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继承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

然而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曾经围绕继承编讨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并引发争议。虽然讨论的最终结果是不修改,但是笔者认为这一讨论过程仍然非常有价值,以下详述:

一、关于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

二、关于替补继承和后位继承制度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也讨论过是否要明确规定替补继承和后位继承这两种制度。规定这两种制度无疑能够更加体现保护被继承人的意思自治,更加符合民法的基本原理。但是研究之后发现,即使不规定替补继承制度,仅仅通过民法总则的法律行为附条件也能实现制度效果。而对于后位继承制度,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限制先位继承人再处分遗产的自由?如果认为仅仅通过一个遗嘱就能达成限制处分效力,那么就会与物权的公示原则相矛盾。当然也可以规定后位继承只发生债法上的效力,但是仅仅只有债法效力能否达到制度目的也存在疑问。尤其是民法典在物权编已经规定了居住权,通过居住权的设计,就可以将实践中最重要的遗产——房产的后位继承制度目的直接实现,规定后位继承的制度必要性并不明显。所以最终替补继承和后卫继承制度均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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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继承中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二顺序 《民法典》明确法定继承顺序: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若无则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请按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确保继承过程 全部3个答案 > 1.62万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顺序,若被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720610.html
2.《民法典》继承新规: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详解+法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https://www.yueyang.gov.cn/sfj/58105/58109/content_1814955.html
3.注意!父母的这些财产,独生子女也无法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https://www.bj148.org/wq/szfdw/bjssfj/202304/t20230405_1649537.html
4.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如何继承律师普法第二顺序继承人死亡是能够继续转继承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https://www.110ask.com/tuwen/16537482238808786543.html
5.《民法典·继承编》知识解读(之二)这里面重申一下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民法典》在这方面保留了原《继承法》的规定,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上述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包含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https://hhrb.dbw.cn/Html/szbz/20220614/szbz90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