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延长半年,申报操作指引来啦~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我省“房土两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即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次“房土两税”优惠政策仍采取纳税人“申报即享受”的方式,申报操作指引请看这里~

政策内容: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

操作指引:

办理“房土两税”申报前,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减免资格核验”—“维护税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便可享受免税优惠。

一、减免资格核验

首先需要填报“困难减免资格核验”,由系统即时比对核验是否符合免税条件。步骤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

2、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资格核验表。

特别提醒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表》,如填报有误的,需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提交纳税申报前修改。

(2)纳税人适用政策情况无变化的,《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表》只需要提交一次。核验通过的,系统将推送《税务事项通知书》(困难减免核准通知),纳税人可查看、打印困难减免核准通知。

(3)纳税人符合减免条件,但未能及时享受减免政策的,后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大厅补办资格核验、变更税源信息、填写减免事项,多缴税款可至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申请退税。

(4)纳税人不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税源变更,停止享受减免优惠;未及时变更的,需按规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二、维护税源信息

纳税人提交的资格核验表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增加减免税信息”操作。

房产税操作步骤:

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查询已登记的房产税源明细→维护税源明细→增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提交,详细流程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2)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

(3)查询已经登记的房产税税源明细信息,对需要申报减免的房产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4)增加减免税信息。房产税征收包含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情形,以下针对不同情形,分别介绍增加减免税信息的方法。

1、从价计征房产税

点击【从价信息】,选中有效的房产信息,点击“变更”,通过“增行”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

其中: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减免房产原值、月减免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房产原值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得出;

◆减免的起始/终止月份:不得超出2023-07-01至2023-12-31。变更日期设为减免起始日期的前一天2023-06-30。

2、从租计征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在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需要先在对应的房源信息中新增从租房产信息登记→增加减免税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点击左上角“从租信息”,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房产采集)”模块新增出租房产及租金收入,并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其中:

◆“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总收入”“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根据签订的租赁协议填写;

◆“申报租金收入”:填写本次收取的全部租金收入;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填写本次收取的租金收入对应的租赁期限;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08011607|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房产税;

◆减免税租金收入、月减免税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符合减免的租金收入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得出;(如:某纳税人7月份收取租金收入120000元,其中60000元属于2022年的租金,则填入“减免税租金收入”栏次金额为60000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步骤

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查询已登记的土地税源明细→维护税源明细→增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提交,详细流程如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

(3)查询已经登记的土地税税源明细信息,对需要减免的土地进行“维护税源明细”操作。

(4)增加减免税信息。选中有效的土地信息进行“变更”操作,添加“减免税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其中:

◆减免性质代码选择:0010011607丨抗击疫情地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土地面积、月减免金额:按实际情况填写土地面积后,减免金额自动计算得出;

三、办理纳税申报

完成减免信息采集后,纳税人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享受困难减免优惠。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选择。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3、进入申报,先填写“减免税表”,再填写纳税申报表。核对减免税信息,根据税源采集信息自动得出,无需另行填写,核对系统中的减免税信息无误,点击“保存”,如核对信息有误的,需进行税源信息维护。

4、完成申报。申报表中的数据根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信息和减免税申报表信息自动得出,困难减免的信息体现在报表的“本期减免税额”栏次,纳税人无需填写,核对“本期应补(退)税额”无误,“保存”报表,完成申报。

THE END
1.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2020文章摘要:房产税是已房产为征收对象征收的税费,在满足一些条件的情况下,房产税是可以享受优惠减免的,那么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2020年有什么规定呢?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http://www.loupan.com/bk/44592.html
2.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以共同承担疫情的影响,不属于事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https://szhetai.com/content/6529.html
3.12月1日执行,买房又可以省一笔钱!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2MDEyMDAwMg==&mid=2652612442&idx=1&sn=9bcdc90c3773419ca84b6ba7f2a5eeba&chksm=f1818bf7c6f602e1aacfc637252028fe0ab8c51aeaf535229f70c3eb7da7509d0298ceeb2e0d&scene=27
4.2021房产税减免政策有哪些?爱问知识人因此,购房者可以通过了解2021年我国房产税优惠政策来制定合理的购房计划。 以下是2021年全国房产税优惠https://iask.sina.com.cn/b/lawgRkevNjpKL.html
5.税务局延续实施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规定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463&aid=28158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7.快看!应对疫情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Q 纳税人应选择哪条减免代码? A 国家税务总局已专门增设四条困难减免税代码,主管税务机关应辅导纳税人准确选择对应税种的新增困难减免税代码。 1.属于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税减免代码:0008011608;事项代码:SLSXA031901122;代码名称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008/08/c3873717.html
8.房产税税收优惠的具体政策有哪些?4. 房产税税收减免政策:对于个人房产税纳税人,如果房产已经连续5年以上居住,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50%。 5. 首次购房契税减免:购买首套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契税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2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https://www.chinaacc.com/chujizhicheng/jhwd/zy20231128120959.shtml
9.恭喜!又可以少交税了!这52项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继续执行!6、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69808
10.2024年5月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梳理一、政策沿革 1、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https://www.360doc.cn/mip/1123137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