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带押过户怎么办理?服务指南来了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冬梅通讯员赵雪报道)“现在不用结清房贷,也能直接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真是太好了!”9月18日,乌鲁木齐市民王先生和卖方、银行工作人员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带押过户”方式,成功办理了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
乌鲁木齐于近日开始在二手房交易中执行“带押过户”新政策,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这意味着以后乌鲁木齐市民要出售二手房,将无须提前还贷,无须垫付资金,也能办理房子过户。
9月12日,乌鲁木齐市民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瞿飞摄
“带押过户”简单来讲,就是“将带着抵押贷款的房屋过户给下一个购房者”。交易双方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实质上,卖方将存在抵押贷款房地产转让给买方,买方同时完成抵押登记及转移登记。
“带押过户”办理时需满足哪些条件?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瞿飞介绍,条件包括:个人名下的住房;全款买房或者是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房;在交易房产当前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银行仅存在一次有效抵押,不存在被多次抵押的情况,权责清晰;卖方还没有结清的贷款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如果是组合贷的话,其中的公积金贷款必须已经结清;买卖双方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抵押业务。
“带押过户”具体办事流程分为两种模式。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瞿飞介绍,三方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办理业务,办理完结后5个工作日即可拿到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也就是说,今后办理“带押过户”交易双方只需“进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交易双方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材料、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其他必要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