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优化税收政策 助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11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结合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对住房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等政策作出了调整。紧接着,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货币化安置。

可以说,近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打出的一套政策“组合拳”,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积极势头奠定了基础。

比如,此次发布的税收政策,在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在增值税方面,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也不例外;在土地增值税方面,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并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这项新政通过优化契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大大降低了购房人和房地产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提高购房人的购房能力,促进刚需与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活跃房地产市场。同时,有利于二手房与新房的成交规模扩大,也进一步减少存量住房供应,平衡供求关系,促进楼市止跌回稳、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尤其对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意义重大。这些一线城市不再单独执行较高的税收政策,较其他城市而言,购房人受益更多,有利于加快购房人入市的步伐。

一线城市10月份楼市已经交出了较好的答卷——国家统计局11月15日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收窄或转涨、同比降幅趋稳,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改善。相信,在一系列房地产政策组合拳的叠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向好态势。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12.0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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