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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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概念简述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

三、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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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自用的房产(不包括生产、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zcwj/rdwd/202412/0630f87cd1d64dc99421230628cf48e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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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产税的征收(精选十篇)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1950年在全国开征了城市房产税, 1951年原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将房产税、地产税两种税合并为一种税。上个世纪80年代, 鉴于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使用者没有土地所有权, 我国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并于1986年颁布了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a51310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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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法规,“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法规,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http://www.fdctax.com/cms/fcs/43305.htm
7.关于现行房产税制度改革必要性及若干重点问题的探析除现已经开始实行试点的上海、重庆地区以外,全国其他地区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仍在征收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房屋原值做一定扣除和土地使用面积作为征税的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所规定征收的“房产税”与市场的房产价格并没有关系,其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是我国房产税制改革的主要https://www.gzlawyer.org/info/cbaa43719886453ebf48dfc302ee3948
8.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九、关于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外的工厂、仓库,可否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在开征地区范围之内的工厂、仓库,不应征收房产税。 十、关于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否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http://www.110.com/fagui/law_163954.html
9.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特定区域和特定对象。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1681022688402996947.html
10.从一则房产税案例看房地产企业税务争议的复杂性与专业性1、涉案房产应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重庆市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实行普遍征收原则,本案涉案房产位于江北区,属于应税房产的范围。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807/178050.shtml
1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https://www.bkw.cn/tiku/qPA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