里得到力量,变成天使,你相信吗”

青冷冷地看一眼她,说:“那是骗你的,谁都不是天使。”

倒是青的父亲感慨万千,在门内絮絮说道“老师,娃的娘病死那年,娃才五岁。我脾气不好,常打她,但她还是心疼人,每天给我做饭烧水。老师,娃是好娃啊……这辈子,娃还有指望吗”边说,泪就从粗糙的大手间,淌了下来。

她牵着那只小小的手,下山了。在炎夏,那只小手依然冰凉。

到了学校,她先后恳请六年级的三个班主任收下青,都被拒绝了。

无论她在办公室如何恳求,那三个人出于各自的考虑总不答应。她的愤怒和无奈无以复加,又怕办公室外的孩子听见,只好迈出了门。

刚看到青,她忽然觉得天旋地转,双腿一软晕倒在地,失去知觉。

等她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她的父母也守候在旁。她依然握着青的右手,不,是青使劲握着她的。那双原本冷漠的眼睛,满是泪水,红肿得几乎睁不开。

她的母亲说“你昏迷的这两天,这孩子不肯离开你半步。听说了你的病情,就哭到现在。”又哽咽道“你不能太过劳累,你又不是不知道,万一…”她笑了:“我5岁就查出白血病,进出医院多少回啊,不是好好活到现在”

青哭得更厉害了,肩膀急剧地耸动,几乎背过气去。

那天下午,她的病情再度恶化,高烧不退,必须转去省医院。临别前,青俯在她耳边说:“老师,您是天使,我也会像您一样。您一定要等到我变成天使的那一天。”她笑了,眼泪流了出来。

但这一次,她并不像从前那么幸运。在某个深夜,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朗朗的月,照着她沉静的脸,照着她石榴红的衬衫。她仿佛只是睡了,或是累了,而将那双小小的银色的翅膀,赠予了月光下仰望的另一个孩子。

是的,受伤的孩子也是天使——她最后的青春的邮戳,永远盖在孩子的心上了。

她一直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难以取舍

这一个青梅竹马,什么都好;那一个能说会唱,人也长得帅……

那天不过淋了一场雨,却由感冒转成肺炎,她一直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

他常常捧一个饭盒,里面是温软的小米饭,还有一碟香椿,有时是拿香油腌的,有时是用鸡蛋拌炒的医生说身子虚,要吃清淡些,他红着脸放下,就再也没话了

开始也很惊喜,从小她就爱吃那嫩嫩绿绿的香椿,还记得他偷偷到邻家爬树,扯破了裤子,在下面望风的她羞得满脸通红

而他,常常拿来的是巧克力,鲜花,有哪个少女能抵挡得住这份浪漫呢柔情渐渐弥漫了整个病房,还有她的心

香椿天天吃,终究有点厌烦了,她不经意的流露,他拿饭盒的手有些发抖

终于出院了,呼吸着自由而新鲜的空气,她心里却沉沉的:事情也该有个了断了

走进他家的小院,仿佛跌入了时空的隧道,点点滴滴,千丝万缕,扑面而来的都是熟悉的气息

他拿一片树叶,在嘴里轻轻地吹着,那简单的旋律曾经贯穿了童年所有的记忆

她几次欲言又止,他却只是沉默

她叹息着转向背后的那棵树,想摘下一片树叶,却在伸出手时愣住了:那棵小小的香椿树,竟光秃秃的,没有几片完整的叶子

看看周围,东家的梧桐,西家的杨柳,都在风中伸展着绿色的枝叶,分明早已经是春天了啊!

节令过了,街里早就没有卖香椿的了,这棵树是前年才栽下的,每天也长不出几片叶子……他有点不好意思面对她的迷惑

她想起病房里的饭盒:原来,为了能紧紧抓住春天的尾巴,让她吃上新鲜可口的香椿,他每天清早都要细心地在这棵香椿的枝丫间寻找,摘下最新长出的那几片嫩叶,细细地切碎了,然后小心翼翼地捧到病房里去……这个过程一天天重复下来,它就变成了一棵长不出叶子的香椿树

她忽然就哭了,他急急地在口袋里摸索,想找出手帕,她却又淌着眼泪笑了

鲜花和巧克力,不过是生活中的点缀品,可有可无;而握住那双天天为你摘取一把香椿的男人的手,才是今生最最重要的

单位里搞联欢,大家都乐着笑着跳起了舞。可是,有一个人却木头般坐在座位上不挪屁股。他就是刚刚大学毕业、来自农村的李小明。

一曲跳罢,小萌来到李小明的座位前,好奇地问他:“怎么就你一个人坐在这儿呢?”

李小明很难为情地说不会。

小萌不由得咯咯笑了:“不会跳有什么关系呢?你下来,我教你。”

确实,小萌的舞跳得很好,在舞池里就跟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花蝴蝶一般,单位里很多喜欢跳舞的人,都是她教会的。

在小萌的坚持邀请下,李小明终于站起身,小萌正高兴着呢,不料他却咬了咬嘴唇,“哧溜”一下跑掉了。

小萌愣住了,不就是跳个舞吗,有什么好紧张的,这么大的一个男人跑什么?她摇了摇头,正要找人继续跳舞,没想到,李小明又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会场里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原来就在回去的空儿,李小明已经脱掉皮鞋,换上一双布鞋,灯光下的他西装革履,系着领带,脚上却偏偏穿了双布鞋,看着实在是不伦不类。小萌也不禁笑了,这个乡下来的憨小子,原来是回宿舍换鞋去了,大概他以为这是拉丁舞的赛场吧?

