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管工作的公告[条款修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6号2015-6-25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将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征管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二、地税、房地产主管部门已经实行房屋信息共享的地区,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书》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符合规定的,依法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地税、房地产主管部门未实行房屋信息共享的地区,以纳税人书面诚信保证依法享受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5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管工作的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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