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纳税人纾困解难,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市将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内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预计将惠及全市近5000户企业。
该项政策的实施,为我市不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减轻了经营负担。“公司2021年9月至12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了6.5万元、房产税减免了43.1万元。”全总(厦门)安养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土两税减免政策弥补了公司因去年9月份疫情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提醒】
申报对象及条件
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是指本市同安区以及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重点行业企业是指在上一年度内零售商品和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50%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同安区以外中高风险地区及封控管控区具体范围、因封控管控关闭和根据政府要求停止经营的企业名单,以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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