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条例)

尽管房产税征收问题饱受争议,但无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稳定房价的角度,房产税都有重要作用。那么房产税怎么征收?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植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征收税费计算公式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征收期限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区别

1、基本定义不同;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2.征收对象不同;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调房产是指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3、征收目的不同;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性炒房。

在我国房产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防擦韩会、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的。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其实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

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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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自用的房产(不包括生产、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12/0630f87cd1d64dc99421230628cf48eb.shtml
2.重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重庆市多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并明确取消该标准后涉及的住房交易契税、土地增值税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重庆普通住宅具体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最大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实际http://www.chinajsb.cn/html/202412/02/45010.html
3.房产税暂行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法律法规房产问答④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按照12%的税率进行收取。⑤国家机关,军队或者是人民团体的自用住房是免征房产税的啊,还有就是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也不在征收房产税的范围之内,还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问 目前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怎样的? 答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早颁布于1986https://www.jiwu.com/wenda/9254174.html
4.房产税的征收(精选十篇)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1950年在全国开征了城市房产税, 1951年原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将房产税、地产税两种税合并为一种税。上个世纪80年代, 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 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并于1986年颁布了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a51310l.html
5.征收物业税分析9篇(全文)在对我国物业税的研究中, 不少学者提出了物业税征收的设计方案, 总体来看, 物业税的设计思路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向。 方向1:仅对现有税制中的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 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1951年由原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不再缴纳城市房https://www.99xueshu.com/w/ikeyyt4k3uq2.html
6.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法规,“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法规,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http://www.fdctax.com/cms/fcs/43305.htm
7.关于现行房产税制度改革必要性及若干重点问题的探析除现已经开始实行试点的上海、重庆地区以外,全国其他地区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仍在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房屋原值做一定扣除和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征税的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征收的“房产税”与市场的房产价格并没有关系,其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是我国房产税制改革的主要https://www.gzlawyer.org/info/cbaa43719886453ebf48dfc302ee3948
8.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十、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http://www.110.com/fagui/law_163954.html
9.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681022688402996947.html
10.从一则房产税案例看房地产企业税务争议的复杂性与专业性1、涉案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实行普遍征收原则,本案涉案房产位于江北区,属于应税房产的范围。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807/178050.shtml
1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https://www.bkw.cn/tiku/qPA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