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日电(韩梦霖)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1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多条房地产新政,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等。
??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对2024年9月1日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原政策包括:2023年9月1日以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可上市交易。2023年9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购买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满两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其中,2024年5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房现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支持商业银行按住建部门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大让利力度。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区县政府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
??进一步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托管经营个人分散闲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