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走深走实,省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中院推荐基础上,评选了10个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工作法案例。
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全省人民法庭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是人民法庭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树立标杆和典范。各中、基层法院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强基导向,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因地制宜,努力让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专项攻关,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在促推诉源治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深入推进“一体两翼三大工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
目录
【案例1】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艳山红人民法庭“诉前联动、诉中狠抓、诉后回访”三步走工作法
【案例2】桐梓县人民法院燎原人民法庭婚恋纠纷“1314”工作法
【案例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离婚纠纷“三色·四步”工作法
【案例4】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岩脚人民法庭打造“四链”工作法,绘就家事解纷新“枫”景
【案例5】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三个聚焦”调出家庭和谐新气象
【案例6】大方县人民法院“三个一”工作法推动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显功效
【案例7】江口县人民法院闵孝人民法庭做实做细“诉讼三环节”,使婚恋命案防控见成效
【案例8】从江县人民法院探索“333”模式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案例9】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做实“三字决”构建水族乡村新“枫”景
【案例10】册亨县人民法院双江人民法庭开启“法庭+村(居)委会”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1号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艳山红人民法庭:
“诉前联动、诉中狠抓、诉后回访”三步走工作法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艳山红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方位参与农村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工作,在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坚持以“诉前联动、诉中狠抓、诉后回访”三步走工作法,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塑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典范。
一、诉前联动,抓部门协同治理。一是以“一门式”入驻,开展法律集中服务。艳山红人民法庭入驻辖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法庭负责人担任该中心副主任,并在中心设立的“艳山红镇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增设“诉前调解”窗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同时与周边的阳光驿站、派出所等在镇综治中心的统一调度下,联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对涉及家事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提出法律建议。二是以“一入库”参与,发挥审判职能优势。艳山红人民法庭负责人被纳入《白云区艳山红镇人民调解人才专家库组建高质量人民调解人才专家库》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参与综治中心“信访化解=综治+派出所+司法所+涉事部门(涉事上级部门)+涉事村(社区)+法庭+律师”的联调联处机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矛盾前端化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专职调解员入驻法庭,给予当事人专业的调解意见及法律帮助,常态化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四、工作成效
艳山红人民法庭2021年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32件,2022年受理此类案件95件,2023年受理此类案件86件,同时,2021年至2023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占比分别为15.9%、30.85%、34.88%。在受理此类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态势下,调解率逐年提高,反映出法庭通过“诉前联动、诉中狠抓、诉后回访”三步走工作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诉源治理工作已初见成效。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2号
桐梓县人民法院燎原人民法庭:
婚恋纠纷“1314”工作法
近年来,人民法院婚恋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在各类案件中占据较大比例,呈现易反复易激化、部门联动不畅、法结解心结在、易引发关联案件、“民转刑”风险高等特点。为有效解决婚恋纠纷化解中存在的现实难题,2022年初,燎原法庭率先摸索试点,总结出了“1314”工作法,即“一个案例、三个了解、一个视频、四个到位”,通过谐音“一生一世”的特殊数字“1314”,引起当事人的情感共鸣,力促婚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一、“一个案例”做到提醒警示
在婚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及诉中处理过程中,选取一个类似案例向当事人释法理、说情理,从家庭、子女、生活等角度引导当事人认识“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性。对依然坚持离婚的当事人,增送一份《离婚纠纷反面案例》,给予适当“冷静期”,提醒当事人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二、“三个了解”掌握矛盾焦点
一是向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了解当事人家庭基本情况,掌握当事人家庭背景,奠定调解工作基础。二是向当事人工作单位或工作地了解日常工作生活情况,了解当事人朋友圈子、平时表现等,拟定调解思路。三是向当事人父母、子女及邻里等了解夫妻日常相处情况、感情状况等,理清矛盾症结,综合施策化解纠纷。
三、“一个视频”引发情感共鸣
从网络收集触人心弦的婚恋家庭视频,或发动双方收集家庭旅游、真情告白、孩子学校表现、子女心声等视频或照片,通过播放一个视频组织双方观看,让双方当事人触景生情、软化内心,实现情感共鸣,促使双方解心结、化纠纷。
四、“四个到位”确保实质解纷
(一)倾听到位。由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自由倾诉、诉说委屈、说出自己内心真实想法,并适时给予双方法理、情理引导,促使双方打开心结、吐露心声,减少情绪对立。
