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处理,离婚时对承租房屋的处理离婚财产沈阳婚姻律师

离婚时房产的处理是目前财产纠纷的重点,而房屋产权的状态又是五花八门,对于这些不同情况,双方的房产该怎样分割呢?如不是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怎么分割呢?现如今,房子价值千金,靠年轻夫妻承担房子的费用几乎不可能,房子多半有父母出资,这样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呢?接下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离婚夫妻共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不是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有父母出资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五、离婚时对承租房屋的处理

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夫妻离婚时,租用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内容是: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果面积较大能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者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以准许。在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对租用公房应按照《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结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来处理。

以上针对房产的不同情况,对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进行了阐述,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因为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房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问题,千万不要大意。离婚时房产分割在实际操作中,在不同地区有着各式各样的差别,此时需要专业的律师的帮助。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知晓最新的法律规定、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定会给您专业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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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公房承租权如何处理?2、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3)https://m.loupan.com/ask/1230303.htm
2.最高法民一庭:民商事案件适法观点汇编普法学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2月5日下发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问”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如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该解答第三“问”同时指出,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具体确定由谁承租,应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https://www.wdu.edu.cn/gljg/gaoj/pfxt/202411/t4732474.shtml
3.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房改购买房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经商省人大法委、省妇联、省政府法制局、房改办意见,现将我院制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房改购买房、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相关问题时试行。如遇有与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望及时上http://www.110.com/fagui/law_266412.html
4.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 问:我和老公是一个单位的,目前住的单位的一套公房,这套房子是我老公在婚前单位分的,现在我们要离婚,离婚后我可以继续住这套房子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12/id/1167415.shtml
5.我国规定离婚时房子承租有啥办法解决法律知识一、我国规定离婚时房子的承租有啥办法解决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的职工;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https://m.tinglv.cn/zhishi/6682382.html
6.1996年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法规文号】法发〔1996〕4号【颁布日期】1996-02-05 【实施日期】1996-02-05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1784376/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该解答明确了在离婚案件中,对公房的使用和承租问题的处理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处理,包括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以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等。 对于一方承租的公房,另一方可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id=dfea995f7fc6260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