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发后,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2010年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与遇难者凤的父亲陈广乾达成了“赔偿协议”:李刚家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
2011年1月11日,陈林和父亲陈广乾进京与代理律师胡益华见面,商量是否参与诉讼。此前,望都县人民法院曾询问陈家是否要参加庭审。
当时,他们达成初步统一意见:,陈家参与刑事诉讼,并且不同意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第二,鉴于民事部分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完毕,陈家请求法院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前提下,对李启铭进行从轻处罚。
1月13日下午,陈广乾、陈林父子与胡益华律师一起赶往望都县人民法院,准备将上述参与诉讼的意见提交给法院。
然而望都县人民法院回复说,陈家已经与李刚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陈林说,这是他次听说有“刑事谅解书”,可能是父亲和望都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签署的。
胡益华律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由于签署了“刑事谅解书”,他和陈家商讨后决定,望都县人民法院开庭时,他们的身份仅是旁听者。
陈林对记者说,望都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曾对他和胡益华律师说,被李启铭撞伤的河北大学学生将“不旁听,不作证,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
陈林及律师得到的起诉书显示:左下肢膝关节囊撕裂,膝内侧副韧带撕破断裂,鉴定为轻伤。
起诉书称,“李启铭驾车超限速……行驶至生活区内的易百超市门前时,从后面将同向结伴并行的凤(穿轮滑鞋)、撞倒,李启铭继续驾车行至馨雅楼方向,后驾车途经事发地点时未停车,行至生活区南门,被警卫员拦住,带至警卫室。”
“李启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超限速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且肇事后逃逸,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3日下午,陈家及律师胡益华向望都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参与诉讼的意见。“虽然我们放弃了参与诉讼,但我们还是要将自己的意见提出来。”陈林说。
李刚遇劲敌男子酒驾出车祸叫嚣我叔是金国友
(东方早报)12月17日晚,永嘉县瓯北镇一辆奔腾车和奥拓车相撞。交警去处理时,满身酒气的奔腾车驾驶员金建兄纠集七八个人围殴3位警员。并称:“我叔叔是金国友,跟老子作对的话非弄死你们不可!”金国友曾任永嘉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等职。
“我爸是李刚”事犹未了,又出来了“我叔是金国友”。
19日,温州某论坛出现了一篇《“我叔叔是金国友”——永嘉惊现“我爸是李刚”》的帖子,内容为“12月17日晚上,永嘉县瓯北镇有一辆奔腾车和奥拓车相撞。交警去处理时,满身酒气的奔腾车驾驶员金建兄纠集七八个人,围殴3位警员。并称:‘我叔叔是金国友,跟老子作对的话非弄死你们不可!’随后,金建兄逃离现场”。据了解,金国友曾任永嘉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永嘉县公安局副局长等职,已于去年退居二线。
公安局证实确有此事
昨天,早报记者从永嘉县公安局证实确有此事,金建兄已于20日下午5时许主动前往瓯北中心派出所交代案情。随后,警方对案情调查,认为金建兄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公务,将对其合并行政拘留20日。
3名警员被打伤
“我爸是李刚”受害人律师在京遭袭李刚5套豪宅让人震惊
在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任职的张凯,因代理“河大飙车案”中受害人律师为大众所熟知。张凯称,14日晚10点半左右,他开完会后开车送一朋友回家,行驶至北三环蓟门桥附近时突遇意外。“当时我沿辅路由西向东行驶,突然开过来一辆车拦我。”张凯说,他曾加速超车,但对方硬停在了他车前,右侧和后方也围上来两辆车。“一辆是越野车,一辆是轿车,没看清车型,没有车牌。”张凯说,三辆车内下来十子,试图拉开锁着的车门,并使劲打砸张凯的车窗。
昨晚,海淀警方证实接到了张凯的报案,目前刑警已经介入调查。对于事发路段是否有摄像头等信息,警方表示仍不便透露。
李刚门判决终陷"无声的结局"李刚家奢华5套房产曝光
