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由于舒女士已经实际居住在租房内,贝壳(链家)竟然在未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完成了签合同(电子合同)的流程。这一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漠视。在合同签署后的合理犹豫期内,舒女士曾一再提出扣减租金或变更租期的要求,希望重新签订合同,以反映房屋的真实状况。然而,贝壳(链家)方面却以原合同已上交为由,故意制造模糊局面,也给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在随后整整一年的日子里,舒女士的生意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亏损严重。她不禁质疑,这一切是否与贝壳那不合时宜的催租行为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贝壳的解释是系统定时发送,没有其它含义。可是作为中国人,我想我们很多人都知道,过年都有很多大忌讳存在,同样舒女士也有,并且她一再要求贝壳不要再发,自己做生意,有忌讳,可是作为上市公司的贝壳却无视客户的要求,把从上午十点整的信息改到中午12点和晚上12点,整个正月每天轰炸,舒女士被这样的信息不停的骚扰,愤怒无比,直言让他们老板亲自来收房租,否则不付。
舒女士一直在等贝壳给自己一个说法,作为一家知名的上市公司难道不考虑客户的感受吗?舒女士一直跟链家工作人员说,让你老板来处理给一个合理的解释!最后等来的却是舒女士那一份从来没有看过内容条款,没有签字的合同。当看到合同要求修改重签时,他们又说贝壳链家说不能修改重签的合同,并要去起诉舒女士违约。
那么为何最终却如此偏颇的判决呢?实在令舒女士匪夷所思!这一结果也让舒女士感到无比愤怒与无奈。她深知,在这场与贝壳(链家)的较量中,自己已经成为了那个被牺牲的“小人物”。但她也明白,自己的经历并非个例,而是租房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如若租房合同未满一年便欲退租,贝壳链家须得提前一个月获知,否则房客无法收回押金。舒女士曾误信贝壳链家员工之言,以为只需提前一月通知,便能如数退还押金。然而,她未及细看合同,便搬离了第一套房子。舒女士本欲更换寓所,且通过贝壳链家找了新房,但贝壳链家的工作人员却如催命般逼她立刻搬离,不容片刻拖延。
舒女士在新家等待入住时,贝壳链家的工作人员却在旁观她搬离,待她搬毕,方拿出合同,声称押金不能退还(至今没有退还押金)。舒女士愕然质问,当初租房时,你们承诺不满一年退租,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押金即可退还,为何如今却出尔反尔?贝壳链家的工作人员却回答,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
舒女士搬离新房之际,下一家房客已迫不及待地欲搬入。贝壳链家在毫无损失且已收取中介费的情况下,仍坚决不退还押金。舒女士无奈,只得向法律部门咨询,质疑贝壳链家的行为是否合法。那五千元的押金,对她而言,无异于全家两个月的生计。
此外,徐汇区法院的法官称舒女士的房租很低,是舒女士对房屋要求过高。她想请教职能部门,五六千元的房租真的便宜吗?我国的国民收入平均水平又是多少?为何法官会认为五六千元的房租是便宜的,甚至认为房客不该要求硬件设施的正常使用?
即便房租仅为五六百元,只要承诺过,房客也应有合理要求。舒女士的房租高昂,却未见贝壳链家投入资金改善硬件设施。反而在搬离时,贝壳链家对新家的设施挑三拣四,对舒女士的要求百般挑剔。
舒女士想问,在我国,房租高昂的房客是否就失去了合理要求的权利?她要求的高价租房,究竟有何不合理之处?贝壳链家是否真的为房客提供了应有的服务?
就舒女士所经历的大年初五迎财神的大日子,贝壳却发来短信讨要房租的事件,就事论事来说,有谁经历过,又有谁会去做大年初五去讨债的行为?因为大家都在喜气洋洋过春节,都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氛围里,一件从来没有人发生过经历过的事,法律又怎么出台?作为中国人,既然春节作为中国人的传统节日,那从古至今老祖宗留下来的的确有重大节日的大忌讳,所以中国人大都投个吉利,没有人会在喜庆的日子里去触别人的霉头,就连我们上班的日子,也是定在初八以后,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