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是什么?附商转公流程、商转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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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3年是什么?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商业个贷;
(三)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商业个贷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所购住房《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已付资金:首套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房不低于40%,第二套住房不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六)同意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房屋所在地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应符合《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
宁波商转公流程2023是什么?
(一)先结清后发放贷款:
1、申请。借款人通过受委托银行向管理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审核。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签订借款合同。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含借贷条款、抵押条款、保证条款,下同)。
4、结清商业个贷余额。借款人接到受委托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6、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二)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2、审核。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签订借款合同。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5、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三)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则必须是原商业个贷承办银行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是同一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注:目前在市本级,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共10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鄞州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
宁波商转公需要哪些材料?
如实填写《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四)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
(六)《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
(七)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个人信用报告》;
(八)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宁波市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九)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十二)《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核对后退回给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