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高额返利骗财物10名主播落网
直播结束后,几人又以直播间被禁言、拉黑虚拟身份、踢出直播间等各种理由拒绝给打赏、刷礼物者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是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一空。
5人到案后,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又抓获另外5名参与犯罪的网络主播,此案10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释法】主播违反行为规范涉嫌诈骗
郭俊宏表示,该案例中的主播违反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十四条第二十八项规定,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通过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宣传“刷礼物抽奖”等手段,暗示、诱惑、鼓励用户大额“打赏”,引诱未成年用户“打赏”或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等行为。
该案中,涉案几名主播虚假承诺高额返现的行为,还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二:涉嫌敲诈勒索罪警方对网红“铁头”立案侦查
8月27日,有网友发帖称,网名“铁头”的网红董某已被警方抓获,并晒出一张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的扣押决定书。
经查,今年5月,董某、薛某、许某等人经合谋,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并许诺交付后将提供保护。
经多次交涉后,该网红获得这名带货主播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的大额钱款。目前,董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1月,“铁头”在凌晨直播时自曝其涉黄经历,引发众多网友的举报和抵制。
【释法】以曝黑料相威胁索要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
郭俊宏表示,该案例中,网红“铁头”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财物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网红“铁头”称要打假东方甄选,若情况并不属实,其恶意抹黑的行为已侵害了东方甄选的名誉,东方甄选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道歉。
案例三:网红主播玩文字游戏“香港高端月饼”暴雷
中秋节前夕,网红主播“疯狂小杨哥”及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主播在直播间宣传售卖的“香港月饼”被曝在香港没有线下售卖点,且产地并非香港。
随着舆论发酵,该月饼产地、质量等诸多细节陆续遭到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该月饼涉嫌虚假宣传,并表示申请退货遭到拒绝。
9月17日,三只羊公司所在地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已对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立案调查。
9月18日,涉事月饼厂家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香港美诚月饼”商标的确在香港登记注册,但实际由内地公司加工生产。
【释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方应当“退一赔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