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网络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最高法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介绍:“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全国已审结4.8万余件,案件数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同比增幅为50.91%,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孙福辉进一步介绍:“犯罪案件中,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被告人最多,占比达到37.21%;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量刑多位有期徒刑,其中约六分之一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什么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谋财,而且害命”?司法大数据显示,30%以上的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诈骗罪,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介绍,此类犯罪引发的次生危害后果日渐突出。有的企业被骗走巨额资金,导致停工破产;有的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近几年连续发生的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而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社会影响尤其恶劣。
“如此次发布的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和被告人陈明慧等诈骗案,犯罪分子实施诈骗造成了被害人徐玉玉、蔡淑妍死亡或者自杀的严重后果,可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谋财,而且害命’,社会危害性极大。人民法院对两案的主犯陈文辉、陈明慧均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罗国良举例说。
当前,又出现了哪些新的诈骗方式?罗国良分析:“比如‘杀猪盘’诈骗,往往是以婚恋交友为幌子把这些人诱骗到早已设计好的境外博彩网站进行赌博,或者是境外的网络平台进行投资。还有各种‘低息免押连环套’,往往抓住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要放款的话一定是先收各种手续费再放款,这样层层道道的手续费进行轮番轰炸,结果往往导致本来是一个小额贷款,最后付出了高额的代价。”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李广宇概括说:“其实,这些手段花样翻新,但就是利用人们两个字,一个是‘贪’,贪小便宜,一个是‘急’,可能有急用钱的情况,顾不上询问。”
如何防范上当受骗?罗国良提示:“身份证这些个人信息不要存手机里,不要给陌生人提供信息;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贪小便宜、妄想一夜暴富的想法,‘天上掉馅饼,必定有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