(齐鲁晚报)古代,百姓有了怨言要击鼓鸣冤或拦轿喊冤,求的是与官员面对面。有了媒体,群众再有意见,就不一定非要去“告官”。媒体在官民之间起到了隔空对话的桥梁作用,而新媒体的产生和发展,让沟通的桥梁成为“立交桥”,互动更快捷,观点更直接。在网络时代,能否与媒体良好互动,也成了考验官员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一些地方官员在这方面反应各异,也得到了不同的结果。梳理近期的一些热点舆情,有助于我们寻找官员与媒体互动的趋势和规律。
无声的结局最为失败
这个新闻起初只是在网络热传,传统的平面媒体基本没有介入。照惯例,一般官员对于这种“负面新闻”通常以不闻不问的方式冷处理。王银峰显示了与众不同的个性,他选择了正面回应。10月13日,江津区召开了一个很正式的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的连番提问,王银峰表现镇定,否认了曾有过“房子有碍”说法。不仅如此,他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并要求开发商拿出录音来。如果开发商没有录音,这事很可能会成为官员正面回应舆论监督的样板,王银峰也会给公众留下一个开明官员的形象。但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在媒体掌握的录音中,不但谈到了,还有更加出格的“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被《半月谈》杂志评为“最恐怖的官话”。
在舆论“一面倒”的时候,公众更希望王银峰站出来澄清真相或者承担责任。但是,积极应对媒体的王银峰忽然就“淡出”了公众视野。从网上可以查到的只有,王银峰陪同上级领导于10月23日出席了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开业仪式。一个声言“要对得起150万江津人民”的区委书记,以一种诡异的沉默化解媒体的追踪,不仅不能挽回自己的名声,也严重削弱了公权力的信誉。
无独有偶,随后在河北大学发生的“李刚门”经历过一波三折之后也陷于沉寂。
10月26日,河北省省长陈透露,绝不会因肇事者之父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的职位,而对司法裁决的结果有所影响。至于网友反映的李刚拥有“五套豪宅”的问题,纪委等部门经过审查后将作出处理。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对于网络上的民意是很重视的,反应也算迅速。
以上案例,都称得上官方应对舆论监督的败笔,这些措施不但于事无补,还适得其反。
“通缉记者”不如依法解决
在媒体的监督之下,被通缉的记者化险为夷,发出通缉令的部门悬崖勒马,避免了更严重的错误。一个群情激愤的舆论热点能在两天之内被化解,这与有关部门的积极应对是分不开的。新闻监督并不是和政府作对,“为群众说话”的同时也可以为政府排忧。对于舆论热点,官方处理得越迅速,就越能化被动为主动。
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仅仅依靠媒体的曝光是不够的,舆论必须得到司法的援助,形成对公权力滥用的合力监督,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发生在凤凰县的少女跳楼事件的最终解决可资借鉴。
9月4日,凤凰县发生一起跳楼身亡事件,死者为一名16岁少女游客,五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名是警察。公职人员犯下违背人伦天理的罪行,自然引发群情激愤。
本地发生了极不光彩的事件,地方政府部门总希望尽快翻过这一页,此种心情可以理解,而且凤凰县是一个旅游胜地,涉案者中又包括警方人员,当地官方当然不希望因为这个事件,抹黑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更不想把它与当地的治安、人文环境挂钩。公众很容易感知到政府的这种心理,也就越发不信任当地政府的调查。凤凰县公安局调查结果是“强奸未遂”,被很多网友理解为官官相护,官民之间的对立情绪越来越强烈。
10月31日上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凤凰县人民法院就凤凰“少女跳楼”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从死刑缓期2年执行到有期徒刑13年的刑罚,5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这样的结果可谓严惩不贷,公众事先担心的行政力量干扰司法办案、袒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并没有出现。
今天,面对社会多元化的利益构成和价值取向,政府应该真诚和主动与媒体积极互动,这样不仅能保护弱势群体,也能维护政府公信力。
“我爸是李刚”成名世界盘点李刚家奢华5套房产
据百度、网易新闻论坛等报道:目前网络疯传的轰动的河北大学学生撞人案,我爸是李刚事件的主角李一帆案【又名李启铭】判决结果: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李一帆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长。已经给河北大学及保定公安局北市区分局软禁在医院,禁止媒体记者采访。同时河北大学已经将死者和伤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现大一)全部保研。尽管目前没有官方正式宣布这一结果,但是网友的爆料不论真假还是令人触不及防!
