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郑重倡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做一名受人尊敬的房地产经纪人!
协会温馨提示:房地产经纪人员完成实名登记后,应按规定每年完成20个继续教育学时。
面授培训方式:
其他方式:
第一:交流、调研体验类
4、向武汉市房管部门或者武汉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提交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制度建设等建议被采纳或者认可。
第二、学历、专业提升类
备注:凡当年度实现学历提升,如原高中/中专学历进修提升为大专学历,凭学历证原件即可向协会申报获取该年度的20个学时。
6、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经纪人协理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凭证书原件即可向协会申报获取年度20个学时。
第三、公益、荣誉激励类
第四、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9、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面授或网络继续教育的各类公益培训课堂等。
行业协会鼓励并倡导广大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积极投身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范建设,多交流、多思考,积极参加行业的公益活动和交流研讨活动,在丰富多样的实践体验活动中完成该年度所需的学时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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