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以恋爱为名诈骗81名被害人1825万余元
2018年8月初,易某锋偷渡到缅甸,随后在缅甸孟波县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组织“远峰集团”,组织连某仁、陈某铃等人偷渡到缅甸加入该集团,同时安排陈某铃为偷越人员订购机票并接送,先后招募大量中国籍公民频繁偷越国境往返中国和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该诈骗犯罪集团按照公司管理模式运作,通过“杀猪盘”的诈骗方法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伪装成功人士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寻觅、物色中国境内年轻女性,精心编制“剧本”以谈恋爱、交朋友名义骗取对方信任,随后向被害人推荐博彩网站、赌博APP,编造有内幕消息、投资就能稳赚不赔等信息。
该犯罪集团前台组员与后台客服人员相互配合,通过后台修改数据控制游戏输赢,一开始刻意让被害人获取小额返利,继而通过各种手段,诱使被害人追加充值。待被害人投入大额资金后,通过后台修改数据让被害人全部亏空或无法提现。
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该犯罪集团通过上述诈骗手段,骗取侯某、王某、黄某等81名被害人资金共计1825万余元。
案例②
张某魁系上海昂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奎、张某星、张某举及同案人殷某(另案处理)系公司高管。张某魁还投资并控制了上海璀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卓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雇用宋某贵、陈某等10人在公司务工。
截至案发,张某魁等21人参与诈骗的金额超过1.1亿元。
案例③
欧阳某辉等25人“虚假网络贷款”诈骗案
截至案发,该犯罪集团骗取全国各地8000余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3万余元。
案例④
诈骗团伙利用女主播“要打赏”诈骗188万余元
2019年12月1日起,郑某、胡某伟经共同商议,租用南昌市高新区云中城B座51楼,以江西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组织多人分别担任总监、组长、主播及经理、经纪人等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该诈骗团伙与江西乾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安排招聘的女主播在该公司的“大象娱乐”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直播公司则将被害人为女主播充值消费资金提成10%后返还给该团伙。
诈骗期间,前端业务员统一以虚构的女性网络主播名义,在“陌陌”“探探”等交友软件上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后按照“话术模板”与被害人聊天,吸引被害人进入合作的直播平台,在总监、组长的指导和女主播的配合下,组长假装与被害人谈恋爱骗取信任,并虚构主播家里人生病,需做任务、平台PK等理由,让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充值和购买虚拟礼物送给女主播,从而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截至案发,该团伙骗取全国各地被害人邹某傧、程某辉、倪某兴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88万余元。
案例⑤
连某昇等4人“黄金交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0年9月22日至10月13日,在连某昇、钟某武的带领下,余某以东方方造公司名义6次从翠绿金业提取净重439千克黄金,王某伟10次以东方兴兆公司名义从翠绿金业提取净重1223.3千克的黄金。王某伟、余某因提取黄金各自从连某昇处获取非法报酬1.5万元。
经查,东方兴兆公司账户、东方方造公司账户均与多个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的银行卡有资金往来。其中,东方兴兆公司账户的入账、出账总流水超过10亿元,东方方造公司的入账、出账总流水3.5亿元。
案例⑥
罗某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帮人套现犯罪所得25万元
2020年10月24日,“佛”向罗某注册的“火币”账号中转账186720个“火币”。10月25日,罗某指使朋友刘某分两笔取现25万元,随后根据“佛”的指示,在将取款资金扣除1%的报酬后,将剩余资金24.75万元秘密放在“佛”的指定位置,由“佛”取走。10月26日,罗某得知刘某的取款银行卡被冻结,便终止了帮“佛”套现的行为,并将剩下的“火币”陆续转还给“佛”。
案例⑦
“行业内鬼”黄某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江西省惠卖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到中国移动定南县分公司在东源大厦营业厅的经营许可,2020年3月份,黄某风入职东源大厦营业厅任营业员,主要从事开户、补卡等业务工作。
至案发,黄某风共牟利8.7万余元,黄某风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
案例⑧
琚某中等人使用本人或他人账户非法流转资金牟取暴利
2021年5月至7月21日,琚某中等人明知他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仍先后在九江市濂溪区网罗、招募人员,使用本人或他人银行账户专门从事非法资金流转,从中牟取暴利。该团伙以公司化模式运作,设客服部、操作部,成员共计20余人,2021年7月1日至7月17日,16天内该团伙共流转资金1亿余元。
计某、周某在担任主管期间,均直接参与转账,经核实,两人分别流转资金12.9487万元、30.2746万元,同时两人均将个人名下的6张银行卡卖给团伙用于转账,各获利1800元。杨某金、凌某程等7人均为操作部成员,具体实施转账事宜,其中凌某程为在校大学生,其余6人为刚毕业大学生。经核实,上述7名操作人员每人分别流转资金632万元至328万元不等,凌某程还将其个人名下7张银行卡卖给团伙用于转账,获利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