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半路遭卖家毁约法院判卖家赔22.5万元

房屋递件当日遭卖家反悔,只好另购同一小区类似户型房子,时隔三个月,各项费用多花了40万元。一怒之下,买家将毁约的卖家诉上法庭。这起典型的卖方不诚信违约致买方损失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日前在广州中院二审,由广州中院王勇院长主审,当庭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返还定金5万元、赔偿违约金12.5万元外,卖家还要支付10万元房价差。

房子交易不成,双方对簿公堂

据了解,近年来出卖人“主动违约”终止买卖或“一房两卖”情况增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首超一手房。“目前广州中院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是,在对房屋差价的损失计算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应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相当。”广州中院房产庭庭长邓娟闰表示,通过司法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类因诚信缺失引发的房地产纠纷矛盾能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决。

买家:递件当天卖家不卖了

2016年8月11日,房屋买家阿峰(化名)经中介公司介绍,与卖家华姨(化名)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就华姨名下一处位于广州天河区、建筑面积60.8362平方米的房产达成买卖协议。双方约定:房屋总价125万元,定金5万元,首期楼款(不含定金)33万元在成功递件当天由买方直接支付卖方,楼价余款银行按揭。

签合同当天,阿峰向华姨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为凑齐购房款,阿峰在8月31日将自己位于增城的商品房卖掉;一边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在9月28日得到了银行的《个人二手住房贷款承诺函》。

三个月后,即2016年11月3日,双方依约到房管部门办理递件手续,谁知华姨突然临场变卦,理由是中介经纪人没到场且阿峰不同意先支付首期款再办递件,双方不欢而散。次日,阿峰向华姨发出《律师函》,要求华姨在11月8日前协助其办理房屋的递件手续,但至11月15日,华姨直接以阿峰无能力付款为由拒绝出售房屋。

起诉:索赔房价差额30余万元

一审:被告违约判赔27.5万

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被告拒绝履行合同依据不足,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将原告已付的定金5万元退还。

此外,被告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总楼价10%的违约金。因原告已充分举证其在被告拒绝履行合同当月即2016年11月25日向案外人购买了与案涉房屋同栋的房屋,房屋价格相比案涉房屋存在较大差额,原告确实存在实际损失,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125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房价差额损失305000元的诉请,一审法院认为,因房地产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加之已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25000元,足以弥补被告的部分实际损失,故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价差额损失150000元。

一审判后,华姨不服上诉。

院长主审:被告承认违约接受调解

让华姨意外的是,本案二审由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广州中院院长王勇和另外两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

7月28日上午9时,审判长王勇敲响法槌,庭审开始。

二审庭审紧紧围绕两个争议焦点开展:一是华姨是否应当承担案涉《房地产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二是若华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如何确定?

上诉人华姨坚持认为,她怀疑买家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能力付款,故不配合买家办理递件手续,却并未提交新的证据,并声称自己在合同前后对很多细节都不懂。

当法官征询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时,上诉人华姨态度急转,承认自己违约,“再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而烦恼”,表示愿意接受一审返还定金和赔付违约金,但对一审判赔的15万元房价差额期望调整为10万元。

在法庭主持下,经过几轮磋商,该调解意愿得到阿峰一方的同意,双方当事人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书。

焦点:如何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王勇介绍,该类型案件的处理,通常存在两大争议焦点:一是对违约责任的认定,二是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的确定。前者属于事实认定的层面,个案有别,应具体案情具体分析。而后者有关损失赔偿,尤其是房屋差价损失是否属于损失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差价损失赔偿的金额问题,目前在全市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

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就房价差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当事人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向当事人释明后,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房价涨跌情况进行评估鉴定。

“本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对涉案房屋买卖的合意,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双方均应诚信履约。”王勇表示,经庭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是对其自身民事法律权利的合法处置,不仅有利于案件纠纷的化解,促进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而且有利于案件的执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数据分析:

二手房买卖纠纷首超一手房

以本案为典型案例,类似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近年来在广州各区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据广州中院司法大数据统计,2013年至2016年,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数量分别为3217、4587、3570、3197件,受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以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数量分别为:2749、3290、2229、3631件。可见,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据房地产案件较高比例。

从2016年开始,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首次超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今年广州各区二手房买卖纠纷又有明显上升。今年上半年,除白云、海珠、越秀、南沙四区负增长外,增城、天河、荔湾、番禺、花都、黄埔、从化七区皆出现较大增长。

法官说法:

违约赔偿应与守约方损失相当

据广州中院房地产审判庭庭长邓娟闰介绍,近年来,因房价波动较大,出卖人“主动违约”终止买卖或“一房两卖”情况增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包括拒不履行、迟延履行、限购限贷无法履行、一房数卖、借名买房、处分共有房产、连环买卖、户口纠纷等。且涉及法律关系繁杂,除了买卖关系之外,通常还间杂有居间关系、租赁关系、数个买卖关系、共有关系、借名关系、抵押关系、代理关系等。

“目前广州中院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原则是,在对房屋差价的损失计算时,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应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相当,即因为房价涨跌而违约的,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守约方可得利益损失,比如房屋涨跌所造成的差价损失。”邓娟闰表示,此次审判活动,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房地产复杂案件,就是倡导“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办案导向,法院要通过司法裁判过程和裁判结果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类因诚信缺失引发的房地产纠纷矛盾能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新闻背景:院庭长审案成常态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领导办案在广州中院已是常态。2016年至今,院庭长办结案件5776件。其中,2016年全年办结案件3098件;2017年1~7月办结案件2678件,占去年全年院庭长办结数的86.44%。根据改革要求,院庭领导不仅要办案,还要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院庭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

THE END
1.后来才知道是50年产权,合同定金2万元,10元%违约金。如何赔偿?二、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如下:1、履行不能;2、迟延履行;3、不完全履行;4、拒绝履行。法律依据:《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998994.html
2.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导读:买房定金2万违约的,买房方违约是无法返还定金的,但开发商违约的应当赔偿双倍的定金,即赔偿4万,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买房定金2万违约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可以获得4万的赔偿,购房方违约是无法获得定金返还的。根据《民法典》https://www.64365.com/zs/1235166.aspx
3.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律师普法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几万 普法内容 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是由合同约定的,具体赔偿多少还要看合同中违约条款如何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https://www.110ask.com/tuwen/17475401808288895324.html
4.买房定金2万违约赔偿金额?一般情况下,买房定金交了2万,违约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即4万。但同时要判断2万定金是否超出合同总的http://www.loupan.com/ask/874630.html
5.退房纠纷大量产生贷款遭拒签购房人"被违约"房产资讯但当李女士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时,销售经理却说合同已经签了,退不了,非要退就要交违约金。按10%计算,要赔给开发商10万余元。 “都是借来的钱,又不是我们的过错,不甘心就这么被扣了违约金啊!”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和开发商进一步协商解决办法,实在不行只能打官司了。 https://www.fang.com/news/2010-05-10/3325590_all.htm
6.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完了交了2万元定金房主过不了户谁违约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http://qd.17house.com/jiaoyiliucheng/fd234863d880ed2779c93dd654d0e4ab.html
7.买房签了认购书又后悔!2万定金能要回来吗?南方plus2020年3月16日,曾某经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推销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约定了曾某认购的房产户型和门牌,并约定曾某签订认购书当天应支付103460元首付款(含定金),2020年3月31日前支付优惠首期款77595元,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优惠首期款81112元,剩余款项通过按揭方式付款。曾某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201/26/c61687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