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三篇)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面积:

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___平方米。

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注意,法律规定租期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超过部分无效。

四、租赁期限:

共计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另外,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来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体银行账号。如果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应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租金标准:

第一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第二年租金_____元整,第三年租金_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整。期满退场____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房产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2、室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赁期限:年,自至止。

2、租金: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按支付,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另付押金元人民币(大写:);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

2、乙方须按时交纳房租,若无故拖欠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的损失可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与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与修复。

四、其他:

(入住时的水电表数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为你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法规及格式,欢迎阅读!【房屋租赁合同格式(写法)】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c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第十三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____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一)出租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3个条件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4种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该司法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进行了一定的制约。在下列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____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卖不破租赁”也是有例外的买卖不破租赁依然是不变的法律规则,但该司法解释做出了例外的规定: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在上述情形下,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THE END
1.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十一批)答疑意见: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该条的立法目的在于http://tlyz.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2059.shtml
2.当事人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约定是否有效?法律常识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 二、买卖不破租赁中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 ①保持租赁物使用状态的义务。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在于将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https://www.lawpa.cn/changshi/689030.html
3.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B房屋在出租后出卖给第房屋在出租后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D 房屋出租后因房屋所有人死亡将房屋遗赠给第三人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优质答案 查看答案 近期公考资料 2024广东事业单位考试教材图书 2025版国家公务员考试图书 华图教育在线APP下载(刷题听课尽在掌握) https://gd.huatu.com/tiku/3947295.html
4.当法拍房遇上“长期租赁”,怎么办?谁让步?(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法拍房要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如下: (1)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 (2)占有使用该不动产; (3)本次拍卖不是为实现出租前所设抵押而进行处置的;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928/20/1098353673_1098353673.shtml
5.房屋在出租前就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能否要求承租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网友咨询: 房屋在出租前就已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能否要求承租者搬离? https://lawyers.66law.cn/s2205161050c50_i1291163.aspx
6.租赁权能否对抗实现抵押权的强制执行程序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的规定,沿用了原《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屋出租前就已经设立抵押的,承租人不能继续请求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http://www.hclaw.cn/c/view.php?aid=481
7.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收益归谁(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6、民通意见第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https://www.64365.com/zs/1081046.aspx
8.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不动产租赁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https://www.douban.com/note/634652437/
9.中伦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4]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15823.html
10.并非所有的“买卖”均不破租赁——实现抵押权打破原有租赁关系的根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https://zhuanlan.zhihu.com/p/575169811
11.共同租赁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http://sh148.org/law01/A/B/39046.htm
12.民法典下居住权若干问题思考居住权之所以没有用益物权的收益权能,首先是因为居住权的特殊功能,无收益权是由居住权功能所决定的,居住权以满足生活居住为目的,不以他人所有的房屋用以收益为目的。其次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的,除非当事人有约定。如果允许居住权人收益,会使其无端受益,而房屋所有权人无形中失去了一笔收入,对其不公平,这与一直http://xafdcls.cn/m/view.php?aid=143
13.高圣平范佳慧:不动产上抵押权与利用权的冲突与协调丨前沿民法典物权编一以贯之体现了“物尽其用”原则,在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前后,均可能发生所有人将不动产之使用价值让渡于其他人的情形,不动产抵押权与利用权之间(尤其是抵押权实现时)难免有相互凌越之处。二者发生冲突时,两者间的优先次序如何确定?当确定其一优先后,不动产抵押权人、利用权人以及抵押人、抵押物第三取得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75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