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市房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开展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以进一步激活我市二手房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加快优质商品房供应,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联动与梯次消费效应。同时,通过国有保障房运营公司收购一部分区域位置、教育等产业配套优越的二手住房,丰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
记者了解到,该项工作按照“政府支持、职能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2024年全市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0000套。
同时,通过开发建设全市房源信息共享和发布综合服务平台,筹集、发布市场待售的二手住房房源和用于换房群众选购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为各方提供全流程综合信息服务。
据悉,具体实施细则将在不久后公布,届时,群众可通过国有保障房运营公司收购和市场化交易两种方式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其中,通过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二手住房,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先行在金水区、郑东新区等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期间完成500套,逐步在主城区全面实施,全年计划完成5000套;在政府政策鼓励下,通过市场自行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全年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5000套。
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换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现行的契税补贴30%政策延续到2024年12月31日。
市场化“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的工作步骤,则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换房群众通过信息平台登记发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时,换房群众登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而后,换(购)群众通过自行洽谈,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服务达成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及时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可享受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交易过户绿色通道服务;最后须要在达成二手住房交易的同时,换(购)房群众同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办理商品住房契税征免。
此外,为保障我市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已成立以市住房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及各开发区、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城发集团等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