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岳成律师事务所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文\刘彤彤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之概念辨析

在解读《司法解释》前,需要进一步厘清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以便区分各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该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的概念进行了较为细致且全面的界定。根据《电子商务法》第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因此,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平台内经营者通过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二、格式条款无效情形

(一)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虽然目前大多商家建议是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前需要检查包裹,确认商品没有问题再签收。但实际生活当中,会出现消费者本人无法当场签收而商品投放到丰巢柜或者驿站中的情况,消费者往往也是先签收再拆封包裹,在消费者尚未检查、使用产品的时候就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实际上将会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壮大,电商平台汇聚了更多的资源、流量与话语权,慢慢地出现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将部分经营风险、法律责任转嫁到平台内经营者上的情况,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客源、资源,也可能会选择接受部分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平台经营者与商家博弈的过程。但是,倘若通过格式条款的约定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一概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一方面平台自身合法经营管理容易出现懈怠的意识,另一方面让经营者承担不属于自己原有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增加了一定的负担,不利于双方的可持续发展。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早在2010年,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出台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不能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店铺、商家在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对自身的营销活动机制掌握更多主动地位,因此“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的约定明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与实践情况更加贴近,与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呼应,也更加注重电商交易当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相对较弱势的一方,从而引导电商业务的良性发展。

三、明晰法律责任

(一)平台开展自营业务的法律责任

随着商业的发展,现在很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已不局限于提供平台的功能,还会直接参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即平台自营。在此情况下,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同时也是一个商品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司法解释》第4条即对此作出了规定,但该条的适用范围并不仅限于平台开展自营业务,还包括“即使平台不是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标识等足以误导消费者相信其系平台自营”的情形。在上述情形下,消费者均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二)网络直播的法律责任

(三)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责任

首先,直播间运营者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络直播平台应依法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其次,对于食品、药品仍应审查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第三,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直播间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第四,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履行其他法定义务。

如果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未履行以上义务而发生纠纷时,要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司法解释》还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

《司法解释》第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无效。《司法解释》出台后,将有利于对网络直播带货领域进行系统的规范整改,使这一新兴领域被纳入依法监管的范围,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THE END
1.网络直播中的法律问题图解网络直播中的法律问题图解 责编白乡林https://m.cqcb.com/shuju/2019-09-17/1862053.html
2.网络直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网络直播知识然而各种乱象也随之而来。网络直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网络直播依靠什么法律进行规制?https://www.110ask.com/wenda/v-8034349160947990720.html
3.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张瑛博开通知网号 【摘要】:直播活动是指“以互联网做为基底,通过电子数据的形式,向观看者发布的视频、音频等内容的活动。”具体来说,网络直播是依靠互联网技术提供支持,通过网络直播软件作为网络主播提供直播活动的平台,将主播现有状态实时传输给观众的全新传媒方式。随着5G以及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126-1020769910.htm
4.网络直播平台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网络直播平台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滕腾江苏大学 摘要:网络直播平台的法律规制作为我国网络直播行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管直播平台的违法行为、维护直播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网络直播行业乱象丛生,网络直播的观众尤其是未成年观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然而当前我国的网络https://x.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filename=1018844951.nh&dbcode=CMFD&dbname=CMFD2019
5.我国网络直播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研究(4页)我国网络直播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研究.docx 4页内容提供方:智慧IT 大小:16.27 KB 字数:约3.61千字 发布时间:2021-12-11发布于浙江 浏览人气:90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我国网络直播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研究.docx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1210/6013144020004113.shtm
6.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履行什么法律责任?直播带货虚假宣(三)网络平台以其他方式为其用户提供网络直播技术服务,应根据平台是否参与运营、分佣、平台对用户的控制力等具体情形,适用《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或适用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bmwd/jsjbmyyt/20222mwd/jf2023/zbdh/202310/t20231012_3276102.html
7.网络直播“充值”“打赏”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网络直播涉及网络平台、MCN、网红、网络用户等多方行为,其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充值”“打赏”行为的法律定性亟待厘清。为促进网络直播经济健康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主办的网络直播“充值”“打赏”法律适用问题学术研讨会于2022年11月13日在京成功举行,来自最高法、地方法院司法机关、高校、律所、http://sjfzyjy.cupl.edu.cn/info/1135/2563.htm
8.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以网络直播带货购物为中心.docx4 以来,网络直播带货购物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得如火如荼,传统网红政府官员央视 特色产品,为推动经济复苏脱贫攻坚发挥积极的作用。网络直播带货购物一方面给消费者 购物体验,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针对性的监管,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虚假宣传等各种违法 费者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253067148.html
9.电商直播的本质和特点及其法律规制近年,直播带货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了各类问题。本文尝试从直播带货的本质和显现的问题出发,厘清电商直播的法律规制问题。 一、电商直播的内涵与本质 (一)电商直播的内涵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上,电商直播带货是个体借助平台的视频直播输出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形式。不同于传统电商单向的以文字、图片、视频传递产品信https://www.douban.com/note/858851367/
10.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企业或经纪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问题司法实践中,第三种类型基本无争议,网络直播平台仅为技术中介的角色,按照民事法律和合同约定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中,网络直播平台或经纪公司与网络主播大多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合作协议或演艺经纪合同,且因网络主播直播场所可自由选择、直播时间不固定、收入为分成等因素,导致与传统劳动关系中的人格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5/id/7316580.shtml
11.网络直播侵权怎么界定一、网络直播侵权怎么界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https://www.66law.cn/laws/1673716.aspx
12.直播行业的伦理与法律问题:平台与主播应如何应对挑战随着互联网直播技术的迅速发展,直播行业已经成为现代信息社会的重要信息传播渠道之一。然而,随着直播行业的繁荣,其中所涉及的伦理和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将探讨直播行业所面临的伦理和法律挑战,以及平台和主播应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一、直播行业的伦理问题 http://www.kankanad.com/index.php/lbd-2-12-188
13.华卫论策关于医师直播带货的法律问题再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电商平台的责任做了进一步强调和细化。第十三条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开展自营业务销售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应担责;第十四条平台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信息的,平台担责后可以向直播间运营者追偿;第十五条平台对网络直播间的食品经营资质未尽到法http://www.huaweilawyer.com/anli?article_id=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