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房地产中介,问题,方案
中介业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中不可缺少的媒介及桥梁。所谓房地产中介,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消费的供求市场中,为交易物体提供评估、交易、代理、经纪、咨询等服务及善后管理服的职能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涉及总地产投资开发、建设、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能为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相应法律、专业技术、信息等优质服务,不仅有利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也为行业自身创造了可观的收益。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作用房地产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表现为开发后的房地产出售给用地单位和个人;三级市场是指房地产交易市场,表现为房地产投入使用后在使用者之间的交易。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供应量相对饱和的时期,房地产中介的作用不仅在二级市场中举足轻重,更为盘活三级市场注入了新鲜的动力。
(一)提高专业化程度。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产生是市场细分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实行市场化发展的进一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原来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销售的一体化结构中分离出来,
(三)激活房地产三级市场。过去的房地产中介介服务主要集中在一、二级房地产市场,交易解决的基本是从“无房”到“有房”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市场中最活跃的交易开始从“有房”向“有好房”的转化。房地产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服务可以保证这一过程的顺利推进,从而为房地产三级市场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与国外相比,我国房地产中介机构由于起步较晚,在执业标准、执业规则、专业人员素质、执业技术手段、执业运作经验和管理经验方面都有待全面提高。虽然近10年来,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势头,但由于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总体上比较稚嫩,竞争力弱,与WTO规则的要求和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纵观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整体性的缺陷。
(一)法律法规缺口。目前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出现的规范性和有序性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立法滞后,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差,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
(三)资金链存在极大漏洞。国家建设部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是相应的细则还是不够明确,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漏洞。资金监管方面,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和银行的资金管理是各有所长的,而通知却一句带过。银行的监管者角色不明朗,让很多中介机构钻了空子,擅
自挪用交易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
(七)信息渠道不畅,技术水平偏低。我国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还不健全,市场信息量少、渠道不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行业内技术手段普遍落后,方法陈旧,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大量无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在做中介代理。评估行业中的估价师队伍虽日益扩大,但部分估价师学历高、实际执业能力低,只有理论知识,缺少实践经验。大量注册估价师虽有资格,并不执业。据2006年对92家评估机构抽查的112份评估报告显示,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只有13%,达到及格标准的占80%,不合格的占7%。估价报告的出错率在60%以上,反映了估价人员执业能力比较弱,处于较低的层次
三、解决方案
(一)落实政府职能1.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各项具体要求: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合同管理;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设和资金划转;加强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2.加强立法。保持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规范市场。政府要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立法,建立、健全和完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应市场经济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国内外房地产中介企业提供一个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