(三)引导到位。一是创新开展“农民夜校”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等活动,提升老百姓法治意识,理智处理婚恋矛盾。二是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培育家庭骨干教师3名,不定期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教育,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建立法官专业指导婚恋纠纷调解制度,法官、法官助理每人负责对接指导一个乡镇的婚恋纠纷调解,确保调解工作有效、规范。
(四)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安全提醒到位,充分考虑其他家庭成员合法合理诉求,对弱势群体实行差异性保护。二是判决离婚案件向属地乡镇通报到位。三是对有家暴倾向的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向县委政法委推送风险线索交办属地包保到位。
自2022年以来,燎原人民法庭共受理婚恋纠纷案件522件、调解365件、调解和好撤诉101件,调撤率由2019年至2021年的66.15%上升到89.08%,通过婚恋纠纷“1314”工作法,有效促进了婚恋纠纷实质化解,调撤率和当事人满意度大幅提升,工作成效明显,被推广至全院适用。三年来,辖区未发生婚恋纠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及其他负面事件。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
离婚纠纷“三色·四步”工作法
习总书记指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治理格局中最基本的单元。近年来,离婚纠纷约占板桥法庭受理案件总量的30%。为避免婚姻矛盾纠纷持续恶化,作为“娄山关”的红色驻地法庭,板桥人民法庭致力于做深做实“红色延长线”党建品牌,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针对离婚案件“占比大、矛盾深、积怨久、民转刑、刑转命”风险大等特点,探索建立了离婚纠纷“三色·四步”工作法。
一、抓“前端”、重“联合”,防“未病”
二、详“把脉”、细“分类”,治“根本”
针对已经起诉到法庭的离婚纠纷,庭长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性格、文化程度、矛盾发生原因、有无暴力史等情况后,对案件进行细致分类,将不同风险的案件交由不同人员跟踪办理。一是针对双方存在一定分歧,但性格平稳、文化程度高、无“民转刑”风险的案件标注为“蓝色”预警案件,由员额法官指导,法官助理密切跟踪办理。期间根据离婚纠纷审理进程的推进,案情信息的进一步了解,庭长或法官可对前述分类进行动态调整。二是针对双方分歧较大,但文化程度较高、性格相对平稳、“民转刑”风险相对较低的案件标注为“黄色”预警案件,由员额法官全程跟踪办理。三是针对双方矛盾突出、情绪激动或曾出现家庭暴力的案件标注为“红色”预警案件,由庭长全程跟踪办理。
三、善“析理”、纠“思想”,解“心结”
在办理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人民法庭以“家事调解室”为阵地,采取“驻庭调解员+法庭工作人员+基层治理单位”的联合调解模式,针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点开展思想劝解工作。
一是针对“蓝色”预警案件,通过“驻庭调解员+法官助理+基层治理单位”调解模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达到依法促调、以调解纷的目的。二是针对“黄色”预警案件,采取“驻庭调解员+法官+法官助理+基层治理单位”联合普法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针对“红色”预警案件,采取“驻庭调解员+庭长+法官助理+基层治理单位”联合析理模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倾述”来实现双方情感的反思和共鸣,彻底解开当事人心结,化解矛盾纠纷风险点。
四、常“协作”、勤“跟踪”,做“回访”
人民法庭对已经处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不管案件类型,都会将其纳入判后跟踪范围,通过“信息推送+案后答疑+情绪疏解”的模式,持续巩固案件成效。
2023年度,板桥法庭办理离婚纠纷119件,其中调解、撤诉91件,判决28件,无一上诉案件。取得了“零上诉、零再审、零信访、零转刑”的四大效果,初步形成了将离婚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式工作法”。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板桥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扬长补短,持续完善离婚纠纷“三色·四步”工作法,及时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4号
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岩脚人民法庭:
打造“四链”工作法,绘就家事解纷新“枫”景
岩脚法庭服务6个乡镇,辖区人口23.2万余人,2023年一审新收民商事案件747件,其中婚姻家事纠纷307件,占比41.1%,针对辖区乡镇多、村居多、人口多、家事纠纷突出等特点,岩脚法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婚姻家事解纷的司法需求,主动从“末端司法”向“前端治理”延伸,打造“四链”工作法,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暖人心、理家常、解家忧、促和谐。
一、预防链:延伸司法触角,打好源头“预防针”
一是建立家事纠纷预警机制。依靠乡镇党委,构建辖区政法委员、综治中心、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村居干部和法庭庭长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婚姻家事纠纷隐患排查群”,每月联合开展家事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人群和家庭建立台账。2023年共召开联席会议12次,及时发现并化解家事纠纷41件。二是深耕普法宣传责任田。发挥法庭驻村选调生优势,积极参与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及分析研判会,挖掘案件背后所反映的深层次社会问题,结合反馈信息对相应的村规民约提出修改建议,推动建设敬老爱幼、家庭和睦的乡风文明和社会氛围,目前已帮助2个乡村制定修改村规民约,参与打造无讼村居6个。同时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2023年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0次。
二、共治链:打出多元解纷“组合拳”,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一是构建联动解纷机制,提高家事调解成效。法庭依靠党委领导,创建法官+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村社干部调解模式,并组建家事调解团队,成立家事调解室,形成以法庭为中心、乡镇为平台、村委会为支点的网格化调解组织。创新“法官+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模式,邀请知晓风土人情的少数民族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2023年共调解家事纠纷313件,调解成功266件,成功率为85%。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培训,跑出调解加速度。法庭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共组织培训2次,累计36人次参训,帮助人民调解员运用好人民调解平台,规范调解程序,着力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打造一支懂法律、知民情、热民心的人民调解队伍。三是联合抵制家庭暴力,加强司法保护力度。法庭与派出所、妇联、社区等部门建立家庭暴力案件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窗口,对涉家暴案件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协助执行书,联动部门迅速开展约谈训诫、心理辅导等措施,高效救助受害人。2023年共及时处理涉家暴案件8件,累计救助受害人8人次,约谈训戒4人次。
三、审判链:紧盯实质解纷,构建婚姻家事审判新模式
