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执业权利

阅卷权是指律师从事诉讼业务时,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到有关机关查阅所承办的案件的卷宗材料的权利。

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查阅本案的有关材料;《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律师参与诉讼的阅卷权包括以下内容:

(2)、律师阅卷,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必要的方便,并提供律师阅卷的场所。

(3)、律师阅卷可以摘录、复制,摘录的材料存入律师事务所的卷档。

(4)、保密。

2、调查取证权

《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

(1)律师承办法律事务,享有调查取证权,是律师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保障。

(2)律师在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取证时,应当征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同意。

(3)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不具有强制性。

3、会见权、通信权

会见权、通信权指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律师,有权在监管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与他们通信。

《律师法》第30条规定:“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会见和通信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权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我国的规定对于律师职责的履行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都是非常必要的。律师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内容:

(1)只有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和人民法院的指定参加刑事诉讼的律师才能行使该权利。

(2)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应当履行规定的手续:①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时,应当持有律师事务所的专用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书。②在侦查阶段,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不能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作为涉及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3)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时,看管场所应当给予放便,指定适当的会见房间。对于必须实行监护的,看管人员要注意方式,避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4)对律师的要求。律师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时,应遵守看管场所的有关规定,严格防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的人员逃跑、行凶、自杀等事件的发生。会见结束,要按照看管场所的规定,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交看管场所人员收监。对于看管中需要了解和注意的问题,应及时告诉看管场所。

(3)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律师到庭履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师;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至迟应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5、拒绝辩护权与代理的权利

拒绝辩护权与代理的权利是指律师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拒绝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诉讼案件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的代理人的权利。

《律师法》第29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律师在辩护或代理活动中都可以行使拒绝权。

(2)律师有权行使拒绝辩护和代理权的情形包括: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③委托人隐瞒事实;④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如律师因生理和精神状况破坏了律师代理该委托人的能力的,委托人侮辱律师人格的,严重破坏了二者之间的诚信关系的。

根据1997年5月20日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受援人不遵守法律规定以及不按法律援助协议的规定予以必要合作,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承办人员可以拒绝或终止提供法律援助。因此,如果律师是被有关机构指定担任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在退出代理或辩护时,应当得到有关机构的批准。

6、法庭审理阶段诸项权利

根据我国诉讼法律的规定,律师在法庭审理阶段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1)发问权。即在庭审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律师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或者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2)质证权。即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未到庭的证人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对到庭的证人进行质证的权利。

(3)提出新证据的权利。即在法庭上,律师有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4)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律师的辩论权是指律师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争议的问题、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权利。律师通过行使辩论权,提出和证明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主张,帮助法院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5)对法庭的不正当询问有拒绝回答权。

7、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指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有获得包括起诉书、抗诉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1)凡属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附起诉书副本一份,交由法院转发辩护律师。有律师辩护的第一审案件,检察院如提起抗诉,也应附抗诉书副本交由法院转发辩护律师。

(2)凡有律师参加诉讼的刑事、民事案件,不论一审、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发给承办律师副本。

(3)凡有律师参加的仲裁案件,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副本也应转送承办律师。

8、代行上诉权

(2)律师没有独立的上诉权,仅为代行上诉。

9、对公、检、法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律师发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滥用强制措施或超期羁押的现象非常严重。律师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超期羁押也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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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辩护权利有哪些方面一、律师辩护权利有哪些方面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https://mip.64365.com/zs/1122816.aspx
2.律师有什么特殊权利8.申诉控告的权利,是法律赋予律师在其行使权利受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时,有向检察机关申诉或控告的权利。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律师的申诉控告权是律师权利受阻时的一种救济性权利,也是律师辩护权的重要组成内容。 作为律师,只有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才会去行使权利,才会在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时去捍卫自己的权利。 https://www.xunlv.cn/laws/1085
3.辩护律师的权利保护12篇(全文)2 律师权利保护的国外(域外)经验 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律师权利的保护主要是以专门的律师部门法和其他的配套的诉讼法的模式来规定和保护的。这和我国对律师的权利的保护大致一样,但他们在具体规定上比我们的规定更具体和更具有操作保障性。 《英国律师法》在它的开始第一编就开宗明义,标题为“从事律师职业的权利”。https://www.99xueshu.com/w/ikeyv63dad9i.html
4.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哪些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在侦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等。法律依据:《公 全部3个答案 > 1.57万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侦查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在侦查阶段,关于刑事案件律师的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7086057.html
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二第四十一条(调查取证)律师在办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或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如需调查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信息、工商信息、财产财务信息、征信记录、资质证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与所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信息资料或其他情况的,可向公安、海关、国土房管、规划、建设、工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卫生https://lawyers.66law.cn/s22016448d039e_i708899.aspx
6.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权利的法律保障浅谈我国辩护律师权利的法律保障 摘要:辩护律师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尺,是一个国家法制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因此,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是现代化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但在实践中,律师的权利受到了很大的考验,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会见难、取保难、阅卷难等。本研究作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2/10/id/670047.shtml
7.刑事诉讼中律师有什么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律师的权利一般会包括:1、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的权利;2、审查起诉之日起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的权利;3、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的权利;4、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权利等。刑事诉讼中律师有什么权利的法律依据 http://www.cucue.cn/n14051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