新闻回顾
李刚门牵出抄袭门李刚该说清五处房产从何而来
据网友搜索、调查,发现肇事者李启铭(李刚的儿子)居然在保定市拥有5套房产,其中李刚为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名下有2套房产,李启铭名下有3套房产,其中位于
1、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01是一套4室2厅豪宅;(市价约100万人民币)
4、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有一个80平方的商铺;(市价8000-10000元/平方米)
5、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有一商住楼(3房2厅)(中银大厦为保定是一座四星级酒店,对面就是市府,不对外销售,是大厦建造之前就参股换房的特殊贡献才拿得到的房间,8层那是vip特权层,给外宾商用,仅租金就够养活子子孙孙,价值至少四百万人民币)
五套房产总价大约在766万-844万人民币。
谁说“五套房产”与“我爸是李刚”无关
有网帖表示,在保定市,李刚名下有2套房产,李启铭名下有3套房产。并且,网帖还给出了这五套房产的具体位置。针对于此,有网友表示,“那个只是据说”,“有房不一定代表他贪”。也有网友表示,本着客观公正防止虚假信息被少数人利用恶意传播的原则,希望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尽快出面澄清,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虽然诗句拼凑不合平仄关系,但“我爸是李刚”就是这样没有道理地出现在公众面前。应当说,这是“官二代”一词自发明以来,接受到的网上民意测验。当“拼爹”从幕后走向台前,当“炫父”与“炫富”并驾齐驱,当大学此等崇高之地也陷入到“封口门”之中……社会的正义与邪恶、真实与虚假、平等与不公,无一不以一种强烈的刺目感,灼伤着公众的耐心。此情形之中,“五套房产论”早晚会出现在公众面前,无论这是不是一个被称作“人肉搜索”的时代。
其一,“五套房产论”是网友搜索揭发而得,不是通过看“官员财产公示”而得。所以,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官员财产公示”这个制度,为什么年年都要喊,年年都只见雷声不见雨点?而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到位了,官员的财产问题和权力问题都监督到位了,李启铭这位公子爷,还会以父亲作为炫耀的资本吗?我看未必。这是层关系。
其二,第二层关系,“五套房产”直接滋生了李启铭公子的傲慢与狂妄。我国富人都很低调,这是一般人的看法,对于部分年轻人来讲,他们就没有继承周久耕先生留下的精神遗产,所以一部分人比较高调比较狂妄。打了人之后叫喊“我是局长”的故事告诉我们“手中有权,心中容易无法”;胡斌的故事告诉我们,“手中有产,心中也容易无法”。在这个买不起房的时代里,有几套房子,自然就等于人上人,如果“交通肇事罪”判三年、其余赔钱了事,开车撞人这等违法之事,自然不被“有五套房产”的人放在心上。
其三,即使李启铭没有撞人,检察部门就不该回应一下“李刚有五套房产”的传言吗?这里的回应,不是一开始就要否认,而是要做一下官员财产调查,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五说五。如果有,这房产是如何得来?有没有权钱交易?有没有权力自肥?这些都是权力监督的职责所在,从何而说与李刚无关呢?“五套房产论”里,虽然有大量的公共愤怒等非理性因素,但之于检察部门,却是个不能回避的话题。问题倒不在于,“五套房产论”能否帮助李启铭肇事案进行公正审判,而在于解构“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深层次社会原因——管中窥豹,以小见大,并借此加快对权力监督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设,以避免“我爸是李刚”此等有违社会公平的现象再次发生。
上海房管局副局长陶校兴被查一事正向纵深发展。
帝景苑项目由印尼商人黄进益以旗下的香港荣福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无线电四厂自1993年起合作开发,1997年金融危机时因资金问题而导致项目搁置。后由台商蔡青峰接手,2004年时控股53%,原大股东香港荣福持股缩为46%。
而帝景苑项目这个“黑匣子”或因陶被查而彻底破译。此前帝景苑已爆出朱文锦等多位官员涉嫌违规低价购房。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尚有多位目前仍在位的官员涉嫌低价购房。
