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中,时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压力,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但是又担心过户需要缴纳过多的税款,于是便选择买卖过户的方式,但又不让子女出钱。那么此时,如果父母以未支付对价款的理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法院会支持吗?
几年后,张先生与李先生之间的关系恶化,张先生认为当初的房产转让实际上是一次赠与行为,他并没有收到相应的购房款,因此要求撤销之前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产重新过户回自己名下。李先生则坚持认为房屋买卖是合法有效的,不同意将房产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远低于市场价,且没有实际支付的证据,在房屋转让时没有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也没有第三方在场见证。张先生在转让房产后并未收取房款,也没有任何款项往来记录,并且李先生虽然主张买卖合同有效,但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买卖的实际意图和支付行为。最终,法院认定,名为买卖的行为实际上构成赠与,张先生与李先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房产转让名义上是买卖但实际上是赠与,那么这种情形可能会涉及到意思表示的真实性问题。法院会审查隐藏在虚假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意图是什么,以及这个真实的意图是否有效。
因此,在判断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转让案件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如果房屋买卖的形式非常简单,没有通过房产中介挂牌、没有居间合同或定金合同,这可能表明交易双方并没有按照真实的买卖意图行事。
2、合同价与市场价的差异:如果所谓的买卖合同中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这可能表明实际行为是赠与而非买卖。
3、双方的实际关系:通常在父母与子女或其他亲属之间的房产转让,可能存在以买卖形式实现赠与目的的情况,这往往出于避税等目的。
最终,能否要回房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法院的审理结果来确定。如果法院认定名为买卖的行为实质上是赠与,那么在没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买卖意图的情况下,赠与人可能无法要求返还房产。
总的来说,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房产转让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对于这类案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无论进行何种形式的房产交易,都应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