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杨长秀的女儿在银行柜台前询问。
社区居委会开的证明也没用。
去世2个月老伴留下的一本存折,成了杨长秀和家人的烦恼。
4月6日,成都彭州下着雨。天彭镇安澜10组的78岁老太杨长秀坐着女儿的电瓶车,冒着雨,再次赶往彭州城区的一银行的分理处,想取出过世老伴存折上的一笔钱。再一次失望而归,为了几千元的存款,这位年迈的老太已跑了好几趟。
就连公证处也吐槽说,类似的小金额继承公证让市民颇费周折,耗费大量精力。工作人员呼吁:银行可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出台一些针对小额储户的便民简化举措。
户主已过世但换存折“需本人到场”
杨长秀的老伴刘长生生于1933年,曾是一位进藏的解放军战士。
回到家乡后,刘长生晚年有一笔补助金,每月打到他的银行户头上。
今年2月1日,83岁的刘长生在家中去世。2月中旬,杨长秀曾到银行取过一笔钱,她本人知道密码,顺利取了1500元钱。当时,存折里还剩6874.62元。
但是4月初再去取钱时,情况发生了变化。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杨老太,存折消磁了,无法读出数据。老太回忆:“我说,那就给加磁,或者换本新的再取。”不过,工作人员说,这个必须本人才能办。“我告诉他们,老伴都过世了,咋个来”
这句话说完,银行工作人员说,那更不能随便取钱了,必须要公证处出公证,才能取这笔钱。杨老太连什么是公证都不清楚,只好回家告诉子女。
子女愿放弃银行规定依然无法变通
4月7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陪着杨老太和家人,再次赶往彭州城区的该银行分理处。
一位柜台女工作人员认识他们,还是明确告知:刘长生过世了,这笔钱不管是多少,都已经是遗产。继承人要取出这笔钱,就一定得公证。记者询问有无其他变通办法,她为难地告诉记者:“真的没其他办法,规定就是这样的。”
跑几趟无果后,杨老太孙子刘维开始为这事奔忙。刘维告诉记者,他们家人咨询了,这钱已经变成了遗产,奶奶包括家人想取出钱,就得证明自己合法继承人的身份。
刚开始,杨老太的二女儿认为:“这不难嘛,我们有户口本,再去村委会开个证明不就行了吗”.有了证明也没用,三兄妹一合计,决定写个证明,三个人都放弃继承权,这钱都由老母亲继承,签字按手印。“但大家把问题想简单了,银行还是不认。”
为了取钱,离世21年的次子也得证明
4月6日杨老太离开银行后,就由家人陪同,再冒雨赶到了彭州公证处。
这时,家人发现,为取钱做的这个继承公证,手续非常繁琐,所需材料超过10项。
华西都市报记者看到公证处提供的继承权公证材料所需清单,杨老太他们需要准备:
刘长生死亡证明,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作为配偶的杨老太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三个在世子女继承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由村委会及所在镇政府出具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的证明书;银行出具的遗产凭证。
“我爷爷都80多了,爷爷的父母解放前就死了,哪一年死的都不知道。”刘维苦笑着说。不过,村委会可以开亲属关系证明,上面填了“解放前死亡”就可以过关。
杨老太的结婚证算是“有惊无险”,当年结婚的时候那张纸早没了踪影。幸好前几年因为房子的事情,补办了结婚证,这个材料也有了。
公证处呼吁:小额存款,可否简化手续
7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彭州公证处工作人员李三保,提及刘长生6800元存款公证一事,他开门见山地说:希望你们也呼吁一下,这些没多少钱的要公证,建议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作一些便民化的改进。
李三保透露,类似杨老太这种为几千元甚至几百元,被要求做公证的,他们遇到过很多。“银行这么做是怕其中一个继承人拿了钱,其他继承人找银行来闹,避免纠纷。”李三保说,很多为存款要求来公证的,大多金额都很小,多是几千元。对于几百元存款的,他们一般建议不要办公证了,不但花公证费,而且“非常折腾又耗时”。
李三保说,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杨老太这种类型的要公证,银行规避自己风险的同时,也该切合实际,特别是几百元上千元的这些很小额的存款,他个人建议应该从便民出发,作一些改进措施。
律师观点:继承法从未强制必须公证
他说,银行要求公证,是其内部规定。公证对小额储户造成不便,成本过高,显得不合理。实际上,按照法律关系,银行只是被继承人钱款的寄存地,和储户是合同关系,只要继承人有合法的证明就可以领取。即使继承人之间因为分配不均,那应该也是继承人之间的纠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xinmin.cn2024AllrightsreservedTech-vm-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