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发展,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1].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
2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市场经济的需要,要采用先进的税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使信息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部门,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整合、优化、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5].
2优化税收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国有些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征管支出与征收税收收入的总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较高,或者随着CTAIS上线后,基层税务局(所)业务量大幅度减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税收资源配置不当,征管效率低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科学设置税务征收机构,重新界定职责范围,合理分流人员,使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和约束机制,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促使税务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统
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办法、职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的考评体系及考评量化指标内涵,合理界定税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围,以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础和条件。
(5)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水平低,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弱,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对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面对税收征管新的信息环境和条件,必须重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规范税收服务工作行为。
第一,“采取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在纳税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实现税收信息资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税收服务的考评机制,将税收服务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税收服务考核和日常监控,量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税收服务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6].
第三,“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的方便,这只是税收服务的一个方面,税收服务还必须包括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税收帮助,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7].
参考文献:
[1]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24~28
关键词:税收;征管;税制结构;优化
1税制结构优化与征管水平的关系
1.1税制结构优化需要考虑税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1.2税制优化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2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议
2.2加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创新,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2.3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3结束语
参考文献:
[1]龙卓舟.税制结构优化与税收征管的关系[N].中国税务报2002-04-02.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引言
一、电子商务征税的重要性
如果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那么征管税收是必不可少的。我国几乎所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经过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注册和登记,网络交易平台肩负着重大使命与责任。然而由于众多因素影响,我国的网络交易平台无法全面审查所有用户的注册信息,出现了监管的空白。所以会存在非常多的违规违法现象,对我国电子商务日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由此可见,实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是必不可少的[1]。
二、电子商务征税的原则
(1)公平税负原则
(2)税收中性与效率原则紧密结合原则
税收可以对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非常强烈的调节作用,尤其是对于某些新兴的行业,更是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新型的行业,税收必须将其促进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不能成为其发展之路上的绊脚石。电子商务其本身具有传统商务所不具备的诸多优势,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率,还可以确保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说,信息化仍然处于起始阶段,很多方面都尚欠成熟,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地址资源很少,企业的经营模式僵化呆板,信息化程度很低。由于上述原因,导致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许多收税的政策也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2]。
三、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具体对策
(1)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电子商务与以往的税款缴纳具有很大的区别,其能够实现商家代缴代扣。也就是从支付体系着手,处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过程之中存在的隐蔽性与流动性。在交易结束,电子商务平台经营商将货款转给卖家时,交易系统便可以自动统计出货款应当缴纳的税额,在支付成功之后,营运商及时进行代缴代扣。以网络为经营渠道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网络交易时,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帮助下,通过金融机构的结算记录完成代缴代扣。只要是按照税法规定达到按次征收的,全部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应当纳税的金额。
(3)塑造“网络税收时代”的专业人才
技术人才的监管不利是电子商务税款征收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其作为前沿性学科,税务机关在征税的同时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塑造与培养。现阶段我国面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处理方式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缺乏大量的网络技术人才与有关的电子商务知识。对于电子商务税款的征收,必须在高科技手段的帮助下,对网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对电子商务的活动流程进行追踪,有效提升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力度。税务机关可以与各大金融机构之间进行通力合作,在运营商交易凭台上安装税控器,借助信息技术监控电子支付,从而获取纳税人真实的网上交易数据[3]。
结语
纵观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规模以及发展空间,电子商务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在不就之后的将来,我国的收税征管制度定会紧随电子商务发展的脚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形成协同发展的状态。由众多人才组成的技术人税务队伍也会随之涌现,在完善的制度下,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率也会显著提升。最后形成征税者、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一同维护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保障办法》),推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工作,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进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办法》
二、加强南京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换平台建设
以我市现有电子政务网为依托,建立南京市地方税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换平台。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按照《保障办法》和地税部门提出的信息交换频率、质量等要求,制定统一的地方税收数据库编码标准和数据交换方式,实现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络互联和地方税收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属于《保障办法》中确定交换的信息内容,由市信息办将有关信息集中向地税部门提供。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各类交换信息,应通过地方税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对提供的协助和信息查询,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通过网络实现即时查询,对因特殊情况暂不能实现电子交换的,应该进行纸质资料的传递。
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涉税信息传递。涉及信息交换类的保障事项,要按照要求主动做好有关信息交换内容的提供。按照《保障办法》向地税部门提供的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代征管理工作。在接受委托代征过程中,应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配合解决。接受委托的部门和单位,有条件的应自行组织开发网络版代征软件,实现全市数据集中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代征软件。
