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措施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5%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日转发市住建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通知》明确,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套非普通房首付至少70%
《通知》明确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此前,北京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不分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此次新政中,实行了差别化的政策。
试点限定销售价格
昨日的《通知》明确,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并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保证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不低于70%,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稳定房地产市场,各区要加大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除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外,其他区要于2016年内尽快安排一批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入市交易。
强化“控地价、限房价”的交易方式。在严控地价的同时,对项目未来房价进行预测,试点采取限定销售价格并将其作为土地招拍挂条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部分住宅作为租赁房源,满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明码标价不得捂盘
严禁首付贷等配资
在全市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客户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违规独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严禁从事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北京晨报记者张璐王萍
■晨报档案
北京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地税局于2014年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本市各区域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北京市普通住房价格范围为:五环内单价低于每平方米39600元或总价低于每套468万元;五环至六环单价低于每平方米31680元或总价低于374.4万元;六环外单价低于每平方米23760元或总价低于280.8万元。
■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贷款
取消担保服务费
北京晨报讯(记者王萍)今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将不再收取担保服务费;买卖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除了不再需要支付担保服务费,贷款评估费也大幅下调。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从今天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不需支付担保服务费。这意味着,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将免除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担保服务费。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也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
以往通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常见的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中心担保涉及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300元。而二手房的评估费则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
此外,此次公积金中心还引入评估竞争机制,选用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共6家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