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省版”契税新标准解读:“省版”契税新标准主要涉及二方面:一是规定二套房:契税一律为3%,二是规定:首套房: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为3%;90到144平方米的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为1%。三是规定凡是10月1日前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尚未鉴证(一手房)或是登记(二手房)的,在10月20日前办理鉴证或登记,仍可享受现有优惠。
政策1契税
原文:该《通知》称,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
权威说法:这一契税征收标准与之前江宁公布的,以及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标准完全一致。稍有不同的是,更加明确了地方标准中的一些细节,比如“江宁版”中只是说“其它按3%征收”,这个“其他”如何定义,在此次省文件中被明确为:“对个人购买不属于住房的,无论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解读:按照南京目前的房价标准,河西一套120平方米新房的总价至少在200万以上,依过去政策,即便是二套房也只要交1%的契税,即2万元;而按现有政策,二套房必须按3%缴纳契税即6万元,凭空多出了4万元。#page#
举例来说,一套二手房的买卖双方于10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现在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必须要按照新标准来缴纳契税。为了规避多余的税款,买卖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将日期更改为10月1日以前就可以了。
不过市场人士提醒买房人,二手房或许可以采取如此变通的手法,但是一手房却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商品房都是“网签”,也就是开发商在网上填写合同文本并上传,这个日期是无法更改的。“如果你想撤销合同重新填写,手续更加繁琐,而且房子也会进入退房摇号程序,开发商自然是不愿意的。”
政策3个税
原文:《通知》中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政策4“”标准
权威说法:据了解,南京市关于家庭住房的范围是指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县),个人购买的住宅是其家庭住房。
目前,南京市地税局正在与房管部门商定具体操作程序。对于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纳税人出具家庭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