帝景苑的问题还不止此。因为黄进益与蔡青峰产生利益纠纷,黄一直持续向有关方面反映帝景苑项目违规问题。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蔡控制的荣福置业涉嫌偷逃税款上亿元。而低价购房的官员中帝景苑项目所在的徐汇区官员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四改土地合同获利超2亿
命途多舛的帝景苑项目所在地块,在开发过程曾先后四次遭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而每次变更都由陶校兴签名落实,也造就了陶校兴与帝景苑项目的“不解之缘”。
1999年,陶校兴初由松江县县长转战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之时,帝景苑项目也迎来了其发展的转机。
1999年,台商蔡青峰与黄进益等签署《合作开发协议》,重启帝景苑开发,并成为帝景苑项目的实际控制人。
蔡氏入主之后的一大动作,便是完成了土地合同的首次改签,将帝景苑由外销改为内销,盘回巨额土地出让金。
当年6月,市房管局与荣福置业有限公司等三方股东重新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额由原来的1396.6万美元,下调到了1683.3万元人民币,蔡氏轻松从房管局拿回近亿元资金,能量之大可见一斑。
根据公开资料,并没有证据证实当时陶校兴已经开始分管土地工作,而他却是这份“外销转内销”的土地出让合同的签署人。
2002年,国土部开始推行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当时已经开始分管土地工作的陶也开始参与上海的土地出让程序规范化。而恰在此时,陶又代表上海市房屋土地与资源管理局,与荣福地产等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上调帝景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不得超过82778平方米,而1999年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是64124平方米。由此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余万元。
帝景苑所在的肇嘉浜路1001号地块总面积为1.6万平方米,此次上调建筑面积后,该项目的容积率达到了5。而在1994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间施行的《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要求,位于内环的居住建筑的容积率应控制在4以内。
随后的2004年1月及6月,陶继续代表上海市房屋土地与资源管理局与荣福地产签订了两份补充合同,使得项目的最终建筑面积超过了9万平方米,容积率也接近6。
通过三次提高容积率,帝景苑项目实际增加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而根据帝景苑销售资料显示,帝景苑的销售底价平均约1.1万元/平方米,则仅依靠此项,帝景苑项目获利逾2亿。
官员低价买房链条
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由陶校兴一路绿灯放行的帝景苑项目,其背后还深藏着开发商与官员互相勾结牟利的隐秘链条。
此前被查处的朱文锦事发之前,曾以妻女之名在帝景苑买入一套157.89平方米的住房,合同价357万元,无银行按揭,有传言他并未付购房款。与朱相比,更多在帝景苑购房的官员则享受到了达七成的折扣。
更多享受折扣房的官员名单外泄,缘于帝景苑项目股东间的纠纷爆发。
2009年2月,帝景苑项目股东方之一的黄进益因利益纠纷,起诉合伙股东蔡青峰。该案次开庭后,黄进益方面又提交了一份追加被告的起诉状,追加八位在买房时获得较大折扣的干部或其家属为被告,由此揭开了多位在职官员在帝景苑低价买房的内幕。
诉状显示,现任上海市公安局特警总队负责人李某在2005年1月以其子的名义,在帝景苑购买了一套154.26平方米的住宅,每平方米的价格为7000元,而当时的市场价为23000元,折扣率为69.57%,而当时其子仍在大学就读。
黄进益方代理律师宋濂溥提供给本报记者一封2009年公开信,该公开信称:“作为‘回报’,李某动用警力跨区为蔡青峰办私案”。
诉状还显示,而现任上海工商局总经济师杜某也在2002年12月以其妻韩敏芳的名义在帝景苑购房,当时的销售单价是9350元/平方米,韩敏芳的实际购买单价为6450元/平方米,折扣率31.2%。杜某此前曾担任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处长,上海荣福房产公司正是其当时的监管对象。
2005年时,房地产行业的毛利率约在35%左右,超过70%的折扣率,房子等于是开发商“倒贴”。
这些低价折扣房到底由谁埋单?
