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普法课堂同一房屋签订三份“阴阳合同”,法院如何认定?

萧晓、英子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萧晓将位于南丹县城关镇的一处房地产转让给英子,总金额为人民币82万元,分两次付款,英子在协议生效即日将该房地产转让定金人民币40万元付给萧晓,萧晓在第一次付款后4个月内帮英子办好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萧晓负责。不动产权证办理好后,英子交清余款,萧晓交付房屋,并约定了双方违约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条款。

2021年11月19日

萧晓、英子协商后又签订了一份新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约定上述萧晓的房地产售价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调整过户费用由英子承担,其余约定事项与11月18日签订的协议一致。

当天,双方反复协商后决定,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所需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其所应支付的部分,除此之外的事宜均按原协议执行。

萧晓担心之后双方就交易价格发生争议,遂与英子协商后由案外人福宝在18日所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的第二页尾部备注“所有交付款项均以收据为凭,甲乙双方交易金额以此份协议为准”。

2022年7月8日

萧晓缴纳土地出让金27.9万余元及相应税费,由于原来提交的协议书已经过期,双方当日又重新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与2021年11月19日签订的协议内容一致),并交至税务部门及不动产中心。双方于2022年7月11日完成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全部手续。

2022年11月下旬

萧晓以英子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尾款构成违约为由,向南丹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英子支付房产转让款42万元,并以逾期付款金额42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日起按2022年9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为基础加计50%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明明是你违约,你还来告我!”英子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于2021年11月19日、2022年7月8日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萧晓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腾房并交付房屋给她,同时将不动产权证交付给她。

各执一词

萧晓认为

双方在2021年11月18日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19日签订的那份是英子为了降低税费才签订的,且双方已在18日签订的协议书上注明双方交易金额以此份协议为准。英子应交清余款42万元。

英子认为

双方11月19日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书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该协议书已经替代了18日签的那份,且在过户期间经税收部门房产价值评估,该房产价值为50万元,与19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的房屋售价总额50万元一致。

法院认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南丹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质证,根据合同签订过程、日常情理以及双方签订协议时其他在场人的陈述等情况,综合认定如下:

认定2021年11月18日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书》以及2021年11月19日签订的《房地产转让补充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实际履行的合同。

法官说法

在遇到阴阳合同的时候,法官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日常情理来综合判断哪一份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举证证明双方当事人是否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例如本案英子的抗辩被驳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第二、三份合同与双方最初达成的成交价差额高达32万元,显然不符合情理。如果本案中双方只是将房价适当写低几万元,价格仍在合理范围内,法官在审理中恐怕就难以确认哪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萧晓也就会有较大的败诉风险。

因此,法官在此告诫大家,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签订合同的时候绝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实事求是、遵纪守法才是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式,“阴阳合同”表面上看似可以避税,实际上潜藏巨大法律风险,签订“阴阳合同”不仅要被处罚款,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得不偿失。

原标题:《【巾帼普法课堂】同一房屋签订三份“阴阳合同”,法院如何认定?》

THE END
1.房屋购买的协议书6篇.docx房屋购买的协议书6篇.docx 21页内容提供方:chen 大小:14.91 KB 字数:约7.92千字 发布时间:2024-11-18发布于广东 浏览人气:0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房屋购买的协议书6篇.docx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1117/6145200055011000.shtm
2.2024购买房屋协议书样板通用16篇1.甲方同意本商铺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在此郑重承诺,本协议所指商铺50%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确认甲方产权地位; 2.产权证由甲方保管; 3.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房相关款项的支付、《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开通”等所http://www.shuxinhome.cn/xieyishu/50331.html
3.科普文:图文解析支付支付类型支付接口支付通道代扣:按照双方协议由收款方发起,定期扣除用户账户里的资金的支付。 认证支付:指付款人提交银行卡相关信息(如卡号、密码、CVN2、有效期、预留手机号等要素),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交付款人发卡进行验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短信验证或发卡行手机短信验证等辅助认证以完成支付交易的支付方式。 https://blog.csdn.net/Rookie_CEO/article/details/140764545
4.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法主要有哪些3、联合采购。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某以项目的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https://mip.64365.com/zs/1591391.aspx
5.房屋预定买卖协议(精选10篇)篇5:购买房屋预定协议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之原则,就预定房屋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该房屋位于昆明市,其建筑面积平方米,属于结构。(以上资料以房产证记载为准)房屋面积不作为本协议计价依https://www.360wenmi.com/f/filej4s9bq7h.html
6.自然人合伙开发房地产的法律适用——以谭某某与胡某四川A公司自然人之间要成立合伙关系,其前提条件应存在双方签字认可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关系得以成立的基础。其次,合伙须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而出资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资金、技术、实物、财产权利等等。同时,合伙人对合伙事务应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风险责任的承担http://www.myac.org.cn/index.asp?channelID=314&contentID=2474
7.我院与上海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2016年5月5日上午,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与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在商学院205会议室,共同签署了联合培养区域经济学硕士点房地产经济方向研究生的合作协议,并向聘请的兼职教授和硕士生导师颁发了聘书。 茆训诚院长首先回顾了我院与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过去多年的合作经历,认为双方目前的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同https://fb.shnu.edu.cn/35/5a/c14630a210266/page.htm
8.房地产项目营销策划服务合同9篇(全文)3.2 有效客户的有效期 3.2.1 经丙方确认的有效客户,其本人或者其配偶、直系亲属、关联企业在委托期限内或期限终止后一个月内购买本项目服务销售范围内房产的,视为乙方服务销售成功,丙方应协调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比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3 成交标准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r3p716k8.html
9.蔚然成风陈版主答疑2022.04.14审计工具控关于建筑设计施工企业,签署联合体协议,净额法的会计处理。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763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