跳舞的时候,小萌提醒李小明,其实随便跳个舞,没有必要回去换什么舞鞋的,免得惹人笑话。

李小明伸手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说:“什么舞鞋啊,我是怕自己不会跳舞,踩疼你的脚,所以回去换了双柔软的布鞋。”

小萌愣住了,想不到换鞋的原因是这个。

一年以后,小萌嫁给了李小明。很多人感到不解,追求小萌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就选这个其貌不扬的李小明呢?别的不说,就本单位的几个,条件也比李小明好多了。

小萌轻笑一下:“爱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他们几个的舞都是我教出来的,可是学舞的时候,哪一个想过怕踩疼我的脚特意换双布鞋的?他这样做,胜过送我一千朵红玫瑰。”

苏小城:冬天总是莫名其妙地觉得感伤,而在所有人都狂欢的节日里,更是容易想入非非。圣诞节,首先想到的是圣诞老人,然后想到的才是火鸡。由此有了这篇故事。

年少时,我们总是在辜负那些默默为我们好的人,而一心去追求那些得不到的东西。爱情同样是如此。所以,当兜了几个圈,回到原点时,发现有那么一个爱你的人,恰好你也爱她,这不得不说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人总是要在失败中学会成功,要在失去后才拼命去拥有。但好在,结局不差。大雪之夜,你是否愿意为了一个人而千里迢迢不顾一切地去赴约呢?我想,如果真有那个人,我会即刻启程。

火鸡和Turkey的勾当

和火鸡第一次见面是在圣诞节之后的第二周。那天是死党阿光的生日,作为他的前任女友,火鸡在他的生日派对上突然出现,吓坏了在场的所有人。她的个子小小的,嗓门却特别大。她对着阿光咆哮:“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我祝你早死!”说完,她便愤愤离去。

因为我喝多了,所以我并未看清楚她的样子。我只记得她潇洒的背影,像十一月早上的雾气,弥漫在眼睛里,终年都散不开。

喝完整整两箱酒,我被阿光扶着走出KTV,凌晨三点多的街道,天空飘起了雪粒。地面湿滑,阿光一个没注意,就摔出去几米远。我颤巍巍地去扶起阿光,听到他的咒骂:“真见鬼了,Turkey一出现,我就要倒霉!”

“Turkey?”我下意识地问道。

“就是阴魂不散的前女友啊。”

那个时候,我的脑海里第一反应是想到了土耳其,但我觉得那跟她没有任何联系。随即,我想,可能叫火鸡更为恰当。对,火鸡的英文翻译就是Turkey。

但是我真的无法想象这样一只身形巨大,且只在北美森林中找到的大鸟会有一个名字叫Turkey!它们之间的渊源其实是这样的,几个世纪以前,君士坦丁堡是一个重要贸易枢纽,商人会在那里出售非洲的商品,同时远东地区的人也会在那里获取欧洲的货物。而这些商品的原来的名字往往被进口国家篡改,例如波斯地毯经土耳其商人之手就变成了土耳其地毯,一只普通的非洲珍珠鸡就被当做土耳其公鸡(Turkeycock)输往英国,这样的名字就自然而然地扎根在新的土地上。当英格兰人到北美殖民的时候,看见丛林中一只身形巨大的怪鸡,外形却和“土耳其公鸡”相似,于是就简称它为火鸡(Turkey)。

女博士素素

阿光生日之后,我逐渐淡忘了这个叫火鸡的女孩。跨年那晚,我决定和网上聊了三年的网友素素见面。我和素素的相识其实也挺巧的,当时的我刚来北京不久,因为不习惯住宿舍,所以想在学校附近找一个单间。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大批租房信息,最后选来选去,挑中了素素转租的房子。素素临时要出国,所以急着转租,价格便宜,房子也还不错。

虽然租了她的房子,但我们还没见过面。房间的钥匙是她快递给我的,而房租,我每月会固定打到一个银行卡账号上。我们就这样完成了房东与租客之间的交易。

那天我的状态特别差,喝了一点酒就上头了,素素一直在夸我年轻。但我很想告诉她,我都22了。一想到我22了都还没谈过恋爱,我就感到悲从中来。于是喝了更多的酒,然后彻底地醉了。并且还很丢脸地吐了满身,过来帮我清理的是一名年轻的女服务生,她好像很不耐烦,凶神恶煞地盯着我看了好久。

后来素素有事要先走,我告诉她我没事,让她不用担心。正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在店门口,刚刚那个女服务生拦住了我:“我是不是认识你?”

穷学生能怎么绅士

没错,她的确认识我。因为她就是阿光的前女友Turkey。但我更习惯叫她火鸡。

那晚我等披萨店打烊后,和火鸡去了江边的夜市。夜里的江水看不出汹涌,对岸是一片灯火。这样的夜晚,似乎是在暗示着会发生点什么。

但我的脑子很清醒,我此行的目的,只是想听听她和阿光的事。

火鸡一个人干掉了三瓶啤酒,我只吃了一点点烤肉。她鼓着腮帮子问我:“今天是你们第一次约会?”

“嗯?”我有点蒙。

“你一直不敢看她眼睛,不像是老朋友。”她啃一只鸡爪,整个人缩到了椅子里。

“她是我房东!”我如实回答,但又怕她不相信,于是补充道:“是她转租给我的。”

“呵呵,你不用跟我说得这么清楚啊!”她笑起来。

“我现在看淡了,没意思!”她掏了一根烟点上,抽烟的姿势透露出她已是老手。

离开的时候,她非要埋单,说是当我听她吐了一晚上的苦水。我也没有拒绝,因为一个穷光蛋学生也不指望能绅士到哪里去。但我还是坚持送她回了家。我发现,其实我们住得不算远,隔了三条街,打车过来就只要起步价。

替她高兴不行吗

火鸡隔三差五就往我这里跑,一来是因为想从我这里打听阿光的消息,二来是因为可以在我这里免费蹭饭吃。

阿光的态度很坚决,分手之后绝不会再复合。我说火鸡其实人挺好的,人家也是为了你才来北京的。阿光马上接过去:“既然那么好,不如你们在一起好了。”一句话,噎得我哑口无言。

我只能告诉火鸡我尽力了。

作为补偿,火鸡开始主动帮我拟订追素素的攻略。但我清楚,要搞定一个女博士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是火鸡也说了,人生在世短短几个球啊!这是她的口头禅。

是啊,不过几个球而已!进球了,人生就圆满了。

在火鸡的鼓励下,我和素素又吃了几次披萨,看了几场电影,泡了几家咖啡馆。我所剩的积蓄已经不多,但我和素素却丝毫没有进展。

到后来,火鸡还主动掏腰包帮我团购用餐券,电影票以及演唱会门票,但换来的结果是,我人生的球又再次打偏了,不但没有进禁区,还差点乌龙了。

素素再次出国了,走之前,她告诉我,她这次去是准备和她的美国未婚夫结婚的。然后那一天失魂落魄的我,拖着火鸡去了酒吧。

火鸡说:“你又不是失恋,犯得着吗?”

