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核定征收!税务局出手了!3138户个体户由核定转查账征收!

#个体户##核定征收#重磅!税务局刚通知,3138户个体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被终止,全部改为查账征收!个体户定期定额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个体户不再是避税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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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

3138户个体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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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取消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

核定征收在个人所得税上应用较广泛。就个体工商户而言,核定征收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核定附征率。

注: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

下面我们详细讲一下定期定额征收:

长期以来,我国对规模小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适用定期定额的征税方式。

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会调整。

大部分地区规定,按月核定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般是开票额)3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暂核定为0,超过3万的,按照当地规定的附征率征收个税。

还有一些地区规定的是,开票额10万元以内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常,定期定额征收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直接从银行账户扣掉税额,对纳税人来说非常方便。

但同时,定期定额征收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1)定额未及时调整,造成税款的流失。

按照规定,定额执行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经营状况发生大的变化时需要调整定额。但在实际管理中,很多个体户定额长期不调整,造成了税款的流失。

(2)定期定额户不按规定建账

很多定期定额户都认为自己可以不建账,注意了,根据《征管法》的规定,所有个体工商户都要建账报税。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个体户复式账和简易账适用情形

注:月销售(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个体户如果没有能力建账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人员来操作。

(3)利用个体户虚开发票

由于个体工商户在一定限额内,缴纳的个税税负是相同的,很多企业就利用个体户来给自己虚开发票以抵成本,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

注意虚开发票是违法的,风险巨大!

基于以上核定征收的风险,相应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待到时机成熟后,取消核定征收将是必然趋势!

取消核定征收有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是个好消息。而那些想利用核定征收来偷税漏税的人,奉劝赶紧收手吧!

而短期来说,核定征收的严查是必然的。与其费尽心思的想利用核定征收搞各种偷逃税的伎俩,不如将国家给的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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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2022年最新最全税收优惠

给大家总结好了!

(1)3%免税与季度45万免税优惠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留抵退税优惠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3)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个税优惠内容:

3、其他税种(1)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2)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4、保险

(1)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注:上述企业应位于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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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税0.5%,综合税负2.8%!税收纳税税费优惠政策“千税百问”专注园区招商,政策扶持奖励!关注订阅号“千税百问”。 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税务筹划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税收洼地的出现,为众多企业提供了新的节税思路,其中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备受关注,这对解决企业成本票缺失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LKLS9L055660EV.html
2.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率以下是有关“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率”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核定月经营额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https://mip.64365.com/tuwen/znxkg/
3.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新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什么新规定? 1、新《计税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在2015年3月底之前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其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不适用新《计税办法》,申报时应当继续按(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https://www.niuacc.com/zxswrd/1610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