一是以柔性说理促进实质解纷。选任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家事纠纷案件,并吸纳心理、教育专家等共同参与纠纷化解。秉持柔性司法的理念,将家事审判融入乡风文明建设之中,在审判中注重价值引领,实现情、理、法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摒弃旧俗,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二是以“惠民”服务传递司法温度。对家庭暴力类似案件设立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审执。对不能或不便到法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家门口的审判”,并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2023年共上门立案42次,开展巡回审判3次。
四、跟踪链:判后跟踪常态化,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一是落实立案审判+直接执行机制。牢固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理念,探索法庭直接执行机制,积极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行前和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避免衍生案件。2023年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58件,占比42.45%。二是做好判后回访+心理疏导工作。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案件开展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情感修复情况,及时解答疑惑。同时将判后回访与心理疏导相结合,法庭与政府、学校等建立心理疏导协作机制,目前已累计为30人提供心理咨询和情感疏导服务。三是创新家事审判+精准帮扶模式。在案件审理或回访中过程中发现困难家庭和人员的,联合妇联、民政等单位跟进了解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采取政府帮扶、就业帮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司法救助,现已累计通过各部门联合救助形式帮助12个家庭渡过难关,重回正轨。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5号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断桥人民法庭:
“三个聚焦”调出家庭和谐新气象
近年来,关岭法院断桥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辖区范围广、人口多、经济落后,家事矛盾纠纷突出的情况,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实质解纷、保护妇女儿童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优势,以“三个聚焦”为抓手,积极探索推行“诉前、诉中、诉后”之“三步调解法”,为化解矛盾纠纷开出“新处方”,调出平安和谐新气象。
一、聚焦基层治理,做好诉前调解
二、聚焦矛盾症结,抓好诉中调解
三、聚焦社会效果,做实诉后调解
人民法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人民法院开展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下步工作中,断桥法庭将持续聚焦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老百姓的“家门口”,以优质司法力量进一步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根基。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6号
大方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工作法推动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显功效
近年来,大方县人民法院立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向重点领域和基层延伸,为进一步从源头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于2023年6月成立“大方县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形成“三个一”工作法推动诉前有效调解,减少社会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2023年1至6月,大方县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1194件,占民事一审收案数的31.31%;2023年6至12月,大方县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01件,占民事一审收案数22.04%,占比下降了9.27%。
一、党委政府“一盘棋”统筹。大方县法院坚持党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发挥党委、政府领导作用。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家事纠纷诉前多元调解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家事纠纷诉前多元调解工作由法院主推上升为县委政法委主抓,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诉源治理格局。2023年6月,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大方县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大方县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7号
江口县人民法院闵孝人民法庭
做实做细“诉讼三环节”,使婚恋命案防控见成效
近三年,婚恋家庭类案件占江口县人民法院闵孝法庭受理案件的60%以上。2023年闵孝法庭受理108件案件中有离婚案件65件,占比60.18%。相比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极易因情感纠葛引发恶劣事件,命案发案率较高。
针对婚恋家庭纠纷易引发命案、风险发现晚、矛盾化解难等问题,江口县人民法院闵孝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了涉诉婚恋家庭纠纷命案预防工作方法,通过立案环节全面排查、审判环节着力化解、回访环节温情巩固,有效预防了涉诉婚恋家庭案件引发命案。
一、立案环节:“一表三书”实现婚恋纠纷命案隐患全排查
二、审理环节:“一稳三法”实现婚恋家庭纠纷妥善化解
三、回访环节:“一访三导”实现婚恋家庭案件命案归零化
2023年,闵孝法庭在立案时通过让当事人填写“一表三书”,共排查出命案风险较高的离婚纠纷10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5份;法庭受理的65件离婚案件,运用“一稳三法”工作法,成功调解案件50件,调解成功率为76.9%,其中命案风险系数较高的10件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结案。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8号
从江县人民法院:
探索“333”模式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实质化解
近年来,从江县法院积极探索婚姻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工作优势,通过开展三项服务、用好三个平台、建立三机制的“333”工作法,做实做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实现“零矛盾上交、零民转刑、零命案发生”目标。