“我替她高兴不行吗?”我咬牙切齿地说。

在大雪中去赴约

我和火鸡大吵了一架,原因不过是火鸡觉得我太窝囊,对于所爱之人都不勇敢去争取。她甚至还鼓动我马上买票去美国。我想,她大概是在失败的爱情中变疯了!

火鸡不再来找我,而我也赌气不肯去联系她。

我因此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然后我用这些钱,决定去旅行散散心。我一路南下,最后在海口返回。这一趟旅程,我想清楚了许多事情,但还有些事情,我一直没有找到答案。

回到北京已经是两个月之后。阿光又老了一岁,我们仍旧喝得大醉,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突然问我:“其实火鸡人还不错,你为什么不好好珍惜?”

我感觉好像被人当头一棒,珍惜?我们都没在一起过,何来珍惜?

阿光又接着说:“当时火鸡来找我借钱,说是你急需,看得出来她对你有意思。对了,你之前不是卖过一批画么,都是她找人来买的,那是什么狗屁画廊老板啊,不过是我们当时高中的校友……”说着说着,阿光一头栽在了沙发上。

而我当然也不敢告诉她,其实我早就知道我跟素素不可能,当时的冲动,不过是急于求成,想要用一段恋爱来转移注意力。哪知道,火鸡上了心,比我还着急。

听到她的声音,我笑了。她还是火鸡,我喜欢着的那个火鸡。

看着这漫天雪花,我突然再想出去走一走。我想再去广州的五羊雕塑公园,去北京路喝早茶,去海珠桥看跳桥,去下棠西路哭一嗓子!我还想去次苏州,去金鸡湖,去观前街,去坐摩天轮!再去到海南,恶俗地去看次海。

但这一次,我希望她以火鸡之名作陪。

“我有事要当面跟你说,就现在,你等我!”我挂掉手机,拔足狂奔。

雪越下越大,世界变成一座喧嚣的空城。但因为有一个人,你愿意在大雪中去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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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用一张狭小的床来表现干净的爱情,但干净就应该是思楠这样,即使生活很复杂,也可以去做一个简单的人,心和吻同在一条线。

抢手货吻了别的女孩

看到那一幕,思楠用力踢了一脚车门便掉头走开,蒋衡反应过来,连忙追上去道歉兼解释,思楠朝他大吼:“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这是在接吻哎!难道你要跟我说这是工作需要?”

他的字,还是那样好看,刚劲有力,连成一片森林。二十岁的思楠发誓非蒋衡不嫁,如今却又觉得,嫁不嫁也不是自己就能说了算的啊。

思楠揉碎了字条扔进垃圾桶里,在冰箱里找了些剩饭热了,边吃边看招聘网。还有半年毕业要马上找到工作,但这一次辞职却并不是她的错,客户非要同她喝酒,她拒绝,上司就说她不识抬举,她一生气,就走了。

也知道自己不够聪明,但又不肯放弃自己的原则,就这样,吃亏的总是她。蒋衡有时候劝她:“学着圆滑一点嘛!”

思楠嗤之以鼻:“哼,虚伪!”

但是这个社会,虚伪就是生存法则,太清高的人总是没有好下场。其实思楠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梦想,诸如LV什么的从来都不是她的愿望,她不过就想两个人,可以安安静静、平平稳稳地生活下去,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也做不到。

A心和吻可以分开吗A

辞职两个星期,积蓄已经所剩无几,学校要腾出寝室便催着学生搬走,思楠到处借钱。同学都跟她打哈哈:“我也没什么钱啦,你干吗不去找蒋衡帮忙?什么?分手了?哎呀你傻不傻,放着那么好的男人不要……”

思楠立刻挂断。

思楠支吾着:“呃……我是想问你有没有闲钱?”

“发生什么事了吗?算了出来说吧,我刚好在你家附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思楠连忙换了衣服飞奔出去,下楼,看到蒋衡的车。蒋衡知道她在借钱,于是亲自送了过来,虽然不多,但也够应付几个月,装在一只信封里,厚厚一叠。思楠不要,蒋衡生气了:“你到底有完没完?跟我过不去就算了,何必跟钱过不去呢?”

“我不稀罕你的臭钱!”思楠尖叫,然后推开他,跌跌绊绊地跑远。

然而为什么要同别的女孩接吻,其实他自己也想不通。可能男人就是这样吧,以为接吻是件小事情,心还在就好了。孰不知在女人眼里,心和嘴唇是站在一条线的。

A在复杂里活出简单

阿清是思楠的师兄,也没什么钱,但还是好心分了思楠一半,又积极地帮思楠介绍工作。小公司,薪水不多,但人际简单,思楠很快就喜欢上了这里。下班后两个人常常一起吃饭,二十块就可以吃得很丰盛,毕竟比一个人划算很多。在这个物价飞涨的时代,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慌乱、焦躁,也有人诸如阿清,觉得能吃饱饭就已经很满足。他说:“我也没想过要赚大钱什么的,就是想认真做事,别的都不重要。我是真心喜欢做设计,总觉得能在电脑里创造出另一个世界来。”

这样的话,放在蒋衡那里,也许就是不求上进,但不知道为什么思楠觉得很感动。她想起从前,蒋衡也是这样简单的一个人,允诺会带她去旅行、做菜给她吃。然而真正工作了,他却总是在加班、在应酬。比起别的年轻人,他实在是聪明很多,没多久就成了业内精英,然而却已经遗失了最初的乐趣。

吃完饭,思楠和阿清一起走路回去。秋末的夜晚,空气凉凉的,她裹紧了衣服,阿清看着,却终于没有脱下外套来。他把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半握的形状,就像是在与什么人牵手一般。

他没有说他其实暗恋思楠很久了,早在大一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个一脸懵懂的小师妹。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追求她,谁知还未犹豫完,她就已经交了男朋友。那男生太优秀了,以至他自卑了好几年。

然而现在,这个女孩就走在自己的旁边,头发被风吹着,一双亮晶晶的眼。张艺谋用一张狭小的床来表现干净的爱情,但阿清觉得干净并不是这样,干净就应该是思楠这样,即使生活很复杂,也可以去做一个简单的人,什么都不想,静静地享受夜晚,就很好。

新旧男友的交接仪式

蒋衡后来找到阿清,没有别的事,还是来送钱。他说:“思楠身体不太好,你多带她去吃一点好吃的。我也不是想挽回她,就是觉得即使分手,也还希望照顾她。”

思楠的确是这样的女孩,让每一个接触到的男人都想要去照顾她、对她好。然而,给她钱就算是对她好吗?阿清不觉得。他简直是有点鄙视蒋衡了,皱着眉毛说:“虽然我很穷,但几顿饭还是请得起的。我不需要你救济,你走吧。”

蒋衡生起气来,说:“我又不是给你花,是拿给思楠花,你凭什么拒绝我?”

