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税怎么征收2017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知识学堂

各地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了解南京房产税怎么征收之前,要知道一下并不是所有房子都要征税,而是要求房屋满足一定条件时,才会对该房屋开征房产税,今天,小编主要讲讲2017年南京地区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征收标准。

一、2017年南京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也被叫做房产税“课税范围”,主要是面向开征房产税的地区,现在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2017年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

根据规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个情况:

(1)从价计征,此税收的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也叫房子出租,通常是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如果按照房产余值计征,那么年税率就是1.2%,如果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那么年税率就是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两种,可以这样计算:

(1)将房子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将房子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开征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纳税大国,其实缴纳一定的房产税,对房产的影响具有一定益处,并不是说是打压房价的“利器”,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一个人持有多套房的现象,加收房产税,并不能靠此而阻拦房价波动,也未能明显压制房价,从国内征税前景看,将来我国房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有限。

结语:每年的规定都可能会有调整,所以应当参考最新的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那么以上小编也总结了最重要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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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自用的房产(不包括生产、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12/0630f87cd1d64dc99421230628cf48eb.shtml
2.重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重庆市多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并明确取消该标准后涉及的住房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重庆普通住宅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http://www.chinajsb.cn/html/202412/02/45010.html
3.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法律法规房产问答④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按照12%的税率进行收取。⑤国家机关,军队或者是人民团体的自用住房是免征房产税的啊,还有就是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不在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之内,还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问 目前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怎样的? 答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早颁布于1986https://www.jiwu.com/wenda/9254174.html
4.房产税的征收(精选十篇)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1950年在全国开征了城市房产税, 1951年原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将房产税、地产税两种税合并为一种税。上个世纪80年代, 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 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并于1986年颁布了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a51310l.html
5.征收物业税分析9篇(全文)在对我国物业税的研究中, 不少学者提出了物业税征收的设计方案, 总体来看, 物业税的设计思路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向。 方向1:仅对现有税制中的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 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1951年由原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不再缴纳城市房https://www.99xueshu.com/w/ikeyyt4k3uq2.html
6.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法规,“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法规,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http://www.fdctax.com/cms/fcs/43305.htm
7.关于现行房产税制度改革必要性及若干重点问题的探析除现已经开始实行试点的上海、重庆地区以外,全国其他地区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仍在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房屋原值做一定扣除和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征税的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征收的“房产税”与市场的房产价格并没有关系,其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是我国房产税制改革的主要https://www.gzlawyer.org/info/cbaa43719886453ebf48dfc302ee3948
8.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十、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http://www.110.com/fagui/law_163954.html
9.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681022688402996947.html
10.从一则房产税案例看房地产企业税务争议的复杂性与专业性1、涉案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实行普遍征收原则,本案涉案房产位于江北区,属于应税房产的范围。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807/178050.shtml
1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https://www.bkw.cn/tiku/qPA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