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3、依法履行了《民法典》第二十八、二十九条义务的形成第二顺序继承人。
2、继兄弟姐妹之间,因抚养关系而形成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关系,但是,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第二顺序继承人在依法享有合法继承权时,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与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的,虽然这些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很亲密的,但相比之下却不如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亲厚。尤其一点要特别注意,继承人并不一定建立在血缘关系上,作为就有收养关系的父母子女、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其实也是可以作为继承人存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