阿清觉得蒋衡能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他冷笑一声,懒得跟他计较,打算走人,却又忽然被蒋衡拉住,一转头就挨了一拳。

你相信吗?在21世纪的今天,两个站起来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就这样打了起来。打完了,又衣冠不整地蹲在路边,一人叼一支烟。蒋衡道:“好好照顾她吧,她开心了就行。”

阿清说:“这些还用得着你交代么!”

世界上不止一种女孩

思楠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前男友和坐在面前的这个人用暴力的方式,完成了对她的交接。她很开心地吃完了饭,又同阿清一起去散步,那一天广场上有人放烟花,他们也挤进去看。人群将他们冲开,他们又费力地靠近。忽然有人推了思楠一把,思楠整个人靠到了阿清身上。阿清比她高半个头,于是,她刚好吻到了阿清的下巴。

两个人都愣了,有些尴尬,又有些羞涩地对望着。这时候天空炸起一朵烟花,像是在夜空中打开的伞一样,嘭的一声,很大很美。思楠突然觉得很快乐,这是不需要用钱就可以获得的快乐,她忍不住握住阿清的手,踮起脚尖,轻轻地,亲了他一下。

阿清激动了起来。

后来蒋衡再看到思楠的时候,她已经跟阿清在一起了,两个人手拉着手沿着马路散步。是秋天,风有些冷,思楠的裙子被吹起,又落下。走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停下来接吻,蒋衡看着,用力地踩了一下油门,车便从他们旁边滑了过去。

也说不清对思楠的感情是不是刻骨铭心的爱,只是,一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女孩存在,就会觉得有动力起来。傍晚他同客户喝酒,一群人讲起那个著名的宁可在宝马里哭的女孩,忽然都笑了。笑完又感慨:“不过现在的女孩子,的确都是这么拜金。”

“但这世界上,如果只有一种女孩,那该多无聊啊。”蒋衡举起杯子,对大家说:“来吧,我们总会遇到一两个不那么现实的女孩的。”

大家都愣了一下,然后干杯。那天晚上蒋衡喝醉了,拿出手机,对着思楠的名字犹豫、再犹豫,终究是没有拨过去。

当然这些,思楠是不会知道了。

光眠,我想你就像是光芒,曾将我黯淡的生命照耀。其实这五年里我们有一次的擦身而过,在水族馆的玻璃前。你跟旁边的女孩说,这里曾有一条真正的美人鱼,她美丽善良,可惜最后化成了泡沫。

1.云破日出,你是那道光束

我记得那天的天色有点灰,起了风,刚好把我的围巾刮到了马路中央。

准确地说,是个刚通公交车的街道,两边是老旧的楼房,最下面一层的小超市、理发店和干洗店门口两侧的墙上都无一例外地被刷上了一个大红的“拆”字。常年被油烟熏过的铁窗沾满黑色黏稠的油污,除了有三两住客的阳台放置着苦苦挣扎的植物稍显活气,整条街都有种苟延残喘的萧条之气。

为什么记得这样清楚。

其实之前我倒不留意这些微小的细节,只不过当自以为生命快要消失的那一刻,忽然就看清了眼前的一切,包括电线上停着两只麻雀随着一声凄厉的刹车声,极度受惊地展翅高飞的场景。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

陌生的环境让我本能地有些恐惧,尤其是当我眯着眼顺着起伏不定的棉被看见一个人。那是一头跟文杰截然不同的头发,干净,根根分明,精神抖擞的样子。黑色的外套上一丝头皮屑都没有,也没有浓得让人作呕的酒气。

由此,我确定这个趴在窗边熟睡的男人,绝不会是文杰。

这时我们四目相对。

后来我曾回味过那个眼神很多次,它很亮,好像闪烁着整个映衬着发红的夕阳而发出粼粼波光的湖。

脑海里只浮现出四个字,前世今生。

若不是如此,你怎么会遇上我错愕的眼神时,脸微微一红,然后咧开嘴就笑,美人鱼,你终于醒了。

我顿时呆若木鸡,直到你掏出一枚名片,上面写着东湖海族馆外联部的名头,以及你的名字,纪光眠。

放心吧,烧已经退了。医生说你有些贫血,要注意身体。你说完见我没有反应于是起身伸伸筋骨,说出去抽根烟提提神。

其实在刚才的两三分钟里,我已经模糊地想起昨天发生的一切。明白其实跟你的车无关,相反,如果不是你及时刹住了车,当时因为发烧而在买药的路上的我,此刻也许在跟上帝下棋。

我摸了摸口袋,手机还在。习惯性地按下一串数字,可是转念又删掉了。

整整一夜,没有一个未接,也没有一条信息。突然委屈得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你却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手里拎着一碗混合着小虾仁味和葱花香的馄饨。

味觉挑起食欲,此时饥肠辘辘的我已经顾不得伤感和委屈,矜持和客气,说了声谢谢,就喜滋滋地接过来,抿了一口汤。

熟识以后你有次无意间提起,说我当时喝汤的时候,像个得到了期盼已久的棉花糖的孩子,一脸的天真和满足。你还说,就是那个表情把你秒杀。

而我没有告诉你,当时黎明已经降临,云破日出,你是我看见的第一道光束。

2.时光是一把锋利的刀

我常会幻想自己是一条鱼,并且永远不会因为爱上陆地上的王子而做出离开海洋的傻事。这样我就能一直潜在海底,享受自由和舒适。偶尔探出头看看陆地上为生活而奔波的人类,感慨,或者怜悯。

也就永远不用在黑夜降临时,总是要回到那个位于偏僻街道边的一处阁楼。

上楼梯时总要发出咯吱咯吱刺耳的响声,房间不算小,但潮湿而阴暗。尽管如此,我不愿开窗,也不愿点太多灯。因为我不需要再借助更多的光明才窥视现在生活里的千疮百孔。

回家的时候,文杰蹲在角落里打单机游戏,手机不停地振动,他都不理不睬。我默默地推开门,在公用的厨房里找到被邻居们放乱的,属于自己的那口锅。

文杰的话越来越少,我没有开口问他工作找得如何,因为我很怕看见他抱歉而又惭愧的眼神。不过两年而已,我不明白时光是怎样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刀,将文杰和我雕刻得如此黯淡和冷漠。

