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内设机构情况,这意味着金融监管总局地方省局“三定”方案已落地。“三定”,即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
2023年11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在内设机构方面,设置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等27个部门,级别为正司局级。
整体来看,36地省局“三定”方案遵循了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上下贯通有序衔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总体要求。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主要表现在落实落细“五大监管”,调整各级派出机构监管框架;通过整合机构监管,实行“同类机构、统一监管”;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强化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加强科技监管、风险监测等力量配备,提高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能力;完善稽查检查等监管执法机构设置,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深圳金融监管局网站信息显示,该局设置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5个处室,整体来看,25个处室多数与金融监管总局内设机构保持一致,但也有个别不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36地省局还可根据需要设立信托公司监管处、财务公司监管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处、专营机构监管处、(省会城市)地区监管协调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金融监管总局36地省局“三定”落地后,市局、县局“三定”方案也有望很快落地。8月1日,江西金融监管局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时提到,有序推进“三定”落地,切实落实省局主体责任,突出发挥分局职能作用,全面激活支局履职动能,确保总局党委、省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神经末梢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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