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小说是个什么东西呀,它的生成既在我的掌控中,又常常不受我的掌控,原定的《极花》是胡蝶只是要控诉,却怎么写着写着,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复一天,日子磊起来,成了兔子……
人走了,他说,又回,回那里去了。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我一直没给任何人说过。
年轻的时候,对于死亡,只是一个词语,一个概念,一个哲学上的问题,谈起来轻松而热烈,当过了五十岁,家族里朋友圈接二连三地有人死去,以致父母也死了,死亡从此让我恐惧,那是无语的恐惧。曾几何时报纸上电视上报道过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我也觉得那非常遥远,就如我阅读外国小说里贩卖黑奴一样。可我那个老乡女儿的遭遇,使我在街上行走,常常就盯着人群,怀疑起了某个人,每有亲戚带了小儿或孙子来看我,我送他们走时,一定是反复叮嘱把孩子管好。
我出身于农村,十九岁才到西安,我自以为农村的事我没有不知道的,可八十年代初和一个妇联干部交谈,她告诉我:经调查,农村的妇女百分之六十性生活没有快感。我记得我当时目瞪口呆。十年前我那个老乡的女儿被拐卖后,我去过一次公安局,了解到这个城市每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得知,因为是不是被拐卖难以确认,但确凿的,备案的失踪人口近约数千人。我也是目瞪口呆。
大熊猫的珍贵在于有那么多的力量帮助它们生育,而窝在农村的那些男人,如果说他们是卑微的生命,可往往越是卑微生命的,如兔子,老鼠,苍蝇,蚊子,越是大量地繁殖啊!任何事情一旦从实用走向了不实用那就是艺术,城市里多少多少的性都成了艺术,农村的男人却只是光棍。记得当年兴时的知青文学,有那么多的文字在控诉着把知青投进了农村,让他们受苦受难。我是回乡知青,我想,去到了农村就那么不应该,那农村人,包括我自己,受苦受难便是天经地义?拐卖是残暴的,必须打击,但在打击拐卖的一次一次行动中,重判着那些罪恶的人贩,表彰着那些英雄的公安,可还有谁理会城市夺去了农村的财富,夺去了农村的劳力,也夺去了农村的女人。谁理会窝在农村的那些男人在残山剩水中的瓜蔓上,成了一层开着的不结瓜的谎花。或许,他们就是中国最后的农村,或许,他们就是最后的光棍。
这何尝不也是这个年代的故事昵?
这件事如此丰富的情节和如此离奇的结局,我曾经是那样激愤,又曾经是那样悲哀,但我写下了十页、百页、数百页的文字后,我写不下去,觉得不自在。我还是不了解我的角色和处境呀,我怎么能写得得心应手?拿碗在瀑布下接水,能接到吗?!我知道我的秉性是双筷子,什么都想尝尝,我也知道我敏感,我的屋子里一旦有人来过,我就能闻出来,就像蚂蚁能闻见糖的所在。于是我得重新再写,这个故事就是稻草呀,捆了螃蟹就是螃蟹的价,我怎么能拿了去捆韭菜?
2014年的漫长冬季,我一直在做着写《极花》的准备,脑子里却总是混乱不清。直到2015年春天过去了,夏天来了,我才开始动笔。我喜欢在夏天里写作,我不怕热,似乎我是一个热气球,越热越容易飞起来。我在冬天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无法完成于我的新作里,或许还不是这一个《极花》里,但我闻到了一种气息,也会把这种气息带进来,这如同妇女们在怀孕时要听音乐,好让将来的孩子喜欢唱歌,要在卧室里贴上美人图,好让将来的孩子能长得漂亮。又如同一般人在脖子上挂块玉牌,能与神灵接通,拳击手在身上纹了兽头,能更强悍凶猛。这个《极花》中的极花,也是冬虫夏草,它在冬天里是小虫子,而且小虫子眠而死去,在夏天里长草开花,要想草长得旺花开得艳,夏天正是好日子。
我开始写了,其实不是我在写,是我让那个可怜的叫着胡蝶的被拐卖来的女子在唠叨。她是个中学毕业生,似乎有文化,还有点小资意味,爱用一些成语,好像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知道,就那么在唠叨。
她是给谁唠叨?让我听着?让社会听着?这个小说,真是个小小的说话,不是我在小说,而是她在小说。我原以为这是要有四十万字的篇幅才能完的,却十五万字就结束了。兴许是这个故事并不复杂,兴许是我的年纪大了,不愿她说个不休,该用减法而不用加法。十五万字好呀,试图着把一切过程都隐去,试图着逃出以往的叙述习惯,它成了我最短的一个长篇,竞也让我喜悦了另一种的经验和丰收。
面对着不足三百页的手稿,我给自己说:真是的,生在那儿就决定了你。如瓷,景德镇的是青花,尧头(在陕西澄县)出黑轴。我写了几十年,是那么多的题材和体裁,写来写去,写到这一个,也只是写了我而已。
但是,小说是个什么东西呀,它的生成既在我的掌控中,又常常不受我的掌控,原定的《极花》是胡蝶只是要控诉,却怎么写着写着,肚子里的孩子一天复一天,日子磊起来,成了兔子,胡蝶一天复一天地受苦,也就成了又一个麻子婶,成了又一个謍米姐。小说的生长如同匠人在庙里用泥巴捏神像,捏成了匠人就得跪下拜,那泥巴成了神。
2015年7月15日的上午,我记着这一日,十五万字划上了句号,天劈哩吧啦下雨,一直下到傍晚。这是整个夏天最厚的一场雨,我在等着外出的家人,思绪如尘一样乱钻,突然就想两句古人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