是的,在遇见你之前,我的生活状况并不乐观。

文杰是我的男朋友,我们两年前来到这座拥有独一无二美丽夜色的城市。换了无数的工作,租了小小的房子,各自拥有一间房,恪守着最初的诺言。起初生活充满了希望,就连一起喝着同一罐饮料,偎在阳台一起数星星都觉得幸福。

可是后来,是哪里变了我也不懂。路边摊好像越来越不对他的胃口,也许碰的壁太多,每天开口第一句话都是抱怨。

那一天他拉拉我的手,眼神里有久违的温柔。

他让我闭上眼,我乖乖顺从,然后他在我手指上圈住了一个戒指。

我分不清楚材质,但仍觉惊喜。我们难得地没有沉默和争吵,看了场电影,吃了一顿有点奢侈的饭。回来的时候他吻了我,月光下嘿嘿地笑,他说乔薇,我们会慢慢好起来的。等再过三年,二十四岁了就可以结婚。

虽然生活不如意,但我还是充满期待,并且有着另类的小计划。

比如二十四岁结婚,二十二岁存一笔小钱,我跟文杰有一次短暂的旅行。

可是计划里,没有二十一岁的时候遇见你。

你打乱了我的计划。

3.为什么不遇见你早一点

就算住着肮脏的阁楼,穿着廉价的衣服,拿着对这座城市来说十分低廉的薪水。我还保持一颗爱美的少女的心。

趁着年轻找到的都是喜欢的工作,比如麦当劳的客服小姐,私人服装店的代购员,还有化妆品专柜的咨询师。

因为守着年轻这唯一单薄而有利的资本,我一直觉得感恩。尤其是应聘到水族馆的特殊工作那天,我觉得接待员脸上友好的笑容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假如不是被招聘单上那条巨大的美人鱼素描夺去眼球,我都几乎忘了,除了年轻我还有一技之长,那就是潜水和游泳。

因为幼年时离家不远的地方就是海,就算是很小的一处蔚蓝海岸,都成就了我的游泳天赋。

说真的,那真是一份神奇的工作。

每天穿着特制的“鱼鳞装”和闪闪发光的“鱼尾”。化妆师在我的长发上别着各种贝壳一样晃眼的海星亮片,卷卷的,闲适而随意地搭在肩头。巨幅的玻璃后面,我眯着眼坐在巨大的“礁石”上面,脚下蔚蓝的海里,各色缤纷的鱼儿来回游过,偶尔蹭过我的小腿,酥麻的感觉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

你说我很美。

所以你第一眼就记住了我,所以你在我醒来的那一刻喊我,美人鱼。

熟识之后,你经常借着工作的理由来看我。隔着透明的玻璃,你的目光折射进来,清澈得好像浅海的水。

每次你来那些美丽的同事们都会不由自主地理理刘海,或者是整整衣衫。

如果换了别人,冠上馆长独生子的身份,员工有这样的反应再平常不过。可是你脸上没有富二代特有的高傲,也没有年少轻狂的浮夸,二十二岁的年纪,清爽得就像一株翠绿的植物。

你执意让我把你当成普通朋友,你带我兜风请我吃饭。可是事不过三。第三次的时候,我很严肃地告诉你,我有男朋友。他叫陈文杰,是个画家。

在外人面前,我总是这样介绍他。虽然他不画画已经很久了。

每次我这么说别人都是不信的,他们的脸上总是流露出不屑,或者是讥讽。但你只是愣了愣,半晌笑道,早猜到的,你这么单纯的女孩子肯定有个很好的男孩来疼。

不知道为什么,你信任而略带受伤的目光让我觉得莫名地慌乱。我一遍遍地摩挲着手上的戒指,结果,它忽然滑出我的控制,来不及抓住,就掉进了巨大的水池里。

彼时我刚换好衣服,光着脚站在滑腻腻的水池边,刚想追上去就扭到了脚,剧烈的疼痛瞬间袭击我。而我没想到,你会拖掉鞋子跳下去。

很久很久以后,在梦里,在某个走神的恍惚里,脑海里都会突然冒出你甩着满头的水珠从池里钻出来的样子。橙色的小鱼从你袖子里滑出来,你高举起戒指,嬉笑着朝我挥手。

两个80后小夫妻,面对婚后的琐碎,另辟蹊径选择用分居来解决问题……

一见如故,闪电结婚

郭强和冯谨是典型的80后,“80后”的优点他们身上不多,但是“80后”的缺点他们身上倒是不少:不会独立生活、不会替别人着想、自恋、做事冲动……不幸的是,命运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两个人的相识也蛮有意思,2005年3月底,郭强去武汉江汉路步行街参加网络上发起的“快闪”活动,就是在这场活动中,他认识了同龄女孩冯谨。这对80后单身男女一见如故,迅速打得火热,一个星期后两人决定结婚。冯妈妈气得直跺脚:“你们这也太快了,家门还没摸清楚呢!不是我说你……”冯谨打断妈妈的唠叨:“妈,我是年轻,是需要你的指点,但不需要你指指点点。”

没想到,新婚的第二天早晨,两人睁开眼就纠结上了。冯谨对郭强撒娇道:“怎么吃早饭呀?亲爱的,你去做早饭吧,如果你爱我的话……”郭强却说:“我当然爱你,但是我确实没做饭的本事啊,我从来没下过厨,做出来的东西你敢吃啊?”无奈之下,这对小夫妻只好去肯德基吃了早餐。

第一次同城分居:给闪婚一点喘气的空间

闹完了,冯谨使出在妈妈那里学到的厨艺,给郭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而郭强酒足饭饱之后,立刻收拾碗筷,拿去“洗刷刷”了。看到郭强忙碌的身影,冯谨嘴上浮起一抹幸福的微笑。

2005年10月底,这对小夫妻结束了同城分局。见女儿终于要从娘家搬走了,冯妈妈开心地笑了:“以后有不会做的家务,不会做的菜,要记得问妈妈!”冯谨抱了抱妈妈,她感谢妈妈教会了她作为妻子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从而让她成功挽救了婚姻。

第二次同城分居:工作忙碌“被分居”

前几个月,冯谨每次出差,郭强都会去机场接送,然而这样折腾的次数多了之后,冯瑾就很难在机场看到他的身影了。2007年1月初,冯谨从北京出差回武汉天河机场,没等到郭强,她只好一个人拎着东西回家。没想到,一打开家门,扑面而来的烟酒气息差点把她熏倒,原来郭强带着一帮兄弟在打牌,家里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冯谨忍住脾气没有发作。那帮兄弟看到冯谨回来了,没一会儿也散了。

郭强讨好似的解释:“累了吧?兄弟难得聚一次,所以没能去接你。”冯谨冷笑一声:“聚会不是不接我的理由,好吧,不接我也没关系,聚会也是可以,但请不要在家中聚会,要聚你们去外面包场子!”

