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卖一买一还能退税?一次给你讲清楚!契税住房天津市

今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其中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有效地减轻了家庭负担,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包”。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很多优惠政策是“组合”发力的,很多纳税人就会对政策的认识产生混淆。

本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高悦副主任、杨瑾副主任做客《天津早晨》——《12345热线在行动》专栏,回应市民关切。

住房信贷优惠政策≠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方面如何认定首套房?

市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自己购买了一套河西区的房屋,近期去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时,打印的协议显示的是市民的首套房屋,事实上,自己名下还有津南区和生态城各有一套房,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的税务人员按照市民有三套房3%征收的契税,市民不认可,要求按首套房1.5%征收契税,要求退还多收的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高悦副主任回应: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对天津市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此次调整后,对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为市内六区。同时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得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市住建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天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2023年9月19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或非限购区域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相应区域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以上对为满足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的,与现行个人购买、转让住房税收政策无关。大家不要混淆概念。

个人购买住房环节,需要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第二条:“本市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这里对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也就是在全天津市范围内符合唯一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根据系统查询及纳税人描述,第一个案例中家庭实际住房套数超过2套,因此契税税率为3%。市民误用了住房信贷政策中对套数的认定口径(即只看市内六区套数),以为自己适用契税优惠政策,形成了征纳差异。

有市民拨打12345反映,自己在滨海新区生态城有一套房子(已满5年),在市内河东区有一套房子,现在打算卖出滨海新区生态城的房子,如果根据新政策市内六区和环外分别计数房屋套数的话,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杨瑾副主任回应说:

认定标准为:

卖一买一怎么算?换购个人住房能退税?

市民反映,自己在北辰区卖掉一套商品房,并在北辰区购买一套商品房,符合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咨询购买新房后,退税到北辰区税务局办理还是到哪里税务局办理?具体需要哪些手续才能享受退税?

关于2022年10月1日出台的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了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这项政策出台对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让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政策主要内容是: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有换房意向的居民要注意以下几点:

2.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

4.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知识链接:目前天津在个人转让居住用房过程中会产生哪些税费?分别分几档征收标准?

目前,在个人转让居住用房环节,转让方可能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受让方可能涉及的税费是契税。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卖方——

增值税:境内自然人将购买不足2年底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费:缴纳增值税的,以增值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按照7%、3%、2%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上述自然人销售住房业务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按照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我市暂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契税:我市契税税率为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税费优惠“大礼包”还有哪些你必须要知道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杨瑾副主任:

8月31日,国务院对外发布了《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另外,系列优惠政策中也把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考虑在内,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也就是从2023年至2027年,国家提高了政策优惠力度,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

THE END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个人所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wjjb/zcjd/202203/t20220321_73058762.html
2.个人转让住房可享受那些税收优惠政策?(一)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二)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二)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https://m.110ask.com/wenda/14662131583189246370.html
3.上海:对个人转让住房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以转让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6038479038395763&wfr=spider&for=pc
4.个人转让二手房有关税收政策解读法规解析一、个人转让房屋营业税规定 (一)税收政策 自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合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http://www.taxsky.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id=125
5.纳税筹划6——个人转让住房如何才能少交税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梳理 1.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卖方)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北、上、广、深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https://www.jianshu.com/p/5d353b2526e1
6.个人买卖二手房税收政策汇总个人转让二手房: 营业税: 一、二手房买卖适用税目:销售不动产; 二、二手房买卖适用税率:5%。 三、住宅买卖营业税政策: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http://www.huazecheng.com/article/387
7.个人转让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优惠的政策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http://www.xuegeshui.com/knowledge/8ae085d864825d4901649382429518dc
8.深圳: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住房在转让时,如果持有时间不足2年,则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前,这一年限是5年。 2.税收优惠: 如果个人住房持有时间超过2年(含2年),在转让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3.促进交易: 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降低短期持有住房的交易成本,鼓励住房流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 http://jifenluohu.com/lhzc/show-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