黄方代理律师宋濂溥给本报记者提供了荣福房产2002年的一次股东会记录,该记录显示:“公司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受到各政府及协作单位有关领导等的关心支持,各股东一致同意授予蔡青峰总经理对于本项目销售中持有726.75万元的特别优惠处理权。”
除了这一笔700多万的特别优惠处理权,蔡青峰治理下的荣福地产还划拨了其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打点关系”。如荣福房产曾与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委托包干合同》和《管理合同》,荣福房产通过支付给鑫尊公司3030万元,鑫尊公司则“保证须上缴政府的公建配套面积从原有总建筑面积的7%调整至4%,并通过项目验收工作”。而一般建筑的公建配套面积至少在5%。
帝景苑400多套房全部的买卖合同至今仍未能完整曝光,黄进益等曾在给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的信中建议对所有买卖合同进行核查汇总,查明低价买房的事实和性质。
涉嫌拖逃上亿税收
帝景苑项目还存在涉嫌偷税问题。
前述律师提供给本报记者一份徐汇区税务局今年3月发出的税收缴款书,至今荣福地产还结欠土地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等逾1亿元未交(未计滞纳金),离奇的是,该税款所属时期为2002年12月至2007年11月。
本报记者看到的2003年11月一份内部文件显示,蔡青峰提到请专业财务公司代理,“帮公司节税,预估所得税的33%可下降至23%,总体节省几千万元人民币,”代价是需要约250万元的手续费用。该费用具体去向不得而知。
2004年帝景苑一期项目建成,2005年荣福地产上报主营业务收入共计逾11亿,但总体利润仅2000多万。以此计算,整个帝景苑一期项目毛利率仅1.8%。而在前期投入中,三方股东总计投入成本约人民币4亿元,之后主要负责运营的蔡青峰也没有再向股东提出增资要求。
对此,股东之一的黄进益曾在2006年写信到市财税局举报荣福房产蔡青峰偷逃税收,2007年1月,上海市国税局第六稽查局首次出具书面信访回复函,称黄进益方面“提供的部分证据与核实情况有差异,故目前仍在查处中,并将延期”。
一直到2010年3月份,具体征税单才下达,税单显示荣福房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及所得税等共计1.346亿元,截至目前蔡青峰方面尚未缴清税款。
据记者掌握的2007年1月至6月的荣福房地产公司企业月度会计报表,荣福地产在2007年4月新增了一笔5827.6万的应收账款,同时在流动负债方面又增加了一笔5465.8万元的预收账款。而该公司会计报表显示,2007年3月荣福房产的货币资金是617417.40元,4月是507060.39元,5月是592545.18元,数额远小于上述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
据专业财务人员介绍,虽然一般房地产企业也都有一部分应收,但是一般不会占销售很大比例。而应收和预收同时增加差不多金额,却没有影响银行存款,存在疑点。
蹊跷的是,前述被起诉的8名官员被告中,其中一名被告为徐汇区前副区长费滨海之妻徐炎,费曾在上海税务局徐汇分局任副局长之职。徐炎在帝景苑内购买了一个单位,当时的销售单价为23000元/平方米,徐炎的实际购买单价为6550元/平方米,折扣率71.53%。
而徐炎当时的商品房预购合同上提供的地址为汉口路300号23楼,即荣福地产主要股东之一蔡青峰的办公室所在地,与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供的其家庭现住址、前住址均不符。
2010年6月,黄进益代表荣福置业有限公司向徐汇区国家税务局提起行政起诉,要求徐汇区国税局告知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此案至今未被受理。
宁波数十官员被曝帮人低价买房过百套称为调查
昨天,早报记者从北仑区委宣传部获悉,针对这一事件已由区纪委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启动调查程序。经初步调查,尚未发现有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行为,调查仍在继续。
网帖爆料:“区府办主任有10套房”
另外2张照片显示的是一份《开盘方案》,内容为“目前公司因内部关系保留的房源约50套,所需房源均为2号楼及12号楼。预售证拿到当天下午通知关系客户进行内部认购,签订认购书并支付10万元购房订金,折扣优惠统一由许总批示,要求一周内完成签约工作”。
与此同时,该《方案》中在付款方式优惠、首批价格优惠和月底前签约优惠等优惠内容后,还用黑体字专门标明“如通过许总批示需给予特别优惠折扣,则在上述优惠后再乘以优惠折扣形成最终合同价”。
政府回应:是帮开发商做市场调查
早报记者随后在该区政府网站上对帖子中涉及官员姓名和岗位进行核对,发现所涉及的官员大部分确有其人。
北仑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找到了发帖人,并与之进行了面谈。据悉,发帖人是世贸世界湾二期的金卡购房户,在销售人员的办公室里发现了这些资料,于是翻拍下来传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