那次的残局是郭强收拾的。他打扫了三个多小时后,才把家里收拾整洁。他收拾完后,跟冯谨提议:“要不,你换个岗位吧,这样频繁的出差,你受不了,我也受不了啊!”

“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能换岗位,我还需要你说吗?我早就申请换了!”冯谨还是没有保持住姿态,失态了。那晚,冯瑾把郭强赶到了沙发上睡,郭强夜里辗转反侧:这天杀的工作,连夫妻俩好好相处的机会都被剥夺了!

2007年5月,郭强所在的招商处进入下半年招商的关键时期,他每天都忙得晕头转脑。可偏偏这个时候,冯谨还不让他好好休息!这天深夜,忙了一整天的郭强很快进入了梦乡,忽然一阵开门声,接着稀里哗啦的洗漱声将他吵醒了:冯谨应酬完回家了。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郭强还没睡醒,起床声、洗漱声又将他闹醒了:冯谨赶着上飞机去出差。头昏脑胀,顶着黑眼圈进行商务谈判,情况可想而知,郭强被领导狠狠批评了一通。

一个多星期以后,冯谨出差回家,郭强将所有的过错都归结于她。冯谨无奈地说:“一时半会儿,我换不了岗位。再说,我现在的岗位薪水高一些,得趁着年轻多赚一点钱!”在郭强看来,钱并不是最重要的,生活舒心才是王道:“如果你不能结束这种打扰别人休息为己任的工作,那咱们离婚,我不想每天生活的不开心。”

冯谨扑到郭强面前又是打又是抓:“你没包容心也就算了,竟然还跟我提离婚!我这样辛苦,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我们将来生活的有质量?离婚?谁怕呀,离就离!”

这婚最后没有离成,虽然这对夫妻要离婚,但双方家长却不同意!郭爸爸说:“为了工作闹离婚,这不能成为理由!婚姻与感情有关,与工作无关!”

就这样,这对小夫妻又玩起了“同城分居”,不出差时,两人就相约午餐、晚餐,然后回家来场甜蜜的运动。而只要谁工作繁忙,就住在公司附近,以保证充足的休息,也能增加“小别胜新欢”的情趣,他们的婚姻再次“转危为安”。2008年9月底,冯谨所在的银行行政部一位工作人员辞职,冯谨赶紧向上级递交申请转了岗位。第二天,郭强就去帮冯谨退了出租屋,把她的物品搬回了家。

幸福的人儿又日日夜夜黏在一起了!一起躺在沙发上看韩剧时,他们想起这次的离婚风波,心头不禁暗自庆幸。

第三次同城分居:交通堵成了感情之累

2009年7月初,郭强从汉口新世界百货中心店调到了位于武昌珞瑜路的新世界百货武昌店。从汉口到武昌,跨越长江,不堵车单程需要一个多小时。雪上加霜的是,这一年,武汉市有5000多个工地同时开工,郭强每天上下班,单程需要两个多小时,一来一去就是4个多小时。

于是,郭强每天早晨6点就要准时爬起床,顾不上吃早餐,赶到公交车站挤公交车,过长江,在8点30分之前赶到公司打卡上班。每天下午5点30分下班后,再挤公交车回到汉口家中,已是7点多钟了。慢慢的,郭强睡眠不足,晚上回到家做什么也没精神了,冯谨精心烹制的晚餐也早已冰冷了。

2009年12月17日是冯谨的生日。这天早晨郭强在出门前,吻醒还在熟睡中的她,向她保证,晚上一定在7点之前赶回家陪她过生日。熟料,这天晚上,下班后的郭强坐上公交车,刚上了长江一桥时,就遇到了大堵车。原来长江一桥上发生了车祸。这天晚上,郭强到家已接近9点钟了。此时,生日蛋糕已经燃尽,饭菜已经冰冷,冯谨的妆容已被泪水弄花了……

郭强一百万个对不起,也无法弥补因为上班路途遥远加上大堵车带给婚姻的伤害。后来,两家家长知道后,一致决定赞助孩子买车。

没想到,面对父母无条件、无休止的帮助,这次,郭强和冯谨不从了。他们觉得结婚已多年,不能再啃老了,他们要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买车。不过,当小夫妻拿出家里所有的存折时,痛苦地发现:买车的钱远远不够!

此后,郭强和冯谨又过起了“5+2”的生活了。有的周末,郭强回汉口家中,陪冯瑾过周末。而有的周末,冯谨则到武昌的出租屋,陪郭强过周末。工作日各自分居,休息日两地同居,这种模式不仅化解了他们的婚姻危机,还是他们的婚姻充满了新鲜感。

2010年9月底,经过同城分居的打拼,郭强和冯谨终于积攒下了10万元钱。随后,两人买了一辆本田轿车,结束了同城分居生活。

2011年1月初,冯谨成功怀上了宝宝。她说,等将来孩子大些时,她与郭强老夫老妻日久生厌时,不排除会第四次同城分居。同城分居,出轨了怎么办?郭强笑笑说:“这就要求两口子谨记对婚姻的责任,保持足够的沟通,闭其害而取其利。”郭强和冯谨恰恰都做到了。

她还记得,初次和那人见面,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按照家乡风俗,各自的亲友团,在介绍人安排下在一小餐馆见面,亲友团“群聊”,她和他,被安排单独“私聊”。