一、立足浙江实际,努力夯实提升税源管理能力的基础
经济是税源的基础,经济发展是税源增长的基本前提。提升税源管理能力,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分析税源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税源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夯实提升税源管理能力的基础。
(一)浙江国税税源的基本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3―2007年,全省GDP均保持在12%以上的年增长速度,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全省GDP18638亿元,人均37128元,均居全国第4位。全省进出口总额1768.4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1283亿美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3239.89亿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3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1.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民营经济飞速发展,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06年浙江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9898.85亿元,占全省GDP的62.9%。在2006年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占203席,上榜企业总数已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
3.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浙江的中小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部分中小企业做深专业化,成为“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浙江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成了推动浙江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主力军。
4.高速增长的外向型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对外贸易持续高速增长,全省进出口总额从2003年的614.2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768.4亿美元,增长近2倍。即使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2007年全省外贸依存度依然高达69.3%,比2003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依存度为50.3%,比2003年上升了12.6个百分点。
(二)浙江国税系统加强税源管理的主要做法。近年来,浙江国税系统紧紧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一目标,着力推进税源管理“六化”工程。
一是管理机制一体化。通过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加强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是监控手段信息化。以综合征管软件V2.0为基础,提高集中数据的应用水平,建立定期数据分析制度,推广应用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征管质量监控查询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监控分析系统、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等应用系统,形成了对税源的综合有效监控。
三是纳税评估模型化。建立行业税源监控评估模型,根据行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投入产出规律及指标,测算出产品产出数量,并结合库存变化,计算出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及应纳税额,并与纳税人实际纳税额进行比较,对其是否足额纳税进行评估。实施纳税评估模型化,创新了纳税评估方法,提升了税源管理手段,实现了堵漏增收,促进了减负增效,降低了执法风险,推进了纳税评估的规范化和税源管理的精细化,为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理念带来了革命性的转折。
四是基础管理规范化。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加强户籍管理,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税源管理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五是管理协作社会化。通过推行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税务工商“一窗式”办证等手段,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协税护税作用,协同开展税源管理工作,形成了税源管理的合力。
六是管理创新制度化。紧紧围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重点,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活动,通过对创新成果的评审、宣传、表彰和推广,营造更加浓厚的抓创新、强管理、求实效的工作氛围,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整体征管水平的提高。
“六化”工程的有效实施,促进了税源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显著提高,确保了国税税收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2007年浙江国税征管质量主要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其中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分别为100%、99.73%、99.86%、-8.52%,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和金额均为100%,处罚率按户次和金额分别为99.81%和66.74%。全省国税收入从2003年的1139.6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525.18亿元,年均增幅达24.32%,远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二、当前税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一多一少”、“一高一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多一少”是指纳税人户数多而税收管理人员少,“一高一低”是指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较低。2003年以来,浙江省纳税人户数连续突破了90万、100万、110万和120万户大关。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各类纳税人122.74万户,税收管理员4300余人,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达280余户,部分区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局人均管户甚至超过了700户,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严重超负荷,致使管户工作难以到位。同时,目前的税收管理员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与管理员的高要求不相适应。
2.税源管理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从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情况看,一是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工作规程不够规范;二是管户制度不够健全,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够,“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作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在地区之间应用程度不平衡;四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制度。从征管质量考核制度情况分析,现有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侧重于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但“六率”并不能完全反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纳税能力的真实情况、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水平、纳税评估开展等情况。
4.传统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的税收管理相对乏力。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兴经济活动不断涌现,用传统的税收管理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很难奏效。同时,各行各业经营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给税源监控、税基确认、税法适用等带来了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业务的创新和金融领域的创新交织在一起,使得税收事项更加复杂,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在组织形式的创新方面,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壮大及经营业务的多元化,企业集团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对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等形式纳税人的管理,成了税收管理的新课题。
三、紧扣发展主题,正确把握三个关系
(一)正确把握科学化与专业化、精细化的关系。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征管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应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管理理念和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在科学化的指导下,把各项制度、办法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中,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环节考核,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的“零缺陷”。在强调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加强税源管理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化为目标,专业化为途经,精细化为手段,本着“有利于加强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防止简单地将精细化理解为精耕细作,将精细化演变为繁琐化。通过目标的科学化、程序的专业化和考核的精细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最终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征管目标。