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所藉以生起的四类条件。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与增上缘。在佛学体系中,为说明万法的因果关系,曾立有六因、四缘、五果之说。此中,六因说与四缘说皆是就因而立论,然四缘说系自‘果’之产生以考察各种‘因’的起源。六因则着重说明业报轮回产生的条件。大小乘虽均采用此四缘说,然因二乘之根本义并不相同,因此对四缘的解释遂有差别。玆略述如下︰
(1)因缘︰指生起某一现象的主要条件。如竹器以竹为主要条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缘。佛教通常认为因与缘不同,就产生的结果而言,亲生(即主要条件)是因,疏助(即次要条件)为缘。于此乃说因即是缘,故称为因缘。小乘以之为直接产生果的因,包括六因中的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等五因。大乘则说是产生果之众多因缘中,主要的不可或缺的亲因缘,如法相宗以第八识种子为一切事物的亲因缘。亦即真实的原因。
(2)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指前念为后念生起的原因。即认识活动形成的条件。由于前念已灭时,能为后念的生起开路,使后念得以产生。因此,前念为后念之缘。在心、心所之相续不断状态中,前后二念的所属种类是相互关联的。前行的思维大体规定后起思维的种类。前后之体等同,称为‘等’。而前念引导后念,其间相续无有障碍,故称‘无间’。又,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因此又称‘次第缘’。唯识大乘以为八识体别,故各自前后相续而起,成‘等无间缘’;小乘则认为异识之间亦可互为‘等无间缘’。
(3)所缘缘︰旧译为缘缘。指诸心、心所攀缘的境界。亦即认识的对象。能思虑的心必须依托外境才能产生思虑。亦即外界客观事物既能使主观心识生起缘虑作用,又能限制其缘虑的范围。可见外境本身既是所缘,又是一种缘。亦即为所起的‘心’作‘缘’,故称为所缘缘。
(4)增上缘︰指任何一个事物对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与作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能促成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如阳光、空气、雨水、肥料等,此称与力增上缘。另一类是不障碍其他事物生起的条件。此称为不障增上缘。亦即一切事物皆具有增上缘的功能,唯不能作为自身之增上缘。又,一切由因缘和合而成的有为法不能作为影响无为法的增上缘。因为无为法本是无生法,在四缘范围之外,并非有为法所能影响。
一切法可分为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色法及无为法等五大类。其与四缘的关系,大致可分二种︰
(1)一切心法、心所法皆由四缘生,唯无想天之天人无知觉,外境无法具有所缘缘的作用。故无想天的心法及心所法不由四缘生。
(2)色法与心不相应行法由因缘、增上缘二缘。由于色法及心不相应行法非能缘者(即知觉者);又以色法的前后两相,其中的关系既非一定相等,又非必相续,与心法的前衰后起者不同。而心不相应行法在宇宙出现,并没有固定的相续次序,故二法俱无等无间缘。总而言之,心的现象之生起须具四缘,物的现象之生起只须因缘与增上缘。
◎附︰景昌极〈能所双忘空有并遣的唯识观〉
缘有四种︰(1)因缘,(2)等无间缘,(3)所缘缘,(4)增上缘。世间既然一切唯识,而一切识皆是四缘所生,所以名为一切缘生。
第二种缘叫等无间缘。一类相续,前为后缘,是为等无间缘。一类谓之等,六识只能做六识的等无间缘,不能做五识的等无间缘。相续谓之无间,第一念只能做第二念的等无间缘,不能做第三第四念的等无间缘。此种缘,在意识里特别活动,休谟他们讲的许多‘联想律’,全是这等无间缘的作用。至于前一刹那的五识七识八识,为后一刹那的五识七识八识的等无间缘,虽是前者不灭,后者不生,也有‘缘’义,然而因果关系,却不像六识那么显着。复次,其他诸缘,总与所生的果(即识是)和合俱有,而此缘必缘灭而后果生,所以不和其他诸缘和合。
第四种缘叫增上缘。除去以上三缘,其余诸缘,都是增上缘。世间所谓因果,大半是增上缘的作用。例如先生教学生读书,先生便是学生的增上缘。风起花落,火烧水沸,风起火烧,便是花落水沸的增上缘。这是就诸识相续讲的(起落烧沸,都由眼识相续而成。有如活动影戏,那动是由许多片子相续而成。此理精微,读者细味)。若就一识讲,眼识有九缘。
(1)空(空指八识所变的空)。(2)明(指光之本质或功能)。(3)根。(4)境(通是八识所变的功能)。(5)作意(一种心所,当于注意。所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便是缺乏作意这个增上缘)。(6)八识。(7)七识。(六识(这儿单指见分而言)。(9)种子。这九缘中,等无间缘不在内,因为前一刹那的眼识先灭了,不能和其他诸缘和合俱有。其余八缘中,种子是因缘,境是所缘缘,剩下的通是增上缘。各识的增上缘,有多有少。眼识最多,如上所说。耳识除去‘明’。鼻识舌识身识又除去空。意识又除去自己,合根与七识为一(因为意识即以七识为根,而前意识于后意识为‘等无间’,非‘增上’)。七识、八识又除去自己和六识,算只有两个增上缘了(七、八识互为增上缘,再加作意,故只有二)。五识待缘多,缘多难办,所以常常间断。六识待缘少,而且所待众缘无时不具,所以除掉遇到‘违缘’以外,无时不起(佛家说与意识相违的缘有五种︰(1)无想天,(2)无想定,(3)灭尽定,(4)极睡眠,(5)极闷绝)。至于七、八识,所待众缘,既无时不具,并且连‘违缘’也没有,所以永远现行。
[参考资料]《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一、卷一○七、卷一三一;《俱舍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三、卷五、卷五十一、卷八十五;《大智度论》卷三十二;《顺正理论》卷十八;《成唯识论》卷七;《成唯识论述记》卷七(末);《显扬圣教论》卷十八;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释》;方立天《佛教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