她硬着头皮,努力掩饰脸红的感觉,跟在那人身后,在隔壁房间坐下。太过陌生,空气里全是尴尬,她选择低头不语,对方问一句,她答一句,偷眼看表,才过了10分钟而已,怎么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双手似乎无处安放,支在桌上不妥,低垂下来像个乖乖的小学生,抚弄长发又显得不庄重……虽然介绍人准备了瓜子和糖果,但正好放在距离她够不着的地方,对方独自守着花花绿绿的一堆,自己不吃,却从头到尾也没想起来谦让一下。

接着,妹妹开始讲自己的恋爱史,说那时候,她分到一家偏僻的小镇当老师,陌生的一切,让一直生活在大都市的她感觉有些一筹莫展。好在,同事们都对她很热心,纷纷伸手援助,大家相处得很融洽。不知怎么的,有一位男同事,平时讲课口若悬河,闲聊时也特能侃,但只要她在场,他就变得局促不安,甚至沉默寡言。正当她一头雾水时,有人悄悄点拨说:“傻丫头,他肯定爱上你了,不信走着瞧!”他果然就是爱了,因为,他会早晨跑很远的路采来美丽的野花,他会笨手笨脚为她下厨炒菜……直到最终将她的芳心俘获。那些脸红,局促,犯傻,甚至笨拙的举止,全都有了答案。

她对这位妹妹的话有些将信将疑,抱着好玩的态度,真的跟那人约会。她说自己很傻,想在院子里做一架秋千荡着玩,想种各种各样的果树,想养一院子的鸡鸭兔……那人就点头如捣蒜,紧张得满头大汗,让她忍俊不禁。

如今,这个傻傻的人,傻傻地守在她身边,他们一起,过着傻并幸福的日子。原来,嫁给一个为你傻的男人,真的不会后悔。

她和他走出巴黎婚纱,正亲密地依偎着。

走在9月温暖的阳光中,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了。

突然,他用力推开她并喊了她的名字:“青青!”她重重摔了出去。而他,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飞了好远。她顾不得浑身的疼痛和跌落的婚纱照片,疯了似地奔去他摔倒的方向。看到他浑身是血,静静地躺在那里,她竟没有了任何反应。是周围的人和闻讯赶来的救护车把他送去了医院。

医生检查后得出结论:患者脑部严重受损,即使实施抢救可以暂时保住性命,也是个植物人了。而“保命费”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如放弃治疗吧。医生的话如一根根针,刺痛她的心脏。她哭着求医生:“请您一定要救活他!一定要救活他!”医生对他进行了多天的抢救,最后,他只有微弱的心跳和呼吸,就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恐惧和绝望。她想: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有生命,就有希望!所以,她就不能放弃!

可他,只是那样静静躺着,没有任何表情。除了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她还一直记着医生的话,要唤醒他的意识。于是,她一遍遍唱他喜欢听的歌,说他们共同拥有的美好时光。躺在床上的他,依旧面无表情,神情漠然。她就那样望着他,望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咫尺之间恍如天涯,一种辛酸在心头蔓延。深秋的一天,忙完了对他的治疗,她便低下头来整理他搬来的东西。突然,一串锈迹斑斑的钥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试着打开他一个上了锁的箱子,竟然打开了。她随便翻着,试图找出可以唤醒他记忆的东西。她看到了一只精美的包装盒,打开来,里面有一封信。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了。就在那一刻,她惊呆了,也后悔了!信是那个叫梅的女子写来的。她知道,梅是他的初恋。她和他恋爱时,有时她无意提到梅的名字,他都会很紧张。

这么多年了,他一直没有忘记梅,一直爱着她,珍藏着她的情书。她恼羞成怒,甚至打算用放弃来报复他!但唤醒他的决心,终于战胜了心底对他的愤怒。她开始心平气和的读那封情书:“Dear平子:收到你的信,我是那样的难过,但又是那样的开心。我知道,你依然在想着我,就如我一直在爱着你。也许,相爱不能相守,就让我们把彼此放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吧,让我们的爱,和思念的心一起跳动……”

她发觉,他的嘴角竟然咧了一咧,有了微笑的动作。她感觉天旋地转。多日来,自己千辛万苦地刺激他的记忆,却没有任何效果。而唤醒他的记忆,让他有微笑意识的,竟然是他初恋情人的一封情书!昏迷的四个多月里,他第一次有了这样完整的动作。她竟激动地趴在他的胸前,像欣赏着一件艺术品般欣赏着他嘴角的那抹微笑。突然,他的表情又恢复了木然。她又抓起那封情书,大声地朗读起来:“平子,我知道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也许有一天,我也要嫁做他人妇。也许,我们会越走越远……但,不管生活怎么改变,我爱你的心,一如从前。深爱你的梅。”

那日,她像往常,在灯下读那封情书。她刚读完,就听到他哈哈的笑声,那声音是如此清晰。那是他昏迷以来,第一次发出这样的声音。听到他的声音,她喜极而泣。同时,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把电视机放在他的视线之内。慢慢地,他看到电视里的人物表情,开始有了喜怒哀乐的情绪。

他会哭了,会笑了,会通过哭或笑来表达自己的悲伤或喜悦。她再次带他去医院检查,医生惊异地发现,他已经恢复了部分记忆、触觉和感情,已经不能算是植物人了。这样的病例,在医学史上都是一个奇迹。一个被医生宣判为植物人的病人,竟然在昏迷了快9年后,奇迹般地恢复记忆和知觉。在她的精心呵护下,他恢复得更快了。她再次帮他翻动身体时,他的手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配合她了。那日凌晨,她像往常那样拿出那封情书,在温暖的灯光下读给他听。

突然,他望着她的脸,许久,许久,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喊她:“青……青。”她的心,在凌晨的灯光下,那么惊喜地跳动着。

他,终于开口说话!

他,终于记得她了!

她掩饰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不已,轻轻问他:“阿平,你会说话了,你记得我是谁了?”

