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年来在全国多地基层调查发现,基层干部都很忙,“白加黑”、“五加二”,负荷拉得满满的,但是,最后的治理效能却未必如预期的那般高。
比如,2024年5月在西部某省B镇调查时看到,投资近千万的蔬菜大棚早已荒废,长满杂草。再比如,2023年9月在中部某省几个县做基层执法改革调查,发现一个乡镇建立了综合执法分局,配备了7名工作人员,但是全年执法只有2-3件。
像这样的事例还可以举出很多,总体感觉就是国家和基层都很积极,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到某个(些)治理目标上,但是不小比例的安排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徒然增加了种种消耗——笔者将这种现象归结为“治理失真”。
图截自《新华每日电讯》2021年报道
一、表象
治理失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各级政府或公职人员的治理行为偏离了客观事实、客观需要,违背了客观规律。
从信息传递、情况研判到作出决策、最后政策执行的整个政策链条中,每个环节都可能会出现治理失真的现象。
首先是数据失真。
任何治理行为都要针对某个特定的领域或对象,都需要真正掌握治理领域或对象的各个方面的数据或情况。
除了网络上直接生成的大数据,治理数据一般都需要从乡村社区基层逐级上报,最了解情况的是乡村两级,越往上越不知道真实情况,只能将数据当事实。但是治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层层审核,筛选掉于己不利的内容,最后传递到上面的信息就会出现严重失真。
有时候,数据失真也是地方政府造成的。2017年到西部某省调查精准扶贫,当地基层干部反映开始是如实上报了一份贫困户的数据,但是省里主要领导认为全省总户数报少了,不符合西部省份的贫困特点;后来确定了总贫困户数,然后层层往下分解指标,基层干部没有办法,只好将贫困边缘户甚至非贫困户也纳入了精准扶贫对象。
其次是判断失真。
每个层级的政府对数据都有自己的理解与定位,他们可能会考虑地方保护、回避责任、治理生态、政治任务等,最后主观对客观进行了绑架,数据早已被歪曲得不像样子。关键是,上级政府还要对这些被歪曲的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研究,进而形成判断。
比如,全国到底有多少贫困人口呢?考虑到一些地方政府主观要求扩大数据,因此其实一直没有一个精准的数。还有GDP,前几年有些省份因虚报还受到中央的批评与惩戒。
新华社2015年曾撰文《东北振兴须“甩干”数据水分》。图截自中国政府网
再次是决策失真。
在判断失真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肯定也会是失真的。比如,贫困户增多了,不仅增加财政经费投入,还要增派政府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去统计、帮扶。再比如,GDP数字偏高,财政收入偏高,就会增加投资、消费,还要增发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
最后是执行失真。
在基层调查,执行失真的现象也特别多。
2024年7月在东部某省S镇行政执法分局调查,基层干部反映在环境整治过程中有许多超越了基层社会的实际需求,比如不让鸭子下河游泳、不让小鸡到户外散步、不让农户在院子里堆放柴火等。2023年7月在华北D市调查,村干部也反映,搞环境整治居然要求农户家门口不能停放农用三轮车、摆放农具,甚至不能放一个小板凳。
此外,这些年全国搞非粮化、非农化整治,迫使基层干部要将山林深处的抛荒地复垦、将鱼塘复耕、将正值盛果期的黄桃林复耕等。
政策执行中有很多都超越了农民的生活生产需要,违背了乡村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规律。
此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在网上流传。
二、机制
治理失真是一种复杂的现象,无法抽象出某种单一的原因,与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监督等变量有关联,这些变量在当前的特殊运作逻辑下共同造成了基层治理失真现象。
先来看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指各个层级的党和政府机关与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基层治理中,县乡村各级一把手非常关键,他们都是不同层级圈层权力的核心,辖区内发展状况就是一把手的履职情况。
2024年在东部某省S镇S村调查,村干部小刘说,每年底对村书记主任的考核也就是对村的考核,也是对其他村干部的考核,直接关系到全村的荣誉,关系到每个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正因如此,各级一把手自然要对自己负责、对下属负责、对地方负责,那么就要做出成绩来。
其中,首先要做好常规工作,也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完成自上而下的任务,即使发现这些任务有违基层实际,也要创造条件完成。其次还要创造政绩,因为大家都完成了常规任务,无法显示自己拥有特别的工作成绩,所以就要打造一些亮点工程。而这些工程往往是与当地实际不相符合的。比如西部某县在全县域内推广种植大棚蔬菜,最终因气候环境不适合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