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婚育文化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层面的配套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表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首先要提振20~44岁青年人的生育信心,加强适龄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中国总和生育率下降主要是因为一孩总和生育率的低迷所引起的,生育政策宽松化所带来的二孩总和生育率的上升不足以弥补一孩总和生育率的下降,青年人群的婚育意愿和行为成为生育水平能否有效提振的决定性因素。”
重塑婚育文化,提倡适龄婚育。宋健表示,当下因为教育年限的延长挤占了育龄期生育空间,“晚婚晚育”已经成为社会现实,同时,就业压力,养育成本,人口流动导致的夫妻分离等因素也在加速生育意愿的下降。她指出,针对青年日益多元化的婚育观念和行为,我们需要正视人口发展的新格局,秉持新理念,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营造适龄婚育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文化氛围,消除年轻人对生育的焦虑和恐惧。
宋健进一步强调,要做好“强调育儿责任的社会性和夫妻共担的必要性”的宣传工作,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层面的配套政策,例如可以考虑“生育假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制度,引导男性分担家庭劳动,积极承担育儿责任,减轻女性的生育负担;按照育儿周期进行设计方便家庭的照护,细分托幼阶段、学前阶段不同的照护需求,为家庭提供长期全日制、寄宿制、临时托班等差异化服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升职等环节给予男女职工同样的机会,切实保障在职女性生育期间福利待遇权益。她认为,“社会支持和情感支持会增加妇女就业和生育之间的兼容性。”
积极培育“多子女”家庭观。宋健还提到,受小家庭氛围影响,独生子女一代在“多孩”生育意愿上表现得更为保守、犹豫。“他们缺乏对大家庭、对同胞兄弟姐妹生活状态的了解和认识,我们的文艺作品、新闻宣传以及互联网自媒体,可以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多子女家庭’的好处,让更多年轻人了解大家庭中的陪伴、良好的手足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益处。”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领文明健康平等的婚育新风
上海市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包蕾萍认为,针对当前婚育文化中存在的封建陋俗、盲目攀比、盲目追求个性解放等问题,首先需要“遵循家庭幸福、性别平等、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倡导以尊重生育、性别平等、互敬互爱为核心的婚育习俗和社会风尚。
包蕾萍指出,针对婚嫁陋俗、天价彩礼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需要专项治理、村民公约和舆论引导三管齐下,将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把抵制婚嫁铺张浪费、随礼攀比、低俗婚闹作为居民公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为农村青年群体宣传婚恋新风尚;从村落和家庭文化建设入手,通过树立典范,优秀婚俗文艺作品展演等方式弘扬传统婚恋美德,推广喜事新办。”
近年来,民政部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在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治理婚嫁陈规陋习、加强婚姻家庭辅导等领域开展多项专项措施。包蕾萍建议,在提升家庭婚姻服务和婚俗文化倡导方面,可以更多尝试采取新科技手段,激活宣教服务渠道。
另外,包蕾萍建议在婚姻家庭大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婚姻动态趋势的跟踪研究,对于集中了中华民族智慧和传统美德的家风家训进行系统梳理。“这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有利于鼓励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文化是尊重和巩固婚姻家庭的基础。”(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徐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