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10月22日,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对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作出规定,并发布一系列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而个人房东可以享受两年的免缴税福利。
“目前租售比较低,所以各种成本和经营风险比较大,为了降低风险房产税从12%降低为4%,这个力度是比较大的。另外从事租赁的企业税率下降,这样给企业带来实惠有助于稳定和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说。
个人房东以及承租者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是:个人支付的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可按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对个人房东来说,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综合征收率为0。
“对个人承租来说没有太大影响,对出租方来说,需要开具发票,由2.5%降低到0,房东就没有什么负担了。虽然有期限两年后结束,但是也会促使房东按照规则进行租赁备案登记,有助于租赁市场的安全稳定和规范。”吴翔华表示。据悉,纳税人欲享受上述减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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