他的眼里流露出平日少有的温柔,他看着她,重重点点头。

至此,他已经躺了9年之久。在这漫长的9年中,他竟然没生过一个褥疮,没患过一次感冒。

9年,三千多个日夜,她读那封情书,心被刀割三千多回。第二天凌晨,当她再次准备读那封情书时,他惭愧地把手放在她的手上,说:“青……青,对……不……起,撕……撕了……吧。”

她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知道,她和他之间,再也不用那封早已破旧不堪的情书来交流了。她在温暖的灯光下,深情呼唤了他九年。正是她那声声穿过心海的呼唤,他才有了记忆,有了感情。她像教一个孩子似的,教他学说话,学走路。在爱情的力量下,他迅速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他记得:她是他的未婚妻,还有10天她就是他的新娘。而他,却整整昏睡了9年!他对她说:“青青,这么多年你辛苦了,我要补偿你。

我们重新去拍婚纱照,我要为你举办一个盛大的婚礼……”她早已流下了幸福的眼泪,紧紧依偎在他宽大的胸前,那么安全,温暖。

那一刻,她不再感到孤独无助。婚礼那天,他们的亲戚朋友都去了,这个城市被爱感动的人们也去了。他们用友善的目光,祝福他们,祝福这对历尽苦难的新人。她用微笑告诉所有相爱的人们:爱情,不只是花前月下的你侬我侬,而是大难来临时,两个人以相依的姿态站在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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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分离。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 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 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党 http://read.cucdc.com/cw/81587/215873.html
9.俞敏洪对谈薛兆丰:世界上最稳定的工作,是对别人有贡献的工作2022年8月14日,经济学者、《薛兆丰经济学讲义》作者薛兆丰和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抖音进行对谈,对经济学思维、人生选择、能力提升、贫与穷、恋爱关系、婚姻的本质、幸福的路径等话题展开探讨。 希望他们的思考与讨论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关于经济学:经济学关心的就是柴米油盐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746735084&efid=_uFKfVRuUwcQWvVhWQI4nA
10.小说前后期比较论文摘要:觉新与梅、瑞钰三人的婚恋关系从文化原型看是古典爱情悲剧和婚姻悲剧的复合交织,也有着《红楼梦》的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三角婚恋关系的痕迹。[ 李彦凤:《巴金 的三种http://www.eeelw.com/wenxue/189600.html
11.研究生英语期末考试复习爱与婚姻:实现共赴美好的契约 爱情和婚姻,虽然经常被放在同一框架中,但它们实际上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爱情如同初春的花朵,充满了激情和浪漫,而婚姻则是一座建立在承诺和责任之上的坚实之楼。 有人说婚姻可能是爱情的坟墓,但也有人认为它是爱情的保障。事实上,婚姻的走向并非注定,而是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https://blog.csdn.net/qq_48566899/article/details/135054311
12.FantasiaBarrino维基百科家庭事实歌曲等4] 爱情生活和婚姻 这位歌手于 1998 年至 2004 年间与布兰德尔·绍斯 (Brandel Schauss) 约会,但最终不欢而散。 幸运的是,新获得的名气吸引了许多名人,她最终在 2004 年至 2005 年期间与美国足球明星迈克尔·克莱顿 (Michael Clayton) 约会了两年。然而,由于双方存在分歧,这段恋情并没有持续多久,最终他们分手了http://www.justwebworld.com/zh-CN/fantasia-barrino/
13.婚姻家庭伦理范文12篇(全文)[1]邹伟, 赵传毅.配偶法定继承权重塑中对婚姻家庭伦理的考量[J].现代法学, 2014. [2]孙军艳.配偶法定继承顺序与应继份制度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 2013. 家庭伦理学论文 第2篇 摘要:当代大学生思想开放且正值青春年华,生理和心理逐步走向成熟,大学生恋爱是自然、正常的心理、生理发展结果,虽然爱情可以让人陶醉https://www.99xueshu.com/w/ikey195wphgp.html
14.《蝴蝶梦》属于关汉卿所作的爱情婚姻剧。D. 某人在自己的论文中引用他人著作中的内容,没有注明出处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有法学家指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罗马从共和国建立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产生的法律统称为( ) A. 习惯法 B. 公民法 C. 自然法 D. 万民法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https://www.shuashuati.com/ti/a52c4752524341bebb1a62caab1b3887.html?fm=bdbdsf2d48e42af278b869dbe1ed63a2334ef
15.www.bhjs88.com/mokoi12切尔基与里昂的合约直到2026年6月到期。 今年上半年,厦门口岸出入境旅客数量不断攀升。累计查验出入境旅客232万余人次,同比增长近90%。跨境游学团、亲子旅游、探亲访友、毕业旅行等多股客流叠加,逐渐成为暑期出入境客流的增长点。自今年以来,共有超20万人次外国人经厦门口岸入境,超1.7万余名旅客办理“外国人144/24小http://www.bhjs88.com/mokoi12_15/600842.html
16.初一议论文:什么是爱?初一议论文 :什么是爱?_550字 爱有很多种,有友情的爱,亲情的爱,以及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最后在婚姻中相结合。 为了找到爱情的真谛,我要请问各位:我为什么受他/她吸引?因为他/她可以帮我?因为我可以利用他/她?因为我就是喜欢跟他/她在一起?因为我对他/她有一份特别的感觉?如此建立起来的感情,一定不长久。https://m.51test.net/show/6646132/
17.顶级数学家有多厉害?坐牢被开除遭到围攻……但诺贝尔奖依然颁作为反击, 罗素曾经发表评论说, 热恋中的数学家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除了不做推理的假日会使他们热情过剩之外, 其他都一样”。显然伯特兰 ? 罗素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度假。 但是, 他也花了相当多的时间在工作上。在论战的几年间, 他仍有大量的作品出版, 其中有社会评论的图书, 有关于教育的论文,https://blog.51cto.com/u_15767091/6556167
18.《我们的婚姻》电视剧完整版资源免费在线观看TAG: 都市 爱情 都市 爱情 剧情: 电视剧我们的婚姻2022年在中国大陆上映,讲述全职妈妈沈彗星曾是顶尖大学高材生,婚后她选择相夫教子,把才能用在了经营家庭上。丈夫盛江川在职场打拼,工作异常繁忙无暇陪伴妻女,家庭责任全部落在了沈彗星身上。女儿年纪渐长,沈彗星觉得时机成熟,决定重返职场,却与盛江川任职的公司产生https://www.mhz8.com/voddetail/154.html
19.装碗饭的个人主页预算是中个500万元,缴了税,剩下的钱买个房子,有剩的再买个店面,做个卖食品的小生意,再剩下的捐了给村里安路灯,弄几个停车位,再吃个水煮鱼,要多我生活中碰到的出轨案例,那就是,对于会出轨的人,即使原谅了,也不会根治,似乎那些婚姻和爱情以外的人好比狗没吃过的屎一般新鲜。 阿美 村里的阿美年轻时https://story.hao.360.cn/user/KtbcEhK0LHW4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