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亿律师,男,法学本科学历,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衡南县政协委员,执业证号14304201210235700。擅长合同、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损害赔偿及婚姻、继承纠纷的处理,并对刑事辩护与代理及非诉法律事务有独到的经验。细微之处见风范,毫厘之间定乾坤。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去做,诚实做人,认真做事,把握细节,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做到完美,是其毕生的追求。
肖蒇律师,男,四川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职业经历丰富,先后从事过销售、房地产开发、咨询工作,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因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勤恳敬业而广受当事人好评。现担任衡阳市多家政府机关和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公司法务和侵权纠纷的处理。
2005年10月进入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2009年1月转入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专职律师,衡阳晚报特约记者,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衡阳市备战志愿者协会分队长。湖南车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衡阳市西城汽车经贸有限公司、衡阳市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有限公司、衡阳会鑫源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人诚实大方,热情开朗,工作积极努力,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竭诚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唐为律师,男,汉族,湖南衡阳市人,民革委员。毕业于湘潭大学,曾执业于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现为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革衡阳市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律师于2010年至2013年为衡阳一家大型企业就上市前准备工作进行专项法律整治,深谙公司企业运作规则。先后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承办过一批合同、房地产、婚姻继承、侵权、名誉权纠纷等民事案件;担任的多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辩护,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本律师在开展律师业务的同时,未忘回报社会参与公益事业。先后参加与原北京大学妇女儿童权益中心、法律快车、易法网等各类公益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男,汉族,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知名律师,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14304200310143115。2001年至2008就职于湖南秦湘律师事务所,2009年与同仁设立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数十家大、中型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过大量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及信赖。凌受波律师既具有十几年律师服务经验,又具有多年仲裁员经历,综合实力强,具有独特的法律服务能力,成功案例颇丰。特别在公司及私人法律顾问-各类经济合同-抵押担保-风险投资-资产重组-企业并购-公司清算-工商事务-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股权争议-工程建设-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债务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信奉法律至上,诚信为本!仗人间义,抒法律情!凌律师愿竭诚为您提供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切实为您排忧解难。
女,1975年出生,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衡阳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湖南省第十届青联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学工科的她,不机械不呆板,改弦易辙踏上律师征程后,工作得心应手,案件屡屡胜诉。十二年的律师生涯,让她收获的不仅仅是作为律师表面的风光,更多的是有了自己处理案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深刻感悟。律师不仅仅是救火兵而应做预防员,律师虽不是天使但更不是魔鬼,而是您的知心朋友和困难时的依靠。如今,她与同仁担任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每月接待婚姻家庭类咨询案件数十起。让顾问单位没有官司,让有感情纠葛的当事人和好如初、好和好散是她执业的最高追求。
男,1977年生,湘潭大学法学学士,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党员。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沿海发达地区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曾在政府机关任职,职业经历及社会资源广泛。现担任衡阳市多家政府部门、一家国有上市公司及多个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擅长:行政诉讼、企业经营及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设计及劳动法涉诉业务、民间金融业务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集体及国有土地纠纷。
吕成,男,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法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手机:15386062911。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主要承办刑事、民事、经济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代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至今已办理各类案件六百余起,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男,于1970年7月15日生,天津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1993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现系湖南居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衡阳市蒸湘区第三届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3.15诚信网站法律援助团律师、衡阳市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在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先后被选为衡阳市第四、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湖南省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诸多的办案技巧,总结出了有效的办案方法与办案模式!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有自已独特的见解与处理办法。执业主攻方向为诉讼业务。专业办理各类诉讼与仲裁事务,业务专长为刑事辨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事故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等。累计办理近千起各类案件,成功办理过几十起重大、复杂的刑事和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