二、用好三个平台,抓中端激活多元解纷路径。一是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架构,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形成纵横联动、集约高效的纠纷解决网格,对婚姻家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制作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2023年以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286件。二是用好从“和”说起调解工作室。依托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各人民法庭办公场所,创设4个从“和”说起调解工作室,聘用5名身体好、业务强、有情怀的退休法官为调解员开展婚姻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将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诉。三是用好县乡综治服务平台。为确保案结事了、消除事后风险,认真分析研判每一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根据案件风险等级,及时通过县乡综治服务平台向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通报,掌握风险动态并及时有效化解。2023年以来,共通过平台通报了17条风险线索,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9号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
做实“三字决”构建水族乡村新“枫”景
三都水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三都县法院中和法庭所辖的中和镇、周覃镇、九阡镇是水族群众聚集的大本营,孕育了水书、端节、马尾绣、双歌、赛马等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和民俗技艺。近年来,中和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结合民族与地域特点,创新家事纠纷“防、调、育”多元化解工作法,以“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2022年以来,新收家事诉讼案件425件,同比大幅下降20.4%,万人起诉率连续两年排名全州最低,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一、做足“防”字功夫,强化源头预防促进“无讼”善治
一是网格摸排全覆盖。依托“一网统管、五网合一”网格管理机制,借助辖区46名网格长、588名网格员、25名人民调解员等基层力量,建立“法官+网格”诉讼服务网络,及时掌握辖区群众矛盾纠纷苗头,尽可能就地化解纠纷。2023年以来,通过网格摸排、联合化解纠纷97件。
二是深度走访知民情。深入农家开展走访活动,了解村情民意,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实现纠纷早介入。对尚未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提示及司法建议。2023年以来,走访收集到群众对法庭诉讼服务建议15条,发出风险防控7条,司法建议3条。
二、做活“调”字方法,优化调解服务提升解纷效能
一是注重双语联动。开展“水语法庭”“布依语法庭”巡回审判,建立“法官+村两委+寨老”民族特色调解机制,尊重并灵活运用民族习惯化解少数民族家事纠纷。2023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调解105件,实现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
二是开展异地联动。会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成立驻江苏省常州市家事纠纷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设置家事纠纷调解专线,选聘5名三都水族籍常住常州农民企业家为调解员,通过异地线上调解,将诉讼服务延伸到省外。2023年以来,累计为三都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53余件。
三是聚焦多方联动。利用“水书先生”、寨老等享有较高威望的群体参与纠纷调处,邀请6名马尾绣传承人成立“绣娘调解室”,同时,组建由女法官、司法所女干部和妇联主席等成立“水乡巾帼调解队伍”,开展多方联动,推动情理法融合,促进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3年以来,“水书先生”、绣娘调解室、水乡巾帼调解队共联合调解案件250件,调解成功140件。
三、做实“育”字成效,涵养良好家风培育文明乡风
一是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联合辖区妇联、各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在易地移民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多方联动呵护“幼苗”,共同为问题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依法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2023年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次,完成案例普法宣传8余次,开展交流会5余次。
三是加强风俗习惯案例指引。公开审理宣传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依法惩治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生而不养等不良风气,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邻里和睦”等文明乡风,促进移风易俗。2023年以来,公开审理涉彩礼、相邻、赡养、抚养纠纷案例375件,发放《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婚约彩礼典型案例》手边书1500余本,婚姻家庭、彩礼、子女抚养、相邻等纠纷明显减少。
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案例第10号
册亨县人民法院双江人民法庭:
开启“法庭+村(居)委会”婚姻家事纠纷
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为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册亨县法院积极探索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不断强化婚姻家庭矛盾源头预防化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院机关牵头引导各人民法庭与村居两委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书,以此为契机,双江法庭2023年下半年开启了“法庭+村(居)委会”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模式,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24年第一季度双江法庭受理婚姻家事类纠纷17件,同比减少15件,同比下降88.24%。
一、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村居两委力量,拓展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双江法庭与辖区内的双江村村民委员会、荣丁村村民委员会等九个村(居)委会签订了《册亨县人民法院双江法庭双江镇xx村村民委员会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化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助力辖区内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交流介质
三、加强群众走访,传递司法温度
四、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下一步,双江法庭将持续依托“法庭+村(居)委会”的工作模式,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如“法庭+司法所”“法庭+民政办”“法庭+学校”等新的工作模式,持续推进诉源治理。与各法庭之间交流经验做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节约司法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时开拓工作的服务创新,服务人民群众时用创新的沟通交流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标上级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部署,推动法庭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